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为贼
2015-07-22比尔·普洛奇尼杰弗里·M·沃尔曼
(美)比尔·普洛奇尼杰弗里·M·沃尔曼 无机客
此刻是凌晨4点时分,清幽幽的月光照耀着,我站在一棵大橡树的树荫下,正考虑着要偷走一辆汽车。提醒你一句,那可不是随随便便的某辆汽车,而是一辆美极了的三升排量兰斯洛特Ⅱ型轿车,就停在不到一个街区之外的偏僻停车道上。那条街道上荒无人烟,乌漆墨黑,形如一条橡树构成的隧道,房屋都坐落得稀稀疏疏。正如我们所言,那是一处完美的偷车地点。
可我仍旧仅仅是在考虑。偷车一直是我成年后大半人生中所干的营生;我的另一半人生则是在国家设立的各种“度假地”度过的,建立那些地方是为了照顾和留住我这类的人物。假如我继续依从自己的一身手艺的指令,再次被警察逮住——这么说吧,不久前我从州立监狱被假释出来,临别时塞尔寇克典狱长的话语仍然在我的心中回响:
“肯顿,你是个窝囊(nánɡ)废,是监狱里的常客。尽管我很讨厌这么说,但恐怕不久后你又会回监狱来了——下一回会住得愈加久。”
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一直走的是正道。在假释官芬尼的帮助下,我找到一份值得干的工作,在牧场卡车服务站当中班洗碗工,还在通宵保龄球馆租了间房。这样我省下公交车票钱,很快就买得起彩色电视机了。然而,也许我不应该节省车票钱,因为走路上班的缘故,我每天早上都会路过那辆兰斯洛特轿车旁。每天早上,我发觉要继续往前走而不把车开走变得越来越难。
你得亲眼见到那辆兰斯洛特才能欣赏到它的魅力。优雅漂亮的线条,车内装饰全是真皮,压纹天鹅绒的车门内饰板,汽车控制台内装有短波收音与磁带播放两用机,还有车载空调以及其他设备。把车开到“老实杰克”的汽车大超市,在那儿获得全新证照,并最终送到某户全新的主人家中,那该会是多么愉快的事啊!我想想就手掌发痒。
呃,我仍然在试图打定主意——是偷走兰斯洛特轿车,还是再坐一次牢——这时,一个少年出现了。他走在轿车过去一段路的人行道上,步态有点鬼祟而笨拙(zhuō),贼头贼脑地环顾四周。当他走到停车道时,快步蹿到兰斯洛特轿车停泊的地方。借着月光,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年纪轻轻,身材瘦削,一脸害怕的模样,一身黑衣服——我也能看见他一只手里攥着的弯铁丝。
我认出了他的神色与弯铁丝。许多年以前,我第一次盗车时,脸上也是那样的神色,手里也拿着那样的弯铁丝。那次冒险令我踏上了犯罪的不归路。我看见少年在司机那侧的车门旁弯下腰——我知道自己必须阻止他。我还未来得及考虑这一决定是否明智,就已经悄无声息地快步离开橡树,沿人行道往前走。
少年正全神贯注地操纵那根原本是衣架的铁丝,探入兰斯洛特轿车的翼窗,以至于他根本没听见我说话。我从他背后轻轻走上前去,一只手重重地落在他的肩上。“小青年,”我低声说道,“你有麻烦了。”
他转过身,一脸畏缩的模样,“你——你是谁?”
“特别公民巡逻队的斯坦尼斯劳斯基警官,”我说,“我的工作就是看好这片富裕的社区,确保没人偷走属于纳税人的车辆。”
“你——我没打算偷走这辆车。”
“你或许是在找一个地方小睡片刻?”
“我只是挺中意兰斯洛特汽车,就这样。”
“那么,我就明白了。”我说,“但事实仍旧存在,你被我抓了现行。我责无旁贷,要抓捕你。”
“开什么玩笑啊,先生!”少年说道,“我有个寡妇老妈要养,要是我被逮捕了,我会没了那份工。”
“寡妇老妈?”
“还有个妹妹。”他说。
“好吧,”我说,“那样情况就不同了。”虽然我有时也用过这样的说辞,但他的模样像是个正派的孩子,只是稍稍被坏念头迷惑住了。
“你的意思是,你会放我走?”他说。
“为何不呢?我也曾经养过寡妇老妈。”
“谢谢,先生——多谢你!”
“你永远不会企图偷车了吧?”
“永远不会了!”
