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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侵台与晚清海防筹议

2015-08-15田照军

天中学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海防琉球清政府

田照军

(工程兵学院 指挥系,江苏 徐州 221004)

1865年,中亚浩罕国的阿古柏率兵入侵新疆,在英国、俄国和土耳其支持下,建立了分裂政权。1871年,沙俄又悍然出兵强占了伊犁地区。新疆的沦陷,使塞防危机加剧。1874年,刚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日本又出兵侵略中国台湾,而清政府却以50万两白银的赔款换得日本退兵,这更进一步滋长了日本的侵略野心。基于有限的战略资源和来自海陆的双重威胁,国防战略重点该如何选择,致力于海防还是塞防,是清政府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日本侵台与晚清海疆危机的加深

1868年“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很快走上了向外侵略扩张的道路,并提出了所谓“南进”“北进”的侵略政策。在南面,日本企图占领中国东南沿海的台湾等地作为基地,向东南亚一带扩张,即所谓的“海洋政策”。在北面,日本企图吞并朝鲜,并把朝鲜看成是入侵中国的跳板,进而征服全中国,称霸亚洲,即所谓的“大陆政策”。日本明治政府为了实施其侵略目标,便开始了以发展海军为中心的扩军备战活动。

1871年11月,琉球难民66人漂到台湾的东南部,与当地土著居民发生了冲突,其中54人被杀,12人获救。之后,被救的12人由台湾送至福州柔远驿。福建官员给予了抚恤救助,使其跟随琉球贡船回国,并要求台湾地方官员查办此事,惩治杀人土著。日本闻知此事后,决定以此为借口出兵台湾,以展示对琉球的统治权。对于日本的进犯,清政府在照会日本政府提出抗议的同时,还加派沈葆桢作为钦差大臣到台湾进行军事布置。沈葆桢到台后,采取了政治谈判与军事威慑、岛内设防与请兵大陆、固结民心与开山抚番“三结合”的斗争策略,沉重地打击了侵台日军。而且,侵台日军也遭到了台湾土著居民的强烈反抗,加之疫病流行,不久便陷入骑虎难下、进退维谷的境况。

但是,清政府有许多大臣对于战局的判断却过于悲观,认为中国海防空虚,如果开仗,后果殊难预料。当时负责对日交涉的北洋大臣李鸿章,也抱定了妥协求和的方针。他在致总署的函中说:“明是和局而必阴为战备,庶和可速成而经久。”[1]1063李鸿章断定这是一个“和局”,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从客观上说,日本的兵力不足与中国为敌,早晚也得撤兵;从主观上说,即便中国能够取胜也不与日军开战,抱定妥协的宗旨。因此,清政府不顾自己在台湾已经取得的军事优势,欲屈尊与日本议和。日本为了摆脱在台湾的不利处境,也正好想借他国的“调停”收场。于是,清政府由奕䜣、李鸿章等为代表,与日本特使在北京谈判,订立了《北京专约》。专约规定,中国给日本“抚恤”“偿银”50万两,作为日本从台湾撤兵的条件,并“承认”日军侵台是“保民义举”。后来,日本即以此为据,硬说中国已承认琉球为日本属国,于1879年正式吞并琉球,废除其国王,并将琉球改为冲绳县。清政府虽然向日本提出过抗议,但并未采取有力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琉球作为日本的冲绳县就成了既定事实。

藩属琉球的失落,不但再次印证了清朝统治者的软弱无能,而且暴露出清廷决策者在海防意识上的缺陷,即他们只是从朝贡体制的角度看待琉球问题,而没有认识到控制琉球对于中国海防的战略意义。琉球的失落使建立在宗藩关系基础上的“以琉球守东南”的防御体系遭到破坏,中国的海疆安全形势更趋恶化。然而,对于日本来说,吞并琉球只是其对外扩张的一个步骤,这也扩大了其进一步侵略朝鲜和中国的野心。

