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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不断开创云南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在2015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

2015-07-25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赵立雄朱勇

今日民族 2015年2期
关键词:民族宗教民族团结示范区

文 /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 赵立雄 图 / 朱勇

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不断开创云南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在2015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

文 /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 赵立雄 图 / 朱勇

2月11日,2015年云南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会上,赵立雄主任与各州市民委(宗教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2015年目标责任书》和《云南省2015年度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4年成效显著

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年来,我们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召开了省示范区建设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完善了示范区建设的思路,部署了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于10月19日在北京共同召开了“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创建工作省部联席会议”,王正伟副主席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云南民族工作提出了“六个走在前列”的要求,李纪恒书记、陈豪代省长作了讲话和汇报。国家9个部委领导出席会议,形成了支持云南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9个方面、14项政策措施。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经验、示范全省”的思路,扎实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安排民族专项资金5.4亿元,整合了各级各部门项目资金30亿元,实施了10个示范县、65个示范乡镇、484个示范村(社区)创建项目,打造了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特色示范村镇。各州市结合自身实际,加大示范点建设力度,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精心打造,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落地开花,从点上向面上推开。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联合摄制了电视专题片《一家人 过日子——云南故事》。举办了云南民族工作经验理论研讨会,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评选活动,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作了两轮关于云南民族工作的头版专题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引起了良好反响。实行了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任务承诺制,有效统筹整合,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支持力度,对各州市示范区建设加强了检查指导、严格考核,形成了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格局。

会上,赵立雄主任与各州市民委(宗教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云南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2015年目标责任书和云南省2015年度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深入实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规划,以资源大整合、部门大帮扶、群众大参与为抓手,以整村整乡整县整州推进为平台,系统连片全面地改善到乡到村到户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培育壮大富民产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跨越发展。在2013年整合省级各部门项目资金700亿元的基础上,去年整合1050亿元投入到民族地区。协调争取民族专项资金达7亿多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较上年增长11.47%,省级民族专项资金较上年增长14%。各州市在发挥民族专项资金效益、解决民族地区特殊困难问题、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富民、惠民上,得到基层各族干部群众的好评。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开展绩效评价,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得到加强。启动实施民贸民品“十强百企”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中央贴息资金近1亿元,较上年增长3倍多。积极推动将怒江州纳入全国“建设全面小康试验区”,提出了一系列扶持发展的特惠政策措施建议。民族地区主要发展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民族团结呈现新气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宗教场所活动,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坚持以示范区建设工作责任制为抓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团结稳定信息和工作网络。定期开展全省民族关系暨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坚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农村普遍推广民族团结公约,在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建设,在边疆民族地区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普及,唱响了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了民族团结正能量。进一步调研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云南省公民民族成分确定与更改办法》。成立了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云南认证中心,推进我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化。涌现出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37个模范集体和44个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在今年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省政府表彰了88个模范集体和112个模范个人。

社会事业实现新进展。从去年起,省级财政每年投入2300多万元,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向8个人口较少民族群众聚居的395个行政村78万人提供农房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并对高中和大学在读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启动了怒江州、迪庆州职业教育全免费全覆盖试点,对两州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农村户籍学生提供免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这两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施,并上升为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导向。启动实施了“十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打造了一批民族文化精品和民族民间文化高端人才。成功举办了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宗教事务管理有了新作为。

坚持依法行政,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宗教领域的规范管理。省佛协承办了全国汉传佛教讲经交流活动,举办了“2014崇圣论坛”大型国际佛教会议;省道协成立了“云南省道教文化传播中心”,举办了云南道教第四届讲经活动;省伊协举办了全省第十届“卧尔兹”演讲比赛暨“伊斯兰教教风建设研讨会”;省基督教“两会”举办了全省第四届基督教讲道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筹集1000余万元开展赈灾救灾、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活动。

做好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最主要、最核心的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以确保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抓好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不断开创云南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这里,我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强调几点要求:

第一,深入学习领会,吃透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和行动。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第三,增强机遇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015年工作重点

