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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民主的倒退:公民社会与政治体制的矛盾角色

2015-08-15

南洋资料译丛 2015年4期
关键词:非政府政党宪法



泰国民主的倒退:
公民社会与政治体制的矛盾角色

埃里克·马丁内兹·库恩塔艾姆·辛朋*

摘要:自2005年底以来,泰国一直深陷政治危机之中,到目前已经历了2006年9月和2014年5月两次政变。这两次政变深刻暴露出了公民社会和政治体制在政坛中的矛盾作用,其中尤以宪法与宪法法院最为突出。尽管人们普遍希望公民社会和宪制架构(constitutional structures)能够实现与选举授予权、问责制和政治权利密切相关的民主目标,但是人们在泰国所目睹的一切却与此有着天壤之别。公民社会和宪政的参与者一直为党派利益而非民主价值观所驱使。作为2006年和2014年两次政变的导火索,公民社会的各种势力强力动员起来,涌上曼谷街头,试图推翻民选政府。在此过程中,他们为军方实施干预提供了政治空间和合法性。宪法法院和宪法也在反民主活动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起草《2007年宪法》就是明摆着要削弱政党的势力,恢复机构割裂的格局,其终极目的是不让他信·西那瓦(Thaksin Shinawatra)及其阵营重返政坛。宪法法院所宣布的许多判决也同样反映出政治利益,而非客观地依法办事。因此,泰国的民主政体是建立在流沙之上的:人们原本指望一些社会力量和社会制度可以巩固民主,但是事实表明,就连他们自己亦对其与民主的关系深感困惑。

关键字:民主化;民主巩固;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宪法;政治体制;泰国

*作者ERIC MARTINEZ KUHONTA是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政治学系(the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at McGill University, Quebec, Canada)政治学副教授;AIM SINPENG是麦吉尔大学政治学系加拿大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研究理事会(SSHRC)博士后奖学金获得者。

*本文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国外智库2000-2013泰国研究译介”(SC13WY25)阶段性成果。First published in English by ISEAS Publishing under the title of 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Vol. 36, No. 3 (Singapore: 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2014). Translated with the kind permission of the publisher.

在过去8年间(2006-2014年),泰国给人留下的一个总体印象是以政局动荡、街头动员、街头暴力、民主显著倒退呈周期性循环为特征的。鉴于其在1992年至2006年的14年间所取得的民主进步,这一切多少令人感到讶异。与泰国长期以来的政治衰败相比,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被卷入这场民主倒退的参与者与机构中,不乏那些人们通常认为具有自由主义价值观的人士与机构。公民社会、司法法庭以及宪制架构都对泰国民主的衰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当然,2006年9月19日和2014年5月22日的两次军方干预都给了民主以致命的一击,令其走向终结。然而,由于旨在推翻民选政府的街头暴力抗议活动已使曼谷部分地区陷入瘫痪,军方这时才出手了。泰国目前的局面前所未遇:民主不仅面临来自诸如军队这样的通常对民主持怀疑态度的群体的威胁,还来自诸如司法和公民社会等意料之外的威胁。

《当代东南亚》杂志(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的本期特刊“泰国民主巩固所面临的挑战”(The Challenges of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in Thailand),对造成泰国民主倒退的一些主要势力和制度进行了再探讨。本期特刊以公民社会、政治制度和暴力行动等问题为重点,提出了以下问题:造成泰国民主崩溃的条件是什么?更具体来讲,公民社会在民主遭到侵蚀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司法部门究竟是实施客观裁决的场所,还是扩大党派利益的论坛?暴力行动与民主选举的关系是什么?取缔政党的裁决对政党发展有什么样的影响?

本期特刊的主题是,我们在其他国家民主巩固过程中司空见惯的那些民主发展的“正常”模式,在当今的泰国却不存在。首先,公民社会中的非政府组织对于民主而言,表现出一种极度的矛盾心态,即便不是完全对立的话。正如我们在本期特刊序言部分所讨论的,以及伊莱·埃利诺夫(Eli Elinoff)在接下来的一篇文章中所描述的一样,非政府组织心中只有自身的利益,其有关社会和政治权利的立场也常常因对其选民采取家长式作风和宣扬精英思想而变得混淆不清。与政治体系中的其他机构或参与者一样,非政府组织必须要保护自身的利益,一旦遭到来自政治体系中其他势力的威胁,它们可以对这些势力予以还击,即便其后果可能会对民主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其次,司法法庭和宪政改革服务于传统保守派精英的利益,而不是更为宽泛的公共利益。正如邓肯·麦卡高(Duncan McCargo)在本期特刊一篇文章中所分析的那样,司法法庭已经数度做出具有偏袒性的裁决,最终走到自由民主价值观念或者法治的对立面。因此,司法法庭的许多裁决反映的是政治利益,而不是客观地依法行事。此外,宪法改革则沦为了不同政治利益的牺牲品,这些利益群体为了一己私利,争相操控政治体系。因此,宪法成为一纸空文,既没有起到保护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作用,在客观上也没有创立公正的机构问责体系,而是成了天外救星(deus ex machina),前来化解造成泰国精英群体分化的一切党派斗争。

第三,我们在泰国也看到,红衫军(the Red Shirts)与黄衫军(the Yellow Shirts)之间的思想分歧已经导致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以取缔政党为例——这在泰国已经越发司空见惯——这本该消除政党支持者对民主的拥护,然而事实上这显然也是一把双刃剑。正如艾姆·辛朋(Aim Sinpeng)在该期文章中所阐释的一样,取缔政党并未影响到对政党的相关支持,尤其是那些与流亡的前总理他信·西那瓦有关联的政党。泰国严重的两极分化带来的是(民主与反民主)两大阵营的不同群体对政治党派的强力支持。最后,一般认为选举暴力事件会随着民主化的愈趋巩固而减少,但是泰国的情况却表明,民主化对政治暴力的影响并非如此简单。普拉加·孔吉拉提(Prajak Kongkirati)在该期文章中认为,选举暴力事件在2001年和2005年两次大选中迅速攀升,其原因在于他信对地方一级的干预,其联盟与一些地方精英籍此争夺议会席位,局面更加令人堪忧。因此,本期系列文章探讨包括公民社会、司法能动(activist judiciary)、政治暴力、以及政党取缔等主题。这些问题共同使得原本简单地把民主和民主化建设喻为搭建积木的理论变得复杂化。

