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脚男人留下的小脚印
2015-07-31冰夫
冰夫
正是隆冬季节,画家李草根睡到快中午才醒来,简单洗漱后,懒洋洋地向画室走去。为了赶一幅画,他已经十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了。
等他推开画室的门,向对面墙上看去,不由得打了个寒噤:挂在墙壁上的一幅古画不见了。他经常观看与破案有关的电视剧,知道不能破坏现场,于是不敢进屋,急忙拿出手机报案。
探长张景奇带领助手迅速赶来,先对画室外面进行详细勘察。昨夜下的轻霜还没有化去,地面上保留着完整而清晰的痕迹:一行脚印从院墙上翻进来,走到窗前,撬开窗户进入,然后又从窗户出来,再从院墙翻出去。
可以确定,两行清晰的脚印就是疑犯留下的。但这些脚印很小,如果不是孩子留下的,那疑犯肯定就是个侏儒。而且,窗前的脚印有些模糊,墙脚处的脚印也有些模糊,根本看不出个数,有一种似乎被故意破坏的迹象。
他们再来到院墙外面,那里是一条公路,与院内脚印相对的地方,留有清晰的车胎印。可以肯定,疑犯是驾车而来,就停在此地,然后翻墙而入。
“看来,古画是今天早上下霜之后丢失的。”助手判断说。
“没错,如果是昨天夜里,这些痕迹都会被轻霜盖住。”张景奇夸奖助手说,“学会动脑筋了,你的进步很大呀。”
他们又来到画室,取到了那双脚印。
“看来,这双鞋是新买的。”助手说,“如果疑犯将鞋子毁掉,这条线索就断了。”
“为什么要查这条线?每个人都不止有一双鞋,这条线比大海捞针还难,笨蛋才这样破案。”张景奇说,“查车胎印。”
很快,他们在一家地下停车场内查到了这辆黑色轿车,车牌号码尾数为79。这是一家收费停车场,面积很大,每天都有上百辆轿车停在里面。门外有一个中年男人看守大门,并对每辆车的存入和开出时间进行记录,他也是这个停车场的老板。
经过查询,他们发现79号轿车的车主是一位大学教授。这样的人怎么能做贼呢?而且在案发时间,这位教授正休假在家写书,已闭门谢客多日。难道有人盗用了这部轿车吗?通过停车场老板的认真回忆和他所做的记录得知,这些天这部轿车根本没有被开出过。
难道世上还有一辆与79号轿车轮胎磨损程度相同的轿车吗?看来要将全市所有轿车的轮胎做一次严格检验了。那不是又要大海捞针了吗?
“我说过,笨蛋才这样破案。”张景奇说,“调查案发时间内被使用的、并且轮胎品牌相同的轿车就可以了,而且是在本市内。这不就缩小调查范围了么?”
但按照这个标准调查下来,并没有发现与案发现场采集到的轮胎印相吻合的轿车。这下,张景奇也一筹莫展了。于是,他请助手去咖啡店里喝咖啡。
两个人临窗而坐,慢慢品着咖啡,两双眼睛望着窗外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和熙熙攘攘的人群,心里所想的却是案子。这是张景奇的一个习惯,每当案子进展不下去,他就来这里喝咖啡,有时自己一个人,有时叫上助手,一边喝咖啡一边望着窗外的景象一边寻找灵感。
两杯咖啡喝完,第三杯咖啡刚端上来。张景奇突然站起身,快速离去。助手急忙买单,随后追来。因为他知道,张景奇已经有所发现,至少找到了案子的突破口。
他们来到79号轿车所在的停车场,询问老板案发时间内前来取车的人,有没有表现异常的。老板拿出记录看了看,又想了想说:“那天早上是有一个人挺反常的。”
“怎么反常?”助手着急地问。
“也没什么特别反常的,就是觉得他取车和送车的时间长了一点,一般来说,10分钟左右就够长了,可那天,那人过了40多分钟才出来。”
“取车时间40多分钟,还是送车时间40多分钟?”张景奇问。
“取车和送车时间都有40多分钟。”
“这就对了。”张景奇看一眼记录上的车牌号,尾数为97,“现在,这部车还在这里吗?”
