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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见首不见尾

2015-07-23周先慎

古典文学知识 2015年4期
关键词:侠女小说

周先慎

王渔洋评《聊斋·侠女》篇云:“神龙见首不见尾,此侠女其犹龙乎!”这话说得非常精当。但他只是就小说的主人公侠女这个形象的特点而言,其实作者采用的与塑造这个形象相适应的艺术手法,也具有同样的特点。

小说写出了一个奇女子的形象。这个女子之奇表现在许多方面,中心是一个“侠”字。而侠的主要特征,一方面是能爱能恨,讲义气,受恩知报,也能主动帮助别人;另一方面是有高强的本领,能替人斩除妖魅,也能为自己复仇。小说写出了这些特点,还写出了与这些特点相联系的人物的鲜明个性。但是作者为此设置的人物并不多,小说的篇幅在《聊斋》中也不算最长,能收到这样的艺术效果,主要是由于作者选取了一个很好的表现角度,采用了一种非常精练的艺术表现手法。不论是艺术构思还是情节安排,作者都无意于追求对人物作全面的描写,写出一个完整清晰的艺术形象。他只是抓住一些要点,着眼于具有特色的生活细节,一步步从容不迫地加以呈现。在作者的笔下,侠女的言行奇异诡秘,不露真相,我们读起来总是疑窦丛生,颇费猜详。好像是在雾中观龙,闪现在眼前的,只是一鳞半爪。所有我们感到疑惑不解的地方,情节发展留下悬念的地方,也就是呈现出龙的一鳞半爪的地方。直到故事的结尾,她复仇和报恩两大愿望都全部实现,突然在我们的面前消失,我们终于可以在回顾和想象中将前面作者闪闪烁烁地呈现给我们的一鳞半爪连接起来时,仍然是有些疑惑可以得到解释,而有些不能。作者始终不让我们见到一条首尾毕现的清晰的全龙。

整个故事是在对门而居的两个特殊的家庭之间展开的。特殊之处在于,两家的家境都极清贫,又都是一个年迈的寡母和一个年轻人一起生活,不同的只是这两个年轻人,一家是个儿子,另一家是个女儿。其中的那个女儿,就是小说的主人公侠女。但是小说介绍这两个家庭,却不是从小说主人公的侠女一家开始,而是先介绍次要人物顾生的一家。这样的安排,有作者的用心。小说由此选取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从男方来写女方。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通过男方对女方的接触、认识、感受、追求,来表现两个家庭,尤其是两个年轻人的关系,从而完成对侠女形象的塑造的。

小说是这样介绍男方家庭的:“顾生,金陵人。博于材艺,而家綦贫。又以母老,不忍离膝下,惟日为人书画,受贽以自给。行年二十有五,伉俪犹虚。”这段简单的介绍,有四个要点值得注意:一是顾生有艺术修养,工于书画,并以此维持母子二人的生活;二是他敬奉老母,不忍离家,有孝行;三是因为家贫,年已二十五岁,尚未成婚;四是金陵距浙江不远,到后面我们知道侠女原是浙人,这一地理位置与人物的行迹有关。这几点都不可忽视,都与下文的情节发展有密切的关系。紧接着就以顾家为视角,介绍侠女一家:“对户旧有空第,一老妪及少女,税居其中。因其家无男子,故未问其谁何。”谁问?当然是指顾生或顾生之母。下面就从顾生的眼中来写侠女:“一日,偶自外入,见女郎从母房中出,年约十八九,秀曼都雅,世罕其匹,见生不甚避,而意凛如也。”从顾生的所见和感受中,我们可以概括出这个女子如下的特点:一是容貌秀美而气质清雅;二是落落大方却又凛然不可侵犯。“意凛如也”四个字为后文伏笔。这两个特点似乎有些矛盾,但正是这种矛盾才显露出这个女子的奇异之处。在这里,作者就已经开始显露出龙的一鳞半爪了。

