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养女,怎么办?等
2015-07-21
1、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养女,怎么办?
问:我和丈夫生育了一名男孩后,于2010年与李某夫妇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我们收养其5岁女孩。近日,我与丈夫因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对养女的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我和丈夫均不愿意抚养养女。请问,就女孩的抚养问题,我们该怎么办?
答 :你们夫妻与女孩亲生父母所达成的收养协议无效,可将女孩送回李某夫妇抚养。你们与女孩之间不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收养法自1992年4月1日起实施后,就不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一说。因此,你和丈夫可以将女孩送回李某夫妇抚养。
2、婚内房产离婚后买卖 ,需要前夫签字吗?
问:房产是与前夫的婚内财产,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离婚时,离婚协议中写明把房子分给了我,现在我想把房子卖了,请问在卖房产时还需不需要前夫签字
答 :按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房屋登记谁的名下,就认定该房屋所有权人。所以如果房屋登记你个人名下,且离婚协议约定归个人,原则你自己可以签合同且协助过户,不需要你前夫签字。
3、怎么追回父母遗产?
问:家里有栋老房子,原来房产证是父母名字,后来父母不在了,因为我常年不在家,家里兄弟姐妹偷偷将房产证上面名字换为哥哥和叔叔的,未经得我同意,房产证过户是否有效?
答 :一、父母过世,子女为第一继承人,你的叔叔为第二继承人,故你的叔叔无权继承房屋所有权;二、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更换房产证的行为(即现房产证无效)或起诉到法院申请法院裁定现房产证无效;三、没有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但对赡养父母的人可以多分。
4、有老人遗嘱继承其财产,但没有给老人送终,能继承吗?
问:我有老人留下的遗嘱,但有人说我没有亲自埋葬老人,不能继承老人财产,请问我可以按遗嘱继承吗?
答 :根据相关法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除非遗嘱要求你必须亲自埋葬老人,否则,没人可以干涉你继承财产。
5、已卖车辆但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
问:车辆已在2012年卖了,双方签订卖车协议但没过户。新车主醉酒驾驶撞树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原车主会承担什么责任?
答 :原车主不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6、实习生在单位受伤,能算工伤吗?
我是一名高级技工学校的在册学生,经学校与实习单位协商,被安排在一个酒店实习。实习期间,在工作中受伤。请问实习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
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属于工伤事故的范围的职工,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赔偿请求。其中,“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以,其在实习期间因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无法认定为工伤。但是,实习生不适用工伤并不意味着“伤了白伤”,受害人仍可以就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7、怀孕后,在公司拒绝调换岗位后自行调换岗位,结果被辞退,公司做法合法吗?
问:我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我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铅及其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了国家卫生标准,属于有毒有害工种。去年底,已怀孕3个月的我多次找到公司领导要求重新安排劳动岗位,但被拒绝。后来,我自行离开现岗位到其他岗位帮助工作,公司遂以我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答 :根据《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你在多次要求之下,公司仍不予理睬,《劳动合同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因此,你自行离开岗位到其他岗位帮助工作并无不当,公司应当依法为其安排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并减轻劳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