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贸易增加值核算对中国科技创新的影响
2015-08-08刘娟娟张换兆许建生
刘娟娟,张换兆,许建生
(1.昆明学院,云南 昆明 650214;2.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38;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 100376)
实行贸易增加值核算对中国科技创新的影响
刘娟娟1,张换兆2,许建生3
(1.昆明学院,云南 昆明 650214;2.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38;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 100376)
贸易增加值作为一种全新的贸易核算方式,其产生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背景:全球价值链、传统贸易核算方式不精确以及下一代贸易规则的需要。采用贸易增加值核算,对中国整体上是有利的,对科技创新也会产生影响,包括大幅降低高技术出口数据、明确中国应对贸易摩擦的方向以及加剧科技创新资源竞争。建议中国加快推进贸易增加值核算应用的进程,实施更加精准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以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实行高质量大规模的 “引进来”和 “走出去”。
贸易增加值;全球价值链;科技创新
1 问题的提出
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趋势加速,全球价值链 (Global Value Chain,GVC)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传统贸易计算方法已经难以准确反映各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为此,越来越多的学者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提出改进传统贸易核算的构想。2001年,休莫斯等提出 HIY法[1],即利用投入产出表提出系统测量一国参与国际标分工水平的指标——垂直专门化率 (HIY)。这种方法假定出口生产是垂直分工,统计每一个生产环节所形成的增加值,将出口中所包含的国外增加值部分扣除,并从本国出口中本国增加值的比重、别国出口中本国增加值的比重两个角度分析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根据区域间投入产出模型原理,罗伯特·库普曼等将一国出口总值分解为国外增加值和国内增加值,并基于全球生产链和国民账户核算体系提出KPWW法[2],利用GTAP第7版和UNCOMTRADE的数据,建立国家间购入产出表来衡量出口中的国内增加值。
根据经合组织 (OECD)和WTO的全球贸易增加值初版统计数据报告,贸易增加值原本是隐含在按传统方法衡量的贸易总流量中,新核算方法以新增价值代替传统方法的总价值来衡量贸易流量,这个新增加的价值是由生产出口产品的国家创造的,它包含生产过程中的雇员报酬、税和利润。通过WTO和OECD的研究,可以将贸易增加值核算定义为:将出口产品各生产环节中的增值部分归入不同的国家,各国的出口产品只反映为本国的增值。该方法可以追踪每一国家在产品生产链中的附加价值,从新增价值的角度反映各国间的经贸关系。
国内学者也对贸易增加值进行了研究[3-5]。从国内外的情况看,现有研究对贸易增加值如何影响经济发展,尤其是科技创新的影响涉及较少。对贸易增加值对科技创新的影响研究,不仅有利于拓展该领域研究的范围,同时对中国科技部门如何把握贸易增加值的影响和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具有参考价值。
2 贸易增加值核算产生的背景
一是全球价值链迫切要求建立新的贸易核算方式。传统国际贸易主要以最终消费品为贸易对象,当下的国际贸易更多呈现碎片化,主要以中间品为贸易对象。根据WTO的报告,2009年非化石能源国际贸易50%以上的是中间产品。这种贸易模式越来越像是一种 “任务型贸易”,在单一商品出口中 “世界制造”已逐步替代 “×国制造”。如全球主要民用飞机制造,波音公司从20世纪50年代波音707约2%的零部件外包生产发展到目前波音787的近90%外包,空客关闭了其在欧洲的工厂,把A350客机的生产外包给中国和其他国家,多达60%的生产工作在欧洲大陆之外进行,巴西航空则采用全球制造系统。波音787从发明、定型、转化、融资几乎都通过全球网络实现,设计由美国、日本、俄罗斯和意大利共同完成,全机400多万零件的制造和研发由美国、日本、法国、英国、意大利、瑞典、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和中国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供应商提供。全球价值链更加广泛的延伸和发展客观上要求更加精准的贸易核算模式以明确各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贡献。
二是传统国际贸易核算体系容易导致国际贸易 “渗水”。传统国际贸易主要依据原产地原则进行贸易统计,从全球价值链的角度看,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弊端,一方面是依原据产地统计跨境贸易总量而非净增加值,容易导致大量重复计算,特别是中间品贸易比重增加,进一步加大国际贸易的 “水分”。UNCTAD报告表明,全球出口中约有28%的贸易量是作为生产某种出口商品或服务而进口的中间产品。2010年全球出口贸易19万亿美元,其中超过25%属于重复核算。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以加工贸易和中间品贸易为主的国家,重复计算和虚增的比重更高。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反映出产品价值在生产环节上的变化,所以双边贸易统计中包含了他国中间投入品价值,难以准确反映不同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所存在的地位差异。以简单的中美韩 “三角贸易”模式为例,中国分别从韩国进口价值为A、美国进口价值为B的中间产品,组装后全部销往美国产生的出口贸易额为C。按照传统的算法,中国承担的进出口贸易额为A+B+C,对美贸易顺差为C-B。按照新的算法,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为C-B-A,将大大低于现有的规模。而韩国对中国的出口A将作为韩国对美国的出口A。根据WTO和IDE-JETRO(2011)报告,中美贸易顺差在2000年、2005年和2008年三个年份相比传统统计方式计算出的顺差额要缩小20%~27%,如果考虑到加工贸易因素,贸易失衡的程度更是减少40%以上,甚至在2005年达到了53%的缩减规模。贸易增加值核算方法从源头上明确了在全球价值链中,美国处于高端而中国处于中低端的事实。
