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改革、不断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新体制
2015-08-15卢爱东
卢爱东
(卢龙县水务局,河北 卢龙 066400)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卢龙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已建的小型水利工程星罗棋布,但由于工程管理相对滞后,使现有工程得不到正常维修养护,效益衰减,有的工程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带来极大的隐患,如不尽快从管理体制上解决根本问题,巨资小型水利设施将流失,因此,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1 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1.1 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卢龙县县域总面积961km2,辖6镇6乡548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4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1万人,城镇人口9.1万人。卢龙县共建有小型水库121座,总库容5741.42万m3,兴利库容3610.12万m3,1-10万m3塘坝191座,蓄水量313万m3;大小引水堰坝127处;机电井5154眼;引青灌区是一个集引、蓄、提、灌、排以及养殖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体系,灌区横跨全县12个乡镇,灌区多年平均引水量8640万m3,现状农田灌溉面积31万亩。灌区由渠首枢纽工程和渠系工程组成,有主干渠1条,分干渠12条,渠系建筑物1297个,支渠177条,斗渠464条,农渠1550条。
1.2 目前管理形式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形式主要分为五类:一是集体管理,主要是小型水库工程、部分塘坝、机电井;二是承包管理,有部分水库、塘坝养鱼承包,小型灌溉工程农户承包,但基本是效益承包,不负责工程维修;三是无人管理,包括部分小水库、塘坝、小灌区及小流域工程,机电井和河道工程,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1.3 工程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县域内小型水利工程长期以来存在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产权不明,重建轻管。建设单位甚至政府部门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为主,没有注重效益的发挥,多数工程建成后属于国家、集体还是个人,产权不明确,造成只建不用、只用不管、管用脱节,更为严重的是即无人用也无人管。二是管理组织不健全,从上到下没有完善的水利管理组织,缺少政策性的指导和宏观调控,没有统一规章可循。三是工程管护水平差。有的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维修无经费,多数工程没有专、兼职管护人员,甚至个别工程没有建完就遭到破坏。四是社会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水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人为破坏严重。
2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向
2.1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
一是权责一致。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二是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综合推进改革。三是突出重点。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四是因地制宜。结合县情推进改革,不搞“一刀切”;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等多种工程管理模式,注重发挥工程效益。
2.2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通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扭转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的局面,建立适应县情、水情与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协调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1)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
(2)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管护模式;
(3)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
(4)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5)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
3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3.1 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县政府对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水务局对全县的小型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水库的建设、管理、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并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有监督工程运行、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工程安全并发挥工程效益。
3.2 划分管理权限,明确管理内容
在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的基础上,采取承包、租赁、委托管理、拍卖、用水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灵活转换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真正改变过去小型水利工程“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问题。
小型水库工程:29座小型水库(其中小(1)型水库21座,小(2)型水库8座),由卢龙县河道水库管理处进行管理,剩余92座小(2)型水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不涉及其他村的可委托村委会进行管理。
中小河流及堤防工程:滦河(县境内河长14.5km)、青龙河(县境内河长43.5km)2条界河,西洋河(干流长度10km)、饮马河【干流长度12.7km和饮马河两条支流:柳河 (河长13.03km)、龙凤河 (河长7.1km)】、营山河(河长 10km,属于滦河支流)、教场河(河长 4.5km,属于青龙河支流)4条中小河流及其所属堤防管理权归卢龙县河道水库工程管理处进行管理。其它支流及所属堤防管理权,乡镇区域内村与村之间界河归乡镇人民政府,村内河流归村集体。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饮水安全工程:机电井、塘坝、饮水安全工程可由村集体进行管理、村集体也可以委托专人或用水者协会进行管理;中型灌区归用水者协会管理;引青灌区的末级渠系的管理权归引青灌区农民用水协会或分会管理。
4 改革的主要经验
4.1 确定方案是根本
思路决定出路,要搞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只有确定出一个好的改革方案,改革工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为此我县制定了《卢龙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改革范围、目标、内容、实施步骤。为我县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更好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4.2 领导重视是关键
只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才能取得实效。为此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改革工作作为主管县长的重点工作内容来抓落实。
4.3 广泛宣传是前提
每一项改革工作,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都必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为此,我县采用了大量人力、物力,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宣传水改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改革精神,吃透改革政策,从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改革。
4.4 群众参与是基础
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群众是改革的主体,没有群众的支持参与,改革工作无法推进。为此我县在改革中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充分运用“一事一议”这个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宝,使改革真正体现民意,团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激发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热情。
4.5 加大投入是保障
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让水利工程有人管理,发挥效益。为此,我县在改革过程中,通过政府适当补助,引导工程管理使用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对部分年久失修、带病运行的小型水利工程,恢复了生机,发挥了效益,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5 结语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既新颖又严肃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更新观念,勇于探索,统一思想,政策配套。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结合工程实际,实现管理体制的多样化、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市场化,使工程发挥应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