泰国民主灾难的两大关键因素——公民社会和政治体制——是本期特刊引文所讨论的核心问题。通过探讨,我们指出各自的利益攸关,彼此各自为阵,这在大多数情况下往往会抵消加强民主建设的其他努力。尽管经过了长期的“精心打造”,制度建设仍然是有益的。只要这些制度还是那些政治精英设计者突发奇想的产物,制度建设搞得再多也未能、也绝不会让泰国更为接近民主理想。同样,虽然公民社会发展对于全面扩大政治参与是一个好兆头,但公民社会能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民主行为和民主价值观的培育,始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本文第一部分描述泰国公民社会的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民主化发端以来,泰国逐渐为新兴的政治参与者和团体组织打开了空间。20世纪90年代是“人力部门”(people’s sector)扩张最快的时期。我们就泰国公民社会与民主之间关系提出以下观点。首先,公民社会无论在民主时期或是在独裁时期都能得到发展。公民社会可以在独裁主义时期萌芽并成长。其次,对于公民社会而言,民主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换句话说,公民社会组织可以对民主有着多元化的理解,事实上也的确如此。第三,公民社会群体在多大程度上支持民主取决于其如何做到利益均衡。如果对其有利,公民社会组织更有可能支持民主发展。需要提醒的是,不要凭借其本质就想当然地认为公民社会必然支持民主的发展。

本文第二部分审视在整个宪法制定过程中是怎么对政治体制进行精心打造的。在这里,我们对1997年和2007年两部宪法做了比较,表明各有其明确的目的。《1997年宪法》试图通过加强行政和党派机构来逐步削弱庇护制下的政客势力。然而,实际的做法远远超出宪法起草人的意图,结果导致前总理他信以及泰爱泰党(TRT-Thai Rak Thai)能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掌控政坛。因此,对于《1997年宪法》所造成的事与愿违的影响,《2007年宪法》给予了直接回应。为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由军方遴选的宪法起草者们竭力让政治体制回归1997年以前的框架:当时的政党认同薄弱,行政机关较容易受到议员的约束。2006年政变后不久,我们还看到,宪法法院(the Constitutional Court)这个原本是该体系实施均衡功能的关键机构,不断做出旨在推翻他信地位的一个个裁决,最后以公开支持保皇派黄衫军阵营而告终。

泰国的公民社会

我们在这一部分重点分析泰国人眼中的“人力部门”:这是包括非政府组织、利益集团和工会在内的一个宽泛范畴。我们选择把重点放在草根阶层这样一个公民社会的组织形式,这样就非常具体了。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放开政治限制以及90年代的民主化进程,泰国的非营利部门出现了最大的扩张。公民社会的扩张、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以及人民运动让更多的公众参与政治,从而促进了泰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社会组织为利益集团表达、聚集及表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渠道,充当着人民与政府之间中间人的角色。对于那些常常被边缘化或受到国家政策负面影响的地方团体,非政府组织帮助这些团体直接向政府官员游说,无论是地方官员或是国家官员。20世纪90年代最有名的公民社会事件是贫民大会(the Assembly of the Poor)。该组织由泰国东北部村民发起的一场反对修建穆水坝(Pak Mun Dam)运动发展而来。这是自20世纪70年代的泰国农民联合会(the Peasants’ Federation of Thailand)以来出现的第一个全国性组织。①Bruce Missingham, Assembly of the Poor in Thailand: From Local Struggles to National Protest Movement, Chiang Mai: Silkworm Books, 2003.1997年, 该组织在曼谷策划了99天的集会,并成功迫使政府做出重大让步,由政府对因修建水力发电大坝受到影响的人给予生活补偿,对某些项目进行复审,并停止驱赶常住居民离开被列为森林的区域。②举例来说,可参见:Erik Martinez Kuhonta, The Institutional Imperative: The Politics of Equitable Development in Southeast Asi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pp. 177-81; Erik Martinez Kuhonta, “Development and its Discontents: The Case of the Pak Mun Dam", in Dominique Caouette and Sarah Turner (eds), Agrarian Angst and Rural Resistance in 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 London: Routledge, 2008, pp. 135-58; Chris Baker, “Thailand’s Assembly of the Poor: Background, Drama, Reaction”, South East Asia Research, vol. 8, no. 1 (2000), pp. 5-29; Prapas Pintobtaeng, Politics on the Streets: 99-day Assembly of the Poor Demonstration: History of Marching and Protesting, Bangkok: Kruek University, 1998.

然而,并非所有的人民运动都以政治开明与民主发展为动员目的。仔细分析泰国政治历史就可发现,一些主要的民间社会组织支持非民主政府或政府机构,而且这种情况并不鲜见。普拉加·孔吉拉提认为,20世纪70年代对学生领导的左翼联盟的抵制运动,不仅其本质是右翼的,也得到了中产阶级,尤其是曼谷地区中产阶级的支持。③Prajak Kongkirati, “Counter-movements in Democratic Transition: Thai Right-wing Movements after the 1973 Popular Uprising”, Asian Review, vol. 19 (2008), pp. 101-34.学生运动的成功及其深得民心的运动“刺激了保守分子和精英们实施反动员”。④Prajak, “Counter-movements in Democratic Transition”, p. 25.右翼分子于1975年前后成立了反农民、工人和学生的组织,成为1976年10月6日泰国法政大学(Thammasat University)学生大屠杀事件的罪魁祸首。⑤Charnvit Kasertsiri and Thamrongsak Petchlertanand, (eds), Chak 14 thueng 6 tula [From 14-6 October], Bangkok: Thammasat University Press, 1998.红牛卫队(Red Gaurs)和新军(Nawaphon)⑥新军与红牛卫队是泰国1976年政治危机期间出现的右翼团体。这两个团体是保守主义的,对其他组织使用暴力。据信,这两个组织对危机中,尤其是随后与学生团体的冲突中的几起命案负有责任。更多信息请访问1976年10月事件纪念网站:www.2519.net。受到来自军方、政界和反共机构内部势力的支持,而乡村童子军(the Village Scouts)则公开受到当时羽翼未丰的民主政府的资助。⑦Chak 14 thueng 6 tula, pp. 61-64.红牛卫队极力鼓吹“国家-宗教-国王”(nation-religion-king)的极端民族主义构架,而新军则自称是社会底层青年代表。乡村童子军由于得到了国家的正式支持,成为最大的抵制运动组织,成员超过2万人,几乎全都来自曼谷的中产阶级。⑧Prajak, “Counter-movements in Democratic Transition”, p. 25.的确,这种以右翼阵线与泰国政府结盟为背景的政治暴力正是当代泰国政治暴力模式的预演,普拉加·孔吉拉提在本期文章里对这一主题做了详尽的探讨。凯瑟琳·鲍伊(Katherine Bowie)有关乡村童子军运动的著述颇具影响力,其中指出该运动受到上层阶级与保守派中产阶级支持,其定位是右翼的。⑨Katherine Bowie, Rituals of National Loyalty: An Anthropology of the State and the Village Scout Movement in Thailand,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7.

