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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等同原则在专利侵权中的适用

2015-07-16张勇

科技资讯 2015年6期
关键词:公平法律

张勇

摘 要:在专利法律原则当中,等同原则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原则,可以说在保护专业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该原则的使用主要是为了实现公平,是一项应用较为广泛的原则。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引入了等同原则,必须要注意侵权事件标准以及主题标准等核心问题,同时还需要注意使用等同原则时,需要明确其立法的完善性和使用范围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专利侵权 等同原则 公平 法律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2(c)-0241-01

1 等同原则的概述

等同原则并不等于相同原则,二者在本质上是区别的,一般来说,在审判专利侵权审判时才会用到相同原则,如果说侵权人对权利人的专利进行了技术上的转变,那么,在主观上没有出现侵权行为时,该技术依然是属于专利人的,法律也无法给予保护。比如采取分解合并或者部件移位等方式发明的专利,在功能上以及使用的范围或者作用上是一致的情况下,则应该被视为受到法律的保护,是一种侵权行为。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实用型专利和发明比较容易被控告侵权,在审判侵权案件的过程中,原告一般会采取相同原则和等同原则共用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因此,可以说等同原则弥补了相同原则自身的缺陷,能切实有效的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2 等同原则之专利侵权使用分析

侵权时间的界定。在西方国家,不同的国家对侵权时间的认定是完全不同的。但是在国内,法律对于侵权时间并没有一个详细的界定,不过在学术界,基本上都认为侵权行为时间来作为统一,也就是说,那个时候发生了侵权行为,那么侵权时间就是这个时候。(1)国内的专利保护时间界定为二十年,在专利的使用期限内,会产生或多或少的没有明确的等价方式,如果出现了等价手段,那么,侵权人就有可能逃避侵权的认定。(2)等同原则的大量应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相同原则的缺陷,将以前比较模糊,界定不清的许多技术都实质性的等同作为侵权认定。因此,就当前的情况来说,即便是相关的技术出现了专利申请时间晚一些,但是如果被人发现,也会成为技术替代的可能。(3)在最新的司法改革中,最高人民法院也似乎认同了学界对侵权日的标准认识,在侵权案件的审判过程中,侵权的行为发生时间也基本上都被认定为侵权时间。

适用多余指定原则。该原则一般是在审理侵权案件的过程中,对技术特征的一个划分,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非必要性技术特征,另一方面是必要性技术特征。如果是忽略了非必要性技术特征,那么在审判专利侵权案件时,就必须要依赖于必要性技术特征来决定,对侵权人的权利进行一种保护认定。

在国内的学术界,对于上述原则的认定还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的。(1)一些发明的权利在申报的过程中并没有实际的纳入到独立权利中去,因此,在审判时,很容易被看做是必要性技术特征,即使这一必要性特征对发明具有显著性特点,但是,该必要性技术特征在整个侵权案件过程中,并没有实际性的影响,如果说坚持以全面覆盖理论为出发点的话,则该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侵权行为,至于说非必要性特征没有明确的写在专利文件中的情况,在审判的过程中,也不能因为是当时的失误而去迁就,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第三人,也就是需要保护法律的稳定和执法过程中的统一性。(2)在国内,如果发明人完成了专利的发明,那么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国家申请专利权。但是,在撰写权利书的过程中,必须要明确其技术性和法律性,通常对专利权利权限的保护难以界定。因此,一些不必要的限定方式极大地减少了专利权利保护的范围。在发明人得到专利权利以后,第三人应该尽量对权利的界定和说明做一个分析,对于一些非必要性技术特征可以给予忽略,坚持以公平原则来指导被告行为侵权。

关于等同原则的限制问题。在专利权利中采用等同原则,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对除了文字明确以外的部分权利。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在审判侵权案件的过程中,也不能让等同原则不加限制的使用,对一些不应该被保护的权利还是要作出明确的限制。禁止反悔原则,该原则是指宣判专利无效以后,为了让专利继续保持创造性,权利人应该以书面声明和文件修改的形式,在放弃专利的活动过程,进而获得专利权利。在今后的专利侵权案审判的过程中,如果是原告已经放弃了专利权利,那么就不应该在使用等同原则了。这一原则的出现,有效地避免了权利人背离的行为,也就是说,权利人在获得权利以后,必须放弃一些适当的权利。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做出限制性的取消,也可以做出技术性的必要性和非必要性的强调,进而达到双赢的局面。在审理侵权案件时,权利人随时会对一些权利放弃,也就无形中增加了审判压力。

3 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保护专利权利的一项重要的原则,等同原则有效的补充了国内的专利侵权理论。此外,通过分析国内的法律制度和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在这其中可以得到,该原则的出现对保护国内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也就少了一些国内自身的特点。在判定专利权利的过程中,许多地方界定不是很清晰,在对公权力和对私权利的划分过程中,等同原则相当于一种试验。使用等同原则最为理想的方式是在尊重文本和注重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合理管理好主观裁量,保证公共领域的自由开放。

參考文献

[1] 胡淑珠.判定专利侵权的等同原则在我国审判实践中的适用与限制[J].法学,2006(8):15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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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倪晓梅.浅论专利侵权判断中等同原则的适用与限制[D].上海:华东政法学院,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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