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政策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2015-07-17钱赛红
钱赛红
【摘 要】“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税改的一项重要措施,该项政策的实行避免了部分现代服务业重复纳税,降低了税负; 也很大地促进了社会专业化分工和三次产业的融合,从而优化投资、消费的结构,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改革;市场调查比较;税率变化;合理策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1月16日正式下发了财税[2011]110号文件“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改革试点。
一、营改增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1.避免重复征税、降低税负。营业税按照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计算交纳营业税,每个流转环节都要进行交税;而增值税只对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税,从而在总体上使相关企业避免了重复征税,推进了自身业务经营和发展中的专业化细分。
2.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营改增试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相关产业的产品及服务的价格,使得相关产业降低其税赋,促进三次产业融合与社会专业化分工,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优化出口结构等都起到强大的作用。
3.与国际接轨。增值税在国外是一种得到众多国家认可及肯定的一种税种,相对成熟。我国推进“营改增”也是顺应国际趋势,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管理所必要的一种手段。
二、通过举例比较分析税改前后影响
1.交通运输业
(1)税目内容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2)税目变化
①铁路运输将于2014年1月1日实施;
②航空、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归在“现代服务业”中,以前营业税税目 归在“运输业”下。
(3)税率变化
交通运输业扩围后增值税税率为11%,原营业税税率适用3%。
原交通运输业下“航空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营业税子税目现为“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增值税率。
(4)分析
①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运输业务税负上升8%,但购进的运输设备、油料支出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接受方可抵扣11%的增值税,扩围前能抵扣7%,多抵4%。因差额征税保留,同时因接受方多抵进项4%,可考虑税务收益共享。
②固定资产更新周期慢,无销项可抵扣。其次,油料燃气和维修可以抵扣,但最多只占总成本的35%。
③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2%,进项税不能抵扣,但同时取消差额征税。接受方可按7%抵扣,与接受非试点地区运输服务一样,不会带来歧视待遇。
④管道运输增值税税负保持在3%,和扩围前营业税率无变化,但可以抵设备、设施进项税,附加税会增加较多。
⑤国际运输业务是否应免增值税应明确;
(5)为了解决交通运输业税负加重、存量资产不可抵扣的问题,试点初期国家准许交通运输行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纳税,只是一旦选定3年内不得变动。
2.研发和技术服务行业
(1)主要包括内容。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税目变化
技术转让服务以前归“转让无形资产”科目,现在归“现代服务业”。
(3)税率变化
研发和技术服务扩围后增值税率为6%。扩围前营业税率为5%。(4)分析
①因差额纳税和免税政策的保留,对试点纳税人而言,税负不会有显著变化。对技术咨询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来说税负大体上升1%,但对接受方而言,可能情况下,能减少6%的增值税税负但仅限服务用于应税项目。
②研发采购的设备的进项税如果不是专用于免税项目或不征税项目等,进项税可抵扣。
③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免税,将不能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因免税,也不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也不会因为免税而增加税负成本。
三、“营改增”的必要性与优点
综上所述,通过实行“营改增”,激发企业活力,形成新的增长点,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旦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在破解影响现代服务业发展税制瓶颈方面迈出关键性一步,可以进一步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三次产业融合,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并且也有利于深化改革先行先试,营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税制优势,更好地促进经济加快发展,改革成郊逐步显现。“营改增”能使得一大批中小企业的税赋减轻,在很大程度上能使中小企业轻装上阵,加速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针对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进行合理策划
获得政策补贴。营改增扩围后,各试点已经下发关于过渡性补贴政策,例如上海,可以出具税务师事务所鉴定报告,说明企业扩围后,税负的确增加,就可以享受补贴。提高企业自身财务人员技能和管理系统。营改增虽然只是税种变化,但它牵扯整个会计核算体系改变,涉及科目增多,核算要求也提高,对于企业的全面经营状况缺乏了解,在税改新政下非常容易导致会计核算系统不健全,容易导致偷漏税的风险。,
五、结语
本文通过市场调查与实行“营改增”前后对企业税负影响的比较,突出显示“营改增”的必要性及实施后对现代服务业的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江苏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编写.上海国家税务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解读.培训班教材.2012年5月.
[2]吴明泉.增值税政策解析与纳税筹化.上海国税局,2012.
[3]吴惠婷.营改增试点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影响.财会月刊,2012年23期.
[4]付博化.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东北财经大学.现代商业,2013年15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