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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延宕”,还是“等待”,问题所在(上)

2015-07-18北京傅光明

名作欣赏 2015年1期
关键词:哈姆雷特圣经莎士比亚

北京 傅光明

作 者:傅光明,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后,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员。

人物:挖掘人性深处的隐秘世界

即便我们不能说《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剧作中最伟大、最震撼人心的一部,但也可以明确地说,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创造的最伟大、最永恒的一个戏剧人物。从诞生的那一天起,他就像莎士比亚一样,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千秋万代。只要人类存在,他的灵魂便永远不朽。莎士比亚在他身上挖掘出了人性深处最丰富、最复杂的隐秘世界,在我看来,莎士比亚是要把他塑造成一个永恒的生命孤独者。显然,这样的塑造又是与他天才的艺术构思和想象密不可分的。

有学者指出,与伊丽莎白时代的《哈姆雷特》旧剧相比,莎士比亚在他的《哈姆雷特》里增加了一些新的剧情和人物,比如幽灵、福丁布拉斯、在“戏中戏”中试探国王、奥菲莉亚的发疯、雷欧提斯的为父报仇、两个掘墓的乡人、奥菲莉亚的葬礼以及国王的小丑奥斯里克。也有学者指出,在戏剧中让幽灵出场在伊丽莎白时代很普遍,并不稀奇,一是受古罗马剧作家塞内加(Lucius Annaeus Seneca,公元前4—公元65)“流血悲剧”的影响,二是当时十分流行“复仇悲剧”。也许《哈姆雷特》在首演时,莎士比亚就亲自饰演了老哈姆雷特的幽灵。桂冠诗人尼古拉斯·罗(Nicholas Rowe,1674—1718)在对莎士比亚的演员生涯做了一番调查和资料搜集后写道:“我顶多只能找到这样的记录,说他演得最好的一个角色,是他自己的《哈姆雷特》中的幽灵。”

不管这个幽灵的灵感从何而来,他在剧中的作用都非同寻常。因为刚出场时的哈姆雷特只是一个被自杀念头所笼罩的忧郁王子。试想一下,如果他的父亲是自然死亡,他无疑就有可能,甚至更有理由很快自杀了。理由很简单,身强体壮的叔叔当了国王,短时间内他没有继承王位的可能,这不能不使他十分郁闷;欲火难耐的母亲迅速改嫁,整日与叔叔放荡不羁地沉浸在情欲的快乐之中,这使他异常愤怒。莎士比亚当然清楚,在极度的郁闷和愤怒之下,随便哪个肉体凡胎选择自杀,都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何况一个气质忧郁的年轻王子。因此,他把幽灵的出现设定为整个戏剧冲突的导火索或爆发点,换言之,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哈姆雷特,便在于这个幽灵,在于这个幽灵只对他一个人倾诉了被当今这个头上戴着王冠的、邪恶的国王叔叔谋杀的真相,激起他复仇的意念和决心,使厌烦了周围一切的他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在他看来,“人世间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是那么的令人讨厌、陈腐不堪、庸俗无聊、一无是处”。“这就是一座荒芜凋敝、杂草丛生、毒草肆虐的花园。”“这承载万物的美好大地,不过是一处贫瘠荒芜的海角。你看,这美丽无比的苍穹,悬垂下壮丽恢弘的天幕,这一座洒满了金色阳光、雄伟庄严的屋宇,对我来说,也只是一团污秽、致命的毒气的聚合。”

然而,无论他怎样卧薪尝胆,最后得以杀叔报仇,当上国王,这样的复仇都仅仅是“福丁布拉斯式”和“雷欧提斯式”的复仇。莎士比亚在剧中写这两人的复仇,或许是要有意保留一些“复仇悲剧”的影子,更重要的当然是为哈姆雷特的复仇做陪衬。

现在,让我们来比较一下丹麦的哈姆雷特和挪威的福丁布拉斯两位王子的复仇。福丁布拉斯的父亲是被哈姆雷特的父亲杀死的,他理应复仇,正如哈姆雷特要为被叔叔杀死的父亲复仇一样。但福丁布拉斯与哈姆雷特的子报父仇截然不同。老福丁布拉斯是在丹麦、挪威两个国王间愿赌服输的押注对决中,被对手公开杀死,属于公仇结怨。而当福丁布拉斯王子的叔叔、现任挪威国王获知此情后,对他进行训诫和责罚时,他便发誓痛改前非,不再与丹麦为敌。最后,主动放弃复仇计划的福丁布拉斯,在哈姆雷特死后继承了丹麦王位。但哈姆雷特王子的叔叔、现任丹麦国王克劳迪斯,是谋害王兄的残暴凶手、夺权的邪恶奸贼、娶嫂的淫荡乱伦者。这既是家仇私怨,也是国仇公恨,绝无丝毫放弃的可能。

再来看雷欧提斯的复仇。不管是否误杀,他的父亲波洛涅斯确实是被哈姆雷特所杀。当克劳迪斯告诉他真凶是哈姆雷特时,他怒不可遏,立刻发誓复仇。而且,为能杀死仇敌,他竟逾越人性底线,认可了国王“毒剑+毒酒”的阴谋,直到最后被自己的毒剑所伤,才良心发现,道出实情,在悲愤、悔恨中死去。

事实上,福丁布拉斯和雷欧提斯,两人都是一种血气方刚、毫不犹豫、情急忘智、无所顾忌、直截了当的公然复仇,或说是符合“复仇悲剧”的那种血腥、残忍的复仇。当然,如果莎士比亚只是让哈姆雷特去简单完成这样的复仇,那他还只不过是一个“复仇悲剧”的写手而已。莎士比亚的伟大恰恰在于,他把老旧的哈姆雷特从具有北欧海盗式或中世纪色彩的复仇英雄,变成了一个崭新的文艺复兴时代温文尔雅的、高贵的人文主义者,在他身上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富于理性和启蒙的人性光辉,直到今天,还在熠熠闪烁。

因此,莎士比亚要让哈姆雷特截然不同于一个立刻行动的、单纯的暴力复仇者,而必须面对自我设置的人性与道德两难。这似乎也可以简单回答一下莎士比亚为后人留下的那个最核心的“哈姆雷特问题”——为什么他不立刻报仇?

