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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

2015-07-14赵洪川

亚太教育 2015年8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利益道德

赵洪川

我们在享受着改革开放带来的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深刻感受到了道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巨大冲击。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社会道德之间不断的摩擦也产生了双重效应。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促进了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奠定了深厚的物质基础。同时,也使人们形成了积极意识、竞争意识、高效意识等一系列进步观念;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一些人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导致道德迷失,在利益驱动下把市场经济原则辐射到一切生活领域,使道德领域出现了利己主义、诚信缺失、腐败腐化等诸多负效应。为了确保能够平稳有序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净化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刻不容缓,任重而道远。

一、加强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与民主团结的政治局面。要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在依靠法制的同时,也不可忽视道德的力量。因为任何一项经济活动都是在既定的社会环境中有人参与的、而人的行为又无不受道德观念的支配。道德是一种精神力量,它能够指导和约束公众的行为,通过道德这个纽带使人们团结奋斗,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市场经济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道德为代价。正像习近平同志指出的“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地球上不会有哪个国家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是在动荡不安的环境下进行的。新加坡值得我们借鉴的治国理念就是在搞经济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道德建设,使其社会的道德文明水平与社会的经济发展相适应,有力的促进了整个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我们要在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团结、互助、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积极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形成高度的社会文明风尚。坚持同那些损人利己、违法乱纪、贪污腐化的丑恶行为作斗争,营造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二、加强道德建设,正确处理利益与道德之间的矛盾关系,发挥道德的制约作用

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被人们疯狂追求,而道德会提醒人们如何正确理性地获取利益。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人在道德与利益的关系上产生了误区,认为道德和利益是相互背驰的。似乎只有不讲道德,才能够获得利益,讲道德就是吃亏。在这样一种观念的支配之下,在一些人当中,不讲道德,反而成为他们在人际关系处理,在他们日常生活交往当中的一种常态,导致他们在与人交往当中道德上出现了失范等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式的社会化、市场化需要达到一种文明有序的程度。通过社会内部的协作、分工,使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紧密联系。而对利益的追求必须接受道德的制约和调节。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努力做到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机统一。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集体主义,这一原则并不排斥个人价值的实现和个人利益的获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方面他强调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乃至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应先承担一定的道德义务,服务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把国家利益为一切出发点,以集体利益为基础,在保证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去实现个人利益,防止个人主义泛滥。社会主义道德对人们用正当方式获取个人利益的,应该给予肯定、支持,对以腐败贪污、欺骗诱诈等不正当方式获取个人利益的,将给予严厉打击。

道德跟随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不可能完全离开经济利益而存在。但道德也有相对独立性,使它并不总是与经济利益相联系。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当他为社会、为他人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乃至生命的时候,他不会事先去考虑要获得多少回报,否则也就不会有当年的雷锋、焦裕禄、孔繁森,更不会有如今的孙茂芳、龚全珍、菊美多吉等一系列道德楷模了。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处理好道德与利益之间关系,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大繁荣,提高国人思想道德修养。

三、加强道德建设,完善道德教育体系,发挥道德的导向作用

道德教育不应只在学生中进行,而应该是个体社会成员从小到老的终身教育。提升人们内在修养和道德品质,需要道德精神的注入。这样,才能在市经济条件下使人们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高尚的道德精神,首先需要加强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提倡无私奉献精神,解决目前人们的道德信仰危机;同时开展道德模范教育、使雷锋等精神得到发扬;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人们敬业、奉献精神;还要加强公德教育,形成一种乐于助人、和谐友善、互敬互爱的新常态人际关系。这些教育要互相渗透、互相依存,不可顾此失彼。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是每一位公民应该主动接受并积极学习的,同时不断提升个人品德修养,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起到积极地榜样作用,做到廉洁慎独、自律自省、能够影响群众,特别是青少年。

道德导向通过社会舆论发挥作用。首先政治优势要得到充分发挥,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千方百计制造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形成的社会舆论。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经常能看到,许多有违道德的事情借助大众媒体的曝光,就能够引起社会各阶层的普遍关注。可见,社会舆论是弘扬社会正气,鞭挞邪恶,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不可忽视的力量。其次,还要发挥道德的“扬善”和“惩恶”功能。通过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表彰见义勇为的英雄群体和先进个人,来激发全社会的正能量,增强人们同一切不道德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四、加强道德建设,增强法律制度的约束力

道德与法律二者相辅相成。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维护道德的手段。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很难被人们尊重和遵守的。守法者的法律观念、道德意识的加强,执法者职业道德的提升,这些对法律的实施都会起着积极的作用。也可以说,道德是法律的衡量标准和推动力量,更是法律的有益补充。道德相对于法律这种外化的硬约束而言,它则是一种软约束,是人们内心的法。道德与法律二者功能互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充分发挥道德作用,让道德的力量充分展现,使无形变有形。通常而言,符合道德的行为也是符合社会法律的行为,道德所褒扬的既是法律所肯定的。例如我们道德中提倡的“诚实守信”原则就与我国法律中的”诚实守信、公序良俗”原则等同。主流的社会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法律制度的一种表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复杂环境下,法律更需要道德的配合与协助。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两种主要社会规范,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更多的在于其外部强制性,而道德更注重对内部的原则规范,弥补了法律的强制调整,只有道德与法律的密切配合,才能以内外方式协调人们的行为。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在社会某些生活领域,虽然应由法律作出调整,但是由于暂行法律没有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而进行道德补充就显得是格外重要,通过道德的约束方式来弥补法律暂时的空白。如,有些领导干部的行为还不能为法律所调控,同时在一定时期内我们缺乏完备的立法,此时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法律的不足,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只有道德不断发展,整个社会风气上升了,法律才能够要求社会成员遵守其更符合高标准道德的制度,否则,将会使得社会大部分成员不能理解并遵守,法律将成为一纸空文,这无疑是脱离当时社会道德而制定出来的法律的重大悲哀。因此不断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方能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有序的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应以牺牲道德为代价,恰恰相反,道德体系应在新的经济条件下不断充实和完善,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和秩序,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长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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