20世纪90年代,尽管人力部门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扩张,但泰国的公民社会组织显然对民主颇感矛盾。一方面,很多非政府组织领导人认识到,民主政治对于促进公民权利和防止滥用国家权力是最佳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什么才是最为理想的民主统治又达不成共识。他信政府(2001-2006年)暴露出人力部门内部的这一矛盾,勾起了非政府组织对于代议制民主和选举制民主根深蒂固的怀疑。

人力部门反对他信也凸显出公民社会群体利益问题研究的重要性。本期特刊中伊莱·埃利诺夫关于公民社会的文章中也谈到了“利益”问题,其中非政府组织与贫民组织之间深层的利益矛盾日益明显。按照定义,非政府组织要么代表这样一些群体的利益,并寻求为这些群体改善生活条件;要么就是群体的融资人。然而,应当强调的是,非政府组织实际上就是利益群体,并且无论何种治理模式或政治安排,只要赋予他们权力与运作空间,他们都必然会给予支持。对他们来说,理想的体制也许是“基层民主”体制(grassroots democracy)。然而,不管政体的结构和形式如何,非政府组织都需要发展和扩张的空间,并且需要获得和政府讨价还价的权力。如果我们因此把非政府组织视为理性参与者并有着自己的具体利益的话,那么他们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为了获取更大份额的政治权力,这就不会让人感到惊讶了。

因此,非政府组织必然带有政治性,而且天生就不是民主的。①赞成公民社会与民主政治呈逆相关关系的现有文献包括:“The Robustness of Authoritarianism in the Middle East: Exceptionalism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Comparative Politics, vol. 36, no. 2 (2004), pp. 139-57; Sheri Berman, “Islamism, Revolution, and Civil Society”, Perspective on Politics, vol. 1, no. 2 (2003), pp. 257-72; Omar G. Encarnacion, “Venezuela’s” Civil Society Coup”, World Policy Journal, vol. 19, no. 2 (2002), pp. 38-48; Sheri Berman, “Civil Society and the Collapse of the Weimar Republic”, World Politics, vol. 49, no. 3 (April 1997), pp. 401-29.作为公民社会的一部分,这意味着须接受审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这一形式,但在泰国,我们发现这一观点要大打折扣。其主要的一些公民社会组织只有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去支持审议民主这一理念。换句话说,这些泰国非政府组织只有在其利益能够得到保护或者可以获得更多资源的情况下,才会支持审议民主。作为对审议民主有条件的支持者,泰国非政府组织因此听任、甚至迫切要求军事干预,尽管这种干预有可能挤压其运作空间。还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中我们选择了几家支持非民主进程和制度的公民社会的特定群体来加以讨论,虽然还有其他一些持有不同价值观和立场的团体,比如“红衫军运动”(Red Shirt Movement)。②有关红衫军运动的讨论,参见Aim Sinpeng, “The Power of Political Movement and the Collapse of Democracy in Thailand”, Ph.D. thesis,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November 2013; Aim Sinpeng and Erik Martinez Kuhonta, “From the Street to the Ballot Box: The July 2011 Elections and the Rise of Social Movements in Thailand”, 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 vol. 34, no. 3 (2012), pp. 397-402; Apichart Sathitniranai, “Krai kue sua daeng: mob wa jang prai rue klum chonchan klang mai” [Who are the Red Shirts? Money-Hungry Mob, Prai, or the New Middle Class, Thailand at a Crossroad]”, in Pinyo Traisuriyathorn (ed) Daeng Tammai: sangkhom Thai panha lae kanma kong sua daeng [Red Why: Thai Society, Problems and the Emergence of the Red Shirts], Bangkok: Openbooks, 2010, pp. 14-35; Nithi Aeosriwong, “Karn muang kong sua daeng” [The Politics of the Red Shirts], in Aan karn muang Thai 3: kan muang kong sua daeng [Reading Thai Politics 3: The Politics of the Red Shirts], Bangkok: Openbooks 2010, pp. 10-15.

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和反他信运动

根据新颁布的《1997年宪法》,他信·西那瓦执掌政权,成为第一位民选总理,这极大地改变了国家政府与人力部门之间的关系,表现在两个重要方面。首先,他信的竞选优势及其政党在议会所占绝对多数置反对党于一个极其不利的困境。第二,人们认为他信的民粹主义与改革政策旨在取代公民社会组织并使其边缘化。

反对他信的公民社会核心组织是人民民主联盟(PAD-the People’s Alliance for Democracy),该联盟于2006年由多个团体拼合成立。人民民主联盟是由社会上这样一些团体组成并受其驱使的,这些团体由于他信政策的影响,生存环境日趋恶劣,但却无处宣泄其怨愤。这种情况无论在正式场合或是在制度领域都随处可见。身处立法机构、上议院的某些部门以及独立组织中的反对派与人民民主联盟携手合作,因为他们无法形成对政府的有效反对,不能对行政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无法提出备选政策。其实,在一些正式的民主机构内部,反政府机制出现了分化,从而削弱了反对派的声音。①Aim, “The Power of Political Movement”, Chapter 2。

人力部门,尤其是严厉抨击他信施政策略和领导风格的非政府组织,发现其政治空间严重萎缩。20世纪90年代,尽管许多民间团体在起草著名的“1997年人民宪法”(People’s Constitution of 1997)过程中颇具影响力,但到了他信执政时期却被边缘化。他们希望通过游说泰爱泰党内一些左翼核心人物来产生影响力,但无人搭理,其希望也随之破灭了。②例如Poomtham Wetchachai, Jaturon Chaisaeng and Mingkwan Sangsuwan等。同时,他信最终“背离”了《1997年宪法》的良好意图,使得正式民主机构中的反对机制陷于瘫痪,并使得其他反对团体边缘化。③参见米歇尔·康纳斯及克文·休伊森编撰的特刊有关政变正当性的讨论,《当代亚洲杂志》2008年第1期,第38页。人力部门内部对此感到“震惊”和“失望”,他们走上街头游行示威。④Giles Ungpakorn, “Thammai ngo kao kang ammat” [Why did NGOs side with ammat?], Red Thai Socialist, 28 February 2011, http://redthaisocialist.eom/2011-01-20-12-39-38/112-2011-02-28-16-44-45.html.反他信的抗议示威活动最早始于2002年,当时泰爱泰党掌权才一年,并于2006年政变前夕达到高潮。

