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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缭子》著录问题探析

2015-08-15

邢台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兵家兵书梁惠王

张 申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24)

关于《尉缭子》的作者以及其成书时代的问题,《汉志》以降至于隋,学者皆无明说。《尉缭子》最早见著于《汉书⋅艺文志》,《汉志》中著录有两部《尉缭》,一部归为兵形势家类,计有三十一篇;另一部列在杂家类,二十九篇。今本《尉缭子》源于宋代《武经七书》本,只有五卷二十四篇,篇数与卷数均不相符于《汉志》中著录的兵形势家或杂家《尉缭》的卷数和篇数。故而对于今本《尉缭子》当属于《汉志》里著录的兵形势家还是杂家的问题,学界多有讨论,但历来说法不一,未有定论。

一、已有的研究成果

纵观已有的研究成果,可以整理出以下8 种主要的观点:

1.何法周共发表过四篇有关的论文:《尉缭子初探》、《再论尉缭子》、《尉缭子补正》、《尉缭子与互著法—三论尉缭子》。其主要观点是认为《群书治要》所见《尉缭子》是原杂家本,竹简本和宋《武经七书》本是原《汉志》中的兵家本《尉缭》。

2.钟兆华《关于尉缭子某些问题的商榷》认为《尉缭子》原本是两本著作,一部是兵家,一部是杂家。

3.张烈《关于尉缭子的著录和成书》认为今本是原《汉志》中所著录的杂家《尉缭》。

4.龚留柱《尉缭子考辨》认为今本《尉缭子》是原兵家、杂家两个残本《尉缭》的合编,其中前十二篇属于杂家,后十二篇是兵家。

5.徐勇《尉缭子的成书、著录及其相关问题》指出《尉缭子》并非是一部完整的著作,而是由尉缭及其弟子在不同时期写成的作品合编,散佚之后的剩余部分又合成了今本《尉缭子》。

6.李桂生《兵家尉缭与杂家尉缭关系新探》认为战国古本《尉缭》经过秦汉时期的增益形成了杂家、兵家两种本子,在后世的流传中兵家亡佚而杂家独有。

7.徐召勋《学点目录学》认为《汉志》中的杂家、兵家《尉缭》是同一部书,之所以《汉志》将其分别著录在杂、兵两家是因为用的是“互著法”。

8.袁宗庙《尉缭子时代考》指出杂家《尉缭》的撰者当另是一人,非兵家秦始皇时之尉缭。

以上8 种观点虽然各有其主要论据,却又各有疏漏,仍有着商榷的余地。第一种观点仅以篇数、篇名及文字风格的小异就将竹简本当做是杂家《尉缭》,宋《武经七书》本看作兵家,还是值得重新斟酌和考证的。根据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发表的竹简本《尉缭子》释文时前言所说,简本《兵令》篇是不分上下的。那么,怎能可以据此推断出《汉志》中杂家29 篇与兵家31 篇是由《兵令》上下、《兵教》上下分合而成的呢?

第二种观点,认为杂家《尉缭》亡佚于隋代之前。魏徵等收入《群书治要》的《尉缭子》,《隋志》著录于杂家、五代刘昫修撰的《旧唐书》、欧阳修等修撰的《新唐书》亦将其收录于杂家。那么,这些列于杂家的《尉缭子》又作何解释?《太平御览》等书也引用过明显不属于兵家的语句,杂家著录引用于唐宋几百年间又如何说通?

第三种观点含义较为模糊,令人费解。认为今本《尉缭子》实际上是原《汉志》里的杂家《尉缭》,且一直到隋唐还是如此,是宋以降才将其改隶为兵书。此说自有可能,然而却无证据与根据。在论文第一节前一部分张烈论证了《尉缭子》这部兵书当是《汉志》所著录的杂家类,下半部却一再改口称之为是一部“杂家”的兵书。可见他也知道今本书中主要论述的还是兵事内容。

第四种观点言今本是古兵家与杂家两残本《尉缭》的合编。这种观点虽是一种可能,但却未能解释《隋书》、《旧唐书》、《新唐书》均将《尉缭子》著录在杂家而却在《宋史》后才将其改录在兵家的原因。

