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萨满教在维吾尔文学中的体现
2015-08-15海丽恰姆买买提范学新
○海丽恰姆·买买提 范学新
浅析萨满教在维吾尔文学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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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西域长时间信仰萨满教,萨满教文化大量反映在不同作品中,而萨满教观念是萨满教文化的基础,本文分析了维吾尔文学中所体现的萨满教观念。
萨满教 维吾尔文学 萨满教文化
“萨满教”一词源自西伯利亚满洲—通古斯族语的“saman”,经由俄语而成英语之“shaman”。所谓萨满教,并非指某种特定的宗教或信仰,而是萨满经验和萨满行为的通称。萨满教的本质像其他宗教一样,是关于神灵的信仰和崇拜,因此不应该把它排除在宗教之外。萨满教在宗教意识之中确立了各种具体的信仰和崇拜对象,并建立了同这些对象之间或沟通、利用、祈求、崇拜,或防备、驱赶、争斗等宗教行为模式。因此萨满教应被看作是一种以信仰观念和崇拜对象为核心,以萨满和一般信众的习俗性宗教体验,以规范化的信仰和崇拜行为,以血缘或地域关系为活动形式的社会文化体系。
萨满教的基本特点是没有始祖,没有教义崇拜多种神灵,没有组织,没有固定的庙宇教堂,没有专门的神职人员,萨满教的主要活动是跳神。另外萨满教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萨满教者多为女性,系比较成型的原始宗教。如费尔巴哈所说:“原民族的历史充分证明萨满教最初的原始崇拜对象也是自然”,现今维吾尔族的祖先和参与维吾尔民族形成过程的古代各部落、部族中信仰萨满教的习俗可追溯至很远的历史。
我国北方阿尔泰语系各民族——如突厥语族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语族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通古斯语族的满族、鄂温克族、鲁鄂伦春族、赫哲族、锡伯族等民族原来都信仰萨满教。随着社会的发展,上述民族中的很多民族不再信仰萨满教,改信伊斯兰教或喇嘛教,例如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以及蒙古族即如此,但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和锡伯族,直到解放时仍信仰萨满教。
“萨满”一词就是阿拉伯语“萨玛”(Sama)(天河)一词的音转,它是来自伊斯兰教发祥地阿拉伯半岛的,这种错误的理解使当时那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信以为真。因为到了十七世纪,人们对于九世纪中叶以前维吾尔族曾信仰萨满教千余年之事已毫无所知,“我们生来就是穆斯林”的观念,已被大部分维吾尔族穆斯林所接受。然而,萨满教是维吾尔族信仰最早、最久和较广泛的宗教,并深深地渗透在维吾尔民族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中。古代维吾尔人在八世纪中叶之前曾长期信仰萨满教;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维吾尔族不再信仰萨满教,而改信伊斯兰教。萨满教是一种世界性的原始宗教,也可以说萨满教是维吾尔族所信仰的第一个宗教。除我国北方各民族以外,欧洲的极北部,西伯利亚,中亚和西亚地区很多民族原来也都信仰萨满教,也有人把南亚(如印度尼西亚),北美(如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南美洲的土著宗教,归入萨满教范畴之内。在伊斯兰教徒们对维吾尔异教徒进行的圣战中,与庙宇殿堂、神象一起,无数古代文献也同时被付之一炬,因此,古代维吾尔人信仰萨满教时期的文学作品保留甚少。不过,在有限的文学作品中,尤其是流传于民间的民歌、叙事诗、民间故事中,我们也时时可捕捉到萨满教的一些踪迹。如以前信仰萨满教的维吾尔人把腾格里视为“神袱之统称”“天之主宰”,是“上界”“天堂”,他们认为人类的一切,包括土地、食物、权力、寿命,甚至妻子、儿女等等全是腾格里赐予的,一切都要由腾格里来定。如:建于八世纪上半叶的几个突厥卢尼文碑铭里,“天、女神及神圣水土必无疑助吾人(暗巾)打击之”“蒙天之佑”(《曦欲谷碑》)、“承上天之志”“因天赋以力”“由天之意”“然人生孰不有死,一至上天注定时限之时”(《阙特勤碑》)“承上天下土之福”(《毗伽可汗碑》)等语句随处可见。这里的“上天”“天”的原文都是“腾格里”。如:维吾尔英雄史诗《乌古斯传》中的“在大帐右方位立有四十尺度长的一根木杆,木杆顶端挂着一只金鸡,杆下拴只白羊,大帐左方位立有四十尺度长的一根木杆,木杆顶端挂着一只银鸡,杆下拴只黑羊”。木杆的下端拴只白羊是指西,拴只黑羊是指北,显然这都是受萨满教的影响,萨满教是用四种颜色分别指东南西北的。竖起的木杆表示大树,参天大树离天神越近,天神越易降临享祭。祭天充分表现出古代维吾尔人在自然面前的软弱无力,通过向天神献祭寄托消灾祛邪、人畜两旺的心愿,并获得心理和精神上的慰藉。