公民社会组织反对他信和他信政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行业部门和意识形态领域。许多非政府组织、工会和其他公民社会参与者站出来反对他信,首先是由于他们不赞成一整套特定的政府政策。在这一类群体中,有4个核心部门的公民社会组织走上街头抗议他信政府:(1)国有企业工人;(2)教师工会;(3)媒体激进分子;(4)反对大型项目的草根组织体系。由于人力部门持续反对,很多非政府组织明显在意识形态上反对泰爱泰党的党纲。

他信的民粹主义政策并未受到很多非政府组织的欢迎。⑤Pipob Thongchai, “Pathiroop prathet thai nai tassana khong pipob thongchai" [Political reforms in the eyes of Pipob Thongchai], On Open, 11 April 2010, http://www.onopen.com/open-special/10-04-ll/5337.尽管反对民粹主义的一些群体对政府政策的本质和方向存在分歧,但另有一些非政府组织加入了反对派,抗议这些政策削弱了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力。他信的民粹主义纲领在本质上无异于渗入或者掌握人力部门占有的政治空间。该纲领不仅使得国家机关在农村扩大其存在与影响,而且侵犯了社区动员支持改革举措的权利,同时封闭了社区有权自行选择发展道路的可能性。他信试图摧毁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指控他们获得国外资助或挑起2002年的暴力冲突。泰爱泰党政府对此心领神会,加强了国家权力机关处置抗议者的权力,分寸任由其自行把握。泰爱泰党的民粹主义政策迅速削弱了大众政治的动员能力。①Kengkij Kitirianglarp and Kevin Hewison, “Social Movements and Political Opposition in Contemporary Thailand”, Pacific Review, vol. 22, no. 4 (2009), pp. 451-77.非政府组织不得不与政府在类似的问题上进行抗争。

他信政府对一些公共社会组织的强硬立场和敌对态度,进一步加深了人力部门与政府之间的裂缝,滋生了相互间的不信任和敌意。贾都龙(Jaturon Chaisaeng)——他信政府的一位左翼人物,指出:“他信政府一贯认为,中间人的角色应该取缔,必须建立与人民的直接沟通。”②Jaturon Chaisaeng, Thai Democracy in Crisis: 27 Truths, Bangkok: Institute of Democratization Study, 2011, p. 125.由于他信认为应该取缔非政府组织的角色,因此其本人和公民社会之间的隔阂不可避免地扩大化了。到了2002年年底,他信对于诸如贫民大会、小规模农户大会(Small-Scale Farmers’ Assembly)以及反对修建穆水坝的激进人士等发起的示威游行活动迟迟得不到平息而明显感到失望。他试图诋毁非政府组织的公信力。他指控非政府组织“从外国人那里拿钱”和“煽动暴力”。③“Ratthaban thaksin chinnawat kap yutthawithi nai kan ‘dotdiao’ en chi o chak chaoban” [Thaksin government and its strategies to marginalize grassroots NGOs], Matichon Weekly, 30 December 2002, p. 8.他信告诉穆水坝社区的居民:“我要与直接遭遇困难的人协商。我不想与非政府组织讨论,这些组织就像那些人的顾问……非政府组织就像推销员……他们的承诺与贫民的要求大相径庭。”④“Nakwichakan rum kinto rat mua nim khomun khonchon” [Academics slammed government for making up data on the poor], Naewna, 9 December 2003, http://www.thaingo.org/story/news_005.htm.一些非政府组织主要领导人的银行账户无故遭到审查。

他信政府也不会接受反对派媒体的存在。⑤有关该观点的详尽讨论,参见Supinya Klanarong, Pud kwang jing [Telling the truth], Bangkok: Openbooks, 2007, pp. 189-96.当政府指示全国反腐败委员会(the National Anti-Corruption Commission)对反对派媒体几个核心人物的财务情况进行调查时,与媒体的公开战便打响了。⑥“Patibatkan popongo truatsop sapsin sue” [A new mission to investigate finances of the media], Matichon, 11 June 2002.易三仓民调(ABAC Poll)是泰国领军民调机构之一,受到政府的威胁并试图从媒体撤回对政府持批评观点的政治新闻。到了2003年年初,泰国记者协会(Thai Journalists Association)发表公开声明,谴责政府滥用国家权力、个人财产、人脉关系以及恐吓等手段压制媒体的自主性。⑦“Samakhom nakkhao paiyannoi chae rat khukkham sue” [The Thai Journalists Association claimed the government violated media rights], Thairath, 3 January 2003.

他信试图镇压反对之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或许也是最糟糕的要数他取消一档著名的访谈节目“每周泰国”(Thailand Weekly),这档节目是由颂提·林通恭(Sonthi Limthongkul)的经理人集团(Manager Group)经营的。撤销颂提的节目,并没有让他保持沉默,而是迅速引发了所谓的“颂提现象”。①有关颂提现象的详尽讨论,参见Kamnoon Sithisaman, Prakotakarn sonthi chak suea si lueang thueng phaphankho si fa [Sonthi’s phenomenon: From yellow shirt to blue bandana], Bangkok: Ban Pra Athit Press, 2011.由于颂提反对他信的呼声深得民心,于是便发起了一场将他信逐出政坛的宣传攻势。他和经理人传媒(Manager Media)的人员开办“每周泰国移动访谈节目”(Thailand Weekly Mobile),第一次设在一所公立大学,然后在几家公园举办。最终成千上万的听众到场倾听了颂提的演说。②其中最大的一次集会发生在2006年2月4日。他通过集会吸引大量听众以及通过其传媒吸引更多的广播与电视受众的能力,使其成为人民民主联盟领袖强有力的候选人。③Sonthi Limthongkul and Sarocha Pornudomsak, Muang thai rai sabda san jon [Thailand Weekly mobile],Bangkok: Ban Pra Athit Press, 2006.正因为如此,2006年人民民主联盟建立之时,许多其他反对派团体的领导人一致同意颂提做他们的领头羊。