第五种观点似乎用了过多的揣测之词,为了说明家派的问题,将性质不同的两部书合成为了一部,因此非常牵强。故而只是一种可能的推测,并不能成为研究该书著录问题的依据。

第六种观点与第五种观点相似。《史记》成书距秦仅百余年,且记载秦始皇与尉缭语甚详,但《史记》中却无秦国尉缭著述该书的只言片语,且其进言与兵事毫无关系,从侧面说明了兵家《尉缭》的作者当是梁惠王时尉缭所作。秦国祚短暂,又经焚书之祸,有秦一代流传与增益不大可能。从简本不避汉初诸帝名讳的角度来看,汉初所见兵家亦当是战国古本之流传,宋后《尉缭子》成名,更无增益附会之可能。与第五种观点一样,在无充分且明确论据的情况下硬是把两部书合在一起,然后又拆分成两部分,乃是过多揣度与推测。

第七种观点李桂生在《兵家尉缭与杂家尉缭关系新探》已有了较好的解释,故本文不再赘述。

第八种观点的论证还有不少的漏洞。如尉缭若是梁惠王时人,必定会受到重用,必定名垂青史。这只是建立在假设之上,并无真实的依据,此其一。“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等句固然见于《孟子》,但此言亦多见于同时代著述之中,可见是其时流行之习语,其时人物自可人人采用,并无限制,此其二。明人余邵鱼《列国志传》只是小说作品,若以此为论据,难以服众,此其三。

二、从“兵形势”概念来看,今本《尉缭子》当是《汉志》著录的兵家《尉缭》

兵形势家,是班固在《汉书》中对兵家学派著作性质的分类,计有十一部,《尉缭子》是现今所见的唯一一部的兵形势家类兵书,余皆亡佚。对该书的著录问题进行研究,今本《尉缭子》究竟是否就是班固在《汉志》中所列的兵家《尉缭》,那么今本是否反映了其“兵形势”特色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察方面。

所谓“兵形势”,班固在《汉志》中有着明确的定义:“形势者,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合背乡,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由此可知,“雷动风举”是言军队兵锋之盛;“后发而先至”形容了军队行军之迅速;“离合背乡”肯定了军队的机动能力之高;“变化无常”赞扬了战术策略变化之巧妙;“以轻疾制敌者也”描绘了速战速决的军事思想。纵观《尉缭子》,兵形势的军事理论论述与实际运用贯穿其中。

首先,书中多次提到了“威制天下”、“威加天下”、“天下无敌”等以天下为目标对象的语句,其王霸之气侧漏,称雄天下之意昭然,“如狼如虎,如风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天下皆惊。”[1]不仅从雷动风举的表意更从其深意上完美的诠释了其军事思想的盛兵之威。其次,许多认为今本是原杂家《尉缭》的学者多以今本后十二篇为军令作为其论据,但恰恰是在这些军令篇中就有许多是对兵形势的论述。如《勒卒令》规定了军队行军的旗鼓号令的制度与指挥问题,“鼓之则进,重鼓则击。金之则止,重金则退。铃,传令也。旗,麾之左则左,麾之右则右。奇兵则反是。一鼓一击而左,一鼓一击而右。一步一鼓,步鼓也。十步一鼓,趋鼓也 ”;《经卒令》系统论述了以章、羽等标志区分队列战阵的方法;《踵军令》则对军队的作战行军进行了全方位排兵布阵,“鼓行交斗,则前行进为犯难,后行进为辱众。逾五行而前者有赏,逾五行而后者有诛。所以知进退先后,吏卒之功也。故曰:‘鼓之,前如雷霆,动如风雨,莫敢当其前,莫敢蹑其后。’言有经也。”再次,在《攻权》篇中,尉缭对“离合背乡”这一为兵形势家所推崇的兵贵神速思想也有着精辟的论述,“故凡集兵千里者旬日,百里者一日,必集敌境。卒聚将至,深入其地,错绝其道,栖其大城大邑,使之登城逼危,男女数重,各逼地形,而攻要塞”。毫无疑问,集中兵力,行军迅速,进攻敏捷,兵锋神速之下又有何敌不克!再则,“变化无常”,在先秦兵书中也有着其共同的、一般性的特点,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在《尉缭子》一书中主要表现为战术的多样性变化:在作战总原则方面,“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2],即攻势作战要出敌意料,防御作战则在于巧妙的伪装;在作战指导方面,要注意“奇正”的互相配合,《勒卒令》指出“正兵贵先,奇兵贵后,或先货后,制敌者也”,另一方面还要广施权变,用以欺骗和迷惑敌人,《战权》篇“战权在乎道之所极。有者无之,无者有之,安所信之”;最后,兵形势家推崇轻疾制敌的主要原因还是看到了战争对于国家经济严重破坏的消极影响。轻疾制敌,顾名思义,是在轻兵疾战的基础上升华成的速战速决的作战指导原则。《战威》篇载:“止如堵墙,动如风雨”,进而以雷霆之迅速“发之如鸟击,如赴千仞之溪”,乃至“高山陵之,水深绝之。”

