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二代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定位与发展的思考
2015-08-14雷蕾
雷蕾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当前陕西省集中代收付业务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结合人民银行二代支付系统的业务功能特点,对在新的系统运行环境下,如何进一步促进集中代收付业务发展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支付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5)-0092-03
集中代收付业务是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定期贷记业务功能,来实现定期发生的扣款和付款的资金汇划业务,如代收电费、水费、通讯费等公益性收费业务和代付工资、保险金、单位补贴、政府补贴等付款业务。该业务自2006年在陕西省上线以来,业务量稳步增长,业务成功率不断提升,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应。随着2013年10月8日人民银行第二代支付系统在陕西省的成功上线,集中代收付业务办理所依托的小额支付系统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了调整,其中对集中代收付业务设计了新的业务报文标准,不再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贷记业务功能。同时,对集中代收付业务功能还进行了拓展,增加了部分新的业务类型。在新的系统运行环境下,如何进一步更好的促进集中代收付业务发展,提供多元化的支付结算服务方式,满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多样化需求,需要对当前集中代收付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未来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发展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
一、陕西省集中代收付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陕西省集中代收付业务的运营主体是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为了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强化业务管理,专门开发了集中代收付系统,并以特许参与者身份接入了小额支付系统。截至2013年11月底,全省各市(县、区)加入集中代收付系统的入网单位达393家,集中代收付协议429,274条。2013年前11个月,集中代收付系统共成功办理业务259.2万笔,金额141.2亿元,业务成功率达86%以上。目前,集中代收付业务种类已基本覆盖了全省所有公用事业性行业,业务种类除人民银行下发的《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贷)记业务种类编码表》规定的65种业务外,还新增了72种业务,业务种类达137种。但是,当前集中处理业务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集中代收付业务发展较为缓慢。自2006年业务开办以来,虽然业务量每年平稳增长,但与全省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量相比,其增长速度较慢。据统计,自2006年以来全省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量以平均每年40%以上的速度增长,而集中代收付业务量则平均年增长速度仅为18%,其业务增长速度明显滞后于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量的增长,说明集中代收付业务在小额支付系统中的业务占比逐年下降,业务增长缓慢,在整个支付服务市场尚未被广泛接受和应用,业务功能优势未能有效发挥。
(二)持续经营压力较大。集中代收付业务自开办以来,其办理的业务类型主要以公益类业务为主,收益类业务占比较小。由于公益类业务向客户提供免费服务,又未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补贴,过高的公益类业务占比,抵消了收益类业务所带来的收益,从而导致集中代收付业务时常处于亏损状态,业务持续运营的压力较大。据统计,2012年集中代收付业务总量为4,005,815笔,其中70%的业务为公益类业务,多为政府部门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业务。
(三)地市业务拓展主体缺失。目前,集中代收付业务的运营和拓展主体均为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由其负责全省的业务营销和拓展。但由于其在地市均未设置相应的分支机构,业务拓展主体缺失,而是由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营业部门代理,由于工作体制的原因和缺少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加上人员队伍不稳定等因素,致使对入网单位的服务缺乏专业性和连续性,客户维系度不高,从而造成地市一级集中代收付业务推广缓慢,业务量占比较少,未能有效占领地市一级支付服务市场。
(四)业务创新不足。自2006年集中代收付业务开办以来,业务类型一直为代收、代付等传统型业务,而基于集中代收付业务功能所新开发的、能够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个性化、差异化支付服务较少。与商业银行支付服务相比,集中代收付业务整体市场竞争能力较弱,未能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尤其是在当前非金融支付机构快速发展,并在零售支付服务市场占有重要市场地位的环境下,集中代收付业务因创新动力不足,难以提供多元化的零售支付服务,容易被其他支付服务业务类型所替代。
二、二代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功能特点及应用分析
与一代支付系统相比,二代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发生明显变化,其功能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主体性质发生变化,集中代收付中心由支付信息转发主体变为支付指令执行主体;二是支持在线签约,为直接发展个人客户,实现客户与公共服务商户之间互通互联搭建了平台;三是增加或预留了以集中代收付业务为基础的衍生业务功能。
伴随二代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功能拓展及变化,对集中代收付业务运营主体提出了多元化、多层次的应用需求。一是集中代收付业务运营主体成为支付指令责任主体,其指令具有资金划付功能,并因此承担业务及资金风险,对此,责任主体必须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和完善业务差错处理机制,建立业务风险备付金制度,增强该业务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获取更大的业务增长空间。二是集中代收付业务在线签约功能为集中代收付业务运营主体依托计算机与网络平台,实现网上运营发展提供可能,这要求集中代收付业务运营主体把握时机,快速研发和建立面向社会公众及公共服务商户的综合服务平台,以运营主体为中心,实现点对点互通互联,设计和实施一对一个性化业务方案,根据客户需求,实时或批量处理业务,有效规避因业务落地处理而产生的业务时滞,持续提升集中代收付业务处理效率。
三、思考与建议