抵制他信的反对派群体组织,以前还是各自为阵地向政府提出抗议,最终于2006年初形成了致力于推翻他信的集体联盟。人民民主联盟是一个反他信运动组织,汇集了大量的自身利益受到他信政权不利影响的群体。尽管这些群体在人民民主联盟的旗帜下走到了一起,但其背景各异,这从人民民主联盟核心领导层拥有5个最高领导人这一实质可见一斑。颂提·林通恭是反对他信镇压媒体的代表,占隆·西蒙(Chamlong Srimuang)是反对他信金钱政治的代表,比博·通猜(Pipob Thongchai)是反对他信政治改革的代表,宋奇亚(Somkiat Pongpaibul)是反对他信改革官僚政治计划运动的代表,宋沙克(Somsak Kosaisuk)是反对他信国有企业私有化计划的排头兵。④People’s Alliance for Democracy, PAD Saving the Motherland: Proof of Bravery, Sacrifice and Ahingsa, Bangkok: Tawan Aok Publishing, 2009, p. 99.通过吸纳这些核心领导人所在的组织体系以及其他反他信的非政府组织团体,比如反对党、反对派议员、佛教派别、学者、高级公务员和学生,⑤“Thap phanthamit ku chat yan khluean phon khao lan phrarup 14.00 no” [PAD army saving the nation to mobilize in front of the Royal Plaza at 14:00], Manager Online, 11 February 2006, http://www.manager.co.th/Ho me/ViewNews.aspx?NewsID=9490000019100.于2006年2月组成了人民民主联盟,距离2006年9月政变仅几个月时间。人民民主联盟的核心领导人及媒体大亨颂提评论说:“如果你问我,人民民主联盟是否需要采用军事手段推翻(他信)……我想是这样的……我一直在讲(政治)变革只能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是通过政变,另一个是通过渐进的变化。军队应该发动政变,只要他们是为了国家,而不是为了自己。”⑥PAD Saving the Motherland, pp. 386-87.

人民民主联盟运动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众广泛参与的运动,如上所述,其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部门。虽然绝大多数人民民主联盟成员来自城市中产阶级,但这些人的动因并非出于对其经济地位的考虑,而是出于其保皇与保守意识。各种非政府组织、劳工团体和利益集团之所以反对他信和泰爱泰党,是因为他们不能发表反对意见并且被边缘化了。反对派认为,只要是他信及其政党仍然掌权,他们在政治舞台上就没有一席之地。⑦Suriyasai Katasila, Panthamit prachachon prachathipathai [Alliance, people and democracy], Bangkok: Openbooks, 2007, pp. 104-6.

为了应对大范围爆发的且愈演愈烈的暴力抗议活动以及日益增长的腐败丑闻,他信决定解散议会,要求于2006年4月提前举行选举。反对派认为这是他信收复权力的策略而已,因为只要不是公平的选举,泰爱泰党就注定会再次赢得选举胜利。通过选举手段解决危机就这样被反对派否定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反对党联合抵制选举,任由泰爱泰党作为唯一的主要政党唱独角戏。在反对派看来,解散议会表明他信违背了三大关键“承诺”。要是他信履行了这些承诺的话,原本会改变反对派与政府间的战略互动进程,这样或许有可能避免他的垮台。然而,情况恰恰相反。首先,他拒绝接受国会的质疑,这原本是一个既可以与日益壮大的反对势力也可以与他自己的支持者就最具有争议的腐败丑闻问题进行沟通的机会,例如免税出让其家族企业新集团(Shin Corporation)。①“Thaksin Helps Himself”, The Economist, 26 January 2006.第二,反对派认为他信违背了对他们以及他自己的政党的承诺,即他不会解散国会,而是想要建立一个包括反对党在内的新的联盟。第三,他此前就曾表示,他永远不会辞去总理职务,但在会见国王之后,他辞职了,但仍然作为看守总理。事态的这一最终发展本来对反对派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由于在选举委员会取消了2006年4月的选举之后,新的选举要等到2006年10月才举行,反对派确信他信将再次出任总理。②作者会晤宋沙克与苏里亚赛,2012年7月。

政变支持者大都是人民民主联盟成员,他们认为政变是恢复民主的必要步骤。他们声称,尽管他信在2001年和2005年选举中获得胜利,但他并不是一个合法的领袖,他会一直愚弄数百万支持者在每一次选举中给他投票。因此,人民民主联盟得出结论,除了推翻他信政府,没有其他办法摆脱他。人民民主联盟的一位领导人如是说:“2006年的‘9·19政变’很有必要,以很小的生命代价或几乎无生命代价就实现了政治变革。”③Sonthi’s phenomenon, p. 1.

与2006年9月政变几乎相同,2014年5月政变的导火索也是公民社会团体组织的大规模抗议活动。2013年10月,一些公民社会团体与民主党一起组建了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 (PDRC-the People’s Democratic Reform Committee),发起了一场抵制选举和他信势力的抗议运动。④具体来讲,包括支持英拉政府的红衫军运动、执政党为泰党,以及挺他信的政治精英与团体。在民主党老政客素贴·特素班(Suthep Thaugsuban)的领导下,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的最终目标是推翻民选的英拉·西那瓦(Yingluck Shinawatra)政府。这场运动最终演变为2014年5月22日的一场政变。由于其成员大都是来自城市的中产阶级,⑤根据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抗议者亚洲基金所做的调查显示,3/4的参与者为高校毕业生,参见“Profile of the Bangkok Shutdown Protesters”, The Asia Foundation, January 2014, http://asiafoundation.org/ resources/pdfs/ THPDRCSurveyReport.pdf.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从人民民主联盟(黄衫军)的前支持者(该联盟在2006年政变中帮助推翻他信及其随后组建的政党)、反大赦持不同政见者、公民社会团体⑥有关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的构成,主要来自民间部分,参见Aim Sinpeng, “Who’s who in the Anti-Government Forces in Thailand”, New Mandala, 30 November 2013, http://asiapacific. anu.edu.au/new mandala/2013/ ll/30/whos-who-in-the-anti-government-forces-inthailand/.以及民主党的支持者中罗织其根基。由于英拉政府试图通过特赦法案,这一举引发了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涌上街头举行集会。在反对派看来——其中多数都是人民民主联盟的支持者,通过大赦法案是在暗度陈仓赦免其流亡海外的哥哥他信。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最初是为反对政府的特赦法案而组建的,之后演化成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他们反对选举,反对为泰党(the Pheu ThaiParty),凡是其支持者认为与“他信政权”沾边的东西,都一概反对。①“Thon rak thon khon khon rabop thaksin khamtham thi “kamnan” tong top muan maha prachachon”[Uprooting the Thaksin regime: Questions that kamnan must answer to the mass], ASTV Weekly, 24 May 2014, www.manager.co.th/AstvWeekend/ViewNews.aspx?NewsID=9570000057675.