说到这儿,在我们比较哈姆雷特的装疯与奥菲莉亚的真疯之前,先来回答一下一代又一代莎士比亚读者最喜欢问的这样三个问题:哈姆雷特是真的疯了,还是只是一时装疯?哈姆雷特是真爱奥菲莉亚吗?如果是,他对她为什么如此冷酷?

哈姆雷特的问题在于他能以非凡的聪明才智事先看清楚每一个问题所具有的利弊两面。他非常了解自己,深知与生俱来的忧郁气质无法抑制愤激起来的情绪,所以才会事先跟好友霍拉旭等讲明要装疯。但他的疯话又时常是那么的清醒、深刻、睿智,同时又尖酸、刻薄、阴损,不仅毫不顾忌弦外之意,甚至唯恐别人听不出他的话中话、话外音。因此,他假装疯狂的古怪行为非但没能起到遮掩的作用,反而使克劳迪斯更加提防,担心“他心里一定藏着什么事,孵在忧郁的窝中,我怕它一旦破壳而出,就会带来可怕的后果”,于是很快决定将他“驱逐”,并借英格兰国王之手杀他,以绝后患。

在奥菲莉亚的眼里,这位她深爱着的哈姆雷特殿下一定是真的疯了,否则,她自己不会疯,因为哈姆雷特的疯意味着她再也不可能与他相爱。她父亲的死,不过是导致她发疯的外因,正像哈姆雷特要让波洛涅斯和国王相信他的疯是因为跟奥菲莉亚的失恋所致一样。显然,在奥菲莉亚心里,她的父亲怎么能跟哈姆雷特相提并论?哈姆雷特是“群臣的注目焦点,学者的雄辩口才,勇士的锋刃利剑,国家的期望和花朵,时尚的镜子,礼貌的典范,万众瞻仰的偶像”。所以,当她看到他“彻底地,彻底地毁了”之后,意识到自己“是所有女性中最最伤心、不幸的那一个,曾在他音乐般的誓言中吮吸过蜜甜的芬芳,而今却亲眼看着他那最为高贵的理智,像悦耳的铃声走了调,发出刺耳的鸣响;他那像盛开的鲜花一样无与伦比的青春风采,随着疯狂而枯萎凋零”。

奥菲莉亚的确是不幸的。哈姆雷特为了让人相信他是真疯,主要方法便是对心爱的奥菲莉亚变得异常冷酷、残忍,对她说的话几乎字字句句都如刀似剑,以至于波洛涅斯丝毫不怀疑他是真疯。而单纯、善良的奥菲莉亚那柔软的内心和脆弱的理智,却无法承受从这位心仪的王子、钟情的偶像、相爱的恋人嘴里说出这样冷漠无情的话。她眼见哈姆雷特“彻底地毁了”,自己的神经也随之彻底崩溃。莎士比亚无疑要让“由毛茛、荨麻、雏菊和紫兰编成的花环”作为她曾经相信和经历过的爱情的象征,并让她唱着悦耳的歌谣,与花环一起随水流消失到永恒。

哈姆雷特无疑是爱奥菲莉亚的,正如他在奥菲莉亚的葬礼上跳入墓中所说,“把四万个兄弟的爱加在一起,也赶不上我对她的爱”。他会为她哭,为她打架,为她挨饿,为她撕碎衣服;他愿与奥菲莉亚一同埋葬,让他们的坟墓高耸入云。但他十分清楚,甜蜜芬芳的爱情与血腥残忍的复仇不可兼得。显然,他认为替父报仇远比与奥菲莉亚相爱重要,而爱情会成为报仇的羁绊。对于哈姆雷特心底的这份苦衷,奥菲莉亚无从知晓。

我想,“哈姆雷特问题”或许是一个生命的孤独者所面临的永恒问题,这在今天依然如是。我很赞赏法国史学家丹纳(H.A.Taine,1552—1594)说过的这样一段话:“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耽于幻想而不善行动的人,他沉醉在自己冥想出来的幻影里,他把想象的世界看得过于清晰,以至于无法负担现实的使命;他是一个艺术家,倒霉的机遇使他成为一个王子,而更坏的机遇使他成了一个向罪恶复仇的人;他是一个上天命定的英才,而命运又注定让他陷入疯狂和不幸。哈姆雷特就是莎士比亚,总览他的整个人物肖像画廊,每一幅肖像都烙印下他自己的一些特点,而他却在哈姆雷特这幅肖像中,把自己描绘得最为突出。”

莎士比亚在第五幕开场创造性地增加的旧《哈姆雷特》剧里没有的哈姆雷特手托约瑞克骷髅所说那两段并不太长的独白,或许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他要用这位老哈姆雷特王在世时曾欢蹦乱跳而此时已化为一具骷髅的小丑约瑞克,来阐释生命无常在瞬间带来的生死幻灭。这两段台词,可能直接与埃塞克斯伯爵(2nd Earl of Essex,1567—1601)被砍头和南安普顿伯爵(3rd Earl of Southampton)被囚禁相关。

