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级农作物种子管理的几点建议
2015-08-14刘树新
刘树新
在我国,县级是农作物种子基层销售终端市场,目前在管理上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加强县级农作物种子管理,提升管理能力建设,强化管理手段,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需要,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1 县级种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县级种子管理普遍存在问题是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虚假宣传严重;农作物种子委托代销者和(或)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者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农民选择品种难,购种盲目;种子管理经费不足;种子质量检测仪器陈旧;无交通工具,种子违法案件查处不及时等,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安全。
2 加强县级种子管理的几点建议
2.1 强化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建设
2.1.1 稳人才强素质 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专业性强,要按照稳定人才的原则,强化种子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必须通过业务培训,资格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定期参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
2.1.2 配设施强手段 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强化县级种子管理手段,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保经费强监管,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增加专项支农资金,切实把开展种子质量监督、种子市场监管、新品种试验、示范等方面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强化基层种子监管能力建设。
2.2 强化服务职能
2.2.1 种子管理部门 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坚持服务促管理、管理带服务,努力提高种子行政管理能力建设。
2.2.2 种子销售者 提高种子销售者的业务水平,由县级农作物种子管理部门定期组织辖区内农作物种子委托代销者和(或)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种子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升种子经销者业务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
2.2.3 农民用种维权 提高用种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利用广播、电视、赶科普大集、集中培训等方式方法积极向农民传授国家相关法律、购种常识、种子播前发芽试验等知识;向农民定期发布适宜当地种植的农作物新品种特征特性、主要栽培技术和相关服务信息,防止由于使用品种不当、栽培等原因引发农业生产损失。
2.3 强化品种试验示范
品种试验示范是种子销售者、用种农民选择优良品种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特别是县级种子管理机构更应重视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展示工作,分别在辖区内每个乡(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地块,建立新品种试验、示范和展示田,充分考虑当地的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特点、种植结构、市场需求,针对新品种的特征特性,筛选在当地有推广价值的农作物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和展示。试验、示范和展示田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在作物生产期内组织农民代表、种植大户、乡村干部、农技人员、种子销售者进行实地现场观摩,展示、示范新品种特征特性、抗逆性、产量表现等农艺性状,引导种子销售者、用种农民选择适宜当地种植的优良品种,帮助解决农民选种难、盲目购种、配套栽培技术跟不上的问题,提升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2.4 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格种子生产企业监管,加强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从源头杜绝无证生产、套牌侵权、抢购套购、质量不合格、包装标签不规范、未审先推、虚假宣传等行为,在种子销售旺季,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种子经销门店进行逐个轮回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5 强化种子纠纷处理
种子纠纷处理不妥当,易引发农民群体上访事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处理种子纠纷时,种子管理部门应准确确定种子纠纷损失的原因、损失程度、责任,并及时、公平、公正、依法解决纠纷。如果确定损失原因是种子经营者违法行为造成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如果种子纠纷是病虫为害、自然灾害、不良气候或者农民自身原因造成的,种子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农技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及有关技术人员一起,耐心细致地向相关农户进行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说明解释,稳定农民情绪,引导农民把精力用在抗灾自救上,努力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