随后顾生从母亲的口中又进一步了解到女子的一些情况:一是女郎到他家来,是为了借刀尺,这说明她在家是常做刺绣手工的;二是“其家亦止一母”,这说明两家的人口构成情况完全相同;三是据母亲的观察,“此女不似贫家产”,这印象与前文“秀曼都雅”的描写是相吻合的;四是更为重要的,知道了女子虽已十八九岁而尚未订婚(这在古代算是大龄未婚女了),问其故,女“以母老为辞”。“为辞”一语,含有用为托辞即借口之意,暗示其中必定另有原因。蒲松龄用词,是十分准确而且含意丰富的,此即一例。这一情况,很自然地引动了顾母的一桩心事:想娶此女做自己儿媳妇,这与开头介绍顾生大龄未婚的情况又是相呼应的。而所有这些描写都无一虚设,引出了下文许多重要的情节。

顾母第二天就亲自到女家去拜望女子的母亲以探听口风,了解到了更多也更重要的信息:其母为一聋媪(意即需要有人侍奉照顾);家庭贫寒比顾家更甚,“视其室,并无隔宿粮”;平日靠女子做针线活为生(与前文借刀尺的情节相呼应);顾母以“同食之谋”(结亲一起过日子)试之,结果是出乎意外:“媪意似纳,而转商其女,女默然,意殊不乐。”女子的态度,令当事人和读者都感到奇怪:这两个家庭,家境相似,人口相似,男女的年龄、修养也相似,加上居处的位置,可以说是千真万确的“门当户对”了。为什么女子会不乐意呢?其中想必也是另有原因。顾母道出了她心中的疑惑和推想:“女子得非嫌吾贫乎?为人不言亦不笑,艳如桃李,而冷如霜雪,奇人也!”这里第一次从顾母之口,道出对女子的总体印象:奇人。而其特点则是八个字:“艳如桃李,冷如霜雪。”这里留下的种种疑问和悬念,也都是龙的一鳞半爪。

接着小说插写了一个“姿容甚美,意颇儇佻”的少年来向顾生求画,由顾生的主动,两人之间发生了同性恋的行为。这个人物的设置和由此引出的一段情节,只是主线中的一个穿插,但对后面表现侠女的性格,特别是表现她超凡的眼光和神奇的技艺,直至大报仇的结局,都有很重要的作用。一次,少年恰在顾生家,“会女郎过,少年目送之,问为谁。对以‘邻女,少年曰:‘艳丽如此,神情亦何可畏!”后面我们就会知道,这个少年颇有来历,并非凡人,可是在他的眼中心中,竟然感到这女子“神情可畏”。这又在顾母印象的基础上,从另外一个人的感受中,对侠女那种不可侵犯的凛然正气,再加上一层渲染。

接下去一大段重要情节,主要是写两家人以互助、互爱为内容的交往,其间又多处表现出女子言行的离奇和诡秘。女子因为家无颗粒,几天不能举炊,便到顾家来“乞米”。顾母热情接待,对顾生曰:“此女至孝,贫极可悯,宜少周恤之。”顾生听后便“负斗米,款门达母意”。这表现了顾生母子的善良和深厚的同情心。“女受之,亦不申谢”。在最困难的时候,受人馈赠而不申谢,这是不合常情常理的。这种表现自然令读者感到奇异和不解。但她口不言谢,却有行动:“日尝至生家,见母作衣履,便代缝纫;出入堂中,操作如妇。”值得注意的是“操作如妇”四个字,意思是她到顾家来代顾母操持家务,已经熟悉得像是这家的媳妇了。这一情况,也与下文的情节有关。这两家人,同情、关爱和帮助,都是相互的。“生益德之。每获馈饵,必分给其母,女亦略不置齿颊”。同样是受赠而不称谢,只默默地见于行动。而她之所做,却是大大地超乎常人之所能:“母适疽生隐处,宵旦号咷。女时就榻省视,为之洗创敷药,日三四作。母意甚不自安,而女不厌其秽。”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有时甚至是自己亲生的儿女都是难于做到的。所以顾母大受感动地说:“唉!安得新妇如儿,而奉老身以死也!”出语诚挚,又一次委婉地表达了她希望女子做自己儿媳的愿望。但得到的是同样委婉的谢绝:“女慰之曰:‘郎子大孝,胜我寡母孤女什百矣。”顾母的回答十分凄苦:“床头蹀躞之役(指像她这样床边近身伺候老母),岂孝子所能为者?且身已向暮,旦夕犯雾露(意指随时可能患病而死),深以祧续为忧耳。”“祧续”就是生育子嗣,传宗接代。顾母是在她最信任的人面前,说出了她心中最放不下的忧虑。从后文情节的发展来看,真正打动了女子,并且引出她一系列诡异行动的,正是这一句话。令人感动的还不只是她不辞辛劳、不避污秽的热心助人,照顾顾母,更在于她谢绝受助者对她的真诚感谢。顾母对生泣曰:“亏娘子良多!汝无忘报德。”生领母命伏地拜谢,而女子却说:“君敬我母,我勿谢也;君何谢焉?”意思是敬奉对方的母亲,彼此都不必言谢。这话说得既平淡又亲切,合情合理,而表现出的却是女子不同凡俗的眼光和豁达大度的襟怀。顾家母子“于是益敬爱之”。但作者此时又特意补写了这样两句:“然其举止生硬,毫不可干。”再一次强调她柔中见刚,凛然不可侵犯之气。

