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以大庆市非遗项目为例
2015-08-15王大鹏
王大鹏
(大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黑龙江 大庆 16331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曲艺、民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十大类别。
近年来,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愈发重视,2011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了法律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42号)规定将每年六月份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此外,国家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日趋成熟,对其理论研究和探讨也不断深入,尤其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问题,近年来诸多学者为此多有争议,笔者仅以大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与生产性保护相关的项目为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相关问题略作探析。
一、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
2012年2月,《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中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
二、生产性保护的必要性
(一)生产性保护是一种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和规律的可持续性保护方式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是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可见,对非物质文化进行切实保护和传承是该项工作的核心和落脚点。据此,一些传统上就具有商业特征、与市场相为依存的非遗项目,如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等类别,在坚持其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原则基础上,可实行生产性保护。
在大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中,如:北方民俗剪纸、芦苇画工艺、年画、王氏刺绣等均可采用生产性保护方式。此外,利用非遗项目大庆老窖传统酿造技艺、灰陶制作技艺、灌汤包制作技艺等制作出的产品也适用于生产性保护。因为上述非遗项目的传承过程基本都是在生产中进行的,只有在生产中过程中进行保护,才能保持活力。如果这些产品仅成为博物馆的一件器物的话,那它们就成了没有生命的“标本”,背离了保护和传承的初衷。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一种更具生命力和延续性的保护和传承方式”①。
(二)生产性保护可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它能够在丰富人们精神生活、培养人文情怀的同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价值更好地展示给人们,从而提高人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有利于非遗的传承。
在大庆市的非遗项目中,王氏刺绣采用家族传承的手工技艺,其绣品独具特色,现已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经销公司,其产品在大庆市有较高声誉,拥有很多慕名而来的学艺者,在无形中加大了这项传统美术的传承力度。大庆市的非遗项目—芦苇画工艺于2013年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该项目以大庆湿地芦苇画为材料,以独特的绘画技艺传承至今,通过生产性保护,现已走进百姓厅堂,成为大庆人馈赠亲友的佳品。这些实践,对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社会、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引起民众的关注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生产性保护有利于传承人的培养
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主任冯骥才曾说:“传承人所传承的不仅是智慧、技艺和审美,更重要的是一代代先人们的生命情感,它叫我们直接、真切和活生生地感知到古老而未泯的灵魂。这是一种因生命相传的文化,一种生命文化:它的意义是物质文化遗产不能替代的。”
目前,大庆市生产性保护项目如年画、芦苇画工艺、北方民俗剪纸、阎式中医推拿按摩法等等传承人共30多人,如将他们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生产性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利用,创造价值,不但可以提高传承人的经济收入,购置相关器材,同时还可以提高传承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甚至可以吸纳更多人加入到非遗传承人的队伍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起到积极作用。
三、生产性保护的可行性
(一)消费市场广阔
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也逐渐增多,一些艺术品(如年画、芦苇画、剪纸、刺绣等)逐渐步入人们视野。此外,为追求健康、环保的生活理念,一些原生态的食品也愈发收到人们关注。因此,与这些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仍具有广泛的消费市场。以大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例,2013年,在牡丹江举办的黑龙江省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大庆市的曹家香油、王氏刺绣等产品均于博览会当日售罄;大庆老窖作为大庆市酒类行业的翘楚,在全市有销售网点2万余家,其产品已走出国门,远销俄罗斯等地;北方民俗剪纸、芦苇画、关东泥塑等工艺品将大庆市地域文化融入到非遗产品中,已成为大庆市非遗商品的典型代表。
目前,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日趋完善,人们对于非遗的认可度越来越高,使更多拥有市场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关注,这些都促进了生产性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政府有力支持
2012年2月2日,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对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意义、方针、原则、开展方式等均作出具体部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定性定调,确保此项工作的科学、合理开展。黑龙江省文化主管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工作也给予了充分重视。2015年,大庆市荟萃园工艺品经销有限公司以北方民俗剪纸、芦苇画等非遗项目为其主要销售品牌,市场效益良好,被省文化厅评为首届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政府的支持和肯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注射了强心剂,为此项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保障。
四、生产性保护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辩证看待生产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因其类别不一,保护方式也不尽相同。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生产性保护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可见,在民间文学、传统戏剧、传统舞蹈等领域并不适用于生产性保护,因上述非遗类别主要是通过传承人的传授而流传,很少或并未涉及到生产实践领域,如贸然实行生产性保护,容易使其失去非遗的本真性,成为一味迎合市场的产物,从而失去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意义。当然,也并非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类别一定要以生产性保护的方式,以大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例,肇源古建筑彩绘、北方描金技艺、东北纸扎技艺等虽为传统美术类,但因其为特定年代的艺术表现形式,且商业化较弱,如强化其市场功能,那么在改进的过程中很容易使其失去原有的艺术手法和表现形式,所以,这些传统美术类别并不适用生产性保护。
因此,对不同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对于已经失去生存条件、无市场生存能力的项目,主要采取整理、记录、保存等一系列静态的保护方式,以尊重其原生态,保证其本真性。对于仍具有生命力和市场潜力的项目,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在保证其核心技艺的基础上进行生产性保护;对生产性保护效益较好的非遗项目,应引导传承人保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并推广经验,为其它适用于生产性保护的项目提供借鉴,从而带动整个生产性保护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二)生产性保护的核心是保护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文化产业也被文化界人士多有提起,有学者主张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紧密联系起来,这当然可行。但如果盲目、强加的联系,也会造成一种唯“经济效益至上”的观念。我们要明确的是,生产性保护的核心是保护,脱离了保护,其它便无从谈起。在这个问题上,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中即有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是一种保护方式,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要始终把保护放在首位,坚持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方式的多样性,坚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不能为追逐经济利益而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我们更要始终明确:生产性保护是为了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最大化,所以在生产性保护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避免过度、盲目的商业化,从而失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注释:
①谭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的几点理解》,《江汉论坛》2010年第3期
[1]王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原则的界定与模式构建;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8期.
[2]刘锡诚.“非遗”产业化: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3]丁丽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开发传统文化产业的结合路径;海峡法学;2011年第3期.
[4]高小康.走向“后申遗时期”的传统文化保护;文化学研究;2012年第2期.
[5]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与商业化经营;河南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6]宋俊华.文化生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文化遗产;2012年第1期.
[7]陈华文.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几个问题;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8]郭桂玲,杨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
[9]徐艺乙.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的作用;贵州社会科学;2012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