察合台汗国时期伊善派传入维吾尔民族当中,伊善派源于伊斯兰教的最大反对派什叶派,兴起于伊朗,最早将伊善派带入维吾尔地区的,是一位名叫加拉里丁·克特柯的人。而伊善派广泛传播开来,则是在秃黑鲁·铁木尔统治的时期,以极端派著称的伊善派,对艺术活动特别是歌舞娱乐是非常苛刻的。但是,如果它的事业需要这些形式的时候,他也会选择把可以为自己服务的部分加以利用。阿帕克和加时期,维吾尔“达罕”跳神舞蹈完全为伊善派所利用,成为伊善派独有的祷告形式。“达罕”富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其次是伊善派着重利用了它原有的名称“萨满”。这种思想正是“萨满”教对维吾尔族文化深刻影响的明显体现。
维吾尔族史诗中,《乌古斯传》反映了尚处于游牧氏族部落时期的维吾尔族先民信奉萨满教的原始习俗,史诗对乌古斯可汗的儿子分别以太阳、月亮、星星、高山、大海命名,在这里自然界是作为和人类一样有生命、有灵魂、有意识的实体展现在我们的面前的。在维吾尔族祖先看来,自然也是与人类一样有意志的,他们不能有意把自己作为认识与活动的主体同周围的自然界分开,相反却试图“推已及物”,把自然现象理解成和自己一样有生命、有意识的实体。费尔巴哈在《宗教的本质》中深刻地分析道:“人本来并不把自己与自然分开,因此也不把自然与自己分开,所以他把一个自然对象在他自己身上所激起的那些感觉直接看成了对象本身的形态……因此人们不由自主地、不知不觉地——亦自然地,将自然的东西弄成了主观的,亦即人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然与人就一体化了。最初萨满教尊奉的许多神都是平等的,无高低之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天神腾格里取得了至尊的位置。《乌古斯可汗传说》中这种腾格里苍天崇拜到处可见“腾格里给你大地”“在腾格里面前我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愿腾格里梦中启示我们应验”,甚至乌古斯可汗的第一个妻子就是他在“祈祷腾格里时随着一道蓝光从天而降”。
十一世纪维吾尔族语言学家与文学家麻赫穆德·喀什噶里编写的《突厥语大词典》中收录了一些迷信和神怪的传说。例如,有一则关于地方性甲状腺肿病的传说,是费尔干纳市和希克尼(Siinaqh)市一带的患者讲给麻氏的。他们说:“我们的祖先是一些嗓门很大的异教徒,先知的弟子们与他们交战时,他们整夜呐喊。做出进攻的态势,穆斯林为之惊恐,面临失败,消息传到真主所称心的乌麦尔那里,他便诅咒他们。使他们的脖子添上了这种病,而且还传给后代”[1]。这显然是在医学尚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凭着自己的宗教意识附会编造出来的一种神话传说。对于“库勒巴克(Qhulbaqh)”这个词条,麻氏做了如下的解释:“库勒巴克是突厥人一位神仙的名字,他生活在巴拉沙衮的群山之中。传说他若在黑石上写‘天帝之奴库勒巴克’,便会呈现白色;若写于白石,则呈现黑色。其痕迹至今犹存”[2]。这一记载,给我们介绍了一位先前名不见经传的突厥神祗,这很可能是萨满神祗。还有几个词条专门谈及鬼魂。如“齐威(qiwi)”条的注释是 “齐威是一伙鬼的名字,突厥人相信,两地人交战,两地的鬼也各自支持自己的人,哪一边的鬼胜了,第二天该地的人们便会取胜,夜间哪一边的鬼败北,这些鬼所在地的国王便会战败,突厥士兵收兵后都躲入各自的帐蓬,以免被众鬼之矢射中”[3]。“台绐(tägi)”条的注释是“指夜间传出的gung—gung声。突厥人认为,死人的灵魂每年都有一夜相聚,再分赴各自生前的城市去走访市民,谁若遇到夜间的这种gung—gung声便会死去,这是突厥人中广为流传的一种认识”[4]。这些传说想必源于萨满教的鬼神观念,这也说明,喀喇汗王朝的突厥人,除了具有强烈的伊斯兰宗教意识外,其思维体系中还杂糅着不少萨满教的残余影响。另外,萨满教的痕迹从古代典籍和民间传说里(如《卜古可汗的传说》)俯拾可得,且能相互印证,试举几例。
维吾尔人为他们民代繁衍,始于斡儿寒河畔,该河发源于被称为哈喇和林的山中……。当时哈喇和林有两条河,一名秃忽刺,一名薜灵哥,汇流于合木阑术之地,两河间长出两棵紧靠的树,两树中间冒出一个山丘,丘陵裂开一扇门,中有五间像营帐一样分开的内室,室内各坐着一个男孩,当风吹拂孩子身上,他们变得强壮起来,开始走动。终于,他们走出石室,马上就询问他们的父母,人们就把这两棵树指给他们看,他们走近树,像孝子对待父母一样跑拜,这时,两棵树突然出声:“品德高贵的好孩子们,常来此地走动,克尽为子之道。愿你们长命百岁,名垂千古!”。当地各部落的人们纷纷来观看这五个孩子,犹如对王子一样尊敬他们,大家离开的时候,给孩子们各取一名。
