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优稿优酬办法
2015-08-15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5年6期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河南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质量,扩大学术影响力,吸引较多的优质稿源,经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河南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以下简称学报)优稿优酬支付标准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稿费
1.第一作者是博士生导师的博士研究生论文,稿件系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稿费为2000元。
2.第一作者是博士生导师,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副会长以上职务,稿费为2000元。
3.第一作者是博士生导师,稿件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稿费为1000-1500元。
第三条 版面费
免收版面费的稿件为:
1.第一作者为211和985重点高校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通过评审的稿件。
2.普通高校及科研院所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通过评审并标注为国家基金项目的稿件。
第四条 本办法由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