曾几何时,比伊丽莎白女王年轻三十四岁的埃塞克斯伯爵,从十九岁时蒙受恩宠,抑或曾与女王真心忘年相爱十余载,情海爱怨,绵绵可期。但他最后计划推翻女王(也许仅仅是要控制女王?),策动叛乱失败,终以叛国罪被女王下令处死。1601年2月25日,巨斧挥了三下,埃塞克斯伯爵人头落地,时年三十四岁(有学者说埃塞克斯伯爵是莎士比亚创作哈姆雷特的现实生活中的原型,或与此有关?)。比莎士比亚小九岁的南安普顿伯爵,也曾是女王的宠臣,因喜欢戏剧,热爱诗歌,还是一些诗人、剧作家的赞助人,包括赞助莎士比亚,而且,俩人还有可能是同性恋人。他因卷入埃塞克斯伯爵的叛乱,被判终身监禁,直到詹姆斯一世(JamesⅠ,1566—1625)继位,才从伦敦塔中放出。

也许我们有理由做这样一个意味深长的推断,1601年正创作《哈姆雷特》的莎士比亚,是在埃塞克斯伯爵人头落地之后,写出了哈姆雷特对着约瑞克的骷髅所说的这段话:“原来这儿挂着两片嘴唇,我不知亲过它们多少回——现在,你还能挖苦人吗?还能蹦蹦跳跳吗?你的歌呢?你那些随口编出来、常逗得满座闹哄哄的戏谑的笑话呢?你没留下一个笑话,来嘲笑一下你现在这副龇牙咧嘴的样子吗?完全打不起精神了吗?现在,你就到哪个小姐的闺房去,告诉她,哪怕她把脸上的脂粉涂到一寸厚,最后还是要变成你这副样子。”也许,在莎士比亚眼里,埃塞克斯伯爵之于女王的关系,正如约瑞克之于老哈姆雷特国王?

紧接着,莎士比亚又让哈姆雷特对霍拉旭说,一千多年前死去的亚历山大大帝的枯骨,如今更有可能被人用来堵啤酒桶的窟窿:“亚历山大死了;亚历山大被埋葬了;亚历山大化作了尘埃;尘埃就是泥土;我们和泥,把泥土化成黏土;他既变成了黏土,为什么不会被人用来去塞啤酒桶的窟窿呢?至高无上的恺撒,死后化尘埃,/尘埃和成泥巴拿来补墙防风吹;/啊,那曾经让世界敬畏的尘埃,/如今补在墙上抵御寒冬的狂风!”

显然,这幅肖像,既是哈姆雷特,更是莎士比亚。幸运的是,我们今天还可以用莎士比亚来填补精神世界的窟窿,当然也可以用他来抵御各式各样世俗的风寒。

《圣经》:在宗教感中捕捉灵感

西方的许多家庭都必备两本书,一本《圣经》——宗教的神,一部莎翁全集——艺术的神。不论这个说法是否准确,或是否略有夸张,《圣经》的确是解读、诠释莎士比亚的一把钥匙,也是开启他心灵世界的一扇精致、灵动的小窗。

我们不必在此花费篇幅详述莎士比亚在生命的成长过程中,是如何通过进教堂听读经,自己阅读,参加不计其数的宗教活动,包括圣日和星期天的礼拜仪式等不同的方式来熟悉《圣经》。我们没必要非要搞清楚,莎士比亚在戏剧中运用或引用《圣经》的典故及释义,到底是借鉴哪个版本的《圣经》更多一点,是1560年印行的“日内瓦《圣经》”(Geneva Bible),还是伊丽莎白女王为抵制其注释中强烈的加尔文主义倾向,命高级主教们于1568年推出的新官方译本——“主教《圣经》”(Bishop’s Bible),还是更早些的1540年版、第一本被批准在英国教会公开场合使用的“大《圣经》”(Great Bible)。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莎士比亚对《圣经》熟悉到了我们今天看来完全是随心所欲、不露痕迹、运用自如、出神入化的境地。在莎士比亚的全部剧作中,几乎没有哪一部不包含、不涉及、不引用、不引申《圣经》的引文、典故、释义。我们要做的,是努力、尽力去寻觅、挖掘、感悟和体会莎士比亚在创作中,是如何把从《圣经》里获得的艺术灵感,微妙、丰富而复杂地折射到剧情和人物身上。因此,如果不能领略莎剧中无处不在的《圣经》滋味,对于理解莎翁,无疑是要打折扣的。

在分析《哈姆雷特》的人物、剧情与《圣经》的关系之前,让我们先了解,最好是记住以下几个非同一般的历史时间节点,它们对于了解莎士比亚戏剧,对于了解伊丽莎白时代的英格兰都至为重要。

在莎士比亚出生前四十七年的1517年10月31日,德国威登堡大学(Wittenberg University,今也译为“维登贝格”)的神学教授马丁·路德(Marin Luther, 1483—1546)将他反对罗马教廷“赎罪券”的看法,即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张贴在紧邻大学的城堡教堂的门口,由此揭开宗教改革的序幕。今天,城堡教堂的两扇铜大门,满满镌刻着《九十五条论纲》。