三是适应下一代国际贸易规则建设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区域一体化趋势也日益明显。但由于WTO多哈回合贸易谈判陷入僵局,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主要国家的现实选择,推动大型自由贸易协定(FTA)则成为各国制定下一代贸易规则的主要方式。截止到2013年底,全球已生效的FTA共253项,已签署的FTA共25项,正在谈判中的FTA有77项,处于研究阶段、正在进行政府间预备谈判的FTA共27项。在所有在谈的FTA中,最具全球影响和时代特征的协定是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 (TIP)、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 (TPP)和国际服务贸易协定 (TiSA)。在发达国家主导下,下一代贸易规则将在知识产权、劳工、原产地原则、环保、服务业开放、投资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等传统贸易领域和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电信服务、计算机报务、跨境数据转移等新兴贸易领域制定高标准、更全面的国际贸易规则。这也对国际贸易核算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3 贸易增加值核算对中国科技创新的影响
贸易增加值核算方式对中国的国际贸易整体上来说是有利的,一方面有利于极大减少中国对主要发达国家的贸易顺差。OECD根据新贸易增加值算法,2009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下降25%,对日本由顺差变为逆差,对英国顺差减少40%,对欧盟顺差减少了80%以上。另一方面有利于极大减少中国的国际贸易纠纷。以经常性账户顺差占GDP的比重作为全球贸易失衡程度的衡量指标,按照IMF的统计,中国经常性账户失衡占全球失衡的份额从2003年的6.8%上升到2008年的峰值24.3%,2010年回落到19.9%。发达国家将全球失衡归咎于中国,由此引发一系列的汇率、贸易摩擦等。除对中国经贸发展的影响外,新的核算方式也会对中国科技创新产生一系列的影响。
一是有利于明确中国应对高技术产品贸易摩擦的方向。自金融危机以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救济调查的案例数量急剧上升。2011年,美国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开展首个清洁能源领域“双反”调查。2012年,美国对中国输美的应用级风电塔产品发起 “双反”调查,对华为等企业发起针对带有可伸缩USB连接器的电子设备的 “337调查”。2013年,美国对中国手机触屏软件、便携式电子设备保护套、3G/4G无线设备及其组件、微电子机械加工体系、线性制动器等19项高技术产品发起 “337”调查。欧盟对中国无线通讯设备依职权资助自主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主要包括基站、交换机及天线等。2014年前三季度,共有21个国家对中国发起75起救济调查。其中不少摩擦针对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且涉案金额巨大,对中国的转型升级形成冲击。中国可以利用贸易增加值核算方法,对中国出口的主要高技术产品,尤其是针对被发起贸易救济的产品和行业分析。依据分析结果,对被发起贸易救济的产品和行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反贸易救济和反制裁措施,即所谓的 “镜像策略”。如根据测算,中国对美国出口中有86.7%的增加值来自美国本土。这一结论应该成为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重要依据。
二是导致高技术产业出口数据大幅下降。根据 《全球价值链与贸易增加值核算报告》的初步测算,中国单位出口产品的增加值含量较低,2010年每1000美元出口仅为国内带来615美元增加值,2011年上升到618美元。从不同行业看,农业、服务业以及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传统产业单位出口的国内增加值含量较高,而机械制造产品等高科技产品以及石油化工等产品单位出口的国内增加值含量较低 (见表1)。也就说,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出口给国内带来的增加值未必是较高。根据专家测算,在出口部门中,含国外增加值比重较高的部门集中在制造业,其出口产品含国外增加值的平均比重为26.3%,即主要制造业部门的出口超过1/4的增加值非中国本国创造。
表1 中国三次产业贸易增加值测算 (每千美元出口单位:美元)
三是有利于刺激中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按照中美技术比较研究结论,中国整体实力相当于美国的67.1%。中国科技发展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全面跟踪,进入 “领跑、并跑、跟跑”三跑并存,且以 “领跑、并跑”为主的阶段。但是,70%的技术仍处于实验室 (31%)或中试阶段 (40%),技术领先国家超过70%的技术处于产业化阶段,反映中国从知识到技术到产品的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而这部分正是中国提升贸易增加值和中国科技创新实力的关键。贸易增加值核算方式使得中国更加清晰认识到中国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使中国更加清晰认识到科技进步不一定能转化创新能力。中国要更加聚焦于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环节。
四是有利于更加清醒地评价中国科技创新绩效。从表1可以看到,技术水平高的产品出口贸易增加值低,农业、服务业及传统制造业等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产品反而贸易增加值较高。这并不是科技无用论。农业、服务业及传统制造业产品之所以贸易增加值高,一方面是由于属地性质。这类产品一般属于一国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的产品类型,因而产品中外国附加值相对较低。另一方面,这类产品有很多属于经过较长期的国际竞争后形成较为稳定的分工,发达国家基本不再生产或很少生产。而高技术产品则是各国竞争的焦点。虽然目前中国在高技术产品出口中的贸易增加值较低,但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甚至更早以前,中国在高技术产品出口中的贸易增加值可能更低。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40多亿美元,2012年中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高技术产品出口国,2014年实现。这表明中国创新绩效是显著,但绩效结构尤其是科技创新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是加剧科技创新资源的国际竞争。贸易增加值核算方式的实行将使各国充分认识到,提升各国在国际贸易中增加值比重的重要性。从WTO、OECD和UNCTAD等的研究报告可以看出,提高增加值比重的关键在于占据价值链的高端。从图2的情况可以看到,OECD根据2009年的数据进行测算,在中国、德国、韩国、日本以及美国5国的出口中,含外国附加值最高的是中国为42%,其次是德国、韩国,日本和美国则低于20%。
图2 主要5国出口中外国附加值占比