“自从那天早上送来,到现在还一次也没出去过。”
他们很快找到了那辆车,这是一部白色轿车,距离79号轿车位置很远。张景奇拿出仪器仔细检查车体底部,左右两侧发现了两处用千斤顶顶过的痕迹,并在车门上取到了几枚指纹,然后用同样的方法检查79号车,也在车体底部发现了千斤顶顶过的痕迹,又在车门上取到了几枚指纹,然后拿回公安局进行技术鉴定。
结论是,两部轿车的千斤顶痕迹相同,说明两部轿车曾使用过同一个千斤顶。而那位大学教授说,他已有半年没有修过车了,家里也没有准备千斤顶,也不认识97号车的车主。
助手恍然大悟:“97号车主将79号车的轮胎换到自己车上来作案,故意在那个时间,让车胎痕迹清晰地留下来,不但嫁祸于人,而且还转移了我们的视线。”
“理论上成立,但是我们还缺少足够的证据。”张景奇说,“比如指纹……”不久后,指纹的鉴定结果出来了:“两部轿车上采集到的指纹并不相同。79号车上的指纹属于车主,就是那位大学教授的,97号车上的指纹还正在比对中。”
“好,那我们可以先从这辆车的车主查起。”
张景奇和助手找到了97号车的车主。此人名叫马祖耀,也是一位画家,但水平不高。凭他的实力根本无法用卖画的钱购买轿车,全仗经商的妻子拿出钱来资助他。不过,他倒是非常配合调查。
从他车上采集到的指纹与他本人的指纹相吻合,从他车子的后备箱里也找到了那只千斤顶。他承认为自己所有。平时小来小去的修车,他从不去修车厂,自己就修了。但是,79号车车体下部为什么有他的千斤顶的痕迹,他却摇头说:“那我就不知道了。”同时他还否认了案发时间内曾开车出去过,但他承认这个时间内,他确实在自己的车内,只是睡觉了。
“笑话,你没有家么?为什么这个时候来车里睡觉?”助手问。
“唉,说出来让人笑话。”马祖耀说,“老婆那天正好和我吵架,家里实在没法呆,身上又没钱,去不了宾馆旅社,只好来这里了。”
张景奇询问了停车场老板,案发时间确实见过马祖耀进出停车场。但开车出去的那人是否就是马祖耀,他不敢确定。因为停车场出入口虽然有灯光,但不是很明亮。加上车厢内光线很暗,根本看不清里面的人。不过,开车的一般都应该是车主,这是停车场老板的想当然推理。
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张景奇又去调查马祖耀的妻子,证实那天早上二人确实吵架了,而且吵得很凶。不同的是,妻子说争吵是马祖耀先挑起来的。
“是不是两人计划好的?”助手问。
“不会。”张景奇说,“如果是计划好的,二人说法就会一致,而现在明显有区别。如果马祖耀故意和妻子吵架,那就应该是在为自己离家设计借口。这小子可真够狡猾的。”
“现在能抓他了吧?”助手拿出手铐晃动两下。
“早着呢。”张景奇说,“还缺少证据。”
“还缺少证据?”助手不解,“79号车有他千斤顶的痕迹,虽然停车场老板没有看清开车人是谁,但是开出去的轿车就是白色的97号,这些还不够吗?”
“马祖耀进出停车场之前和之后,都有人进出过停车场。你能确定就是马祖耀更换的79号车胎吗?会不会事先有人打开97号车的后备箱拿出千斤顶更换了车胎?虽然停车场有记录,但老板并没有看清开车的人是谁。万一有人在里面更换了车牌,之后挂着97号车的牌子出去作案呢?如果马祖耀真的因为和妻子吵架来这里睡觉,那他完全可能没发现自己的车牌被人卸掉……这些问题,你怎么回答?”