着力推进示范区建设。要一以贯之地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总抓手,统领云南民族宗教工作。各级民族宗教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示范区建设牵头抓总的职责,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一是要全面总结2011年开展示范区建设以来的工作,既提炼经验,又发现问题,提出新形势新阶段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二是要健全示范创建工作机制。完善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联络协调制度,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抓好2014年省部联席会议精神的督查落实,筹备召开2015年省部联席会议和民族理论研讨会。充分发挥示范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国家民委理论政策研究基地的作用。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专家智库。三是要抓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对去年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实施好今年的10个示范县、65个示范乡镇、498个示范村(社区)建设,严格标准、抓出成效。对2013至2015年的示范点创建工程进行全面评估验收,深入总结宣传。制定新一轮“十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类型多样,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注重在困难群众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的地方选点建设,以这些地方实实在在的发展变化来体现示范创建的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四是要深入开展示范区建设系列宣传活动。

2014年成功举办了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要把民族地区发展融入全省发展大局中,坚持好中求快、更好更快,进一步增投资、强基础、壮产业、深改革、扩开放、促跨越,补短板、兜底线、建生态、惠民生,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闯出一条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路子。一是要编制好“十三五”专项规划。做好“十二五”规划的扫尾和总结、验收工作,争取更多重大政策、项目资金进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的总盘子。重点是编制好4个规划: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实现“实”的突破,协调推动各部门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有更多真金白银的投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有“质”的突破,力争扩面提标,不断提高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有“格”的突破,上升为省级专项规划,推动与旅游业融合互动式发展;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好兴边富民工程“十三五”规划,要有“量”的突破,也要力争扩面提标。以4个专项规划为引领,创新奋进,狠抓落实,加快“十三五”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二是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对上加强汇报,争取更多的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横向加强协调,协调各部门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下加强指导,完善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三是要突出重点改善民生。抓好《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补助专项方案》的实施,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抓出好的成效;加大力度实施“扶强十企、培育百企”工程,推进民贸民品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优惠利率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增50%,力争翻一番;加强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促进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业融合互动式发展。四是要着力加强扶贫攻坚。以整村整乡推进为平台,做好特困和散居民族扶持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怒江州扶贫整州推进,争取国家尽快出台支持建设“全面小康试验区”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产业互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和电脑农业推广工作。五是要建立健全民族经济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季度直报汇总分析制度,按季度做好统计、汇总、分析。完善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开展好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确保项目规范运行,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取得良好效益。

推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实施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一是要搞好立法。抓紧制定《民族宗教法规建设规划(2015—2020年)》,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健全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宗教法规规章。今年争取将《云南省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作为政府规章出台。继续推动《云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等立法建章工作。二是要坚持严格执法。推动各地加强基层宗教工作行政执法主体建设,提高基层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为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提供坚实路径。三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各行业、各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民族法律法规的意识。加强民族宗教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和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

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稳定。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要践行“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新理念和“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方法论,健全重在平时、抓在平常的工作机制,按照百年奠基的人心工程来做民族团结工作。一是要加强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监测、预警、评估。健全团结稳定信息源和信息员网络,加强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突出抓好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完善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要加强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出大事,力争小事也不出。三是要加强城市民族工作。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管理机制、服务窗口、服务热线以及各类服务组织,开展好少数民族群众节日联谊活动,做好城市少数民族失地群体、流动人口、特殊困难群体和外来少数民族在滇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抓好一批示范点,不断总结推广城市民族工作的经验与典型。四是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创建活动并验收考评。从2015年开始,每年创建命名100个省级和谐寺观教堂,搞好示范引导、带动。五是要举办好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六是要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抓紧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的意见》,密切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充分发挥代表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

统筹民族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要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优势,紧扣民生抓发展,加大力度补短板,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在物质文化方面的需要。一是要着力推动民族教育发展。坚持和完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扩大预科招生,争取重点高校增加定向录取名额,让更多少数民族学生接受现代教育。实施省民族中专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改善民族类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推进迪庆州、怒江州初高中毕业生免费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逐步扩大在民族地区实现职业教育全覆盖。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培养“小语种”人才。认真研究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和特殊政策,积极配合筹备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二是要繁荣民族文化事业。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重点推进“十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制定“十三五”期间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到2020年推出100个民族文化精品和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发挥委属文化事业单位的人才资源优势,向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体现云南特色,展示云南风采,树立云南形象,争取奖牌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全力推进云南民族文化宫项目,争取年内开工建设。三是要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对全省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综合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力度。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及挂职锻炼工作。加大民族地区人才政策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做好少数民族村官培训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用《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工作,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依法处理宗教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昭通市镇雄县林口彝族民族乡黄家场民族团结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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