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低效林改造经营技术
2015-08-05杨忠怀
杨忠怀
摘要:通过低效林的评判标准,分析了墨江县低效林现状及形成原因、改造情况。提出了树种更替、森林抚育等6种改造方式,阐述了各种改造方式的改造对象、更新树种、改造方法、造林技术、抚育强度等技术要素,并对改造后的效益进行了科学评价。
关键词:低效林;改造;经营技术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944(2015)06014004
1 引言
低效林是受人为因素的直接作用或诱导自然因素的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衰竭,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相同林分平均水平的林分总称。根据起源的不同,低效林可分为低效次生林和低效人工林;根据经营目标的不同,低效林可分为低效防护林和低质低产林。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除了气候、土壤、地貌、自然灾害等自然因素影响,也受历史条件、人为因素、经济基础条件等社会因素影响。
墨江县因历史和自然客观条件的影响,低效林面积较大,充分利用低效林改造技术,加快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优质、高效的森林资源,做到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做到以林养林,是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
2 墨江县低效林改造基本情况
2.1 低效林评判标准
衡量低效林各类指标的参照标准是相同立地条件和经营水平的林分的平均值。
(1)通用标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判定为低效林。
林相残败,功能低下,并导致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的林分;林分优良种质资源枯竭,具有自然繁育能力的优良林木个体数量<30株/hm2的林分;林分生长量或生物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30%以上的林分;林分郁闭度<0.3的中龄以上的林分;遭受严重病虫、干旱、洪涝及风、雪、火等自然灾害,受害死亡木(含濒死木)比重占单位面积株数20%以上的林分(林带);经过2次以上樵采、萌芽能力衰退的薪炭林;因过度砍伐、竹鞭腐烂死亡、老竹鞭蔸充塞林地等原因,导致发笋率或新竹成竹率低的竹林;因未适地适树或种源不适而造成的低效林分。
(2)生态标准。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森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判定为低效防护林:植被覆盖度<40%的中龄林以上的林分(降水量低于400mm以下的区域,植被覆盖度<30%的中龄林);林地土壤侵蚀模数大于或等于中度(≥2500t/ km2·a)的林分;营建于农田、牧场、海岸、沙区的防护林带,连续缺带20m以上或现有密度小于合理经营密度20%以上,以及生长、结构不良,防护功能差的林带;受中度风蚀,沙质裸露,林相残败的防风固沙林;组成单一、结构不良、林相残败、防护功能低下、无培育前途的林分;林分衰败,生态防护功能显著下降的成、过熟林。
(3) 经济标准。以林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判定为低质低产林:
树高、蓄积生长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平均水平低30%以上;林分中目的树种组成比重占40%以下;商品材预期出材率低于50%;生产非木质林产品,连续3年产品产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平均水平低30%以上。生产非木质林产品,林木或品种退化,已不适应市场需求。
2.2 低效林现状
(1)全县低效林所占比例。墨江县土地总面积529004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15353.3hm2,有林地面积270616.5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5.8%;疏林地面积959.9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3%;灌木林地面积31668.7hm2,苗圃地面积1.0hm2;未成林造林地面积8011.0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5%,无立木林地面积112.8hm2;宜林地面积3983.4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3%。全县商品林面积179949.5 hm2,占有林地面积66.5%;公益林面积90667 hm2,占有林地面积33.5%;全县低效林面积33333.3 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0.5%。
(2)低效林改造经营情况。墨江县自2009年以来,共实施低效林改造9000 hm2,其中:树种更替6700 hm2,森林抚育3300 hm2。
2.3 低效林类型
(1)受自然或人为因素危害,导致郁闭度低、林相残破的低效次生林。
(2)人工造林后,因造林或经营技术措施不当而导致的低效林且因抚育不及时而失去培育价值的低效人工林。
(3)受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导致林木干形差、利用率低且产量、质量显著低下的低质低产林。
(4)受人畜危害、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等多种因素致使林木遭受到破坏,生态功能显著降低的低效防护林。
(5)自然生长,培育目标不明确,林木生长缓慢的低价值灌木林和疏林形成的低效低产林。
2.4 低效林形成原因分析和评价
低效林形成原因较为复杂,除了受气候、土壤、地貌、自然灾害等自然因素影响,也受历史条件、人为因素、经济基础条件等社会因素影响。通过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紫色土、石灰土分布地区,一些区域由于土层瘠薄,渗透严重、土壤保水性能差,大面积的地表径流使林分不能满足林木正常生长的水分和营养,导致生长量小,形成中低产林。
