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农村“三资监管”工作
2015-07-17于齐柳
于齐柳
农村“三资” 监管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影响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既是搞好农村民主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西城镇根据中共三明市纪委《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纪[2008]1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西城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西城镇于2008年7月就制定了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始步入了正轨,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三资”管理
镇成立农村“三资”监管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室、经管站、财政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经管站、财政所、司法所等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镇经管站。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农村会计委托中心”、“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和“招投标服务中心”。“农村会计委托中心”、“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和“招投标服务中心”具体业务依托在镇经管站,纪检监察、司法相互配合。各村也相应成立农村“三资”监管领导小组。
二、明确分工完善农村“三资”管理
乡镇“三资”工作监督管理办公室由以下三个机构组成,各自发 挥其职能,其中: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村集体财务和资金代理工作;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负责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登记、核销工作;招、投标服务中心,负责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出售、租赁、转让、拍卖等招、投标服务工作。
三、健全制度,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依法依规有章可循才能规范管理,西城镇为规范三资管理相应制定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村干部工资最高限额制度、管理地费用报批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代理员职责、报账员职责。
四、突出监管重点保证农村“三资”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全面实行村账委托代理。西城镇共有22个村委会全面实行了村账委托代理,在代理过程按照“一个委托”,实施“两项改革”,坚持“四个不变”,实行“五个统一”的原则进行操作。“一个委托”:是指村会计代理制是在充分体现各村自治权的基础上受村民委员会的委托,由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村级财务实行代理做账、规范做账;“两项改革”:一是取消村会计、出纳,只设报账员;二是全面推行电算化管理;“四个不变”:是指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审批权不变;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五个统一”:是指在坚持“四不变”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的管理模式。
二是全面开展民主管理和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加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的基础,是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机制的重要方面。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年度收益分配方案,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更,购置或者处分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或举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有关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程序。全镇22个村都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开展理财,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事项进行监督,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不当的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全面执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集中政府公开招投标。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都要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在招投标前,必须事先由村里经过“五议三公开”的程序作出集体民主决策,并确定标底。即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须经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务监督小组参议、党员会审议和村民代表会决议五道程序,并且实行决定、过程和结果公开。标底确定后,再由村委会委托乡镇招投标委托服务中心,在遵循依法代理和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对相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公开协商等形式公开交易,根据2014年统计,西城镇通过镇招标办公开抬标的集体资产、资源有24件,其中:林木资源转让、竹林茶果承包13件,累计中标价款635.83万元,中标价与标底累计增投35.68万元,最高一件达19万元。工程建设合同11件,金额48.2万元。
四是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充分发挥经营管理站审计监督职能开展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在审计中重点针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针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查出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问题的,责成责任人将侵占的集体资金和资产如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2年村级换届选举,全镇22个村都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2632万元,查出违纪金额5000多元,清退违纪金额5000多元。
五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经济合同清查。资产、资源登记核实是“三资”监管工作重要环节,西城镇自2009年起每年都进行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经济合同清查。通过建卡、建立台帐进行滚动管理,西城镇2014年底共有村集体账面固定资产4181.29万元,账面各项应收资金523.96万元,账面各项负债资金1648.53万元。
西城镇“三资”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差距很大,我们诚恳希望各位领导及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纠正,切实把西城镇“三资”监管工作推上新的水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