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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研究

2015-08-15

科技视界 2015年4期
关键词:预案环境污染应急

宋 莹

(吉林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吉林 吉林132000)

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带来大量的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发达国家工业化上百年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年来集中出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环境风险集中爆发,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触目惊心,并呈增长之势,环境应急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1 突发环境事件的现状及危害

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迅速,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且环境应急管理起步晚、基础弱,环境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1.1 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经济损失严重

近几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总量居高不下,一些突发环境事件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处置难度大,影响十分恶劣。而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时,除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长期整治、恢复以及伤亡赔偿等问题仍需要消耗大量的物力、财力,其间接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

1.2 形式多样,影响范围广

从产生原因来看,由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占总量的15%左右,由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占突发环境事件总量的60%以上,还有由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从行业类别来看,主要集中在石油、化工、冶金、危化品运输、矿产资源开发等行业;从事件类型来看,涵盖了水、大气、固体废物等领域的污染;从发生区域来看,几乎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1.3 威胁生命安全

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一般都伴随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人员的生命或健康造成直接影响,严重时可威胁生命安全。

1.4 影响环境安全

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严重的还会导致区域内的生态失衡,造成长期的危害。同时,也易导致城市水、电、煤气、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破坏,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城市的正常运作。

1.5 人民群众对环境安全要求日益增高

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部分污染较重企业纷纷由城市转移到农村,有的企业则被新兴居民区包围,群众对企业污染反响较大,群众对环境安全的诉求由麻木期上升为敏感期,一旦群众的环境权益诉求得不到解决,便成为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导火索。

2 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困境

环境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不完善、基础薄弱、能力欠缺等因素是当前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体制不完善

尚未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应急管理体制。

2.2 机制不健全

跨界环境污染事件缺乏信息沟通机制、预测预警机制、协作机制。

2.3 法制不完善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尚处于完善阶段。突出表现在预警管理、损害评估和赔偿无法律依据,相关法律管理交叉多、针对性差。如,山西煤焦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环保部门要求筑坝减少污染范围、提高消除污染效率,而水利部门认为违反《防洪法》“禁止在河道进行建设和修筑活动”等规定。

2.4 环境应急预案不健全

基层应急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原则性规定多,工作流程负责、岗位职责重复、应急处置方法不够明确具体,与实际工作脱节。预案的动态化管理机制不健全。如,许多环境应急预案照抄上级预案,有的地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甚至规定了上级环保部门的职责。大多数预案没有风险分析和脆弱性分析,没有确定重点防范区域、流域,没有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

2.5 基础薄弱

环境安全“隐患”等基础信息掌握不全或不准;危险废物的种类繁多,一些污染物介质缺乏应急监测方法标准;对多数事件缺乏定性判断标准;缺乏赔偿标准与机制;专家系统不健全。

2.6 能力薄弱

缺少必要的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设备;环境应急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日常培训较少。

3 基层环保部门增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基层环保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是保障环境安全的主力军,为了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能上一个新台阶,要明确主要任务,将工作重点放到应急准备上。

3.1 预防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防范工作

一是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环境风险隐患动态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及时掌握重点流域、敏感地区的环境变化,预测并做好防范工作。

三是加强国内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整理、研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国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地区、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工作。

3.2 属地管理,实行分级响应

属地管理、分级响应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支援。

3.3 信息先行,快速反应

信息是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的核心要素。及时了解和把握突发环境事件的苗头和发展动向,是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掌握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主动权的重要环节。“第一时间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率先接到报告的部门在报告同级政府的同时,要及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应对工作。当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到毗邻地区或可能波及到毗邻地区时,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地区人民政府,使其能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控和监控措施。

3.4 加大投入,夯实环境应急基础

一是增加资金投入,不断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建立应急物资保障制度,结合实际,针对常发的、影响大的突发环境事件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原则上应满足应急物资由厂家到处置现场运输周期的使用量,确保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的进行。

二是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和专家组建设。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必须有一批能处理特定事项的专业队伍,如应急救援队、应急防控队伍、应急调查队伍、应急监测队伍、后勤保障队伍等,并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专家组应参与并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加强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研究,做到应对科学、处置得当,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如建立并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操作手册,制定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防控工作技术方案;建立长效应急管理机制,形成突发环境污染隐患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防控工作动态管理计算机支持系统平台建设,实现横向、纵向联网。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不仅对社会生活秩序产生严重影响,而且会造成经济和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重大损失。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将会越来越多,因此基层环保部门平时就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提高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处置的应变能力,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长效的应急响应及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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