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茨杰拉德小说中的种族身份问题
2015-08-12张晓静李纯泽
张晓静+李纯泽
内容摘要:菲茨杰拉德是美国二十世纪“爵士乐时代”的重要代表作家,其作品在解释美国梦幻灭的同时还塑造了大量的“黑人”形象。本文以霍米·巴巴的杂交性身份理论入手,梳理菲茨杰拉德小说中的种族形象,探讨杂交性人物的自我定位问题以及其产生的影响,并对菲茨杰拉德的种族观点进行总结。
关键词:菲茨杰拉德 种族身份 霍米·芭芭 杂交性身份理论
一、有色人种形象分类
(一)二元对立的类型化人物
在菲茨杰拉德小说中有色人种的塑造中,这类人物占有大多数。他们常常处于配角的状态,种族身份明确,而且对于他们外貌、语言和行为等方面的描写有很强的类型化倾向,符合白人对于传统有色人种的理解。犹太人的形象在许多长篇和短篇中都有刻画,在他们无论从外貌还是性格上来说,都已经被类型化一种种族典型,其中以《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沃尔夫山姆最具代表性:
“一个矮小的塌鼻子的犹太人抬起了他的大脑袋来打量我,他的鼻孔里面长着两撮很浓的毛。过了一会儿我才在半明半暗的光纤中发现了他的两只小眼睛。”[1]
这段对沃尔夫山姆的描写有明显的动物化倾向,而其中一些描述性的词语如“矮小”“小眼睛”和面部有清晰可见的浓毛这一外貌特征已经成为菲茨杰拉德笔下犹太人的固定符号,对于犹太人的描写总离不开这个类型框架。如在短篇《五一节》中对一个在街边演讲的犹太人的描写:
“大伙儿围着一个身材矮小的犹太人,他留着很长的很色连鬓胡子,在做手势;他一片挥舞两条胳膊,一边在发表一篇激昂慷慨、然而简明易懂的演说。“[2]
除却外貌上的共同特征,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犹太人经常和金钱联系在一起,这和犹太人善于经营财富的民族特点是相符合的。虽然作者在不同文本中对待不同犹太人的情感略有差异,但是拥有财富的犹太人往往表现出过分爱财并为之不择手段的敛财者特点。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沃尔夫山姆是一个喜欢炫耀用真人臼齿做袖扣的富人,但对于他的身份和财富来源,盖茨比对尼克解释说“他是个赌棍”,“是一九一九年那年非法操纵世界棒球联赛的那个人”[3]。在《最后的大亨》中,菲茨杰拉德也借主人翁之口道出了当时世人对于犹太人的一般看法,如“犹太人是理财高手”,“他一向认为犹太人嗜钱如命”[4]等。这些对于犹太人的评论和外貌描写一起构成了菲茨杰拉德笔下犹太人的类型化典型。
黑人是菲茨杰拉德笔下同样不可忽视的类型化人物。这种类型化下的黑人属于传统黑人即非裔美国黑人,他们最突出的特点是高大沉默。在短篇小说《离岸的海盗》和《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中,黑人的出现经常伴随着“剽悍的黑人”、“黝黑、魁梧的家伙”和“身材高大的黑人”等外貌描写。至于语言方面,黑人在文本中是很少发出自己的声音的。《离岸的海盗》中黑人的代表性语言是“是-先生!”[5]和“是的,先生!就是那里。”[6]仅仅是一种问答,没有思想上的交流。
在这种外貌和语言的描写背后,是黑人在智力和道德等方面低于白人的思想的表达。这类传统黑人似乎仍保有着一些原始的状态,没有充分发达的智力和情感,在道德方面显得落后。《离岸的海盗》中主人翁虽然和黑人们处于和谐的状态中,但仍称他们为“食人生番”[7],并说“即使迫在眉睫的危险也无法征服他们那非洲式的嗜睡”[8]。这些都含有对黑人相对于白人等级贬低的成分。
综合来看,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黑人,这类类型化人物最终呈现出了一种和白人二元对立的状态和格局。正是由于对有色人种的形象刻画得模式化、类型化并符合传统观念,所以他们与白人之间的差异和界限显得异常分明,有色人种在这种传统类型模式下往往显得相对落后和野蛮,于此相对立的白人就成为了先进和文明的象征。所以在此基础上白人的话语权威得以建立,以个以白人为主导的种族秩序格局也就顺理成章的形成了。
(二)“非黑非白”的杂交性人物
虽然菲茨杰拉德创造了大量种族身份分明的类型化人物,但还存在另一部分与之不同的种族人物。这类人物最大的特点便是“模糊”,不仅自己的种族和过去模糊不清,在社会身份、文化和经济地位方面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如《骆驼的后背》中一个经营杂货店的配角:
“诺拉克太太身材矮小,看上去很笨拙。世界大战结束时,她曾一度属于某个新民族。但由于欧洲局势不稳,她从此就无法肯定自己是哪个民族的人了。”[9]
确立的民族其实也就是确立种族身份,而诺拉克太太却是无法确立自己的民族或种族位置,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身份悬置。另一个黑人侍者江波则更具有代表性。当大家在舞会上用调笑的方式拉来身为使者的江波来主持一场虚拟的婚礼时,有了不同以往的新发现:
“上帝啊,好家伙,”江波吼道。“当然了,我还有《圣经》等一切东西。”
他从内衣口袋里拿出一本破旧的《圣经》。
“好啊!江波还有《圣经》!”
