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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女儿真的更幸福

2015-07-27晓舟

北方人 2015年8期
关键词:娘家男方儿媳

晓舟

在之前南京财经大学举办的2015年第二届香樟经济学论坛上,有专家介绍说,在过去几年时间内,他们通过对国内10个地级市的4309个家庭采样调查后发现:生儿子的父母,在儿子长到17岁—30岁期间,幸福感明显比生女儿的父母要低得多。

这是为什么?一是女孩子对父母更体贴些,二是丈母娘大多要求有婚房,三是养儿防老功能在新时代没有体现出来。但我觉得,仅凭以上三点解释,似乎还不够透彻,因为他们只讲到表象,没有触及到思想深处。在我看来,父母有儿子的幸福感不如有女儿,可能还是父母思想观念导致的幸福感落差。

嫁娶观。社会倡导男女平等,照理说婚姻本应是平等男女的结合,男女双方出力“搭窝建巢”也应同等。但传统的“嫁娶观”作怪,女方称结婚为嫁女,男方称娶媳。嫁与娶虽一字之差,却透着一出一进、一卖一买的含义。这种思想意味着男方应该全面担当,帮儿子买房建窝的巨额付出,被认为是男方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女方则处于转嫁、依附地位,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是说女孩“出门”后便是人家的人了,她跟人家去过日子,父母对其的责任和义务也随之结束。在当今一辈子的积蓄也不够买一套房子的情况下,男方父母承载着巨大的经济压力,而女方父母则可袖手旁观或做善事似的出点小钱。男方父母的巨大经济投入,必然影响到自身的生活质量,故他们认为生儿子是吃了大亏,与女方父母比自然会感到幸福有落差。

亲情观。现在的青年多生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时虽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但尚未禁止胎儿性别检查,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受养儿防老思想影响,新增男性人口多于新增女性人口。如此一来女性青年便“物稀为贵”了,假如再长得漂亮点或被父母培养去读个大专本科什么的,其身价显得更高,必然在新建立的家庭中占领导地位,况且中国式家庭本来就有“女主内”习惯。谁都会说“视儿媳如女儿,视女婿如儿子”之类的漂亮话,但事实上亲情就是亲情,隔层肚皮隔层山。在“女主内”的家庭里,女方父母做家务是照顾自己的女儿,任劳任怨心甘情愿,抑或还能做几分主。而男方父母则不同,认为自己买的房子“鸠巢雀占”,对在家庭中处于被领导地位于心不甘耿耿于怀,被儿媳支配做家务更无异于受奴役的感觉,故而幸福感大打折扣。

传承观。对普通平民来说,为儿子买一套房子是最大的传承物了,可转眼一晃便成了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现在的年轻人变数大,婚姻当儿戏,一旦改张易帜,房产理所当然地被人家锯走一半。国人传宗接代思想严重,通常双方父母还很在意“非物质传承”——姓氏,谁也不愿姓氏绝后。因此尽管男方置产勇挑重担,可一旦遇上强势的儿媳,宝宝一生下来就得随她姓。有涵养的拖到二胎再作计较,非得给两个宝宝各标一姓。有位东北人负债累累在苏州全额为儿子买了一套住房,按理说具有绝对“冠姓权”,可儿媳生下二胎后,一毛不拔的亲家公偏要“二娃”随母姓。两家人全员参与大讨论时,宝宝的外公耍泼,说谁反对他就立马从楼上跳下去,大家吓得只好遂他意愿。如此传承物质和非物质,男方父母当然感到不如女方父母有幸福感。

阵营观。女儿在父母面前乖巧、贴心,被称之小棉祅。这是个优点,可这种优点在公婆或丈夫眼里往往是非常致命的缺点。不少身为人妻的人,始终觉得娘家才是她的大本营、可靠后方,故一辈子心都留在娘家。对自己的父母无话不说百顺不逆,而在公婆面前则言行谨慎防范甚严,遇事斤斤计较不依不饶。在她们内心,娘家的利益永远高于一切,对自己的父母兄妹,只要能照顾的,她们会不顾婆家的利益和感受,挖空心思不择手段地“效忠党国”。当双方父母发生争议或是丈夫与女方亲戚发生矛盾时,不管谁对谁错,她们都会毫不犹豫地站在娘家人一边。家有这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儿媳妇,男方父母很难找到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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