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评选活动
2015-08-15
中国法治文化 2015年1期
日前,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首批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活动。
据介绍,全省首批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的评选对象主要有两类,一是具有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学校、法庭、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园、广场、街区等单位、机构和场所;二是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站上开办的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栏目或法治手机报等。评选对象要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一是坚持正确的宣传方向和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二是具有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特色、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更新内容;四是具有一定的规模,建成或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五是社会公益性突出,对社会免费开放(特殊场所应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六是法制宣传教育成效凸显,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社会效果显著。活动主办单位将组成评审组,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确定全省首批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结合各申报单位平时工作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