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服务重大项目民生工程 生态建设为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国土资源保障
2015-08-15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 文/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云
鄂尔多斯市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凝心聚力、转型发展、创新创业、再铸辉煌,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这是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鄂尔多斯的具体化,是指导鄂尔多斯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深入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对于国土资源部门来说,就要立足本职,着力服务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生态建设,为全市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国土资源保障。
突出重点 全力保障转型发展项目用地
鄂尔多斯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以煤为基,多元转化,着力推进煤炭产业洁净化发展、电力产业绿色化发展、天然气行业规模化发展、煤化工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转型发展战略,需要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项目建设,需要用地保障。
一要优先保障转型发展重大项目用地。围绕建设国家清洁能源输出主力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铝循环产业基地,全面满足煤转电、煤制气、煤制油、煤化工项目用地。保证蒙西——天津南、上海庙——山东等特高压输电通道和准格尔旗北方联合电力公司魏家峁电厂等大型坑口电站等大型电力项目用地、中海油40亿立方米等煤制天然气项目用地、大路新区伊泰200万吨等煤制油项目用地、杭锦旗伊泰120万吨精细化学品、久泰能源50万吨乙二醇等煤化工项目用地。
二要优先保障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用地。围绕建设西部装备制造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全力保证中煤装备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工业园项目(图克基地)一期工程、内蒙古锋威硅业太阳能电池用直拉硅棒切片项目、鄂尔多斯市鸿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只精密智能电子装置机构件等项目用地需求。
三要优先保障基础建设、民生工程、生态建设项目用地。围绕富民安民乐民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保证鄂尔多斯至呼和浩特城际铁路、G109线察汗淖至棋盘井一级公路改造工程、乌审旗新能源化工基地至图克工业园区输水管线工程、鄂尔多斯市高新区万和城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
与此同时,努力保障现代物流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建设项目用地,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在转型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着重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用地指标申请、用地报批等项工作,强化用地服务。2014年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为中海油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等12个重大项目调整用地规模1,800公顷。通过加大指标争取力度,争取自治区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708公顷、使用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49公顷、铁路线等国家专项用地指标417公顷。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单独为杭锦旗伊泰120万吨精细化学品生产、满世能源化工劣质煤综合利用等15个急需用地的重大项目申请用地指标588公顷;帮助九泰能源50万吨乙二醇项目和东胜区G210改线工程分别报批用地102公顷和80公顷。2014年累计为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工程塑料项目、满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劣质煤综合利用项目、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年产120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等18个重大转型项目批准用地1,625公顷。
发挥优势 努力为转型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鄂尔多斯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着力推动工业转型发展,夯实强市基础”、“延长产业链条、转化增值,全力推进资源型产业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都需要资源保障。
一要切实做好转型发展项目的资源配置工作,特别是重大项目的资源配置。按照自治区资源配置政策,积极为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转化等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配备必要的煤炭资源。如久泰能源60万吨烯烃项目、华星新能源40亿立方米煤制气项目等重大资源转型升级项目。
二要加大地质找矿力度。通过设立市级地质勘查基金,加大对煤炭规划空白区和重点非煤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摸清资源底数,为资源利用打好基础。积极开展煤炭垫资勘探工作,鼓励煤炭转型升级企业在拟配置煤炭资源的区域内,进行垫资勘探,积极推进煤炭矿区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切实促进煤炭产业科学健康发展。目前,新蒙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垫资勘探工作已开始实施。积极清理利用煤炭规划区边角资源,为转型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已调查空白边角井田89处341平方公里,估算资源储量35.5亿吨。
三要切实推进资源清理工作。按照转型发展和自治区要求,集中精力对20个未落实转化项目或转化项目没有达到建设要求的项目配置资源,64个在期风险探矿权没有转化项目或转化项目进展缓慢的配置资源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管理,盘活煤炭资源存量,为转型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目前,全市资源清理工作已经全面推开,以项目配置资源的矿业权数量、已配置的煤炭资源量及价款缴纳情况基本核实完成。
四是全面推进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将地质找矿发现的煤炭资源、清理收回的煤炭资源、规划空白区勘查发现的煤炭资源全部交给市场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煤炭资源在转型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尽职尽责 着力推进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是鄂尔多斯最大的基本建设。按照“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和“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要求,切实做好国土空间开发规划,从源头上保护生态,推进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以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主线,坚持自然条件适宜性开发、区分主体功能、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提供生态产品的理念,研究制定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划定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切实形成科学的国土空间开发导向,实现点上开发面上保护。
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建立健全覆盖勘探开发、选矿冶炼、废弃尾矿利用全过程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所有环节的生产企业自觉节约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
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突出抓好以土地复垦为主要内容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切实落实企业治理主体责任,重点抓好露天煤矿土地复垦,做到开采一段,复垦治理一段,确保治理成效。对于难以确定复垦治理义务人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和无主的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鼓励和引进社会资金进行治理,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从事农、牧、林、水产业生产的,经旗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优先确定复垦治理单位或个人使用。
积极完善沙漠、戈壁等未利用地使用政策,鼓励开展生态和生产建设,在不破坏环境和生态的前提下,使用国有沙地等未利用地进行生态建设的,可划拨使用;使用集体沙地等未利用地进行生态建设的,可实行“只征不转”政策;使用沙地等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可免收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促进沙漠治理、生态绿化,缓解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减少生产建设占用其他优质土地数量,实现一举多得。进一步推进和谐矿区建设,不断促进矿山企业生产建设与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