陇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
2015-08-15刘静
刘 静
(陇县水利局 陕西 陇县 721200)
1 山洪灾害状况
陇县位于陕西省宝鸡市西部边陲,东连千阳县、南临宝鸡县,西北部与甘肃张家川、华亭县为邻.共辖15个乡(镇)和1个管委会,158个行政村(居委会),464个自然村5.55万户,总人口25.92万人。陇县属宝鸡市的暴雨高值高频县,境内千河横贯全县,水系较为发达,支流、河沟密布,沟壑纵横,气候变化异常,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复杂,山地高低起伏变化大,山洪灾害频繁发生,加之缺乏对山洪灾害知识的宣传,使人们主动防灾避灾意识不强,以致在河边、山洪沟口一带建房、搞开发,侵占河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人为设障,使河道行洪能力逐年萎缩。在非工程措施防御上,山洪灾害组织体系不完善、预警机制和预警设施还不健全,防御山洪灾害能力依然脆弱,更加加剧了山洪灾害损失。近年连续发生多起暴雨、山洪灾害,不仅给辖区内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损失,对威胁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而且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经山洪灾害普查,陇县受山洪灾害危险区涉及23条小流域、15个乡镇、80个行政村、174个自然村,0.6123万户2.8117万人。2010年7月22日下午3时~25日上午8时,陇县境内普降特大暴雨,平均降水241.5mm,东风镇达到407.2mm,为陇县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的一次降水,全县大小河流、水库水势上涨,千河洪峰流量达1050m3/s,冲毁千河东风镇险段、北河温水镇险段、梨林河险段等堤防15处长2960m,毁坏县城供水水源3处、主管道1km。
2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简介
2.1 项目建设内容及功能
陇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于2011年8月25日拉开,2012年5月28日全面完成了计划下达的工程建设任务,建立了覆盖全县山洪灾害易发区科学高效的监测预警预报系统。一是完成安装自动雨量站17处、简易雨量站230处,自动水位站9处,简易水位站79处,视频监控站2处,为雨水情及时监测预警预报开创了新局面。二是建设预警信息发布设施96处,包括县级指挥中心1处、镇级预警中心15处,建设GSM无线广播80处,给所有威胁区镇、村、组配备了简易防汛抢险预警设备,手摇报警器95台,手持扩音器245部,铜锣174面,口哨696个,应急照明245台。印刷宣传手册1.12万份,制作光碟269套,明白卡2.8万份,制作宣传专栏95个、宣传牌(标语)2690面,宣传挂图4480副,制作警示牌508个,为汛情科学有效快速传递奠定了基础。三是建成六要素自动气象站1处,安装山洪灾害气象信息共享软件,实现了气象信息共享,为及时预知天气变化做好科学防御提供了方便。四是编制完成了县级预案1个,镇级预案13个,80个村级等防御山洪灾害预案,为有效防御突发性山洪灾害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2013年7月22日我县发生的局地降雨过程,使普洛河水位猛涨,由于监测准确,预警及时,县、镇及时转移了受山洪灾害威胁的群众,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 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管理单位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隶属陇县水利局,是陇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法人。法人机构设置由技术组、质量组、财务组及综合服务组,项目建成后由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工程进行管理运用。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始终将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整个工程施工全过程,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分工,做好与项目镇村的协调工作,督促配合施工单位搞好工程质量,全程参与工程建设,为项目后期运行管理奠定基础。同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出现的不安全现象和问题,责令施工方及时改正,确保工程生产安全进行。由于层层把好安全关,在工程实施整个过程中,未发生一例不安全事故。
项目设计单位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科学的设计工作。在设计当中,对雨量、河道水位等全部采用自动化测量和数据采集,接收处理采用微机,整个系统采用由中控室直接操作,集中调度,集中管理配以微型计算机的辅助操作的工作体制,并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工程完工后,交由管理单位对工程运行进行管理的科学性和方便性。
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汇报,通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协商,予以解决。对设计中不合理部分及时提出建议经设计单位同意后进行施工,所有施工都本着有利于工程管理的目的进行。
项目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工程中严格按照国家、部委、陕西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法规、规章和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程监督管理。