全书中这些反映兵形势家特点的论述都充分说明,今本《尉缭子》不仅不像有些学者所说的迥异于《汉志》中所说的兵形势家一类的议论,更不像有些学者说的后十二篇只是单纯的军令,当是源于战国古本兵家的《尉缭》。

三、杂家《尉缭》疑是秦始皇时尉缭所作

班固《汉书⋅艺文志》著录有《尉缭》两部,一部列于兵形势家,计三十一篇,下无注;另一部列于杂家类,二十九篇,下自注“六国时。”唐人颜师古《汉书注》引刘向别录言“缭为商君学。”可见颜师古认为此部《尉缭》是属于杂家类的。

对于该书的作者及其年代问题,学界至今争论纷说的原因在于,现有史料中并无梁惠王时期尉缭的记载,而《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却有一段较为详细的记载,始皇帝十年(前237 年),“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以为秦国尉,卒用其计策。”宋以降,疑古风气转激,截至清季,学者推波助澜,以致其书真伪竟也颇受质疑。1972 年山东临沂县银雀山汉墓出土了大量西汉早期的兵书竹简,从书的风格以及不避汉初诸帝“邦”、“盈”、“恒”、“启”、“彻”等名讳上来看,这批竹简至晚成书应是秦汉之际。

从该书显示身份的语句、时代特点、时间年表、战争规模等方面来看,今本《尉缭子》应是梁惠王时尉缭的著述无疑。通过对比班固对兵形势家的定义以及考察今本《尉缭子》的兵形势特色,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这部先秦兵书应当就是《汉志》里所说的兵家《尉缭》,是梁惠王时尉缭的著述。至于如有些学者所言,观梁惠王时历史并无尉缭此人记载的问题,通过对今本的考察,该书作者尉缭可能是效力于魏军军中的中下级军吏,原因有三:

首先,书中作者多次提到了吴起与秦战并颂扬吴起,也说明《尉缭子》一书不可能是秦始皇时的尉缭所作,而是梁惠王时的尉缭所作。 此外,书中《武议》篇中一则小故事,“吴起与秦战,未合,一夫不胜其勇,前获双首还。吴起立斩之。军吏谏曰:‘此材士也,不可斩。’曰:‘材士则是矣,非吾令也。’斩之。”语言生动真实,阵前对答记载详细,很可能就是当时的在场之人。后吴起出走楚国,其部将韬略抱负无法施展,受到“世将”排挤也就不令人意外了。其次,作者深知魏军军令、军制与“世将”的无能,所以才能针砭时弊的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最后,作者对底层民众与基层士兵、军吏的情况也很是了解,更不排除尉缭是一名基层军吏的可能。

有鉴于此,现有史料对尉缭此人没有记载也是可以理解且很有可能的,毕竟他的身份不显不贵,学说也没有受到当时统治者的重视。而其所著兵书后人以《尉缭》名之,此处之“尉”也并不一定就是作者的姓氏,也可能是其职卑人微,姓不可考,故后人以他所任的官职来命名其兵书。先秦时以官职名人者不乏记载,如《资治通鉴》卷四:“秦尉错伐魏襄城”。《史记⋅秦本纪》:“尉斯离与三晋、燕伐齐”。至于是何“尉”,是国尉、都尉还是兵尉则不可考,现仅知魏国时有都尉一职,“战国纵横家书,见田并于梁南章:‘今梁中都尉……’。”[3]盖今本《尉缭子》著者尉缭职卑人微,其说又不见取于梁惠王,所以史籍无其人记载。

对于杂家《尉缭》一书,班固在《汉志》中只注“六国时”,虽未明确说明是战国何时,但“六国时”三字表意无非是天下只余六国或山东只余六国,大抵已是距秦进行统一战争前后不远。