助手一时间张口结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最大的疑点是,”张景奇又说,“进出李草根画室的是一双小脚印,而马祖耀身高将近一米八零。我早已仔细观察过他的脚,至少要穿42码的鞋。”
“这么说,难道疑犯另有其人?”
“不会,疑犯就是马祖耀。他根本不认识那个大学教授,这样做并不是要嫁祸给教授,而是因为‘97和‘79两组数字容易混淆。”张景奇说,“但现在,我们缺少的是让马祖耀无法反驳并让他低头认罪的证据。”
“那,那双小脚印会不会是马祖耀的儿子留下的?”
张景奇见过马祖耀的儿子马向南,十三四岁的样子,脚上的鞋子和现场脚印的大小差不多,于是对他进行了秘密调查。马向南学习过武术,这一点倒是符合作案条件。然而,马向南是在一家封闭式教学的私立学校上学,从周一到周五根本就不能离开学校。案发时间,他正在学校寝室内睡觉,有值班老师和同寝室同学可以作证,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案子到此,又让张景奇一筹莫展了。
他们再次来到咖啡馆,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欣赏外面的景色,一边思考案子。突然,张景奇灵机一动:“你说,疑犯故意选择那个时间作案,是为了清晰地留下车胎印,转移我们的视线。李草根家窗前的那些脚印似乎被故意破坏过,院墙的墙脚处的脚印也遭到了破坏,那么,那些清晰可见的小脚印会不会也是故意布置的,为了转移我们的视线呢?”
“很有可能!”助手激动得一拍桌子,惊得满屋子的人都转过头来向这边看,“可是,马祖耀的脚怎么能穿上这么小的鞋,而且还能走路呢?”
“现在我们两个只是这样猜想,肯定解不开谜团,应该再去调查马祖耀,一定能发现什么。”
于是,他们再次来到马祖耀的家。刚走进楼道,就看见一个少年正在楼梯上练习倒立走路:两只手伸进鞋子里,头下脚上,用双手做脚,一步步“走”上楼梯,再一步步“走”下楼梯,几乎和正常人走路差不多。
仔细看这个少年,正是马向南。原来今天是星期六,马向南正好在家。张景奇马上停下来,给孩子鼓掌:“马向南,你太厉害了!你这样倒立着走路能走多远?”
马向南认出了两位警察,但他还不知道,这两位警察叔叔多次光顾自己的家是为了什么。他连忙停下来,站好之后说:“一百多米吧。”说着还有些自豪,“其实这不算什么,和我爸爸相比差远了。我爸爸倒立着走路,能走300多米呢。”
案子现在真相大白,就是马祖耀偷走的古画:他将79号车的车胎换到自己车上,来到李草根家院墙外,双手穿着一双小鞋倒立着走路,故意留下清晰的车胎印和脚印,目的就是为了转移警察的视线。但是,他在翻越院墙和从窗户进屋时,不得不双脚着地,所以将这两处的脚印有意地破坏了。偷走古画回到停车场,再将轮胎换过来,然后大摇大摆地从停车场管理人面前走过……
好精妙的设计,只是百密一疏,两部车的底部留下了相同的千斤顶印痕,加上他有意混淆的车牌号,聪明反被聪明误,留下了致命的线索。
两名警察不忍心让马向南目睹父亲被逮捕的一幕,悄然离去。周日晚,在马祖耀将儿子送去学校回来的路上,被张景奇和助手拦住了。审讯室内,面对张景奇严密的分析和推理,马祖耀不得不低头认罪,承认自己是在一次画家聚会上,听说了李草根家里有值钱的古画,于是一念之差,做下了这样一起盗窃案。然而,此时后悔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