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雨水资源化问题亟待破解
2015-08-05赵宏伟
赵宏伟
6月16—17日,受梅雨季节影响,上海市区虹口、普陀、杨浦、浦东等多地的过程雨量超过240毫米,强降雨造成上海市80余条马路积水10~30厘米、千余户民居进水5~10厘米,全市共封闭了53座下行式立交桥。另据《新华日报》报道,6月初南京市遭遇暴雨,形成了“水深及腰、全城看海”、城市街道积水处车辆排队“过河”的景象。
近些年,我国许多城市面临暴雨水灾和缺水严重共存的尴尬局面。政府一方面在倡导节约用水,而另一方面在不断扩大城市的排水能力,让成千上万立方米的雨水白白地从城市流出。如上海市防汛办公室在此次暴雨过程中,组织了51支防汛排水突击队、21台移动泵车赶赴积水严重地区协助抢排。但是,应对城市暴雨难道只有“排”这一个办法吗?
美国雨水收集利用专家里扎德·海尼说过,“所有的水都是雨水”。那么城市雨水的资源量到底有多大呢?以北京市为例,按其城区总面积735平方公里、年降水量530毫米计算,则全市城区每年承接雨水量可达到3.9亿立方米,该水量相当于当前北京市全年用水量近40亿立方米的10%。可见,城市雨水资源化的开发利用潜力是巨大的。另据有关资料,中水的生产成本约为每吨2元,海水淡化的成本约为每吨5元,而雨水净化处理成本每吨不足0.2元。可见,雨水资源化在经济上也是可行的。
所谓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是指在城市范围内,通过有目的地采取措施,将雨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并直接或间接加以利用的过程。
城市雨水资源化就是要提倡与雨水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观,从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水生态文明理念等方面,系统地、全面地促进城市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最终,使缺水的城市真正享受天赐水资源的“红利”,免受内涝之“痛苦”。不同的城市应在充分考虑雨水利用系统承载力和生态与环境效应的情况下,将降雨就地利用和调节利用结合起来,按照“地面径流、地面渗蓄,以渗为主、以渗补蓄,拦截洪水、蓄灌并列”的雨水综合利用方式,建立完善的城市降雨“蓄、渗、用、排”的“吞吐系统”,从而实现雨水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双赢”目标。
当然,城市雨水资源化建设必须有制度方面的强力“护航”。政府应通过制定法规、颁布技术规范等方式,对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做出强制性规定,建立奖励和惩罚性机制,保障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近期,应结合“首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规划,从建立雨水资源化的设施、体制等方面加紧探索,取得经验,并争取早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加快推进我国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