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的高中英语教学研究
2015-08-15杨达荣
杨达荣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港口高级中学贵港市537100)
随着近些年国家对教育的重视,也相继出台了新课改理念,在新课改理念实施背景下,高中英语课堂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案、课程评价都在不断变革,从而形成完善的高中英语教学体系。但是传统英语教学模式在我国高中英语教学中已经根深蒂固,如果一下改变原有高中英语教学模式较为困难,所以新课改的实施给高中英语教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高中英语教学想要完成新课改的目标就必须要在教学模式方面进行创新,培养学生正确地学习方式,提高高中英语教学的教学效率和质量。
一、运用“认知冲突”教学策略,完善学生认知体系
在高中英语新课题标准内容中明确规定了高中英语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根据高中生的学习特点和认知特点进行总结,发展学生对英语的信息获取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根据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培养,要发掘学生的认知能力。通常所说的“认知冲突”就是指一个新的个体在接受新知识前,会根据自己已有的经验和知识进行认知和判断,但是当发现自己的认知与现有新事物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时,就会产生矛盾,形成认知冲突。在高中英语新知识和原有知识出现矛盾时,学生就需要不断思考,通过实践过程得到真知,然后就会对原有知识体系进行调整,从而达到高中英语教学的最终目的。例如:高中语法教学中现在完成时和一般过去时的理解比较难,很多学生都有所反映,由于学生在自己的知识体系中都有一种思维定势,虽然两个语法所表达的意思都是表达的过去,但是实际上表达的意思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容易在英语使用中出现混淆。接下来就以一个例子来详细说明一下:
师:学生A在打扫完教室后发现又被学生B弄脏了,这时为了逃避老师的追究,学生A就向老师证明自己已经做过值日,那么学生A该如何用英语向老师表达呢?
生:I have cleaned the classroomI(学生根据学过的现在完成时的语法知识作出表述,然而己经用错了时态。
师:不对哦,同学们,正确的表达应该是:I cleaned the classroomjust now.
生:这时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就与原有知识的理解产生矛盾,这样就会导致学生心理的不平衡。
师:事实已经证明教室现在已经不干净,就说明学生A以前所做的工作已经不复存在了,所以说现在这种情况最为适合用现在完成时进行表达,而学生A所做的工作应该用一般过去时进行表达,只是过去所发生的某个动作,跟现在没有任何关系。学生在遇到不明白的知识点时,可以鼓励学生去查阅学习资料,进行实证研究。这样学生就可以带着疑问去学习高中英语,激发学生去高中英语的学习兴趣,从而也间接形成完善的高中英语知识体系。
二、引导学生“合作探究”,发挥学生主体作用
新课改背景下高中英语教学的教学理念也发生改变,主要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观念为主,要求高中学校要将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形成新的高中英语学习策略。通常所说的“探究式”教学就是指学生依照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进行学习,可以在课堂上自由分组进行讨论,让学生去观察和思考课堂英语新知识,从而判断教学任务的重点。在高中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所处的角色也要发生转变,教师只是学生的引导者,在明确教学目标的前提下,让学生能够大胆地区探索、沟通,给予学生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重要性,要让学生最大限度地参与到教学学习过程中来,要发掘学生的思维实践能力,要让学生掌握求知能力。例如:高中英语教学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以a为开头的单词,这些单词可以被作为形容词,通常被用作表达名词,但是却不能被用作定语。还有英文单词是以ly为结尾的,这些也被用作形容词,但是却不能被用作副词,这样就容易让学生混淆,不能正确使用这些英文单词。针对这种情况教师可以开展一些探究性活动,要求学生对以a为开头和以ly为结尾的英文单词进行总结,判断这些单词是不是都是形容词,用法是不是一致,学生经过分组讨论就可以找出其中的规律,然后最终达成共识,得出结果,这样在今后英语学习中用到这些单词就会记忆深刻,不容易出现错误。
三、创设“生活化”教学情境,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在高中英语新课标内容中明确指出高中英语教学的目标就是要培养学生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要让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口语培养,要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英语氛围,在高中课堂教学中尽量用英语进行交流,可以适当将课程进度减慢,但是要让学生的多种感官功能发挥出来,要让学生能够身临其境,加强对英语的交流能力,为此教师要对教学模式进行创新,添加教学情境,创造学习氛围,从根本上改变学生的学习环境。
[1]张丽丽.任务型教学在提高高中生英语阅读能力方面的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1
[2]张丽华.贯彻新课标精神,构建高效英语课堂[J].学周刊,2011(33)
[3]赵一晓.高中英语新课程实施现状调查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