“还有剃须刀,我可以打赌!”[10]
江波虽然是一个黑人侍者,但他不再是高大沉默的边缘人物,更重要的是他拥有《圣经》。文本中提到的“剃须刀”同样不可忽视,在十九世纪,“剃须刀”一词是传统意义上黑人的代码。而《圣经》是宗教经典,是白人进行文化教化与统治的工具,是白人权威文化的象征。江波身上开始显示出了从“剃须刀”到“《圣经》”的过渡,其实是在以这二者为代表的文化间的过渡。除了是一个侍者,他还是“第一卡勒德浸礼教会的正儿八经的牧师”[11]。江波不是一个白人,但是在文化方面也已经不是大家传统意义理解上的黑人了,他开始进入白人的文化领域,就这一点来说,他是“非黑非白”的,霍米·巴巴称这种“非黑非白”的模糊状态为杂交性。
二、杂交性人物的身份问题
(一)盖茨比的“非黑非白”身份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最负盛名的作品,文本中的盖茨比的身份问题一直是一个模糊的谜团,这个谜团包括他的家乡、出身、种族、工作和教育等问题,众人对此多有猜测而盖茨比的解释有时也自相矛盾。所有谜团中种族问题一直扑朔迷离。首先,文本中没有正面提及这个问题,只是通过其他人物之口隐约表达出一些疑问。在汤姆发现黛西和盖茨比的暧昧时曾表示:
“我猜最时髦的事情就是装聋作哑,让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阿猫阿狗跟你老婆调情······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该抛弃一切,搞黑人和白人通婚了。”[12]
这里的“黑人”影射的是盖茨比,所以在汤姆心中看来,盖茨比其实处于一个“非我族类”的种族地位,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在汤姆的质问下明确,因为乔丹接下来又嘀咕了一句:“我们这里大家都是白人嘛”[13]。这句话在当时也没有遭到反驳,可见盖茨比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被当作白人看待的。其次,文本中对盖茨比外貌的描写也是少而模糊,几乎没有对其外貌的直接描写,仅有的几处描写盖茨比“黝黑”也不足为据,因为在菲茨杰拉德其他作品中用“黝黑”一次描写白人被晒过的肤色也很常见。盖茨比的形象和种族身份就这样处在一团疑云之中。
卡莱尔·凡·汤姆森(Carlyle Van Thompson)认为盖茨比是一个肤色较轻的黑人,从文化、社会和法律意义上讲都属于黑人却试图越界扮演白人,但这也仅限于猜测。虽然种族身份难以判定,但有一点是很明白的:由于身份的模糊,盖茨比处在“非黑非白”或“既黑既白”的中间模糊地带。外貌使得他不同于传统的黑人而在文化方面又不被以汤姆为代表的主流文化所接受,换言之,他的身份具有霍米·巴巴所讲的“杂交性”。通常情况下,种族身份的后背是文化身份,因为身份“必然是人通过文化确立的自我,通过文化对自我进行定位”[14]。而对于我们来说,如何在杂交性的基础上理解盖茨比的自我定位是关键问题。
(二)盖茨比的身份表演和僭越
按照霍米·巴巴的说法,“身份的问题从来不是一种既定的身份,从来不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他常常只是一种身份图像的生产,及其设置这种图像的主体的转变”[15]。盖茨比的身份更是其有意识的一种生产,身份必须存在于话语或其他符号的表征之中,主体的身份必须经过表征的中介才能在场。对于盖茨比来说,身份是流动和可塑的,没有确定不变的意义,表征本身就是意义存在的根源,所以他极力通过各种符号表征来构建自己的上层白人身份。所以在黛西第一次到盖茨比家中时,盖茨比重点向黛西展示了自己所拥有的物品:豪宅,华丽的衬衫和梳具等,具备了这些符号,盖茨比才能确立自身身份和获得他人的认同。
身份同时也是一种表演,如上文分析,身份是一种生产,不建立在本质特征之上,所以身份可以理解为“对特定文化预期的一种表演”[16]。盖茨比在有意用表征符号建构自身身份的同时,也在对自身身份进行表演,晚会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他的舞台。但同时又由于盖茨比身份的杂交性,所以他的这种表演背后隐藏的是一种僭越,或者说是越界,在这种身份观念下的僭越“即通过狂欢化的并置、挪用和颠倒,而使正常和不正常的区分于等级秩序颠覆”[17],其目的是为了来抵抗各种界定身份的话语。以白人为权威的社会秩序和种族分类是一种权力的界定,他要求每个人要依照种族确立自己的身份,从而明确秩序和权力的划分界限。盖茨比种族身份的杂交性是对这种界限的一种挑战和颠覆,他用自身种族身份的模糊性证明了这种界限的不稳定性可修改性。文本中的一个场景“一辆大型轿车超过了我们的车子,司机是个白人,车子里坐着三个时髦的黑人”[18],看似与文本故事情节毫无关联,其实是以一种“白人司机,黑人乘客”这种具有颠覆性的场景来映射盖茨比种族身份的僭越。而后尼克内心想“我们现在一过这座桥,就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了”[19],像盖茨比这样试图越界的“白人”出现后,权力话语的抵抗和界限的模糊确实会导致“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了”。