全球经济的不断增长是不断做大蛋糕的过程,但也存在新增蛋糕为谁主要占有的争夺。中国不断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的过程,必然要不断吸引更加优质的科技创新资源,不断提升创新能力。而创新资源尤其是高端创新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在此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德国、韩国、日本以及美国的限制和阻碍。同样,作为德国、韩国、日本以及美国为保持自身在价值链的高端地位,也必然要加强对创新资源的争夺。近年来,以美欧日为代表的国家已经强化了对创新资源的争夺。如美国出台新的移民改革法案,针对优秀外国人才每年发放12万份签证。美国实施 “再工业化”战略,推动制造业回流,其目的不仅在于继续维持其在价值链高端的地位,同时为实现就业,还继续向价值链中端延伸。
4 思考与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贸易增加值核算应用的进程,制定和实施基于贸易增加值的国际贸易反制策略。中国一方面要积极与OECD、UNCTAD、WTO等国际组织合作,利用国际组织平台加速贸易增加值核算推广进程,并在中国双边贸易谈判和FTA协定谈判中,将之纳入到谈判内容中。
二是科学应对高技术产品国际贸易摩擦。针对中国目前面临的大量国际贸易纠纷,以贸易增加值核算方式为基础,主动开展反制策略的研究和制定实施工作,尤其是要针对在我出口产品中增加值占比较高的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制定专门的应对措施。
三是实施更加精准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以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建议中国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在更多实行普惠型和间接型激励方式的基础上,更加精准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聚焦行业关键产品和产业链价值链核心环节。
四是实行高质量大规模的 “引进来”和 “走出去”,以应对加剧的科技创新资源竞争。建议加快研究出台 《实行高质量大规模的 “引进来”和“走出去”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其核心目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一方面大规模吸引研发投资,促进中间品从进口向国内生产转型。这有利于延伸国内产业一体化和拉长国内产业链条。另一方面,鼓励更多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走出去,在其他国家生产更高增加值的产品,进口到国内,提升中国产品进口中中国增加值比重。
[1]Hummels David,Ishii Jun,Yi,Kei-Mu.The Nature and Growth of Vertical Specialization in World Trade[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Elsevier,2001,54(1):75-96.
[2]Koopman Robert,Powers William M,Wang Zhi,Wei Shang-Jin.Give Credit Where Credit Is Due:Tracing Value Added in Global Production Chains[R],NBER Working Paper No.w16426.September 2010.
[3]李昕.贸易总额与贸易顺差的全值统计法与增加值统计法对比[J].统计研究,2012,(10):15-22.
[4]贾怀勤.中国贸易统计如何应对全球化挑战——将增加值引入贸易统计:改革还是改进?[J].统计研究,2012,(5):5-15.
[5]张咏华.中国制造业增加值与中美贸易失衡[J].财经研究,2013,(2):15-25.
(责任编辑 谭果林)
The Impact of Trade in Value Added on China's Science,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Liu Juanjuan1,Zhang Huanzhao2,Xu Jiansheng3
(1.Kunming University,Kunming 650214,China;2.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or Development,Beijing 100038,China;3.Beijing Economy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Zone,Beijing 100376,China)
As a new accounting method,for the appearance of trade in Value Added there are three aspect backgrounds:global value chain,traditional trade accounting method and the need for next generation trade rules.In total,the usage of trade in Value Added will be helpful to China's development,as well as to China's science,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which will significantly decrease the export of high-tech products,give China more clear-cut direction on how to deal with trade conflicts and increase the competition in S&T and innovation resources.Based on the analysis,we put forward to four recommendations:accelerating the application of accounting method,implementing more accuracy incentive measures,promoting our industry to middle and high level of industrial chain and carrying out more high-quality large-scale“bringing in”and“going out”.
Trade in Value Added;Global value chain;S&T and innovation
刘娟娟 (1979-),女,云南曲靖人,昆明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科技竞争与合作。
F124.3
A
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 “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思路研究”(2013GXS3K051)。
201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