简言之,在马丁·路德发起宗教改革以前,所有信奉天主教的国家都只有一种国教——罗马天主教,罗马教廷的神权位于所有天主教国家的王权之上,即神权大于王权,罗马教皇被认为是神和信仰的来源。天主教徒进入天国的钥匙完全掌握在教会手中,一个人在进入天堂以前,要洗净生前所犯的罪行;最让人害怕的是死后要在炼狱里遭受刑罚。从1313年起,罗马教廷为以教敛财,发明了“赎罪券”,并在各个天主教国家兜售,让人们通过购买“赎罪券”进天堂。每一张“赎罪券”都可以缩短、减轻灵魂在炼狱中受难的时间和刑罚。

为此,马丁·路德在“论纲”里主要提出了八点主张:一,只有信仰可以使人成为义人;二,《圣经》是信仰的唯一源泉;三,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自由解释《圣经》;四,洗礼和圣体圣事是唯一值得保留的仪式;五,取消对圣母玛利亚及圣徒的崇拜;六,炼狱是不存在的;七,教士可以有性行为,也可以结婚;八,修会不必存在。

在宗教改革的深远影响下,原来以天主教为国教的欧洲各国民众,开始逐步认识并强调个人信仰的独立,这使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的传播、普及,也开始有欧洲国家脱离罗马天主教会的权力控制。

1534年,原本信奉罗马天主教的英格兰都铎王朝(Tudor dynasty)亨利八世(Henry VIII,1491—1547)国王,因个人的婚姻问题与罗马教皇决裂,宣布英格兰脱离罗马教廷,下令调查修道院的罪恶,并将修道院的财产充公,成立英格兰圣公会(Church of England),或称安立甘教会(Church of Anglican)。

1547年,信奉新教的爱德华六世(Edward VI, 1537—1553)继位,1549年,英格兰圣公会出版了第一部《国教祈祷书》,也称“公祷书”(Book of Common Prayer)。但1553年,玛丽一世(Mary I, 1516—1558)继承王位以后,在英格兰再次复辟了此时已成“旧教”的罗马天主教,并对新教徒进行迫害,约三百名新教领袖被作为“异教徒”烧死,约八百名较为富有的新教徒流亡国外。玛丽女王也因此获得了“血腥玛丽”的绰号。

1558年,英格兰进入都铎王朝最后一位国王——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 1533—1603)女王时代。作为新教徒的她,在即位之初,国内还因宗教分裂处于混乱状态。她自己就曾在玛丽女王的逼迫下改信过天主教。1559年,随着《至尊法案》通过,她很快恢复了圣公会的国教地位,再次立法否定罗马天主教,宣扬英格兰基督徒只信奉《圣经》。重要的是,该法案继亨利八世之后再次将君主确定为英格兰一切世俗和宗教事务的“最高管理者”,她也成为了英格兰这个新教国家的领袖。1563年,她正式将修改后体现宗教宽容政策的《三十九条信纲》确定为国教圣公会的官方教义。其中的“第二十二条”指出:“罗马天主教关于炼狱,解罪,跪拜圣像,崇敬遗物,并祈求圣徒的教理,均属虚构,不但经训无据,反与《圣经》截然相悖。”同年,根据1547年旧版修订的新版《布道书》(Book of Homilies)出版,供信徒在星期天和圣日的仪式上诵读。第二年,1564年,莎士比亚出生。

在伊丽莎白执政四十四年的时间里,英格兰成为全欧洲最强大和富有的国家之一,英格兰文化,尤其诗歌和戏剧,也在这时达到了一个后世难以与其比肩的高峰,莎士比亚戏剧便是这个高峰上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历史上也把“伊丽莎白时期”称为“黄金时代”。

1603年,詹姆斯一世(James I, 1566—1625)继位,开启了英格兰斯图亚特王朝(The House of Stuart)时代。尽管詹姆斯一世有天主教的背景,在他任内,表面上统一起来的英伦三岛还仍处在不同族群、文化和宗教的分裂与对立之下,但他做了一件堪称伟大、泽被后世的功业——下令编纂英文版的《圣经》,使英文随着这本读物真正进入社会各个阶层,成为一种普及大众的读写文字,也为英文在当今世界仍是最通用的语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一贡献的伟大,也许并不亚于莎士比亚的戏剧。因这部1611年出版的《圣经》是由詹姆斯一世国王下令编纂,故被称为“钦定版《圣经》”(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Bible,简称KJV)。这一年,莎士比亚去世。

综上所述,我们须先明白一点,莎士比亚在他成为莎士比亚之前、之时、之后,作为女王统治下的一名英格兰国民,都必须遵守女王制定、颁布的宗教规范。到他1589年开始戏剧创作时,伊丽莎白时代一整套以诵读《公祷书》《布道书》、进教堂听布道、读讲《圣经》等为主要内容的国教礼拜仪式,已经完备、成熟。可以肯定的是,不仅莎士比亚对从亨利八世之后一直到“钦定版《圣经》”以前所有在英格兰出版的各种版本的《圣经》《公祷书》《布道书》及一切宗教的礼仪、规范烂熟于心,一般的英格兰民众对此也非常熟悉,他们在日常的对话中时常引用《圣经》的典故和释义。因此,至少他们中的许多人对于莎士比亚在剧中的用典,想必是能心领神会的。换言之,莎士比亚戏剧与《圣经》,既是一种在他生命过程中由耳濡目染而孕育成的自然关系,同时也是一种源自《圣经》文学并深受其滋养的艺术关系。

那就让我们从基督徒的视角再试着诠释一下《哈姆雷特》的核心问题——为什么他不立刻报仇?这也是全剧的焦点,即他的复仇行动为什么总是“延宕”不至或“迟疑”不决?

