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015-07-29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必由之路。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4号),对我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指明了方向,做出了总体部署。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为重点,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体系、服务体系、纠纷调处体系等为主要工作内容,不断加强了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我省农村土地流转呈逐年递增趋势,2014年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520万亩。从统计数据分析情况看,流转期限一般以短期为主,大多数在5年以下;流转渠道比较狭窄,多数以农户自发流转为主;流转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比例达到79%。
(一)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和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农户土地向规模经营主体长期流转,充分发挥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优势和作用,实现各类规模经营主体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依托各级农经机构,结合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和集体“三资:服务中心建立了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搭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将分散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集中发布。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帮助流转双方依法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设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簿,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事项登记备案和分类归档。目前,全省成立881个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从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6554人,设置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874个,全省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健全和完善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保障等相结合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为农村土地流转保驾护航。全省成立市、县土地承包仲裁机构59个,乡村成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8670个,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积极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