总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不同程度的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并为工程今后的运行管理提出了大量良好的建议,对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工作无疑是一个极大的促进。
3 项目管理
3.1 工程初期运行管理
陇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于2012年5月9日完工后,2012年5月9日~2012年5月12日,由陕西省防汛抗旱办公室和陕西省水文局组成陇县信息共享测试组,对陇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进行了信息共享测试。测试分为野外测试和县级监测平台测试,野外测试对陇县本项目建成的自动监测站逐站进行了测试,并填写测试报告单;县级监测平台在陇县防办进行,并出具了陇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信息共享测试报告。县防办数据接收程序和数据库,数据传输的准确性、时效性均满足要求。截止目前,通过初期运行观察,均未发生异常,运行情况良好。
3.2 工程后期运行管理
按照系统的设计结构和性质,在系统建成投入运行以后,自动监测站点以及业务指导统一移交宝鸡市水文局负责运行管理,雨水工情信息由水文局负责数据的接收、整合、处理,并负责向省、市水利部门传输;接收、存储、处理设备由县防汛办负责管理和维护;镇、村两级预警设备按隶属关系交由镇政府和村民自治委员会进行管理。所建设的简易监测站点,交由当地村(自然村)确定专人进行管理,并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当地村民进行预警标准、防御预案的宣传和演练,以达到群防群测、自防自救的目的。
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保证工程运用管理的正常进行,配备了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加强运行管理,并对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素质和运行水平,使运行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邀请专家对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分现场培训和室内培训相结合,让承担运行管理的技术人员尽早熟悉情况,掌握操作维护知识,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作用。
3.3 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县、镇、村都建立了系统管理维护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和技术管理人员,还制定合理可行的操作规程,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对信息管理、系统运行、预警发布、设备管理、安全保密、奖惩办法等提出明确规定。对技术人员的调动变更要提前做好接替人员的培训和适应工作,不能因为人员变动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维护。同时,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行管理经费按照分组负责的原则,运行管理费用由各相关单位列入本级预算安排,以保障系统连续正常运行。
4 项目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4.1 项目效益
陇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成以来,虽未经历过大的山洪灾害的考验,但其发挥的效益却是相当显著的:一是雨量、河道水位的自动化测量、数据采集及微机接收、处理,及时、准确、快速地反映出雨水情信息,时效性强,保证率高,从而节约了人力,减轻了工作强度,尤其重要的是提高了管理工作质量,方便了管理单位对整个工程系统的运用管理。二是中控室的集中调度与管理,可以快速准确全面掌握全县流域内的雨水情信息,大大缩短了雨水工情从基层监测站到各级防汛指挥部门的传输时间,延长了洪水预报调度的预见期,为防汛调度与决策指挥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三是预警发布平台可以快速通过短信平台、无线广播以及电台、锣、鼓、号等预警手段,把预警信息快速发送到群众当中,为防抢撤提供了信息和时间保证。
4.2 项目存在问题
陇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由于量大面广,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雨量站、河道水位站分布在全县15个乡镇,各镇虽有专人进行管理,但普遍存在“重管轻修”的问题。这里的轻修,并不是说管理人员懒得进行维修,而是管理人员根本就不懂维修技术。另外还存在部分群众对这方面知识欠缺,出于好奇拆卸设施,无意造成设施的损坏。
5 结论与建议
为使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其工程效益,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建议:一是各级防汛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平台操作人员的培训,使其更加娴熟的进行预警信息平台的操作,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决策及指挥系统功能,确保山洪灾害损失最小。特别要加强专管人员对预警预报设施出现突发性问题的维修处置能力的培训。二是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真正做到人人皆知,从而提高广大群众防御山洪灾害和自觉保护预警预报设施的思想意识。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县、镇、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加强山洪灾害演练,增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陕西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