出人意料的是,在顾母请婚一再被拒之后,小说却写她在顾生不意之时,突然给他机会,与她实现了盼望已久的男女交欢。“一日,女出门,生目注之。女忽回首,嫣然而笑。生喜出意外,趋而从诸其家。挑之,亦不拒,欣然交欢”。可是在事毕之后,却又回到那种“冷如霜雪”的态度,极严肃地“戒生曰:‘事可一而不可再。”这种热和冷的骤然变化和巨大反差,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妙的是小说写“生不应而归”。也就是表示出对女子的这种态度,他是不理解,不认可,也是不能接受的。但女子说话算话,接下来顾生一系列的示爱,都遭到了她坚决而冷峻的拒绝:“明日,又约之。女厉色不顾而去。日频来(自然是为照顾顾母、操持家务而来),时相遇,并不假以词色。少游戏之,则冷语冰人。”这里给读者留下的悬念,实际上又是作者在雾中显露给我们的龙的一鳞半爪。

下面宕开一笔,遥接前文,插入一大段女子斗杀儇佻少年的惊险情节,突出描写了女子鲜明的爱憎和她超人的武艺。先是女子告知顾生,那个少年曾多次对她无礼,只是因为他是顾生狎爱的娈童,所以才没有惩罚他,并让顾生转达对他的警告:“再复尔,是不欲生也已!”严厉而又坚决,出语不同凡响,掷地有金石之声。当晚,顾生以此语告少年,并警告说:“子必慎之,是不可犯!”却遭到了少年的反问和反击,还让顾生转告女子:“假惺惺勿作态;不然,我将遍播扬(指将女子与顾生交欢之事公之于众)。”恰好有一天晚上,女子又突然主动来找顾生,笑曰:“我与君情缘未断,宁非天数!”“生狂喜而抱于怀”,两人正要交欢时,少年突然出现,并嘲笑说:“我来观贞洁人耳。”还挑衅地“顾女曰:‘今日不怪人耶?”这时小说有一段传神之笔写女子的表现:“女眉竖颊红,默不一语。”这是爆发前的沉默。然后“急翻上衣,露一革囊,应手而出,则尺许晶莹匕首也。少年见之,骇而却走。追出户外,四顾渺然。女以匕首望空抛掷,戛然有声,灿若长虹,俄一物堕地作响,生急烛之,则一白狐,身首异处矣”。这时,女子对惊恐之中的顾生说:“此君之娈童也。我固恕之,奈渠定不欲生何!”写女子身手之敏捷和剑术之高妙,有声有色,出神入化;同时又从行动一面,充分地表现了她那种不可侵犯的凛然正气。这一场惊心动魄的斗杀,对后面写她为父复仇,作了重要的铺垫。到那时,小说不再作正面实写,只作虚写,一笔带过,但却能引起读者的想象。前详后略,以实映虚,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