唐人李善的《文选》在王桀《怀德》诗下引《尉缭子》文曰:“天子玄冠玄缨也。”《隋书⋅礼仪志》引其文曰:“天子玄缨,诸侯素缨。”《太平御览》的引述更为完整:“天子玄冠玄缨,诸侯素冠素缨,大夫以下练冠练缨。”除此之外还有唐人徐坚《初学记》卷二四说“又《尉缭子》曰:‘天子宅千亩,诸侯百亩,大夫以下里舍九亩。”这几段文字不见于竹简本、唐《群书治要》、宋《武经七书》及以后的《尉缭子》各种版本。可以看出,这几个例子是讲述礼制的,是不可能出现在兵家尤其是兵形势家著作之中的,但其文既被《尉缭子》所收入,可见至少在唐初魏徵等人编撰《隋书》、《群书治要》之时尚能同时见到这两种版本的《尉缭子》。此外,《隋志》作《尉缭子》五卷,与今本卷数同,众所周知唐初时已知《尉缭子》有所亡佚,而以上这两例被引作他处的文字没有被当时的编者收入到《尉缭子》中,可见当时《隋书》、《群书治要》等书的著者在编书时显然是经过了一番斟酌和考证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初学记》、《太平御览》等书中所引《尉缭子》文,不见于竹简本、唐《治要》及宋《武经》本,且内容风格与以《武经七书》为代表的兵家《尉缭子》相去甚远。而从其引用时间来看,在唐初时还是能同时见到这两种本子的《尉缭子》的。

四、志书对《尉缭子》不同界定是根据其时代需要所划分的

宋初,天下无事,武备废弛,兵书也一度被列为禁书。但是由于承平既久,将不习兵,恰边患频起,防御失利。在此背景下,宋廷不得不倡讲武学,讲武练兵。据《类苑》记载,宋嘉祐元年(公元1058 年)四月,有大臣言郭固知晓兵法,故以大理寺丞郭固编校秘阁兵书。元丰二年(公元1079 年),宋神宗诏国子监司业朱服、武学博士何去非校订《尉缭子》、《孙子兵法》、《吴子》等七部兵书。《武经七书》的颁行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尉缭子》成名流行于宋,元明清三朝的《尉缭子》大都是以此为蓝本刊印的,今本也是如此。

《尉缭子》一书首见于《汉书⋅艺文志》,其后不见著于史书,及至隋唐,《隋志》只列杂家五卷,《旧唐书》、《新唐书》因之,至《崇文总目》方复入兵家类。学界认为,今本《尉缭子》为原《汉志》杂家《尉缭》的主要论据即是隋唐宋初间史书均将其列在杂家,而《新唐书》是由欧阳修主持修撰的,欧阳修卒于熙宁五年(公元 1072年),距元丰年间颁行《武经七书》仅十余年的时间。只有弄清为何隋唐及宋初将《尉缭子》列在杂家这个问题才能真正探清今本《尉缭子》究竟是《汉志》中所列何家的迷雾。

首先,一部著作尤其是一部优秀的兵书,其价值必是该书所反映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都应当是当时社会的主要或重要矛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用价值。《尉缭子》一书的中心思想乃是富国强兵,改变“世将”将战争胜败寄托于鬼神、临阵逃敌与士卒畏战的情况,训练出一支敢于作战、能打胜仗的军队。而观隋及唐初,在府兵制下,军队英勇善战,名将辈出,达到了中国古代军事发展史上的另一个高峰。安史之乱后,国家内外长期混战,虽对于国计民生不益,但对于军队来说却是极为锻炼的。及至五代宋初,禁军甲兵之盛,已是近代无比。故而隋唐及宋初间对于《尉缭子》一书,人们看到的并非是它的军事价值,更多的是从杂家的角度去欣赏它的历史价值。宋初之后,由于承平既久,以及国家制度上的一些原因,对于战争民恐兵畏,勋贵集团腐化堕落严重,坐吃空饷役使军卒如家奴。当国家赖以保护的禁军也无法承担保家卫国的重任且国家又无法对军事利益集团进行彻底改革之时,只能不得不从讲武练兵抓起,故而在编校各类兵书后,选择了相对符合实际情况的《尉缭子》等书列入由官方颁行的兵书之中。

其次,从时间上来看,景佑年间(公元1034年~公元1038 年)编纂《崇文总目》;嘉祐六年(公元1061 年)以知晓兵事的官员郭固编校兵书;元丰二年(公元1079 年)以武学博士何去非等校订《尉缭子》等七部兵书。可见当时将《尉缭子》列入《武经七书》是经过知兵官员们深思熟虑且有其依据的,充分说明了列入《武经七书》本的《尉缭子》就是原《汉志》中的兵家《尉缭》。至于其篇数不符以及宋以后不见杂家本著作的问题,其书经千年流传且历经多次大规模的战乱,书籍散佚并不鲜见,如靖康之变后李清照南渡途中就有两万卷书、两千卷金石拓片被南侵的金兵焚掠一空。而古代书籍流传多为私家藏书与皇室秘阁珍藏,故战乱对于书籍的亡佚尤甚。