三、杂交性人物的影响
(一)部分白人的焦虑
杂交性人物的出现以及他们的关于身份的表演和僭越,使得原本分明的黑人、白人间的界限变得模糊,白人的权威也受到了威胁,这不可避免地引起来一部分白人的焦虑。最明显的例子来自《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白人汤姆:
“文明正在崩溃,”汤姆气势汹汹地大声说,“我进来成了个对世界非常悲观的人。你看过戈达德这个人写的《有色帝国的兴起》吗?”
“呃,没有,”我答道,对他的语气感到很吃惊。
“我说,这是一本很好的书,人人都应当读一读。书的大意是说,如果我们不当心,白色人种就会·……就会完全被淹没了。讲的全是科学道理,已经证明了的。”[20]
此处文本中提到的《有色帝国的兴起》(The Rise of the Coloured Empires)是汤姆种族主义思想和焦虑的重要体现。一般认为此书是根据洛斯罗普·斯托达德(Lothrop Stoddard)的《有色人种与世界最优白人对立的趋势上升》(The Rising Tide of Color)一书虚构而来,作者认为最优人种的白人应该联合起来对抗黑色、棕色、红色和黄色人种的威胁,并认为天生低等的有色种族会通过通婚来威胁到白人,从而降低白人的血统纯洁性和智力水平。同时《有色人种与世界最优白人对立的趋势上升》一书序言的作者麦迪逊·格兰特(Madison Grant)也持相同观点。文本中汤姆提到的《有色帝国的兴起》的作者戈达德(Goddard)的名字拼写可以看作Grant和Stoddard的拼写结合。
同样在当时,汤姆也像一些白人一样对于通婚所引起的威胁感到气愤和恐慌,他发现黛西和盖茨比的不正当关系之后曾说出“黑白通婚”这样的话。在这里,汤姆表达了当时部分白人的忧虑,这里的“黑白”通婚指的是传统白人和有色人种的通婚。这种通婚带来了人种认知的障碍,很多“混血儿”也是皮肤白皙,他们以白人的身份混迹于白人圈。他们对于传统白人来说是低等的异类,但却不能简单识别。而且随着血统的混杂,“白人”一词的限制变得不是那么严格,人种也变得不是那么“纯洁”。高贵的白人血统被低等的“黑人”给“污染”了,这一切在如汤姆般的种族主义者眼里是一场可怕的灾难。然而,菲茨杰拉德在本文中对汤姆的处理也具有调笑的成分,尼克对于汤姆每一次的议论都“感到好笑”,觉得“一个酒徒色鬼竟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21],也表明了虽然杂交性人物引起的焦虑是存在的,但这种略显极端的焦虑也并非发生在所有白人身上。
(二)黑白人种界限的模糊
黑白人种界限是模糊是杂交性人物最明显的影响,这背后体现的是黑白人种间影响的加深和差异的缩小。这是一个双向运动,一边是以杂交性人物为代表的有色人种向白人的移动,另一边是白人受有色人种的影响向他们靠近的移动。前者的移动轨迹更多是有色人种尤其是杂交性人物主动有意向作为权威的白人靠近的结果,白人对此则持有消极的态度,像是上文中分析的盖茨比的身份定位和汤姆的焦虑。而对于后一种的移动更多发生在种族间潜移默化的影响中,自视权威的白人对此也略有反感。在短篇小说《冰宫》中,菲茨杰拉德展现了两类人种对于白人所产生的影响,一类是黑人另一类是瑞典人。黑人的影响发生在南方白人身上,文本中以北方白人的角度对此作出了评价:
“他们和黑人在一起呆得太久了,所以自己也变得奇懒无比,只知道混日子。”
“那些来北方读大学的人还是不错的,可在我所见过的所有那些鬼头鬼脑、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的人中间,那些南方小镇上出来的人是最差劲了!”[22]
文本中展示了南方白人和北方白人之间的性格差异而且特别突出了南方白人慵懒的特质。在北方白人眼里,这是和黑人长期呆在一起产生的恶果,导致二者在某些方面竟然开始趋于一致,这是令人很不开心的事。
