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法律风险及对策思路构建
2015-07-30王家杰林静
王家杰 林静
摘要:随着国内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市场经济体制持续健全与完善,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逐渐繁荣,对电力的需求量逐年提高,电网构建力度不断加大,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法律中各类风险问题也在日益加剧。文章分析了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法律风险及对策思路构建,并提出了实用性构建策略。
关键词:电力工程建设;法律风险;电力能源;电力构建;电力需求量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27-0006-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5.27.004
社会经济发展与电力发展密不可分,现代化工业社会中的电力能源是社会生活的基础能源,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的和谐。国内的市场经济体制持续健全与完善,生活内容持续增多,我国每年用电负荷都是新高的状态。电力企业开始注重电网布局优化以及电力输变电工程构建,只有科学合理的防范法律风险的出现,才能有效堵塞法律方面所存在的漏洞,也才能顺利地使电力构建的各方面工作有序开展。
1 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法律风险概论
在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因为电力构建的特殊性质,电网构建法律问题也就关系着各个方面,有政府部门、承担电网建设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和监理的单位或者是涉及到电力建设范围之内的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人,这之间的法律关系可以说极为复杂,也就有着许多法律方面的各种风险。因此,电力企业务必要落实法律风险的防范,充分强化风险方面的管理工作,以便于有效地堵塞所存在的法律漏洞,这样才可以确保电力建设工作是有序进行的,并充分提升企业效率以及能效,促进各方面工作顺利展开。市场经济可以说是法制和契约经济,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现代化企业各种行为都是要基于法律之上进行的,所以法律也就成为了现代化企业机制的关键成分、相关法律的有效落实以及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也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市场竞争不断激化,这就给各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电力企业一定要基于政府管理以及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来有效落实法律风险各方面工作。电力工程建设领域中法律风险控制还是起步时期,其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升。
2 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风险
如图1所示为电力工程建设申请办理法律程序简示图:
2.1 法律流程倒置
依据国家所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相关企业若是没有运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
图1 电力工程建设申请办理法律程序简示图
都不会审核批准,以区别不同状况进行审核制以及备案制。但是在所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电力工程建设是被包括在内的,依据电压所呈现的等级来进行分级管理,这也是最为基本的一项原则。
通常电力工程建设投资较大,并且其涉及面极广泛,时常在对应项目核准之前都会有诸多行政审核批准手续要履行。电力企业应该依据电网规划以及实际电力建设项目进行政府性上报审批,最终要得到规划部、用地部以及环保部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发放的许可证明,等到对应支持性文件拿到之后,这时就应该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核准了。
随着国内社会经济水平的持续提升,土地和电力线路对应走廊资源问题持续加剧,电力工程建设选址和选线各个方面的难度不断加大,并且时间也在持续加长。有些电力工程建设是国家性质的关键配套项目,能够有效地促进地方性经济提高,其对于工期的要求非常严格,且工作任务极重,这时总是会出现未核准就开工的情况。电力工程建设在没有获得政府核准就已经开始施工,这就严重地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出现极其严重的法律流程倒置现象,这不只是表明极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若是项目由于些许因素没能得到核准许可或者是核准出现了延迟现象,这时就会出现极大的损失。
2.2 法律程序不健全与缺失
依据国家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不管是什么单位或者是个人在展开建设时所需的土地务必是要进行依法申请,以得到相关土地使用权。该管理法还规定了通过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要的国有建设用地,相关建设单位要具备对应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文件,并向具备一定批准权力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还要通过土地行政部门的审核,最后再上报于人民政府进行批准。
电力工程建设在得到核准之后,企业在建设对应变电站时也要向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申请其用地手续,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许可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利均是要依法来登记才是可以生效的,通过依法登记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无论什么单位以及个人都不能侵犯。
电力工程建设具体化实践中,时常会有个别变电站都已经构建完成并投入运行了,但是却没能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对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以至于此工程成为了黑户状态。等过一段时间之后才想起要进行土地使用权许可证的申请及办理,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就会被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延迟办理或者是通常还伴随着较大额度的行政性罚款。法律程序的不健全与缺失会导致电力企业出现极大的法律风险以及经济性风险,还有更为严重的会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2.3 合同文本不规范及条款不严谨
工商总局以及住建部规范建筑市场合同管理,并科学合理地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全方位体现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以及权利和风险。某些建设项目在进行合同签订时没有使用标准合同文本,而是利用自制或者是不规范的文本实行合同签订。或者是有时还会出现黑白合同,对应正式合同是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过双方各自当事人并没有实际履行,仅仅是将其作为对外的检查和备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均是以合同相关补充条款形式或者是君子协定,该种条款属于私下合同,往往将中标合同对应部分或者是全部推翻。这样做通常都是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而造成合同无效,还有就是造成合同的某些条款用词不准确或者是模棱两可,以至于承发包两方对应职责划归不清晰以及没有合同变更的处理流程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这可以说是合同法律风险的根源。
3 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法律风险防范
3.1 加强电力企业与地方性政府沟通协调
根据电力法中的相关规定,城市中的电网建设及改造规划应该合理纳进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城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相关规划科学合理的安排变电设施用地以及输电线路走廊与电缆通道。所以,电力企业要持续强化与地方性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便于充分提升政府对于电网规划重视度,保障电网规划的深刻性以及准确性。电网规划纳进地方性政府的整体规划并预留合理的变电站用地和电力线路走廊,这样才可以在本质上提高各类行政手续的办理速度。电力企业务必要严格落实先核准、再施工的原则,深刻进行电力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构建科学的项目前期工作目标管理以及定期的协调体系,便于充分提升设计的深度,选址以及选线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掉农田保护区域以及风景保护区域与水源保护区域等,这样充分地推进电力建设项目核准是顺畅的,建设是有序的。
3.2 加强法律程序构建
国家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没有通过批准允许的非法占用土地,会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并对违反土地使用整体规划自主把农用地改变成建设用地的会限期拆除已经建设的建筑物体以及相关设备,以恢复以往的土地状态,并对符合相关土地整体规划的将其所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体以及其余设备进行没收,并处以罚款。非法占用土地企业负责人也会依法给予一定处分,要是构成犯罪的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电力企业不止是要注重平常建设项目的管理,还务必要强化人员的培训,以便于促使他们能够深刻地了解并掌握电
力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知识,深刻认识到若不及时办理的严重后果,应该依法申请办理合格的各种法律手续,这样才可以充分地促进电力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3.3 严谨合同条款确定
电力企业建设项目相关合同通常都是法定要式,关于其各个条款的确定应该重视使用法定且准确性较高的语句,把谈判中的各类意思清晰地表达为书面形式。电力建设工程属于一项极为复杂且系统化的工程,合同条款的约定不能简单化,因为简单化的合同往往会增大不确定性,务必要合理地根据实际情况把能够预料到的状况全部体现在合同中并进行约束,并且在示范性文本中添加自身认为要规定的相关条款。通常要重视项目履行中各方所明示的代表之外相关人员的行为效力以及工程的停建和缓建,还有工期及进度款处理和业主的提前使用与保修等各个方面的问题。
4 结语
总而言之,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往往会存在诸多法律风险,这时就要电力企业认真贯彻对应法律规定及政策,促使各阶段的电力构建工作均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科学合理地防范法律风险的出现,便于有效堵塞法律方面所存在的漏洞,这样才能顺利地推进电力构建各方面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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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