我们首先从《圣经·旧约·创世记》来看莎士比亚写作《哈姆雷特》的艺术灵感。简言之,除了以上提到过的不止一个版本的“原型《哈姆雷特》”,《圣经》母题的启示是显而易见的。莎士比亚根本是直接把《创世记》中上帝创世后两个对人类未来影响深远的《圣经》意象,巧妙而自然地转化为《哈姆雷特》的剧情。

第一个是撒旦的引诱。我们都知道,上帝之国伊甸园的秩序是从蛇先后引诱人类始祖夏娃、亚当偷吃了生命树上识辨善恶的果子犯下原罪开始被破坏的,蛇因此受到惩罚,被视为恶魔,或魔鬼撒旦,亦被看成与光明相对立的邪恶、黑暗之源。由于它的使命就是引导地狱的恶魔们蛊惑人类犯罪,并将犯罪之人带入地狱,撒旦一词还成为了“最邪恶者”的代称。

在《哈姆雷特》中,当幽灵向哈姆雷特详述被谋杀的经过时,他说:“公之于众的说法是,我在花园睡觉的时候,被一条蛇咬了,中毒而死。于是,全丹麦就都被这一伪造的假象蒙蔽了,挨天杀的。可是,高贵的青年啊,你要知道,那害死了你父亲的毒蛇,头上戴着王冠呢。”

这里出现的两条蛇,一条是自然界的毒蛇,被克劳迪斯用来误导世人;一条就是“头上戴着王冠”的魔鬼撒旦——克劳迪斯自己。当哈姆雷特通过“戏中戏”确定克劳迪斯为真凶之后,便同父王一样,认定他就是一个最邪恶的魔鬼的化身。正如他对母亲毫不留情痛加贬斥时所说:“一个凶手,一个恶贼;一个连你前夫二百分之一都赶不上的奴才;一个罪恶的国王;一个谋权篡位的扒手,偷走架子上的王冠,装进自己的口袋!”

接下来的第二个“《圣经》意象”是“该隐杀弟”,事见《圣经·旧约·创世记4∶8》:“亚当跟他的妻子夏娃同房,她就怀孕了,生了一个儿子。她说:‘由于上主的帮助,我得了一个儿子。’她就给他取名该隐。后来,她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亚伯。亚伯是牧羊人;该隐是农夫。过了一些日子,该隐带了一些土产作祭物献给上主;亚伯也从他的羊群中选出头胎最好的小羊,作祭物献给上主。上主喜欢亚伯,接受了他的祭物,但是不喜欢该隐,拒绝了他的祭物,因此该隐非常生气。于是上主警告该隐:‘你为什么生气?为什么皱着眉头呢?你要是做了正当的事,你自然会显出笑容,但因为你做了不该做的事,罪已经埋伏在你门口。罪要控制你,可是你必须克服罪。’后来,该隐对他的弟弟亚伯说:‘我们到田野去走走吧!’他们在田野的时候,该隐向弟弟下手,把他杀死了。”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把这手足相残的情节改成了弟弟杀兄,自然也与“原型”剧情相符。克劳迪斯对这《圣经》的意象也十分清楚,当他试图靠祷告求得心灵的安慰时,说:“我的邪恶之气已上达天庭;谋杀亲兄,名列远古最受诅咒的恶行之首。”

莎士比亚想说,不仅丹麦国原有的“伊甸园秩序”像上帝之国一样,被一条“头上戴着王冠”的蛇打破了,而且,这条蛇就是杀了“弟弟”的“该隐”。在哈姆雷特眼里,这个旧有秩序被毁坏的丹麦,已变成了“一座监狱”,“一座荒芜凋敝、杂草丛生、毒草肆虐的花园”。

对哈姆雷特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确定父亲的幽灵所说是否为真相。他在这个时候不立刻动手复仇的“延宕”也好,“迟疑”也罢,还都是理性和可以理解的,因为他无法确知这个幽灵到底是“一个善良的灵魂,还是该诅咒的恶魔”;“我所见到的幽灵或许是个魔鬼,魔鬼的力量能使他以美好的形状出现。是的,也许是他看穿我天性中的软弱和忧郁,要诱骗我去遭受劫难。他有专门的本事对软弱、忧郁之人发挥魔力。当然,我会先得到比这更切实的证据,即通过一出戏,捉住国王内心的隐秘”;“假如这一幕还不能让他隐藏的罪恶显露出任何的蛛丝马迹,那我们所看到的那个幽灵就一定是个魔鬼”。

难以理解、难以解释的这个不立刻复仇的“哈姆雷特”问题,在于他“捉住国王内心的隐秘”之后,也发了誓,却一再“延宕”“迟疑”,以致他不断用犀利言辞的鞭子抽打自己:“我,一个愚钝、昏聩的可怜虫,萎靡不振,像一个成天做梦的人,对自己的责任无动于衷;尽管一个国王所拥有的一切,连同最宝贵的生命,都被人无耻地毁灭了,他却一声不吭。我是一个懦夫吗?是谁叫我小人?谁来打破我的脑壳?谁来扯掉我的胡须,再把它吹在我脸上?谁来拧我的鼻子?谁来骂我是个彻头彻尾说谎的人!谁来对我做这样的事?哈!天哪,我都得承受。因为我不能不承认,我长了一副鸽子的肝脏,缺少胆汁,受了欺压也不觉得苦,否则,我早用这奸贼的内脏,喂肥了满天盘旋的飞鸢。嗜血的、荒淫的恶贼!残忍冷酷、奸诈淫邪、悖理乱伦的恶贼!啊,复仇!怎么,我竟真是一头蠢驴!亲爱的父亲被人谋杀,作为儿子,天堂和地狱都叫我去复仇,而我最勇敢的举动,不过是像个下流女人一样,发发牢骚,泄泄私愤;又像娼妇一样满嘴脏话骂骂咧咧。简直就是个十足的贱奴!呸!呸!快激活我的头脑!”