因为交欢之事受到白狐精的惊扰,女子告生曰:“适妖物败意(破坏了我们的兴致),请俟来宵。”第二天晚上,“女果至,遂共绸缪”。读者在这里又会产生疑问:前面既然说了“事可一而不可再”,为什么她又第二次主动来找顾生,而且受到惊扰而事未成,也一定要约定时间再来呢?又,顾生“诘其术(剑术),女曰:‘此非君所知。宜须慎秘,泄恐不为君福。”显得十分诡秘,这又是什么原因呢?更奇怪的是,当顾生提出希望同她完婚时,她却说出了一番不同凡俗的惊人之论:“枕席焉,提汲焉,非妇伊何也?业夫妇矣,何必复言嫁娶乎?”意思是说,我和你已经同床共枕,还替你家做家务,实际上就是夫妇了,何必一定还要谈什么结婚呢?顾生不解,问她是否是嫌他家贫,她回答:“君固贫,妾富耶?今宵之聚,正以怜君贫耳。”这个回答也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但实际却是道出了她的真心,还同时透露出某种这时还为顾生和读者所不了解的隐情。临别时,又是甩下一段冷冰冰看似极不近情理的话:“苟且之行,不可以屡。当来,我自来;不当来,相强无益。”什么叫“当来”,什么又叫“不当来”呢?真让人如坠五里雾中。一如既往,严守她的原则,说到做到:“后相值,每欲引与私语,女辄走避;然衣绽炊薪,悉为纪理,不啻妇也。”也就是除床笫之欢外,一切家务都如一家主妇那样全部担当起来。

数月之后,女子之母死,“生竭力葬之”。接着,小说便从顾生的不懈追求中,写女子的种种诡秘行踪。“女由是独居。生意孤寝可乱,逾墙入,隔窗频呼,迄不应。视其门,则空室扃焉。窃疑女有他约。夜复往,亦如之。遂留佩玉于窗间而去之。”女子发觉后,告诉他“人各有心,不可告人”,不对自己的行踪作出解释,却告知顾生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她为顾生怀上了孩子,已经八个月,“恐旦晚临盆”,由于没有妻子的名分,所以“能为君生之,不能为君育之”。顾生将这一情况告知其母,“母笑曰:‘异哉此女!聘之不可,而顾私于我儿。”一个多月以后,女子有好几天没有到顾家来了,顾母心中疑惑,“往探其门,萧萧闭寂。叩良久,女始蓬首垢面自内出。启而入之,则复阖之。入其室,则呱呱者在床上矣。”原来她独自一人在家,已经产子三天了。从顾母所见门户的萧寂和头面的蓬垢,不难想见她产前产后一人支撑,该是多么的艰难!顾母看到床上的男孩,“丰颐而广额”,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儿已为老身育孙子,伶仃一身,将焉所托?”这当然是对女子的真诚关怀,但道出的还有她那桩始终未能放弃的心愿:让她正式做自己的儿媳。女子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说:“区区隐衷,不敢掬示老母。俟夜无人,可即抱儿去。”所谓“区区隐衷”,是指为报顾母的养育之恩,特意了却老人家那桩“祧续为忧”的心事。对她来说,这时是完成了一桩心愿,将要去完成另一桩准备已久的更大的心愿了。

“更数夕,夜将半,女忽款门入,手提革囊,笑曰:‘我大事已了,请从此别。”所谓“大事已了”,就是指她为父报仇的愿望已经实现。打开革囊,“检而视之,须发交而血模糊”,就是她用囊中之剑取来的仇人之头。前面描写女子的一些诡异行为,也就是情节发展中的种种悬念,在她临别时对顾生的坦诚告白中,被一一揭开,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她对顾生说:“妾浙人。父官司马,陷于仇,彼籍吾家。妾负老母出,隐姓名,埋头项,已三年矣。所以不即报者,徒以有母在;母去,又一块肉累腹中,因而迟之又久。”显然,她十八九岁未字的真实原因,就是为了要完成替父复仇的大事。她行踪诡秘,对顾生母子也不透一丝口风,都是为了顺利完成这件大事。她又说:“养母之德,刻刻不去诸怀。向云‘可一而不可再者,以相报不在床笫也。为君贫不能婚,将为君延一线之续。本期一索而得,不意信水复来,遂至破戒而再。”原来她只是为了报恩,特别是为了了却顾母延续后代的心事,才与顾生两次进行交欢的。对顾生几次夜访不在所产生的怀疑和误会,她也作出了合理的解释:“曩夜出非他,(对仇家的)道路门户未稔,恐有讹误耳。”

