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务监督角度谈提升证券公司监事会治理能效
2015-07-2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2000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200010)
作为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一环,监事会是对董事会、经营层及其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目的是监督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作。对于实践中监事会是否真正发挥了治理作用,研究结果是不统一的。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大股东“一言堂”现象普遍,监事会独立判断并评价的能力因此受到制约。二是现有体系下监事会与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这些监督主体之间,如何最大化地协同发挥监督成效仍有待探索。三是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明确表述监事会拥有某些职权,且在未能合理履行职责时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是职权描述大多比较原则化,未能在实务操作层面落实。
笔者认为,监事会作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环,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善治理效果弱势的现状。如何将《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首要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充分落地,真正履行好财务监督职责,是监事会履职有效性的重要体现。为确保财务战略稳健、监督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深化集团财务管控体系建设和推进流动性风险管理,证券公司监事会开展财务监督工作时应关注四个方面。
一、确保财务战略稳健
财务战略稳健是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前提,也是证券公司监事会开展财务监督的首要关注重点。财务监督过程中,可以通过推动完善财务筹划、财务预算、资产负债配置、净资本管理和财务预测等相应的财务管理手段,来确保财务战略稳健,进而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最终达成。
财务筹划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财务战略密切相关。监事会开展财务监督工作中,应当推动公司强化财务战略部署,合理规划安排各类财务资源,督促财务部门对年度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合理规模等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积极的财务支持。
全面预算管理是财务监督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环节。监事会要推动公司充分发挥预算对业务发展的引领、引导以及整体战略安排的导向作用,一方面强调公司费用控制与全面预算管理的严格挂钩,另一方面强调收支预算的合理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确界定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责任,建立适当的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标准和评价制度。
资产负债配置管理是防范证券公司业绩大起大落的重要财务手段,监事会应当推动探索制定匹配公司战略和业务板块特性、面向不同业务板块的资产负债配置计划。财务监督过程中,要把进一步提升股东效益的目标与资产负债配置工作紧密结合,及时跟踪负债流向、各类业务的配置和执行情况,以及各业务板块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为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引导公司资源向收益更高的业务板块流动提供科学意见。
净资本是国际上通行的证券公司风险监控核心指标,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实时动态监控体系,可以促使公司实现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近年来,随着证券公司负债规模扩大、财务杠杆攀升、创新业务推出等新形势,监事会应督促公司及时调整净资本管理的关注重点,对净资本计算和分析方法进行改进和完善,对风险控制指标的最优安全边际提出前瞻性建议,制定并完善净资本补偿机制,努力将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的安全边际保持在合理水平。
财务预测可以提升财务管理的前瞻性、预见性。为进一步防范公司业绩波动风险,财务监督中要充分发挥财务预测对经营风险的揭示和对业务开展的引导作用,督促财务部门不断创新预测手段,加强对财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尤其要对每一关键时点公司可能实现的盈利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和测算,为公司实时了解自身状况和业内地位、深入挖掘潜力、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和参考。
二、监督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一套健全、完备、制衡、独立的内部控制机制,是企业规范、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也是证券公司监事会开展财务监督的重要立足点。证券公司因其具有金融行业“虚拟性”、“高风险”的特点,其内部控制问题比一般企业更突出,也更重要。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由于风险是散布于证券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公司的各个层面,因而作为监督主体,监事会必须对内部控制的客体主要是“信息”、“业务”、“资金”的风险有充分了解,并深入监督内控机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在信息沟通层面,信息不对称、供给来源受限,是导致监事会无法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原因。在落实知情权方面,监事会应当建立财务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沟通机制,要求财务部门在每次监事会会议上就工作进展及监事会关注的重点事项作专题汇报,定期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及时报告业务经营中发生的财务异常情况;在落实建议权方面,监事会可以根据现场检查和对各类报告分析后发现的问题,通过发送《监督建议书》的形式,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报送监事会,坚持财务监督工作有效落地、规范留痕。
在业务层面,针对经纪、投行、自营、研究咨询等传统类业务,重点关注内部控制设计是否能够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非法融入融出资金,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规模失控、超越授权、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是否设置适当的执业回避、信息披露和隔离墙制度。针对资产管理等创新类业务,应关注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是否与自营业务严格分离,是否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是否有完整的业务创新工作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相应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办法,尤其注重业务创新的过程控制,及时纠正偏离目标行为。
在资金层面,监事会应关注证券公司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计划控制制度,保证不相容岗位的职责分离与制衡,尤其要重视对大额资金、系统权限、业务印章、操作密码、原始凭证、会计档案等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在财务监督计划的实施中要强调对财务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和优化,强化对可能发生风险环节的识别和监督,提高对分支机构财务督导工作的力度和频率,构建对财务主管人员道德风险防范的有效机制。
三、深化集团财务管控体系建设
伴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近年来,证券公司新成立子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多,在母公司核心资产逐步下沉的发展趋势下,多层级组织架构的财务监督成为监事会工作的新课题。为此,监事会必须推动公司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实际,完善集团财务系统建设,及时健全并修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在集团化背景下的财务管控体系建设中,监事会必须起到一个监督引导的作用,其中应关注的重点有:第一,集团总部是否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会计管理的有关规定,以便各子公司、部门统一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和资产核算、会计核算模式、成本核算模式、利润分配处理、财务报表格式和时间、经营业绩的会计分析等。第二,集团内部是否建立审计委员会或相应审计机构,是否组织子公司和部门之间交换审计,是否制定了定期财务巡检制度。第三,集团相关部门是否对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在项目的可行性、资金来源、投资收益和风险要素分析等环节把好关,做好投资项目的过程监管。第四,监督子公司资产重组各环节的全过程服务与控制,以确保集团利益,重点关注子公司对外提供资产担保事项。第五,综合审查集团以及子公司融资规模、渠道、用途、效益及偿还能力的相关资料,监控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第六,其他子公司审批事项管理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得到审批、授权、执行和监督。
四、切实推进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影响资本市场和证券公司稳健运行的重要因素,且随着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扩增、负债规模扩大、财务杠杆提升而日益显著。推进流动性风险管理是监事会财务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必须确保公司构建起覆盖所有业务的流动性管理体系,制定切实有效的流动性应急措施,并且做到实时动态调整公司优质资产储备池,提高期限匹配程度,以增强流动性的稳健性,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监事会在财务监督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公司是否在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公司探索搭建流动性管理的总体框架,通过运用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指标,对未来现金流、资金余额/缺口、资产错配率等进行测算,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量化,确保创新发展过程中公司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以推动流动性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