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出卖”我的信息
2015-08-10
科技是把双刃剑,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个人信息泄漏、网络诈骗、银行卡被盗刷等相关事件的报道层出不穷。我们的购物、看病、支付、身份、信用卡等信息都成了个别“有心商家”贩卖的对象,价格还很低廉。那么,到底是谁“出卖”了我们的信息?
前两天我收到一条短信:您的信用卡,于×时消费×元。
经查,这是一笔异地消费。可是我这辈子都没去过那里,怎么会消费?
我的汗哗哗地……
难道我的信息也被“出卖”了?
前段时间,新华社播发的《你的信用卡个人信息“只花5毛钱就能在网上买到”?——银行信用卡信息泄露调查》报道披露,近两年来,银行信用卡客户数据泄露现象颇为严重,通过QQ群、微信等网络工具,仅花费5毛钱,就能买到包括姓名、电话、地址、工作单位、开户行等完整个人信息的一条信用卡开户数据。部分旧的数据报价,甚至低至“2000元10万条”。
看来我的信息有可能是那10万条之一,合着才2分钱。
谁是“信息贩子”
“信息贩子”谁有名,《潜伏》里有谢若林。那个年代,想以贩卖信息发财着实不易,但如今,技术手段日益发达,谁都可以成为“谢若林”。
比如银行服务人员、信用卡销售人员,他们利用身份和工作非法收集和盗取客户信用卡及个人身份信息资料。
比如收银员,在刷卡机上做手脚。客户只要一刷卡,信息就会泄露。
盗取者直接将信息发布到网上,或者在线下寻找买主,买者则可视情况进行二次交易。
我的信息我做主
对于个人信息,广大民众要进一步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尽量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
即使信息泄露,也要树立“我的信息我做主”的信心。对此,国家网信办提示,个人信息遭泄漏后,公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遭遇信息泄漏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个人还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国家网信办所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将专职接受和处置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热线为“12377”,网址为www.12377.cn。
☆消费者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手机泄密 多少疑问在心头
疑问一:手机可能泄露哪些信息?
回应:通讯录、密码、短信、通话、照片都可能被窃取。
手机上的个人信息包括位置信息、通讯信息、账号密码信息以及存储文件信息等四大类。此外,手机的一些硬件信息,比如IMEI号(手机串号)、无线网卡的Mac地址、硬件配置信息也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
业内专家提醒说,并不是只有盗取用户通讯录、短信、照片才是“侵犯手机个人信息安全”,目前一些应用软件暗中搜集用户的位置信息(常去的商场、日常的路线)、手机上网记录(浏览的网页、购物偏好)等信息,看似不起眼,其实,通过这些信息进行的用户习惯分析数据极具商业价值,也都可能成为被侵犯的目标,而且这种侵犯行为较隐蔽,不易被发觉。
疑问二:手机泄密渠道有哪些?
回应:手机木马与恶意软件最危险;隐私窃取木马会监听并上传通话录音;一些看似普通的软件可能读取私人短信。
目前侵犯手机个人信息的主要方式,除了通过线下购买手机用户信息、通过诈骗电话套取个人信息等之外,主要是通过手机木马与恶意软件直接窃取,后者正在成为不法分子获取手机个人信息的重要方式。
安全专家提醒手机用户,应从大型可信站点、商店下载手机软件,避免到论坛下载;安装软件时注意观察软件权限,出现敏感权限要特别警惕;安装手机安全软件特别是具有隐私保护功能的安全软件,最好将个人照片、视频等隐私数据加密保存;开启安全软件中的手机防盗功能,方便找回手机,或者在无法找回时发送指令远程取回数据并进行销毁;在使用中随时留意手机运行状况,及时处理异常行为。
打赢“信息保卫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在享受信息便利化的同时,这种便利也随时有可能出卖主人的信息。网络成了信息倒卖乱象的生存空间。
单靠个人力量,不足以为信息安全铸造坚固堡垒。要打赢这场“信息保卫战”,我们首先要搭建“防御工事”。比如金融机构内部完善程序机制,严格管理工作人员;比如加强监管,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对合作机构的审查。
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加大对金融企业、合作机构等信息泄露源头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集、泄露和出售个人信息的行为,大力整治盗卖他人信息的乱象。
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局副局长杨春燕表示,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将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研究制定,加快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重点将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收集、泄露以及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实,信用卡只是个人信息被盗卖的一种渠道,公民的医院就诊、网购记录、开房信息也曾以“几毛钱一条在出售”。
信息如此“便宜”,信用就会“贬值”;信息失去安全,信用就无法保障。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是主要原则之一,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