关于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值得关注的是,该运动是赤裸裸地反民主的。2013年12 月9日下议院解散后不久,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便于2014年1月13日率先发起了“封锁曼谷”(Bangkok Shutdown)运动,挟持政府当人质,为扼杀即将到来的大选而孤注一掷。其实,这次解散本身就是由于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的持续抗议活动造成的。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的抗议者占领了曼谷市中心核心区域,包括商业闹市区的20多个交叉路口,时间长达近两个月(2014年1-3月)之久。②Terry Fredrickson, “As shutdown nears, anxiety grows”, Bangkok Post, 6 January 2014, http://ww w.bangkokpost.com/learning/learningfrom- news/388107/as-shutdown-nears-anxiety-grows.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同时发起了其最大规模的反民主运动——“先选举,后改革”——呼吁终止泰国现行的选举制度。素贴作为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领袖郑重宣告:“选举必须延期,直到我们能保证举行自由、公正、诚实的选举,而在现行(政治)体制下,我们还办不到……我们不会让2月的选举如期举行,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推翻他信政权。”③素贴,2013年12月16日在胜利纪念碑前一次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集会上的讲演。改革方案包括以下要点:首先,以职业团体为基础对下议院实行任命制;第二,上议院完全采取任命制;第三,职业政客不得参与改革进程;第四,好人(khon dii)掌权;第五,当所有政府部门和官僚机构完全肃清他信势力后重新举行选举。④“Su thep phut phimkhiao sapha prachachon-tang ratthaban chaphokan lueak nayok paiyannoi chak khon di” [Suthep discussed the blue-print of the people’s assembly, interim government and a good prime minister], Prachatai, 3 December 2013, http://prachatai.com/joumal/2013/12/50181.确实这个方案与2006年推翻他信政权的“民主改革委员会”(Council of Democratic Reform)的方案如出一辙。然而,除了不再是由军方牵头之外,该方案按照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的说法是一个“人民的版本”——体现了民治与民享。在2014年5月政变后,由政变领导人、总司令巴育·占奥差(Prayuth Chan-ocha)出任泰国总理,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核心领导人确认支持军事独裁政权推行的改革,“继续奉行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的既定路线”。⑤“Prayut ’khik op senthang patirup” [Prayuth kicked off the road to reform], Thairath Daily, 10 August 2014, http://www.thairath.co.th/content/442355.

政治体制:宪法和宪法法院

正如公民社会可以存在掣肘问题一样,对体制的打造也可能产生非常不同的政治议程与意义。在西方工业化国家,宪法一般通过明确规定阐明人民的权利以及如何在政治体制中体现这些权利,赋予人民以主权。而在泰国,体制建设的构成与过程从来都是被明目张胆的党派利益之争搞得乌烟瘴气,而不是建设人民主权以及将该主权奉为神明的政治体系。

到目前为止,泰国先后已颁布了19部宪法,包括最近一次由陆军总司令巴育的军事独裁政权颁布的《2014年临时宪法》。泰国由于经历了多次政变,因此有了多部宪法,这一事实表明起草宪法完全是为了掌权者的政治利益。泰国的多部宪法源于军事政变,成为使武装力量掌权合法化的手段。然而,宪法也可以作为一种建立民主体制的手段,1997年也确实这样尝试过。然而到了2007年,泰国恢复常态,利用宪法作为维护既得利益者的政治武器。《1997年宪法》和《2007年宪法》的意图迥然不同,这值得研究。①关于《1997年宪法》与《2007年宪法》事实上极为相似的观点,参见Tom Ginsburg, “Constitutional Afterlife: The Continuing Impact of Thailand’s Postpolitical Constitu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stitutional Law, vol. 7, no. 1 (2009), pp. 83-105.这说明,宪法具有明显的政治议程,要么毁灭侍从主义政治 (即为《1997年宪法》目标),要么防止形成一党独大(即为《2007年宪法》目的)。在撰写本文时,泰国正在筹划制订其第二十部宪法,这是2014年军人接管政权后的必然产物。由于陆军总司令巴育对政坛的强力控制,预计这次的新宪法将最直接反映军方以及传统保守的政治精英的利益。

《1997年宪法》是泰国历史上最民主的宪法之一。作为对1991年政变以及随后1992年“黑色五月”暴力事件的回应,来自于公民社会、学术界和赞成技术专家治国论的公务员的自由改革派人士齐聚一堂,起草一部有利于加强民主的新宪法。在制度层面,该宪法强调在实施权力集中的同时,也要给予更大的政治开放性。对于自由改革派人士来讲,泰国民主的最大的弱点就是那些庇护制下的乡村政客,他们可以不顾章法,也不管是否具有政治认同,到处拉党结派。因此,新宪法试图结束侍从主义政客领导下的软弱政府这一怪圈,特别是要终止一些派系以要求内阁席位为手段要挟联盟为其议员输送利益的能力。

为了削弱侍从主义政客以及立法机构中派系的权力,《1997年宪法》试图把行政机构和立法机关做一个更清楚的划分。在行政机构层面,从3方面大大加强了总理职权。首先,对总理的不信任动议须经下议院2/5的投票通过方能提交。此外,对内阁成员的不信任动议须经下议院1/5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如果议员脱离所属政党,将失去在议会中的席位;并且下议员候选人须在新一轮选举前隶属一个政党期满90天。第三,鼓励从政党提名中遴选内阁成员(这是一个创新),而不是从来自不同选区的议员间遴选,因为任何议员一旦获得内阁席位,就将失去其在议会的席位,通过政党提名产生的内阁成员仅能由所在党的其他成员取代。所有这些措施旨在限制议员对行政机构的权力。

