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意见》,天津市科协和市教委联合出台并印发《实施方案》
2015-07-18天津市科协企事业部
科技创新与品牌 2015年7期
6月19日,市科协联合市教委出台并向天津市各高校印发了《贯彻〈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了天津市高校科协建设和发展目标,即分类管理现有高校科协,积极稳妥推进高校科协组织建立和发展。到2015年末,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全面建立相对独立和稳定的科协组织;“十三五”期间,全市所有公办大专院校和拥有较多科技工作者的民办高校都要建立科协组织。
《实施方案》在调研基础上,结合天津实际,对高校支持高校科协完成五大任务进行了细化,分成了13小项任务。分别从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举荐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和指导学生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等5个方面进行细分。《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管理程序、营造发展氛围和提供周到服务等四项保障措施。
(文/天津市科协企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