二、海防筹议与海塞防并重的战略决策

日本侵台所暴露出的海防空虚问题使清政府极为震动,从而认清了加强海防的重要性。1874年11月5日,恭亲王奕䜣在代表总理衙门呈上的奏折中提出了“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六条切筹海防的战略措施。清政府接到总理衙门奏折后,于当天发出上谕,饬下沿江沿海的军政要员:“详细筹议,将逐条切实办法,限于一月内复奏;此外别有要计,亦即一并奏陈。总期广益集思,务臻有济,不得以空言塞责。”[2]30虽然参与海防筹议的要员们大都认识到了海防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但是由于筹办海防需要大笔的资金,这对于财政拮据的清政府来说无疑是个难题。总理衙门认为:“开办海防以筹饷为第一要事,实以筹饷为第一难事。”[2]162于是,围绕筹饷问题,在国防建设重点上清朝政府内部出现了海防与塞防之争。

“海防论”的代表是李鸿章。李鸿章主张停止收复新疆的军事行动,裁减相关经费,用来专门筹备海防。1874年12月10日,李鸿章在《筹海防议折》中论述了海防建设在当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指出“今则东南海疆万余里,各国通商传教往来自如,麇集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未有之变局”[1]1063,“新疆不复,于肢体之元气无伤;海疆不防,则腹心之大患愈棘”[1]1070。

“塞防论”的代表是湖南巡抚王文韶。王文韶认为东南海防固然很重要,但西北的塞防也不可忽视,否则将顾此失彼,局势不堪设想。他在奏折中写道:“俄人攘我伊犁,殆有久假不归之势。履霜坚冰,其几已见。今虽关内肃清,大军出塞,而艰于馈运,深入为难。我师退一步,则俄人进一步;我师迟一日,则俄人进一日。事机之急,莫此为甚。彼英法美诸国,固乘机而动者。万一俄患日滋,则海疆之变,相逼而来,备御之方,顾此失彼。中外大局,将有不堪设想者矣。”[3]9211

“海防论”与“塞防论”两方都想极力证明自己的正确性,但又都难以说服对方,于是争论陷入了僵局。在双方争论不决时,1875年3月10日清政府给时任陕甘总督的左宗棠发了一道密谕,向其通报了以上两种主张,并指出:“现在通筹全局,究应如何办理之处,着该大臣酌度相宜,妥筹具奏。”[4]279左宗棠在综合两派主要观点的基础上,从国防全局出发,提出了“海防塞防并重”的观点:“窃维时事之宜筹,谟谋之宜定者,东则海防,西则塞防,二者并重。”[4]281他认为,海防重要,塞防也很重要,重新疆是为了保蒙古,保蒙古则是为了卫京师。他说:“若此时即拟停兵节饷,自撤藩篱,则我退寸而寇进尺,不独陇右堪虞,即北路科布多、乌里雅苏台等处,恐亦未能晏然……是停兵节饷,于海防未必有益,于边塞则大有所妨。”[4]284-285在综合权衡之后,清政府最终采纳了左宗棠的意见。

1875年5月30日,总理衙门对海防筹议进行了总结,并上奏了清政府。同日,清政府发布了上谕:“海防关系紧要,既为目前当务之急,又属国家久远之图,若筑室道谋,仅以空言了事,则因循废弛,何时见诸施行?亟宜未雨绸缪,以为自强之计……南北洋地面过宽,界连数省,必须分段督办,以专责成。著派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派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事宜,所有分洋、分任练军、设局及招致海岛华人诸议,统归该大臣等择要筹办……此次议奏,有关系西北及防范俄人事务,业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抄寄左宗棠阅看,即著该大臣通盘筹画,以固塞防。”[5]12-13上谕第一次把海防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地位,从而改变了中国传统的重陆轻海的国防战略方针,并落实了南北洋海防建设的领导人,使得近代中国海防、海军建设进入了有计划、有重点的发展时期。清廷同时任命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避免了“放弃塞防,专事海防”的片面认识,为成功收复新疆奠定了基础。