原始人如何“杜撰”出这植物生人的荒唐言。譬如《卜古可汗的传说》的记载者之一便是这样解释的:“我们记录的这些迷信,仅仅是许多传说中的几个,可以讲述的百分之一”[5]。生人树既然是卜古可汗所化,生人树的生瘦即等同于女性,说得更明确一点就是“母胎”。卜古可汗诞自“生人树”自然就合情合理了。其实,这是回纥国(744—840)中期以至元代的“文明人”用神话加以比附而成的,更古老的观念当是人们把这些植物视作有特殊生育能力的女性生殖器,这种迷信植物的特征就是“多子”。
生人树的神话不仅在古代维吾尔人中流传,在信仰萨满教的其他阿尔泰—突厥语族中也极为常见。雅库特人关于萨满教的传说就有把未来的萨满灵魂放置在一颗空心树干里的情节。在他们的史诗中,英雄的母亲也常常是一棵树,英雄在出发去完成一件伟业时,先要到树面前去祈求佑护[6]。
人们崇拜植物,在迷信思想上有共同的地方,即崇拜生命力和繁殖能力。人和动物一代一代死去,可是有纛植物活了几百年几千还没有死,有的把树干砍去还会从根部长出新芽再长大,有的植物具有强大的繁殖力。人们崇拜这些超人的力量,并想借助于这种力量。另一方面,有些植物是人们生活资料的来源,人们对它有一定的依赖性,而它却不是任何时候都能满足人们的欲望的,例如果树结果有大有小,以及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丰歉,人们把这种情况理解为树神对于人的用意,于是就产生了种种祭祀树神的迷信。认为有的植物可以充饥,这并不奇怪,若认为某种植物能使人吃了就永远不会饿,那就等于承认该植物具有神秘的力量。至于在身上佩上某种植物就可以不被迷惑、不得疠疫,或吃了就会影响子孙后代,这些都是等于承认了那些植物具有某种神性或神力。
总之,萨满教是维吾尔人信仰最久、最早和较为广泛的宗教,它的教义思想已深深地融入在维吾尔人的思想意识及血液当中。古代萨满教对维吾尔族文学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萨满教的宗教文化理念深入到维吾尔文学艺术创作的历史过程、创作内容和形式特征之中,开启了维吾尔族文学艺术创作与宗教信仰紧密结合的历史。维吾尔文学的书写形式和艺术创作的外在表现形式亦受萨满教影响,这种宗教与文学艺术创作紧密结合的模式为历史上维吾尔族运用其他宗教文化进行文艺创作提供了思想基础和模仿范例。就像维吾尔文化在中亚传播一样,维吾尔民族的文学艺术颇受周边国家各族人民的欢迎,同样在维吾尔文学作品中也可以发现多种文化的痕迹。历史上维吾尔人民作为古老世俗的民族接触过多种宗教,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维吾尔民族曾先后接受过萨满教、摩尼教、景教、袄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维吾尔族的古典作家们还使用过其他一些语言文字创作了文学作品,如摩尼文、粟特文、汉文、阿拉伯文、波斯文等等,维吾尔文学艺术对不同文化营养的吸收,使其文化内涵更为丰富。
以上论述只能说是萨满教对维吾尔民族文化历史、文学等方面所产生影响的一点窥见,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仍然尚待深入。深入挖掘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财富是一项具有深刻意义的工作,其对于民族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1][3][4]麻赫穆德·喀什噶里:《突厥语大词典》(第三卷),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第41页,第417页,第311页,第317页。
[2]麻赫穆德·喀什噶里:《突厥语大词典》(第一卷),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第620页。
[5]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上册),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5页。
[6]郎樱:《论维吾尔英雄史诗乌古斯传》,民族文学研究,1984年,第3期,第98页。
(海丽恰姆·买买提,范学新 新疆伊犁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8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