随着人民银行二代支付系统的上线,借助其强大的业务处理功能,为集中代收付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对陕西省集中代收付业务未来的发展则需要从市场定位、组织架构、系统改造、业务创新、工作机制等多方面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以有效促进集中代收付业务在二代支付系统运行环境下,因势利导,充分发挥二代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功能优势,为陕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更为安全、高效的支付服务,成为陕西省零售支付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准确市场定位,突显竞争优势。二代支付系统在集中代收付业务类型中新增了批量签约、批量账户查询、主动缴款及发票打印等业务类型,并且支持线上实时操作,大大提高了业务处理效能。作为集中代收付业务运营主体——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应依托传统或新的业务类型,对陕西省零售支付服务市场进行科学细分,在与支付机构、商业银行的比较中,找出自己的优势业务类型,重新进行市场定位,并集中人、财、物打造自己的核心、优势业务类型,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支付服务方案,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以保障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地市集中代收付业务拓展主体。目前,由于地市集中代收付业务运行主体缺失,造成地市一级客户较难在第一时间内获得相关专业化业务、技术支持,造成业务认可度较低,客户维系成本较高。因此,促进集中代收付业务发展的关键是要在地市布局和建立集中代收付业务运营分支机构,独立地进行业务拓展和营销服务,改变由人民银行地市中支代理的现状,建立专业化的业务拓展、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等工作团队,以全力开拓地市支付服务市场,向当地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支付结算服务。
(三)加快集中代收付系统升级改造。人民银行二代支付系统已于2013年10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2014年起将逐渐完成支付系统各参与者由一代身份向二代身份的转换。届时,集中代收付业务将依托新的业务报文标准进行处理,因此,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应及时按照二代支付系统接口标准,加快集中代收付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和优化有关业务功能,提前谋划,做好集中代收付业务的一、二代系统衔接处理,防范系统切换期间所可能产生的业务风险。同时,在系统升级改造过程中,要科学预测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前瞻性的预留有关业务接口,将系统新增功能向行业客户延伸拓展,为后期集中代收付业务创新打下技术基础,降低创新成本,以持续保障集中代收付业务的活力和生命力。
(四)促进集中代收付衍生业务发展。在二代支付系统运行环境下,为集中代收付业务搭建业务创新平台,集中代收付系统作为小额支付系统的特许参与者,除了可以办理传统的集中代收付业务外,还可根据市场需求,办理集中代收付传统业务以外的相关衍生业务,可为客户提供更为多样化和综合性的支付服务,不断丰富和提升客户体验。因此,集中代收付业务运营主体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入市场调研,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实现集中代收付衍生业务的发展,以不断健全集中代收付业务功能,扩大业务适用范围。
(五)建立和优化业务推广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业务推广目标,并对业务目标进行细分,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加强对业务推广人员的思想教育,转变其工作理念,由以前的“坐等”业务转变为积极主动的拓展业务。三是对各个地市的业务推广重点进行细分,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和市场实际需求,制定不同的业务推广方案,有的放矢地进行业务拓展。四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奖励机制,对按时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运营分支机构或个人进行奖励,努力形成积极正向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面带动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加大集中代收付业务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大对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其业务功能优势,以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同时,在积极营销新客户的基础上,要深度挖掘现有客户潜力,加大对现有客户的宣传力度,努力向其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精细服务,以宣传促服务,以服务扩大宣传,不断提升客户认可度,使集中代收付业务成为真正具有陕西特色和品牌优势的支付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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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flection on the Orient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entralized Payment Business of the Second Generation Payment System
——A Case of Shaanxi Province
LEI Lei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75)
Abstract:Through analyzing the curren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entralized payment business in Shaanxi province, combined with the business functio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econd generation payment system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the paper makes a deep reflection on how to furthe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entralized payment business in the situation of the new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several suggestions.
Keywords: payment system; centralized payment; payment service
责任编辑、校对:张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