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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资助工作的一些思考

2015-07-29杨晓兰张崇

亚太教育 2015年20期
关键词:助学金贫困生困难

杨晓兰 张崇

对高校资助工作的一些思考

杨晓兰 张崇

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使得一大批青年学子获得了掌握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但同时,一大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受到了社会愈来愈多的关注。高校资助政策应运而生。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苦难而失学是国家和高校的庄严承诺。那么,如何将国家的资助政策最大程度的发挥助人育人的作用,使真正需要它的学生得到切实的利益,这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现状

目前,全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到全国高校大学生人数的25%左右,西部地区的院校比例会更高一些。为数众多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既说明了国家资助政策的必要性,也指明了高校资助工作不断改革创新、自我完善的急迫性和重要性。

国家新的资助政策自2007年实施以来,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资助体系,其中还包括勤工俭学、学费减免和生活补贴等措施。另外,利用社会各界的力量,高校设立了很多资助基金。总之,高校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元的资助体系。

二、高校资助工作的不足

(一)贫困生认定机制不健全

贫困生认定机制是指高校界定和甄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和运转流程。贫困生认定是获得资助的前提条件,也是做好高校资助工作首先需要面对的难题。他要求:首先要对贫困生的内涵加以确定,明确对象是否是贫困生以及困难等级;其次要建立科学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流程。然而,从当前高校贫困生认知机制来看,这两个要求都没有达到。目前贫困生认定普遍的做法是首先进行生源地认定,即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然后由高校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认定。这样做的原因一是生源地民政部门对学生本人的基本情况比较了解,能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出一个客观真实的判断,从而大大减少高校甄别的工作量;二是高校具有相对规范和完善的部门,可以结合学生代表的意见,酌情考虑。但是上述做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国家对于民政部门出具此项证明没有明确规范,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民政部门出具证明难免有些随意性,也不排除为了个人私利出具和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困难证明,进而骗取国家资助;学校相关部门对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界定没有可供量化的指标体系,多是凭借老师和学生对于学生的印象进行判断,贫困生认定的公正性就难以保证。实际工作中,常常会有真正困难的学生没有得到资助,家庭条件还可以的同学反而拿到了资助,究其原因就是有一部分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有自卑的心理,不愿去说自己的真实情况,反而是一些家庭条件还可以的学生敢于表达,被认定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资助体系不合理

一是资助金额分配不合理。目前高校的资助体系是“奖、助、贷、勤、减”有机结合的体系。其中,助学金和减免学费是无偿给予的。每年都有学生同时获得助学金和减免学费两项资助,这两部分资金累加要大于拿到国家励志奖学金,甚至是国家奖学金。而且,近几年来,随着国家资助政策的加大,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和资助金额也在不断上涨,导致个别学校资助名额用不完的现象。种种情况,都会给贫困生产生一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对于品学兼优、家庭条件不困难的学生或多或少是一种打击。

(三)对社会资助使用不当

社会资助是高校资助体系的一股辅助力量,需要高校将两股力量进行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现在的问题一种是个别高校领导坚持无作为的思想,不主动利用学校资源,动员社会力量,设立资助基金。另一种是对社会资助没有设立专门组织进行监管,导致社会资助丧失了应有的作用。

(四)资助方式不合理

对于贫困生的资助只停留在物质方面,为了资助而资助,是现在许多高校资助工作的弊病所在。其实很多贫困生都存在社心理和思想上的问题。这主要是长期处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环境中,心理自觉不自觉产生受挫感,从而导致自卑、抑郁、自闭等心理疾病,严重影响了学习、生活和健康人格的形成。

三、高校资助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贫困生认定办法

学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把关,排除人为因素。可以通过查阅学生档案了解其家庭基本信息,查阅学生入学初填写的《家庭情况调查表》,从家庭基本情况、学生本人在校的伙食消费情况、通讯工作使用情况,零食、衣着消费情况综合考量,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数据库,每学期初进行更新,实施动态管理。尽可能全面、及时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二)合理化国家资助体系

国家资助体系以助学贷款为主,随着近几年学生诚信意识缺失,不偿还助学贷款的比率逐年增加,学校承受了不小的经济压力。所以,国家贷款的重点应该放在生源地贷款上,加大生源地贷款比率,建立学生个人征信系统。也可以引入保险机制,降低高校助学贷款风险。

适当降低助学金比例和金额。创新勤工助学模式,结合学生所学装爷特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摆脱简单的体力劳动,学有所有,变“他救”为“自救”。

(三)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相结合

在资助工作中关注学生的心理。比如可以在开学中召开贫困生座谈会,请学生自愿参加,向他们讲明学校的资助政策;请学长过来讲述自己获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独立自强的故事;针对性的心理辅导也要随之展开,旨在鼓励学生坦然面对挫折,适应新环境。另外,通过多种渠道,对学生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引导他们成材后,能以满腔的热情回报社会。平时鼓励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1]刘幼昕,黄云超.完善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机制的思考[J].高校园地,2005,(7).

[2]蔡立彬、陈莹、林良盛、李迎,关于构建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探讨[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1期.

[3]马铭启,高校贫困生问题及对策研究[D],天津大学,2006年.

(作者单位:杨晓兰/华北水利水单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张崇/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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