从立法层面来看,下议院变成了由400个单议席选区议员和100位政党提名议员组成的混合体系(a mixed-member system)。采用这样的混合体系旨在促进政党的规范发展。这需要通过对政党名单上的政党投赞成票,而名单上的成员应该优先考虑更为广大的国民利益。单议席选区也会取代多议席选区,因此突出了根据政党路线投票的重要性,而不是不同政党在一个选区的分开投票。上议院完全采取直接选举制,上议员由200名无党派人士通过单一不可转让的投票系统(SNTV-the 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system)产生。还创建了其他一些强有力的重要制衡机构,例如泰国选举委员会(ECT-the Election Commission of Thailand)、宪法法院、行政法院(the Administrative Court)和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等。

不出所料,宪法确实起到了增强政党与行政机关的作用。但宪法起草者们没有预见到,增强政党和行政机构究竟应该把握一个什么样的度?①Erik Martinez Kuhonta, “The Paradox of Thailand’s 1997 ‘People’s Constitution’: Be Careful What You Wish For”, Asian Survey, vol. 48, no. 3 (May/June 2008), pp. 373-92.由于他信及其民粹政策大受欢迎,泰爱泰党在吞并了几个政党之后,在2001年大选中获得下议院绝大多数席位。2005年,泰爱泰党以压倒性优势成为了泰国民主政治历史上的绝对多数派。如此漂亮的选举胜利以及新的宪法规则造成了一党统治议会的局面。反对党不能谴责总理内阁成员,而议员不得脱离政党。在这样的条件下,泰爱泰党在议会的地位固若金汤。凭借这样的优势,他信竭力向上议院和一些独立机构渗透,比如宪法法院、反腐败委员会和选举委员会,时局这种变化明显让反对派不能接受,这些制度规则实际上成了制造弗兰肯斯坦的怪物②毁灭创造着自己之物——译者。的帮凶,完全违背了宪法起草者的初衷。

因此,一部本应给泰国带来民主化的宪法,却导致了2006年推翻他信政权的政变,这一结果不无讽刺和出人意料。然而,由于泰爱泰党占据了优势,原来支持1997年宪法改革的中产阶层精英现在寻求改变体制结构,以阻止一党独大的情况再次发生。与《1997年宪法》完全不同的是,2007年政变后的宪法是由军方精心组织的。由军队精心挑选的来自立法议会和全国人民大会(the National People’s Assembly)③泰国全国人民大会(NPA)是政变后于2006年成立的。其成员来自不同部门的公民,会议的目的在于组建宪法起草大会(CDA)。的200名成员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the Constitutional Drafting Assembly)。不可避免,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包括官僚、私营部门成员和城市精英。宪法起草委员会围绕如何防止由于一党独大造成的集权问题展开辩论,重点讨论了独立监督机构和司法机构在分权过程中所能起到的作用。④Bjorn Dressel, “Thailand’s Elusive Quest for a Workable Constitution, 1997-2007”, 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 vol. 31, no. 2 (April 2009), p. 304.

2007年宪法大大弱化了内阁的权利。首先,总理的任期以两届为限。第二,议员们一旦担任内阁职位,便不再要求放弃议席。第三,对首相或内阁成员行使不信任动议更为容易。只需要1/5的国会议员(而不是《1997年宪法》规定的2/5)通过,即可对总理提出不信任动议,仅需1/6的议员(而不是原来的1/5)通过,即可对部长个人提出不信任动议。另外,内阁执政两年后,只要在野党议员超多半数提出申请,就可以对总理提出不信任动议举行辩论。这与《1997年宪法》加强行政机构权力相比形成强烈反差,大大降低挑战与抵制行政机构的必要门槛。

有关立法部门的宪法修改旨在恢复到早期的不拉帮结派以及个人人格至上的政党格局。政党名单制议员人数从100名减少到80名,而结构也发生了变化,政党名单制议员候选人现在分布在8大选区(每一选区10个议员候选人)。由于把议员候选人划分到效忠不同政党的不同选区,这实际上降低了某个特定党派中议员过于集中的机会。从选区层面来说,先取消了单议席选区,采用多议席选区,其意图明显在于强调政治家个人而不是政党标签。最后,宪法删除了议员在下一届选举前不得转党的限制措施。

一个至关重要的改变是让上议院通过部分选举产生。其中,只有76名上议员通过选举产生,另外74人是由法官和独立机构首脑组成的一个7人委员会任命产生。这无疑使得官僚成为上议院的核心。另外,这还造成了明显的利益冲突,因为上议员既由机构遴选,亦由机构负责任命。

最后,《2007年宪法》的一项重要新条款赋予宪法法院解散政党的强力工具。宪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如果党员违反选举法而党魁知情,宪法法院有权取缔个别议员的当选资格并解散其政党。因此,宪法法院在规范党派政治与竞争性质方面权力很大。有关取缔政党的重要意义在本期艾姆·辛朋的文章中有详细的讨论。

《2007年宪法》是军队和城市精英为了操纵政治体系、实现分权的赤裸裸的行径,主要手段包括削弱行政机构、弱势小党、大权在握而又高度政治化的司法机构、以及较为强大的独立机构。其目标十分明确:为了防止一个像泰爱泰党的政党和他信一样的人物再次统治政坛。

因此,情况已变得十分清楚,这些原本是为了实施民主制衡的体制在运作过程中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党派的做派。有关公共机构的中立问题早在宪法法院初期便表露无遗,其矛盾的角色在本期邓肯·麦卡高的文章中做了广泛的叙述。虽然大家普遍认为,宪法法院从1998年4月11日成立以来一直是客观断案的,但有好几起涉及资深政客的案例颇具争议,其应持的中立态度遭到严重质疑。第一个案例涉及到1999年对泰国农业部副部长尼温·启周(Newin Chidchob)的诽谤诉讼案。对于省府法院强制尼温退出内阁的判决,宪法法院不得不做出最终裁决。宪法法院以7 : 6的投票裁定,尼温·启周可以保留其内阁职位。这一裁决广受批评。①James R. Klein, “The Battle for Rule of Law in Thailand: The ConstitutionalCourt of Thailand”, in Amara Raksasataya and James R. Klein (eds),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of Thailand: The Provisionsand the Working of the Court, Bangkok: V.J. Printing, 2003, p. 63.然而,最具争议的裁决要数2001年宪法法院就他信未能提交完整的资产负债表一案宣判其无罪。在计票时情况出现逆转,宪法法院以8 : 7的投票结果宣布他信无罪。②有4位法官裁定他信不需要提交资产负债表。在这一问题上,法官以11 : 4投票裁定他信应提供相关报表。另有4位法官裁定,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评判他信是否需要提交报表。在这一问题上,投票结果为7 : 4,对他信不利。然而,由于计票方式在程序上允许将两次的少数票合并计算,最后以8 : 7裁定他信无罪。参见Klein, 同上, p. 71.人们认为,宪法法院的裁决已明显受到政治的影响;这一看法又因宪法法院——与他信案例形成鲜明对照——认可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提起公诉的17个类似案件而得以加强。这些案件也是要么未能提交资产负债表,要么提交错误的报表。其中包括被广为称赞的对民主党秘书长沙南·加琼巴萨(Sanan Kachonprasart)一案的一致裁决。