他在被动地等待!

按人之常情,或说按“复仇悲剧”的常理,他都没有理由等待。父王的幽灵明确告诉他:“谋杀已是罪不容诛,而我所受的这一谋杀,更是最邪恶、最离奇、最丧失人性的。”显然,这个最邪恶的“该隐”一定是想好了要让中毒以后的王兄“原本光滑的皮肤先是立即起了一层疱疹,然后就像最可怕的麻风病人那样,浑身结满了肮脏得看一眼就会令人作呕的鳞片似的硬皮”,才会专门配制一种“提取了麻风病毒”对人体致命的毒液;故意要让这位先王的遗体留下令人作呕的记忆,以便叫人轻易忘记。而父亲的幽灵总是不断地说“记着我”。

那哈姆雷特在等什么呢?

父王的幽灵说得很清楚:“兄弟的一只手,一下子就把我的生命、我的王冠、我的王后全夺走了。他甚至把我临终忏悔的机会也给剥夺了,我还没有领圣餐,没有接受临终的涂油礼,我所犯的罪恶账也还没有了结,只好到上帝面前去清算了。啊,悲惨呀!可怕呀!这是最可怕的!”

他会担心炼狱真的存在吗?

1517年宗教改革以前的罗马天主教认为人死后邪恶的灵魂直接下地狱,神圣的灵魂则直接升入天堂,而大多数半善半恶、亦善亦恶、兼善兼恶的信徒,都会进入炼狱。炼狱是地下一所庞大的监狱,灵魂在此接受刑罚,直到将其在世间的孽债偿还,将灵魂的污点烧净。尽管炼狱里的灵魂最后都会得救上天堂,但在脱离炼狱之前,却要遭受跟地狱一样的折磨。而且,这样的折磨常被教堂的壁画和天主教牧师们描绘得极其可怕。牧师时常提醒教徒,有罪之人在炼狱中的剧痛,要超过世间最大的苦难所带来的煎熬,也就是幽灵所说,他将随着黎明的到来,要“回到硫磺的火焰中去遭受痛苦的煎熬”。

然而,虽然莎士比亚没有明说,但在马丁·路德执教并发起宗教改革的德国威登堡大学深造的哈姆雷特,对马丁·路德的主张应该是熟悉和心仪的。比如关于死亡,马丁·路德强调死亡是甜蜜的熟睡,是上帝让人的身体得到充分的休息;在哈姆雷特看来,“去死,安然入眠,——不过如此”。但他紧接着道出了人的最大纠结或困惑,或干脆说是人类面对死亡选择是否自杀的“延宕”“迟疑”——“当我们一旦摆脱尘世的纷扰,进入到死的睡眠里,会做什么样的梦,就非要考虑不可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顾虑,我们才会虽经受苦难,却要活得长久。否则,当仅用一把短刀就可以自我了断生命的时候,还有谁会甘愿忍受时代的鞭打和轻蔑,压迫者的邪恶,傲慢者的无礼,爱情受到鄙视所带来的痛苦,法律的无助,官吏的专横,以及勤苦的老实人遭受小人的欺侮?人若非担心死后还会有什么不测的可怕事情发生,谁愿意背着负担,在令人厌烦的生活压迫下呻吟、流汗?因为凡是到死亡之乡去的旅客无一生还,正是这种对未经发现的神秘国度的恐惧,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眼前的不幸,也不敢飞向我们所不知的痛苦。于是,这自觉的意识就把我们都变成了懦夫,与生俱来的果敢被这苍白的理念蒙上病态的尘垢,生命中的大事业也因这样的思虑半途而废,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这是哈姆雷特,也是莎士比亚,同时还是“延宕”至今的我们共同的纠结与困惑。

因此,尽管马丁·路德明确提出“炼狱是不存在的”;按照莎士比亚时代新教的官方说法,幽灵也是根本不存在的。“延宕”的莎士比亚,还是让哈姆雷特有了同样的“延宕”。所以,一方面是父王的幽灵说“你必须为他所遭受的那最悖逆人伦的邪恶谋杀复仇”,另一方面却是哈姆雷特反反复复地“迟疑”——“怎么周围的一切都在谴责我,要刺激我别再迟疑,赶快复仇!如果一个人每天的生活除了吃就是睡,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那还是个人吗?一头畜生而已。那创造万物的上帝,赐予我们如此超凡的智力,让我们遇事能思前想后,就是为了让我们运用这种能力和神圣的理性,不是为了让它在我们的体内因不用而发霉。”