“那么,你现在被缓刑释放了。”我说道,松开了他的肩膀。他向我浅浅地咧嘴一笑,后退了两步,接着转过身,跑到停车道底,沿着两侧树立着橡树的人行道跑到视野之外。
我望向房子,看看有没有人被吵醒,但四周依旧昏暗静谧。接着,我看了下那辆兰斯洛特轿车。我的手掌又开始发痒,我感到内心深处有点发软。我开始哆嗦,兰斯洛特轿车是如此富有光泽,如此漂亮。
我突然之间意识到,我阻止那位少年并不只是出于善心,我予以干预的部分原因是他即将盗走兰斯洛特,我的兰斯洛特!我那会儿知道自己必须拥有这辆车。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那股冲动太过强烈。有些人生来是写书的料,有些人生来是为了塑造世界命运,我生来就是个偷车的。这种难以避免的宿命不容否认。
少年把那根由衣架弯折而成的铁丝留在了翼窗内。我摸住铁丝,简直是怀恋的感觉,随即操纵起来。我的手指依旧留着昔日的魔力。车门在我下手后悄无声息地打开,我坐进方向盘后面,手掌抚摸着柔软的真皮内饰。“老实杰克”会爱死这辆车子的,他很赏识第一流的好车。他只会给北美与欧洲最好的赃车新证照。
我俯身到仪表板下面,开始将点火器的电线接在一起。我不需要电灯——高明的手艺人主要靠触觉来工作。点火一成功,我就会钻出来,将兰斯洛特驶入街上。然后——
车门突然被人打开,一道手电筒明亮的白色光束照入兰斯洛特车内。我坐起身,眨着眼,听见一个很有威严的高昂嗓音说:“不要乱动!把你的手放在我能看见的地方。”
我把双手放在他能看见的地方。手电筒光束的亮度稍微降低,在那朦胧的光线以外,是一个穿着睡裤的大个子。他的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把自动手枪,他握得非常稳。男子说道:“看来,你是在企图偷我的车,对吗?”
我顺从地叹气承认。在眼下的处境下,企图虚张声势是毫无意义的,我人赃俱获地被人逮到。“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冲动,”我说,“我从来没能控制住冲动。”
“换句话说,你是个职业偷车贼?”
“改过自新的职业偷车贼——直到刚刚破戒。”
“我也这么觉得。”男子说,“我看见你吓走那名少年,接着以迅速娴熟的手法打开了这辆车。”
尽管我的处境不妙,我还是感到有些自豪。“你怎么知道这儿有事发生?”我问他。
“我正在冰箱里找吃的,”男子答道,“碰巧透过厨房窗户看见那少年走上停车道。我拿起手枪,从后门走出来,而那时候你在这儿与少年说话。我知道你不是你所宣称的身份,于是我就躲在灌木丛里看看你要干什么。”
我再次叹了口气。本地警方与假释委员会会理解我那种生来就有、难以控制的冲动吗?不知为何,我认为答案是不会,他们在过去也无动于衷。好吧,也许塞尔寇克典狱长可以安排我住回以前的牢房。那间牢房里可以清楚地看见放风场地。
以上事情发生在三个月前,我简直不敢相信随后我所遭遇的经历。我住进了一栋时髦的公寓大楼,有了彩色电视机与自己的汽车——不是兰斯洛特轿车,但也是质量有保证的好车。而多洛芮丝,我前不久在公园里邂逅的一位体态丰腴(yú)的金发美人,已经答应在她的离婚手续办完后成为哈罗德·肯顿太太。
我人生中头一次每件事都顺顺利利,尤其是因为我如今能够以一周六次的频率来从事自己天生注定的事业——撬车,还是北美与欧洲最好的名车。太幸福了,难以形容的幸福!哦,我每撬开一辆车的收入比不上从“老实杰克”那儿拿到的钱,但我必须从数目庞大和有组织的角度来看待这份工作,更不用说安全的角度了。
我知道你们在想些什么:兰斯洛特的车主恰好是某个大型赃车贩卖团伙的首脑,而他喜欢我的作风,接纳我入伙。
你们大错特错了。以下才是最妙的部分。您瞧,我如今干的工作完全合法。兰斯洛特的车主是这个社区里最受尊敬的公民之一,是位精明的生意人,他见到我偷车时就看出了我的天赋。他名叫波特,劳伦斯·D·波特,经营着波特抵押收回公司。我们只为那些最优异的银行和新车经营商工作,在文件出错或汽车贷款出现违约情况时为他们服务。
正如我的假释官芬尼说的那样:“假如霍雷肖·阿尔杰的成功故事果真存在的话,那么这就是它的现代版本。”
(涛声选自译者网易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