在他信全盛时期,讲求党性显然于他信有利;但在2006年政变后,却转向支持保守主义保皇派反对他信和红衫军的立场。2007年5月30日,军事政权下设的宪法法庭(Constitutional Tribunal)审理了由泰国选举委员会递交的一个案子,选举委员会以在2006 年4月大选期间涉嫌违规为由,要求解散泰爱泰党、民主进步党(Prachatipatai Kaona)、民主党、泰国发展党(Pattana Chart Thai)和为泰党(Pandin Thai)。除民主党外,其他各个政党都遭到禁止。2008年9月9日,宪法法院裁定总理沙马·顺达卫必须辞职,其理由是作为政府首脑去主持一个电视烹饪节目。宪法法院认为,这是公共机构和私营企业的利益冲突。沙马反驳道,他不是电视公司的员工,除了交通费以外,他没有接受任何薪酬。然而,宪法法院一致裁决,就“员工”的一般定义来看,沙马的确在行员工之实,并且对于是否获得酬金,也提不出令人信服的依据。根据法律,沙马是有罪的。①VerapatPariyawong, “Three-Course Recipe for the Court’s Cookery: A Critiqueon Thai Democracy and Judicial Review”, Harvard Law School LL. M. Paper, May 2010, https://sites.google.com/site/verapat/leg al-writings/masterof-laws-paper.然而,考虑到这一潜在利益冲突的实质——一个烹饪节目——许多分析家认为法院显然做得过火了。

2008年12月2日,宪法法院以2007年选举中政党领导层行为不当为由,禁止3个政党参政:人民力量党(People’s Power Party——前身为泰爱泰党)、泰国民族党(Chart Thai)和民主中立党(Matchimatipatai)。最终,宪法法院于2014年3月21日以6 : 3投票结果宣布2014年2月2日选举结果无效,其理由是选举当天并非所有的选民都进行了投票。这一最终裁决的讽刺意义在于,事实上这是由以民主党党魁、前副总理素贴为首的抗议者在全国范围内阻止和平选举所致。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在2006年政变后的裁决都明确地传递出这样的信息:他信和他的政党现在成了司法机构及其所代表的那些人的靶子。所有这些裁决如此明目张胆且无一例外地反对他信阵营,包括除民主党外,对所有政党在2006年4月选举中有不端行为进行指控并禁止参政。宪法法院作为《1997年宪法》的产物,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政治演员,就像钟摆一样在以他信和红衫军为一方以及以保皇派和黄衫军为另一方的两大阵营之间摇摆不定。

因此很明显的是,泰国的政治精英们一直秉承这样一种理念:体制设计是实现特殊政治利益的决定性途径。不断地修补宪法,其结果已经给政党造成危害,并使得机构政治化,例如司法机构。在一个理想的民主制度中,司法机构应该与立法部门保持一些距离,以便至少在表面上保持其公正性。如果缺乏公正,那么司法裁决中败诉的不同利益群体就难以相信司法机构的公正性。

结 论

当代泰国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便是缺乏民主制度的坚实基础。机构与社会团体本应致力于民主建设,但事实上却正在相向而行。公民社会已经暴露出其根深蒂固的利己主义倾向,愿意公开反对和破坏民选政府。宪法和独立机构旨在确保在民主政体下实施问责制,最终主要起到保护党派政治活动的作用,并以主流政治精英的马首是瞻。从本质上讲,一般与民主巩固有关的两大核心支柱——公民社会和政治体制——在泰国还远未达到这样的理想境界。相反,他们就是体现党派利益的参与者,完全没有自由与民主的基础。

接下来的文章试图深度挖掘本期特刊的主题,重点探讨公民社会与政治体制的构成要素。第一篇文章由伊莱·埃利诺夫所写,该文解释了为什么一些核心非政府组织转而反对民主政治,指出其原因在于对民主和公民权利理解的根本差异。他认为非政府组织是以家长式的作风来构想政治的,“治理”那些他们据称所代表的群体——穷人——完全是因为穷人不被视为政治主体。在第二篇文章中,普拉加·孔吉拉提分析了选举暴力的兴衰,认为2001年和2005年选举暴力事件增多,是《1997年宪法》和他信独裁统治造成议席争夺白热化的结果。而2007年和2011年选举暴力事件下降,则是由于保皇派与军队的干预和地方势力的衰弱。第三篇文章的作者邓肯·麦卡高就泰国政变之后的司法体系作了讨论。他认为法院的干预不利于该国的民主发展。与之相反,法院已经加深了政治冲突,造成了民主政体的不稳定,而从理论上讲,民主政体依赖于一个合法、公正的司法体系。最后,艾姆·辛朋所撰的第四篇文章研究了泰国的政党禁令作为削弱政治反对派的政治工具的几个案例。这样的禁令既暴露了泰国政党制度的弱点,也动摇了其在帮助国家民主发展的作用。这篇文章最后得出结论,虽然政党制度的正当性不会因为政党禁令而遭受重创,但政党自治已遭到削弱。

因此,泰国政治体制动荡不定。由于体制未能理性依法发挥作用或者起到加强民主法治的作用,以及各派社会力量对于自由民主的矛盾心态,泰国的危机很可能迟迟得不到解决。为了稳定和“改革”,军事统治阶层宁愿成为治标不治里的创口贴,来掩盖人们希望就国家体制、社会团体和政治精英的本质进行一场开诚布公的大讨论的现实需求。

(原载新加坡东南亚研究所出版《当代东南亚》2014年第3期)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四川省泰国研究中心副教授姚键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外国语学院泰语系讲师邓丽娜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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