本来,当克劳迪斯祷告时,哈姆雷特可以轻易杀死他,一剑完成复仇。但他想的是,父亲的幽灵来自炼狱,而又正如幽灵所说,炼狱让他感到“最可怕的”是克劳迪斯“甚至把我临终忏悔的机会也给剥夺了,我还没有领圣餐,没有接受临终的涂油礼”,这使他必须带着尘世的罪孽去面对上帝。而若在此时杀掉祷告中的罪大恶极者,一是反而成全克劳迪斯直接上天堂,二是此时此刻的血腥复仇可能会让自己进炼狱,遭受那“最可怕的”煎熬。——“我,作为父亲的独子,要把这恶贼送上天。啊,这简直像是被他专门雇来干的事,而不是复仇。父亲是在酒足饭饱之后被他突然杀死的,身上所有俗世的罪孽还正像五月的鲜花一样盛开着;因此父亲人生这最后一笔是非功过的账,除了上帝,还有谁能清算?不过,按常理推测,他应该是罪孽深重。而我此时,却要在这个人正洗涤灵魂,也是最容易被人杀死的时候杀死他,能算是复仇吗?不!”德国学者赫尔曼·乌里契(Hermann Ulrici,1806—1884)在其《莎士比亚的戏剧艺术》一书中说:“尽管国王的确犯了杀兄之罪,但按照基督教的教义,不经审判而自己动手杀他仍是件罪恶。所以,在哈姆雷特心里我们可以看出基督徒与自然人的斗争。”

因此,他在等待,在等待“更恐怖时刻的到来”,即“在他酒醉昏睡以后;或在暴怒之际;或正在床上乱伦淫乐;或是赌博、咒骂;或是干着随便其他任何凡是不带救赎意味的坏事的时候,将他打倒在地,打得他脚后跟朝天一踢,他那该诅咒的邪恶灵魂便将永远堕入地狱”。是的,对哈姆雷特来说,最合适的机会,是在他复仇的那一瞬间,让克劳迪斯的邪恶灵魂一下子便直接“永远堕入地狱”,永劫不复。

说哈姆雷特“延宕”,不如说他在等待。然而,他的等待完全是被动的。在他从偷取的克劳迪斯写给英格兰国王的国书上得知克劳迪斯要借英王之手杀死他之后,他复仇的意志和勇气更加坚定,如他对好友霍拉旭所说:“我是不是应该杀了他?是他,杀死了我的父王,奸污了我的母亲;还突然跳出来,不仅断送了我被推举继承王位的希望,竟设下这样的毒计要像钓鱼似的赚我性命。杀他报仇,正可体现出良知的完美。而要把这样一个祸害人类的蛀虫留下来,让他继续为非作歹,岂不是反倒天良丧尽吗?”即便如此,可如果不是克劳迪斯最后利用雷欧提斯又一次主动为他设计好了“比剑+毒酒”杀他以绝后患的圈套,他还要继续等待。

他到底等待什么呢?在第四幕第四场中,当雷欧提斯率众冲入城堡时,使者说:“世界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创世之初,他们好像对已有的传统、习俗全然不知,要一切推翻了重来。”这句话预示着,“上帝之国”秩序恢复与重建的时机将要来临,而何时到来,只有上帝知道。在第五幕第二场中,哈姆雷特答应了国王派来的小丑奥斯里克与雷欧提斯比剑之后,对霍拉旭说:“我们不必害怕预兆。一只麻雀的死生,也是命由天定。命定现在,就不在将来;既不是将来,必是现在;哪怕现在不来,将来总要来,还是听天由命吧。”显然,他把复仇时刻的到来也交给了上帝。这时,他已把克劳迪斯当成了残暴、嗜血的罗马人,他要像耶稣基督一样,等待着“走向十字架”。

与其说哈姆雷特深感时代错乱、道德沦丧、社会凋敝、礼崩乐坏,想要负担起重整乾坤的使命,不如说他更希望自己成为耶稣式的伟大英雄。他要在一个上帝选择的时刻,去完成博爱与宽恕、复仇与救赎、毁灭与复活的基督教主题;只有在这样的时刻,那最邪恶的杀父凶手才能得到公理的惩罚,他的复仇也才是公正的。

在《哈姆雷特》一剧中,哈姆雷特并不缺少爱。他的父亲在世时爱他,他也爱父亲,在他眼里,高贵的父亲是真正的男人,是希腊诸神风采的集合;父亲爱王后,尽管王后在他死后迅速改嫁,但他的幽灵只命哈姆雷特向真正的魔鬼凶手复仇,而不能让王后受到丝毫的损伤;哈姆雷特的母亲爱他,恰如克劳迪斯对雷欧提斯所形容的,母亲“几乎一天看不到他,就无法生活”;他也爱母亲,他把自己对母亲的爱和母亲对克劳迪斯的欲截然分开,他对母亲的愤怒,也完全是因为她那无法克制的肉欲;而母亲在最后的时刻到来之前,对儿子的骨肉挚爱终究战胜了情欲,当哈姆雷特痛斥她并告知一定要为父报仇之后,她并没有去充当一个告密者(此处也显示出,格特鲁德王后对于克劳迪斯的谋杀并不知情),使哈姆雷特得以完成“被动的”复仇;哈姆雷特与奥菲莉亚,彼此相爱;波洛涅斯深爱着他的一对儿女雷欧提斯和奥菲莉亚;雷欧提斯与奥菲莉亚兄妹,彼此相爱。《哈姆雷特》的悲剧力量恰恰在于,莎士比亚要让所有这一切的爱,都因为那个最邪恶的人形魔鬼——国王克劳迪斯,被毁灭、埋葬。当然,克劳迪斯也有爱,但他的爱完全是基于贪欲:对情欲的贪婪,让他爱以前的王嫂、现在的王后。他对雷欧提斯说:“我的生命和灵魂,正像不能脱离轨道独自运转的星球,是如此紧密地跟她连在一起,如果没有她,我也不能生活。”对权力的贪欲,驱使他谋害了亲兄。因此,他更爱的是戴在国王头上的王冠。