但也并非所有的疑惑都在最后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她的言行,有可解者,也有不可解者。侠女的所作所为,涉及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三个重要方面:孝、义、节。孝是指她以卧薪尝胆的精神为父复仇,还有悉心侍奉老母,母亲在世时不采取行动;义主要表现在她受恩必报,对顾生母子热情尽心的帮助和照顾上,而最不寻常的表现,就是代顾生生子。古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延一线之续”既是顾生的孝行,也是她对有帮助之恩的顾母的孝行。对她来说行义即是尽孝,义和孝是相统一的;但是却违背了在封建时代对于一个未婚女子来说非常重要的节操。她对顾生说:“苟且之行,不可以屡。”这说明就是在她自己的心目中,这也是一种见不得人的事情。情节安排中,作者也有意强调这一点,在写二人第二次交欢时,特意写了那个白狐精幻化成的儇佻少年突然出现,嘲笑他们说:“我来观贞洁人耳。”这些描写的效果,突出了侠女为了行义尽孝而不惜失节的自觉性,带有浓厚的自我牺牲的色彩,以此来颂扬她的侠行。但实际上,这样的“侠行”就是单从人的观念来看,也是不合常情的。她与顾生的两次“交欢”,没有爱情,没有婚姻的目标,甚至对她来说连性爱的享受也没有,仅仅是作为一种求得怀孕以报顾家之德的一种手段。这种行为,是看似无情实有情呢,还是看似有情实无情呢?这是一个引人思索而又难于得到确解的问题。若从读者的阅读感受来看,恐怕更大的可能会是疏离感大于亲近感。而更难理解的还在于,在复父仇之前,几次不同意顾母的婚请,是为了完成“大事”,这是合乎情理的;但在复仇实现之后,亦即她所说的“今君德既酬,妾志亦遂”,也就是在精神和生活上都没有了挂碍之时,而处境却如顾母所说是“伶仃一身,将焉所托”,按人之常情,这时最自然合理的依归,应该是实现顾母最早提出的两家人的“同食之谋”,在一起过安定幸福的日子。然而她却是对自己的骨血毫无留恋,对自己需要照顾的恩人毫不动情,果决离去,这就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了。

从全篇来看,作者有时是从她最不近情理之处,来表现她的最近情理;而有时则又是反过来,即在她应该最近情理之处,却表现她的最不近情理。不过,我们所谓的近情理或不近情理,都只是从常人的逻辑来认识的,而作者却并不是完全按常人的逻辑来塑造这个人物的。细读起来,我们还会发现更多令人不解之处。例如,他对顾生说:“妾负老母出,隐姓名,埋头项,已三年矣。”离家后一直与老母相依为生,那她那身神奇的武艺和高妙的剑术是在什么时候、又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呢?临别时嘱咐顾生说:“所生儿,善视之。君福薄无寿,此儿可光门闾。”后来都一一应验:“后三年,生果卒。子十八举进士,犹奉祖母以终老云。”联系到前面写她对白狐精幻化的少年,一切情况尽在掌握之中,她是从何而得知的呢?更神奇的是写她的最后离去:“女一闪如电,瞥尔间遂不复见。”在作者的笔下,侠女其人耶?神耶?仙耶?我们都不得而知,似乎也不必知。一路读下来,虽然在烟笼雾罩中不时瞥见龙的一鳞半爪,但到最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仍然是一条“见首不见尾”的神龙。

最后还须一议的,是那段“异史氏曰”:“人必室有侠女,而后可以畜娈童也。不然,尔爱其艾豭,彼爱尔娄猪矣!”最后两句用了典故,直接翻译成白话,意思是:你爱他的公猪,那他就会爱你的母猪了。这段议论显然跟小说表彰侠女的主题并不相干。有关系的只是白狐精这个人物的设置和引出的相关情节。小说中写到顾生与娈童的关系,这不足为怪。明清时代的士大夫和文人中,狎玩娈童的现象相当普遍,这影响及于社会风气,一般人并不以为丑,在《红楼梦》中也曾见过。但在文末发这么一段议论,无论从当时或今天的眼光来看,都实在是趣味不高。在《聊斋志异》中,写得深刻而又精彩的“异史氏曰”比比皆是,但这一篇却是画蛇添足,而不是画龙点睛。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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