杂交性人物的出现模糊了黑白人种的界限,这在当时美国的移民背景下是不可避免的,种族间的相互影响也势必出现打破原有的白人权威秩序的趋势,这对白人来说算得上是一个恼人的挑战,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中大多是以白人立场来书写这种恼怒的。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对于有色人种来说也是一种重新定义自我身份的机遇,而这在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中则更多体现为行动了。
四、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出,虽然菲茨杰拉德小说中的种族人物分布散乱且处于边缘地带,但我们仍可以围绕杂交性人物的形象、定位和影响来进行理解。作者在具体文本中对于有色人种表现出不同的情感倾向,也给予了黑人群体一些关注和同情。但菲茨杰拉德对于种族问题的审视以及对黑人的同情都基于一个既得利益者的立场,同情里面含有一种以上视下的怜悯之情。换言之,菲茨杰拉德所持有的是一种有差别的种族平等观,在保有自我优越地位的前提下追求种族的和谐。正是基于这样的种族观点,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种族人物才呈现出类型化和杂交性两种相反的形象,而小说也在杂交性人种“非黑非白”的状态和与白人的对立互动中获得了张力,得到了新的阐释空间。
注 释:
[1][美]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巫宁坤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72页。
[2][美]菲茨杰拉德:《爵士时代的故事》,裘因、萧甘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96页。
[3][美]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巫宁坤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74页。
[4][美]菲茨杰拉德:《最后的大亨》,李寄、李庆国译,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41页。
[5][美]菲茨杰拉德:《飞女郎与哲学家》,姜向明、蔡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0页。
[6]同上,第21页。
[7]同上,第37页。
[8]同上,第39页。
[9][美]菲茨杰拉德:《爵士时代的故事》,裘因、萧甘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42页。
[10]同上,第66页。
[11]用上,第69页。
[12][13][美]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巫宁坤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131页。
[14]贺玉高:《霍米·巴巴的杂交性身份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页。
[15]赵稀方:《后殖民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5页。转引自Homi K. Bhabha, Interrogating Identity-Frantz Fanon and the postcolonial prerogative. The Location of Culture, First Published 1994 by Rouledge, p.44
[16]贺玉高:《霍米·巴巴的杂交性身份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6页。
[17]同上,第36页。
[18][美]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巫宁坤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69页。
[19]同上,第163页。
[20]同上,第15页。
[21]同上,第131页。
[22][美]菲茨杰拉德:《飞女郎与哲学家》,姜向明、蔡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71页。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