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情知识:河南省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
2015-08-15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城乡需水量的快速增加,河流地表水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用水的需要,且总体污染较重。因此,地下水在许多地方就逐步成了城乡生活生产最主要的供水水源。河南省省统计,自2001年以来,地下水开采利用量在130亿立方米左右,已占全省用水总量的60%。
在一些平原地区,为了维持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依靠过量开采地下水来满足用水要求,从而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形成地下水开采漏斗区,不仅供水能力和抗旱应急能力大为降低,甚至引发局部地质环境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河南地下水开发利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1)开发程度高,利用效率低
初步估算,河南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多年平均开采率为53%。除淮河、长江流域和部分地区尚有一定的开发潜力外,其他流域和地区开发潜力不大。一方面严重资源性缺水,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浪费现象。城市管网漏失率偏高(10%~30%),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偏低(平均只有0.57),部分工业企业生产设施落后,用水管理粗放,水的重复利用率偏低。
(2)水环境负效应问题突出
由于过度开采地下水,全省已造成1万余平方公里地下水漏斗区;此外大面积浅层地下水遭受不同程度污染,严重威胁饮水安全;再是造成大量泉水流量衰减枯竭,河道断流,湿地萎缩等。根据1990年、2011年全省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资料分析:1990年符合饮用水标准井数占监测井总数的比例为50.0%;而至2011年,符合饮用水标准井数占监测井总数的比例下降为27.7%,显示全省地下水污染情况已十分严重。河南省地下水超标物质主要有:氨氮、总硬度、亚硝酸盐氮、氟化物、硫酸盐等。
(3)引发地质灾害问题
地下水位下降,会造成含水层被疏干,土壤孔隙被压缩,以致引起地面沉降。当地面下沉不均匀时,则沉降地面出现裂缝,诱发建筑物被拉裂、工程崩塌等恶性事故。针对地下水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河南省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水源替代、引水补源、依法关停、严控取水等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地下水超采引发的负面影响,全省地下水保护与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