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1+1”工作模式 助力公诉业务建设
2015-08-01
安徽省霍山县检察院公诉科坚持以“笃学奉法、品质公诉”的科室精神为引领,先后推出四个“1+1”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四个“1+1”,即“1+1”办案小组、“1+1”交叉审查制度、“1+1”疑难案件研讨、“1+1”起诉书听读模式。
“1+1”办案小组。该院公诉科针对新老人员接替的现实问题,挑选本部门具有丰富公诉经验的2名老检察员分别带领2名不具有检察员资格的新进人员,成立两个办案小组。组长指导案件办理,把握案件质量;辅助人员协助办理案件,积累办案经验。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老检察员“传、帮、带”的作用,促进年轻干警的快速成长。
“1+1”交叉审查制度。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由科长决定启动交叉审查制度并确定两名审查人,先由一名办案人提出审查意见后,再交由另一名办案人审查。综合分析审查意见、案件事实和证据,从而得出公正、合法的审查结果。两名审查人若意见不一致,须交由公诉科检察官会议讨论,再由分管检察长决定。
“1+1”疑难案件研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除推出交叉审查制度外,还创立“1+1”疑难案件研讨模式。依托两个办案小组,通过模拟控辩双方的辩论赛,营造法庭庭审氛围。该种模式不仅有利于疑难案件的解析,也为承办人应对庭审时辩方的观点做了充分准备。
“1+1”起诉书听读模式。案件承办人在起诉书草拟完毕之后,需在另一名公诉科干警面前进行宣读。读者需以正式开庭时的语气和气势宣读起诉书;听者需仔细聆听,注意起诉书存在的明显错误之处并予以纠正。在完成听读程序之后,起诉书才正式出具到法院,具以维护检察机关严谨的社会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依托四个“1+1”的推行,多年来该科所办案件未出现一起冤假错案,起诉正确率和不起诉正确率均为100%,连续四年刑事案件抗诉准确率为100%,相继涌现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公诉人等先进个人。2015年4月,该科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文/吴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