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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专业的考试改革探讨

2015-07-14陈忠琦

亚太教育 2015年8期
关键词:考试改革法学专业高校

陈忠琦

摘  要:当前高校中在法学考试的制度上存在着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法学考试的命题缺少科学性、考试的形式也较为单一,学生对待法学考试缺乏正确的认识观,缺少较为健全的试卷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就需要高校结合学校中对应的法学专业,对法学专业性人的培养目标以及社会对高校法学专业教育所提出更高的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学考试制度,提升开始试题的科学性,采用多样化的考试形式,增强对学生考试体制的制度程度,从而建立其客观的、公正的和科学的阅卷管理体制。

关键词:高校;法学专业;考试改革

一、高校法制考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完整和完善的法学考试是高校教学活动中的一个重点环节。伴随我国法学高校中教育规模的扩展,其专业性的考试活动在高校的教育和发展的过程中慢慢形成了一种较为固定的教学模式。但是这种考试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这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的制约着法学高校对法律人才的有效培养。

1.法学考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完善的考试体制是当前法学高校中对考试方式加以变更和革新的基础。对高校培养出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复合型、实用型的法制人才做出了保障。高校当中不但要充分的重视法学专业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还是重点培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应用和分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是从当前的法学教育中的考试制度来看,学校通常都过分的重视学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忽略了作为一个法律人员应该具备的分析能力以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这对法律人才进行全面有效的培养产生严重的影响。

另外,当前很多高校依然井期末考试作为对专业技能考核的主要评定标准,使得法学的考试卷面成绩成为衡量一个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高低的为宜标准。但事实表明对学生的专业技能的评定并不能完全依照学生的卷面成绩来判定,法学的评定规定内容除了学生本身的成绩以外,还应当包含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的学习态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等。

2.法学考试命题缺少科学性

考试命题作为学校考试制度当中的核心环节,对考试方法的科学有效应用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当前的法学考试当中,其命题的方式缺少科学性以及系统性,很难充分的发挥出其作用。如在命题的准备工作中,某些高校的专业任课教师没有对考试计划进行详细的编制和认真的去收集考试相关的资料,对试题的内容的重点内容相混淆,这种状况使得实际的考试命题缺少相应的科学性、针对性以及系统性,使得考试的质量大打折扣。

二、高校法学专业中对考试制度的改革策略

针对当前我国高校当中对法学考试所出现的种种问题,高校法学相应的院系应当重点围绕着优良的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来开展,还要借鉴和采纳国外高等院校当中对法学考试的具体改革方式,为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充分的保障。

1.设立健全和完善的法学考试体制

完善和健全的考试体制是考试形式改革的重点内容,各个高校需要结合学校的实际状况来逐步完善相关的考试制度。主要包含以下三个大方面:

第一是高校法学院系中应当建立其较为全面的和科学的评测体制,将学生的学业和成绩、学习过程中的态度、对知识的掌握程度等方面相结合,对这些方面加以综合性的评定作为考核机制的标准。第二就是要设立试题库。高校的教学部门要依据学校的具体教学目标以及教学的实际要求建立考试数据库,通过这种方式来保证考试试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三是建立和完善法学考试的审核机制。高校相关教学部门首先应该对试题的命题过程、考试过程以及评分的过程实施审核与监督,以此来提升考试题目的合理性。

2.提升考试题目的科学性

考试命题工作是考试体制有效进行的关键点,同时也是保证考试质量的核心工作。学校中的法学院系需要充分做好考试命题工作,要重点突出试题的科学性。只要表现在以下几个个方面:第一,做好命题前的准备工作。命题教师需要依据教学的实际内容来列出具体的命题计划,然后对命题所需要的资料进行搜集,以此来保证名气具有针对性和合理性。第二,要选择科学合理的题型。教师需要将考试命题和相对学生考核的目标相结合,对考核的主管题目及其客观题目的分清主次的基础纸上,对其他的题型进行分配,依据不同的教学目标针对性的选择不同的考试题型,通过这种方式来对学生的综合性专业技能进行考核。第三,要遵循命题的规则。学校中的法学院系及其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出统一性的命题规则,依据具体的教学计划以及明确的培养目标来确定命题的范围,以此来保证试题的内容具备较强的代表性;依据考试的内容以及考试的形式不同来确定题目的格式,确保考试试题的文字表述清楚、简练;要保证试题答案的正确性,为学生的学习和进步提供足够的空间。第四,考试的形式要多样化。优秀的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直接决定了法学考试要适当的增添新型的考试形式。具体表现在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的培养,其中包括学生对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表述能力、分析能力以及实践能力方面的培养,单一的考试形式是无法培养出优秀的法律人才。

本文主要是对高校法学专业的考试改革进行了探讨,通过本文的分析和阐述我们还可了知道,完善的考试体制是当前法学高校中对考试方式加以变更和革新的基础。对高校培养出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复合型、实用型的法制人才做出了保障。高校当中不但要充分的重视法学专业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还是重点培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应用和分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样才会培养出较为全面的、综合能力较强的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赵家琪.试论法学专业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12(5)

[2]胡善珍.高职高专营销与策划专业考试方法改革研究团.教育与职业,2011(9).

[3]徐纯先.一般院校法学专业课程考试方法改革初探[J].湖南社会科学,2011(4).

(作者单位: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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