(2)20世纪中、后期,为了生产需要,对森林资源的过度利用,导致林分稀疏或干形差、遗传基因差、天然下种的种质资源差的劣质次生林。当地群众在林下收集枯枝落叶作为生活燃料及肥料,使林内生物量减少,养分供应不足,加重了土壤的贫瘠程度,导致林地地力衰退,林木生长缓慢,形成中低产林分。根据调查资料结果分析,15~30年生思茅松,平均胸径16~20cm,平均树高10~14m。
(3)由于采薪等人为重复干扰,原生林分演替为重复萌生或根蘖形成的稀疏灌木林。
(4)因森林火灾,受害死亡木(含频死木)多,形成中低产林分。
总之,造成林地生产力衰退、林木生长差的原因较为复杂,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原因。从经营角度看:一是由于土壤、小地形环境因子不能满足林木生长条件形成低效林;二是具备较好的立地条件,由于人为过度干扰形成的低效林;三是人工造林选择造林树种种质质量差,或没有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经营管理不善形成的低效林。
3 低效林改造措施
结合墨江县实际,根据改造对象,采用不同的改造方式。林权所有者依据林地现状、自然条件和培育目标,以树种更替和森林抚育为主,综合改造、补植补造、封山育林和改善林分结构为辅的方式进行改造。改造时涉及公益林及重点水源涵养区的森林禁止实施皆伐性改造。
3.1 树种更替
3.1.1 改造对象
适应于残次林、劣质林、树种不适林、病虫危害林、衰退过熟林及经营不当的林分。
3.1.2 更新树种
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按培育目的结合地方林产业发展的要求选择造林树种,造林树种选用速生、优质、高产和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或品质优良已成功引进种植的树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给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3.1.3 改造方法
(1)低效林改造林木采伐及林地清理。低效林改造林木采伐作业流程:①伐木→②打枝→③造材→④集材→⑤归楞→⑥装车→⑦原木检尺与分级→⑧伐后作业清理。
(2)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按照低效林改造地块立地条件,结合墨江县林业产业发展的要求进行更新造林设计。选择合适的更新树种,注重选用乡土树种,或采用引种后生长良好的树种。如:思茅松、桤木、西南桦、桉树、核桃等。
(3)营造混交林。针阔混交林与纯林相比,由于物种多样性和结构复杂性,从而表现出对外界不良因素干扰的抵抗能力较强,具有较佳的涵养水源、固持土壤的能力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的功能,充分体现了不同空间尺度的风景变化,其生态功能仅次于常绿阔叶林,是生态与经济效益结合较好的一种森林类型。针阔混交搭配可造就生产力高、结构丰富的森林。特别是增加阔叶树种,可为立地提供更多的枯枝落叶腐殖质肥料,增强林地肥力,加上近自然林业保护原有天然植被、顺应自然更新,能更好地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有利于建立起更加稳定的植被群落,从而能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自身对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消化和控制能力,减少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同时,增加阔叶树种,降低了植被群落的油脂含量,将更有利于减少和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
(4)造林技术。包括林地清理、整地、苗木规格及每亩用苗量,造林时间、造林方式、造林方法、密度及幼林抚育方式、次数、年限、管护措施等。以思茅松和桤木混交造林方式为例:林地清理:应结合整地方法,在尽量保护原生地被物的情况下进行小块状林地清理;整地:采用穴状整地,整地规格为: 30cm×30cm×20cm;造林密度为:111株/亩;混交比例为:7思3桤;混交方式为:块状混交;造林方法:造林时先将坑内土回填3~5cm表土,扶正所植苗木,让根系充分展开,然后填土、踩实,填土应低于坑口以便充分积水; 造林时间:每年6~8月份雨季造林;抚育管理:幼林抚育是人工造林到林分郁闭前的一项技术性管理措施。通过抚育保证幼林成活,同时增强幼林自身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幼林抚育时间和次数为:一般在栽植后当年或次年开始抚育,当年抚育应在9~10月进行,第2~3年每年于5~6月或9~10月抚育1~2次,第4~5年每年于5~6月或9~10月抚育1次,直至幼林郁闭;新造林地管护:新造林地管护是人工造林成败的重要环节,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因此,造林地块应加强管护,并探索多种管护模式。
3.2 森林抚育
3.2.1 改造对象
适用于低效纯林、经营不当林及病虫害林。以形成稳定、健康、丰富多样的森林群落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为原则,优先抚育密度过大、结构不良、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明显下降的林分。需要调整组成、密度或结构的林分,间密留稀,留优去劣,可采取透光伐抚育;需要调整林木生长空间,扩大单株营养面积,促进林木生长的林分,可采用生长伐抚育或育林择伐;对病虫害林通过彻底清除受害木和病源木,改善林分卫生状况,对可望恢复林分健康发育的低效林,可采取卫生抚育或育林择伐。
3.2.2 抚育方法
(1)调整林分密度,充分利用营养空间改善林分状况,以提高林木质量。
(2)改善林分卫生状况,增强林木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
(3)改善林内通风与光照状况及林木生长条件,减少树冠火和风害的发生程度,防止病虫害蔓延,发挥森林防护能力。
(4)留优去劣,保证林木均匀分布,禁止出现25m2以上的人工天窗,抚育间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7。
(5)严格遵照“三砍三留”的原则,即砍坏留好,砍小留大,砍密留稀的间伐原则进行施工。
