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高校恶性抢夺生源
2015-08-08
广西教育·D版 2015年8期
7月8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同时,各高校应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认真组织好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工作,并建立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endprint
2015-08-08
7月8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同时,各高校应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认真组织好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工作,并建立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