可见,魔鬼是一切罪恶之源。为了更深入骨髓地刻画这个魔鬼,莎士比亚让他先披上了“光明天使”的外衣,一如《圣经·新约·哥林多后书11∶14》所说:“连撒旦也会把自己化装成光明的天使。”马丁·路德说:“我们会发现他(魔鬼)是一国之君或王子,他们不仅借动物还借人之外形说话,而且现在更多地借助于后者。”莎士比亚执意要塑造的,就是这样一个作为一国之君的魔鬼。在第一幕第二场中,这位嘴角抹蜜的国王刚一出场时,还似乎是个有所担当的好国王,他对众臣说:“在这大敌当前的危急时刻,我娶昔日的王嫂、当今的王后、王国共同的统治者为妻,这件悲痛中的喜事虽有违常理,却不失深思熟虑。一只眼喜上眉梢,另一只眼却泪水涟涟;葬礼上的欢笑和婚礼上的挽歌同声响起,盛大的喜悦与由衷的哀悼交相辉映。”

他在“天使的外衣”上写满了善:他给挪威王修书一封,并派使臣前往,希望两国和平相处;他称赞过世的先王是“神勇无比的王兄”;他“恳请”哈姆雷特“将这徒劳的悲伤抛至九霄,把我当作你的父亲。我要昭告天下,你是王位的第一继承人。我所要给予你的高贵的爱,不会比任何一位最慈爱的父亲所给予儿子的少”。但他骨子里却充满了恶,在他完成了杀兄、娶嫂、篡权的魔鬼恶行之后,他命宠臣波洛涅斯和哈姆雷特的两位同学旧友罗森格兰兹、吉尔登斯坦恩不断试探、窥测哈姆雷特到底是真疯还是假疯,以及疯狂背后是否隐藏着“阴谋”;当他决定了要借英格兰国王之手杀掉哈姆雷特时,便露出了与杀兄时一样的狡诈、狰狞、残忍,他在国书中写道:“倘若你觉得我的友谊还有点价值,就不要对我至高无上的命令漠然视之。我的命令已在公函里写明,就是要你立即处死哈姆雷特,因为他就像热病在我的血液里肆虐。”当他想出要利用雷欧提斯再次借刀杀人,又表现出了虚伪至极的真诚:“假如他们判定我,无论直接还是间接与杀死你父亲有任何牵连,我都甘愿以我的王国、我的王冠、我的生命,以及我所有的一切,来赎罪。但如果不是这样,那就请你跟我耐心协商,我们齐心协力,一起制定出解决这个问题的万全之策。”他希望把哈姆雷特之死制造成“一场意外”,“即便是他母亲,也察觉不出我们的计策”(在此又侧面显示出,克劳迪斯对格特鲁德王后爱儿子,并非毫无忌惮;也再次暗示,格特鲁德对克劳迪斯害死先王确实不知情)。最后,他担心雷欧提斯比剑出现闪失,抹了毒的剑也不能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又事先预备下一杯酒,并极其自然巧妙地往酒里投放了一颗带毒的珍珠。

当克劳迪斯的邪恶达到了顶点,哈姆雷特复仇的时刻自然到来,同时,这也是《哈姆雷特》一剧悲剧的顶点——除了霍拉旭,所有的人都死了。而霍拉旭放弃自杀,仅仅是因为哈姆雷特临终前的恳求:“啊,好霍拉旭,现在事情还这么不明不白,如果我死了,死后将背负怎么的恶名啊!如果你是由衷地爱我,就请暂时别去天堂享福,留在这严酷的尘世,隐忍着痛苦,把我的故事讲给人们听。”无疑,哈姆雷特是要向世人昭示,他的复仇是出于要重建“上帝之国”的公义。他要以一种耶稣背负十字架的自我牺牲,救赎自己的同时,去救赎世人。这样的救赎,以及对“上帝之国”秩序恢复与重建的憧憬、期待,在福丁布拉斯最后继承丹麦王位上得到了现实的体现。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除了“荒淫乱伦、蓄意杀人、该下地狱的丹麦王”克劳迪斯没有任何得到宽恕的理由(他自己其实对此早已深信不疑,正如他在祷告时所说:“因为我至今仍然占有着通过谋杀而得到的那三样东西:我的王冠,我的野心,我的王后。如果一个人的手里还留着通过罪恶攫取来的东西,他可能被赦免吗?”),无论哈姆雷特的母亲格特鲁德王后,还是雷欧提斯,这两只曾经“迷途的羔羊”,他们的“罪”都得到了宽恕。当格特鲁德从哈姆雷特毫不留情的斥骂,得知且相信了她现在的丈夫的确就是那“血腥的暴行”——谋杀亲兄——的凶手,并认清自己的情欲使灵魂蒙羞,便立刻表示了善的忏悔:“你让我的双眼看到了自己的灵魂最深处,看到了灵魂里那些如此邪恶、永远也洗刷不掉的污点。”最后,她不仅没将哈姆雷特的装疯真相告诉克劳迪斯,还因先误饮了毒酒死去。雷欧提斯更是在中了自己的毒剑之后,向哈姆雷特道出了克劳迪斯“比剑+毒酒”这一“邪恶的奸计”的实情,并希望彼此宽恕:“让我们彼此宽恕吧;我和我父亲的死,不是你作的恶;你的死,也不是我犯的罪。”也许,莎士比亚是想说,由于他们都进行了临终的或忏悔或祷告,将得到上帝的赦免,直接进天堂。

耶稣基督复活以后,在基督徒的信仰中永生;哈姆雷特死了,他的艺术灵魂则在我们的心里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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