三、晚清海防筹议的局限性及当代启示

日本侵台后,虽然清政府通过海防筹议确立了“海塞防并重”的战略方针,但并未在制度上确立统一的海军领导机构。上谕只是泛泛地要求沿海督抚和衷共济,但在实际中则难免出现“畛域攸分”以及海陆难以协同之弊,这些问题在以后的海防实践中都突出地表现了出来。实际上,“海塞防并重”只能是一个短期的战略目标,因为其所需的战略资源,大大超出了清政府的实际承受能力。由于财政支绌、军费匮乏,清政府只能先顾及塞防危机,海防经费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无法按计划拨足、到位,海防建设缺少连续性和持久性。

总理衙门在总结海防筹议的奏折中认为:“迄今并无必须购办铁甲船之议。即使将来试验实利于用,亦只能购备一二船或数船布之要口,隐为防御日本之计。若谓以此足御泰西各国,不但得数铁甲船未敢自信,就使海防一律办齐,亦无从得有把握。仍当遇事筹维,慎于操纵,非独铁甲船未可尽恃也。”[6]338从而使购置铁甲舰的计划搁置了下来。

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的事件给了清政府巨大的冲击,清廷在上谕中宣称:“现在日本恃有铁甲船,狡焉思启,则自强之策,自以练兵购器为先,着李鸿章、沈葆桢妥速购合用铁甲船、水雷,以及一切有用军火,用备缓急。”[6]407但是,直到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清政府定造的“定远”“镇远”两艘铁甲舰才得以从德国伏耳铿船厂驶回,并正式编入北洋海军,其实际实施效果由此可见一斑。另外,晚清海防以本土安全为主要目标,严格将海防范围锁定在本国海岸和沿海一带,强调海军的防御功能,缺乏争夺制海权的观念。李鸿章说:“中国即不为兵穷海外之计,但期战守可恃,藩篱可固,亦必有铁甲船数只游弋大洋,始足以遮护南北各口,而建威消萌,为国家立不拔之基。”[6]421他只将舰队看成是“建威消萌”的威慑武器和守卫海口的重要力量。在视察北洋海军基地后,他不无得意地说:“综核海战战备,尚能日新月异,目前限于饷力,未能扩充,但就渤海门户而论,已有深固不摇之势。”[5]275然而,北洋海军在成军后就停滞不前了,其实力也最终被快速发展的日本海军所超越,并最终导致了甲午海战的惨败。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当前,中国国防同样面临着来自陆地和海洋的多方向的、多样性的安全威胁。相较而言,陆疆面临的威胁并不严重,而海疆安全、海洋权益、海上战略通道所面临的威胁却日趋严峻。2011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这是新中国首次在发展规划中将海洋提升到与陆地同等重要的地位,也是中国发展思维的一次重大转变。陆海统筹是陆海复合型大国运筹地缘战略的基本原则,也是谋划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依据,其基本内涵是陆海兼顾、军民融合与协调发展。当然,在陆海统筹问题上要把握好“度”,陆海兼顾并不意味着平分战略资源,而是要根据国家利益与战略态势在兼顾中确立重点。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正如拉采尔所说:“只有海洋才能造就真正的世界强国。跨过海洋这一步在任何民族的历史上都是一个重大事件。”[7]63为了保证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空间,我国应该在确保陆疆安全的前提下,将当前国防战略的重点集中于海疆,不断加强海洋经济建设,促进综合国力的迅速提升,为建设强大海军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正确判断与确立海防的主要战略对象,对于某些国家疯狂的海洋扩张和以中国为假想敌的扩军行为,要敢于宣示捍卫国家领土与海洋权益的战略决心和意志;以强军目标为牵引,以“能打仗、打胜仗”为标准,认真做好应对事态扩大的各种准备,持续加快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蓝水海军,不断提高联合作战能力、海上综合保障能力与核打击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避免海疆危机的进一步恶化,稳步实现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

[1]李鸿章.李鸿章全集(奏稿):24卷[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

[2]中国史学会.洋务运动: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

[3]宝鋆.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99卷[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1.

[4]罗正钧.左宗棠年谱[M].长沙:岳麓书社,1981.

[5]张侠,杨志本,罗澍伟,等.清末海军史料[G].北京:海洋出版社,1982.

[6]中国史学会.洋务运动: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

[7][英]杰弗里·帕克.二十世纪的西方地理政治思想[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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