(6)采取人工全面割灌除草,清除妨碍目的树木生长的其它灌木、藤条和杂草,作业时注意培育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7)伐除风折木、被压木、弯曲木、多头木和枯立木;在不影响郁闭度的原则下,对生长缓慢的林木也应伐除。
3.2.3 抚育强度
采用均匀伐除,即通过抚育作业后,使保留木之间的林木空隙均匀,作业小班内林木株数相对均匀,使保留木有一个良好的生长空间,加速林木快速生长,伐除株数和蓄积均不超过25%,间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70,林分平均胸径不得低于伐前平均胸径。
3.3 综合改造
(1)改造对象:适用于残次林、劣质林、低效灌木林、低效纯林、树种不适林、病虫危害林及经营不当林。
(2)改造方法:通过采取补植、封育、抚育、调整等多种方式和带状改造、育林择伐、林冠下更新、群团状改造等措施,提高林分质量。
3.4 补植补造
(1)改造对象:适应于残次林、劣质林及低效灌木林。
(2)补植树种:根据经营目的确定补植树种。
(3)补植方法:根据林地目的树种林木分布现状,确定补植方法,通常有均匀补植、块状补植、林冠下补植、竹节沟补植等方法。
(4)补植密度:根据经营方向、现有株数和该类林分所处的年龄阶段合理密度而定,补植后密度应达到该类林分合理密度的85%以上。
3.5 封山育林
(1)改造对象:适用于残次林和灌木林中有目标树种天然幼苗幼树的林分,或具备天然更新能力的母树分布,通过封育可望达到改造目的的中低产林分。改造对象主要为残次林和低效灌木林。
(2)封育方法:对天然更新条件及现状较好的林分采取封禁育林,对自然更新有障碍的林地可辅以人工促进更新措施。
3.6 改善林分结构
(1)改造对象:适用于需要调整林分树种(品种)的低效纯林、树种不适林。
(2)调整树种:根据经营方向、目标和立地条件确定调整的树种或品种。生产非木质林产品的商品林侧重于市场需求的调研分析确定,生产木质林产品的商品林应充分考虑立地质量和树种生长特性。此外,防护林宜通过调整改造培育为混交林。
(3)改造方法:可采取抽针补阔、间针育阔、栽针保阔等方法调整林分树种(品种)。
(4)改造强度:一次性间伐强度不宜超过林分蓄积的25%。
4 低效林改造后的效益分析
4.1 经济效益
全县低效林改造完成后,净增核桃面积100000亩;核桃在定植7年后,进入效益初期,每株单产3~5kg/株,产量隔年翻一翻,到盛产期后,每亩平均按80kg/年计,核桃收购单价按25元/kg计,年产值20000万元。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产值分别从原来的2m3/亩提高到8m3/亩以上,增加蓄积量240万m3,按65%的出材率计算,增加木材156万m3;以600元/m3的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直接经济效益从原来的780元/亩提高到3120元/亩以上,增加经济收入93600万元。
通过工程的实施和林业结构的调整,将拉动多项产业的发展和转化增值,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4.2 社会效益
通过规划的实施和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弘扬生态文明,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良好氛围,通过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建设主体得到实惠,通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资源的增加,促进农林牧区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和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发展。
规划实施过程中,需投工投劳556.3474万个工日,为当地闲置劳动力提供了从业机会。
社会生态环境和人们的居住环境将得到很大的改善。森林固碳放氧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更有助于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环境的生态承载能力将有较大的增长,促进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全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大自然优美的环境为人们提供舒适的休憩场所,使人们心情舒畅,精神振奋,森林事业将为人类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服务,创造出更巨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4.3 生态效益
由于受自然、人为、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等多种因素影响,致使林木遭受到破坏,生态功能显著降低而造成了低效林。通过实施低效林改造,优化了树种,实现了树种的合理配置,充分利用了林中空地,发挥了土地资源优势,提高了林分质量,改善了林分结构和改善林分卫生状况,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生态功能进一步得到提高,也丰富了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了森林特有的功能,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固碳及制氧效应能力不断增强,使人类生存环境得到改善,使生态安全得到保障。
5 结语
通过低效林改造项目的实施,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林业生态体系,把林业建成高效益的绿色产业,成为富民富县的支柱产业,林业产值、林业收入分别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现代林业的要求,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同时,在“森林云南”、“森林墨江”和“生态立县”的战略目标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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