五、今本《尉缭子》恐非是一人所作

古书在成书之后的流传过程中,往往有增益、补充的情况发生,先秦各家学派的著述大都存在这个问题。通过对《尉缭子》一书的考察和研究,笔者认为,今本虽是战国古本的兵家《尉缭》,但今本又恐非是一人所作,可能是在梁惠王时的尉缭著书后,在秦汉以及后世的流传中,经过增衍以及宋代编修时为了突出兵家内容的挑选与删减,才形成了现在所见的《尉缭子》兵书。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论证:

首先,从内容的重复来看。《尉缭子》全书前后议论多有重复,前前后后重复过于明显,有的甚至是一字不差,如《攻权》篇“求敌若求亡子,击敌若救溺人”与《勒卒令》中“求敌若求亡子”完全一样;有的是相邻篇章中即有完全相同处,如《武议》篇“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与《将理》篇“农无不离其田业,贾无不离其肆宅,士大夫无不离其官府”;有的是内容仅几字之差,如《武议》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古之圣人,谨人事而已”与《战威》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圣人所贵,人事而已”;还有的是内容表达意思几乎相同的,如《战威》篇“一曰庙胜之论,二曰受命之论,三曰逾垠之论”与《战权》篇“高之以廊庙之论,重之以受命之论,锐之以逾垠之论”。凡此种种,还有很多,就不再一一列举。由此可见,书中议论多处存在重复堆砌、表达意思相同相近的问题,文气首尾并不连贯。故笔者推断,今本所见《尉缭子》并非只出于梁惠王时尉缭之手,后世流传、传抄中当有增衍的情况。

其次,从内容前后的矛盾来看。一部出自于一人之手的著作,其论点、观点及其中心思想当是一以贯之且相当明确的,但通观全书,笔者发现了该书内容中几处严重的矛盾之处。第一,书中对商业的看法前后截然不同,如前文一再强调国家要“治之以市”,《武议》篇认为“百乘之国,无千乘之助,必有百乘之市”,并将商贾与士农并言,“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但在《原官》篇却笔锋直转,扬言“国无商贾”才是最恰当的治国方法,前后所言自相矛盾,实不像是一人所言。第二,在《武议》篇单篇之中即前后矛盾不知其所言为何。在前篇讲述治军方法时说到“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三军喜者,赏之”,可在篇章结尾处又说道“吴起与秦战,未合,一夫不胜其勇,前获双首而还。吴起立斩之。军吏谏曰:‘此材士也,不可斩。’起曰:‘材士则是也,非吾令也。’斩之。”既然杀一人而三军不喜,为何还杀之呢?前后矛盾,令人不解。第三,众所周知,军队的号令在制度上应当是明确不变的,《勒卒令》说到“重金则退”、“十步一鼓,趋鼓也”,但在《兵教上》却有着不同的金鼓号令,“低旗则趋”、“金之则退”。按古军法,不听金、鼓、旗、号者有诛。可是前后如此明显的军令矛盾又让士卒何去何从?作为一名军事家是不可能犯这等低级的错误的。由此三点,故而笔者认为今本所见《尉缭子》当非是梁惠王时尉缭一人所作。

银雀山汉墓竹简本《尉缭子》的出土,使得长期以来存在的伪书、疑书之说不攻自破,使得我们弄清了《尉缭子》一书的真相。在澄清了“伪托”的疑雾之后,本书的作者以及著录问题本应该真相大白,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自竹简出土及其释文发表后,该书作者及其源流问题非但没有因此得到解决,相反地引起了学界更多的争论,并且由于新材料的出现,许多问题似乎更加复杂化了。关于该书著录问题的研究,对于进一步考察《尉缭子》这部优秀的先秦兵书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意义,这不仅是研究《尉缭子》一书的基础和前提,而且也能为研究梁惠王时期的魏国乃至整个战国中晚期社会的政治、军事、经济提供重要的参考。

[1]中国兵书集成编委会.中国兵书集成(第一册)[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7.386-387.

[2]中国兵书集成编委会.中国兵书集成(第一册)[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7.382.

[3]繆文远.七国考订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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