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林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7-14怒晓军
怒晓军
(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林业局,云南 贡山673500)
1 林地资源的现状
全县土地面积437579.0hm2,其中林地面积370966.4hm2,占84.78%;非林地面积66612.6hm2,占15.22%。全县有林地面积281070.7hm2,其中:乔木林面积280442.5hm2,占99.78%;竹林面积628.2hm2,占0.22%。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8.39%,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64.23%,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覆盖率14.15%。
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300196.3hm2,占土地面积68.60%,占有林地面积80.92%,商品林面积70767.1 hm2,占土地面积16.17%,占有林地面积19.08%,苗圃地2.7hm2。
全县天然林面积363094.1hm2,占98.91%,蓄积63681420m3,占99.84%,金竹5007090株,占竹林总株数68.7%;人工林面积3996.2hm2,占1.09%,蓄积101580m3,占 0.16%,竹 2271890 株,占竹林株数31.21%。
全县共有无林地面积3873.5hm2,其中:无立木林地46.2hm2,占1.19%,宜林地3827.3,占98.81%。
全县经济林面积172.9hm2,其中乔木经济林158.9 hm2,占91.90%;灌木经济林14.0hm2,占8.10%。
1.1 资源特点
全县活立木总蓄积63783000m3。其中:生态公益林蓄积55709700m3,占 87.34%;商品林蓄 积8050660m3,占12.62%;四旁和散生木蓄积22640m3,占0.04%。有林地蓄积63741840m3,占99.94%,疏林地蓄积18520m3,占0.03%,散生木蓄积17640m3,占0.03%,四旁树蓄积5000m3,占0.01%。
全县林木总生长量1035690m3,综合年生长率1.62%。全县森林资源年总消耗量为156553m3。
1.2 使用林地现状
2008年截至2014年底,贡山县共征占用林地131.7382hm2,其 中:有 林地121.7735hm2,非林地9.9647hm2。有林地中防护林 17.4373hm2,用材林70.4463hm2,特用林6.1754hm2,薪炭林17.1294hm2,其它林8.5852hm2
2 林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林地保护利用的意识薄弱
由于部分领导是由基层乡镇提拔到各个业务部门,对于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理解得不是很透彻,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导致出现重建设轻保护的思想存在。
2.2 违法占用林地的现象突出
近年来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政府大量引进企业,开发当地的资源,为了赶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引进的企业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前提下,就开始开工建设,导致未批先占林地的案件时有发生。
2.3 行政干预
有的公司和企业为了尽早投产使用,产生经济效益,违法使用林地,执法人员还在调查期间,依靠行政的手段干预案件调查,使得案件调查无法开展,最后不了了之。
2.4 林地流失状况突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加大,政府为了改善农村的生产、致富条件,经过政府部门立项后,施工单位以政府名义召开协调会议,在未办理相林地征占用手续的前提下,大量修建通组公路;引资企业在申请使用林地的时,部分设施占及斜面弃渣覆盖部分未计算使用林地面积内,大部分乡镇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滥用林地种植经济作物,有的部门,未经林地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开发林地,导致大量的林地流失。
2.5 使用林地的监管不到位
经事业单位改革后,贡山县乡镇一级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全部归入乡(镇)政府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而现在部分人员从事的工作与原先的林业工作毫无关联,造成使用的林地无人监管,既使发生违法占用林地的案件,也得不到及时上报。执法人员案件调查需要使用原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征得乡镇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全县经过审批后使用的林地的监管职能全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的一个科室负责,由于无基层林业站的支持,致使案件发生时,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工作不能及时、细致地开展,林地管理也不能做到时时全面地监管,导致出现少批多占、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发生。
2.6 监管的技术手段落后
由于贡山县多山,地形地势复杂,林地管理部门的监管只能靠1∶50000的地形图、分辨率还不是很高的影像图和仅靠手持GPS设备。根据这些现有资料和器材,既使发生少批多占或未批先占的违法案件,执法人员不到实地,都无法有一个准确判断。
2.7 人员编制不足
贡山县林业局编制为53人,行政人员7人,工程师25人(聘请21人),技术人员2人,工人13人(行政工人1人)。具有执法资格的科室只有林政稽查大队,林政稽查大队现有6人,具体执法资格的人员3人,从林政稽查大队借调到政务大厅1人,从天保所借调入林政稽查大队为2人,但不具有执法资格。一个行政案件的处理必须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从案件的立案、现场勘验、填写处罚意见、听证到下裁决办理时限为30d天,遇到2起案件就只能申请延期办理,造成案不能及时办理完结,对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及时打击。
3 对策
3.1 加大林地保护的宣传力度
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报刊等宣传媒体,利用当地的集市天,展开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人们的林地保护意识,自觉抵触违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3.2 完善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
做林地使用的林地可行性评估时,应详细了解林地使用申请单位所需的工程量,按照工程建设不占林地或少占林地的原则,将用地单位所使用的林地,如实、细致地进行调查,形成一份可操作性强的可行性报告。
3.3 加大林地管理的科技支撑
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顺应现代林业的发展趋势,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大专院校、林业规划设计单位确立共同合作关系,使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能随时获得最新的、时时的林地利用的动态信息,改善林地管量部门现有的硬件和软件设施,加大获取信息方面设备的投入,以便林地管量部门能更全面、更好地发挥林地监管职能。
3.4 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
所有工作到最后,都是要由人来完成,林地管理工作也一样,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林地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强化爱岗敬业的精神。
3.5 完善管理机制
恢复乡(镇)林业基层工作站,建立林地管理责任机制,县委政府与乡(镇 )一把手签订目标责任状,将林地管理效果与业绩进行考核,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员。
3.6 加大执法力度
根据《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加大林地资源的保护力度,结合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的违法案件,制止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发生。完善行政案件移交制度和向人民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程序,增强行政执法的威严性。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加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加大对执法部门的设备投入,使执法人员能保质、快捷地完成案件的查处工作。
4 结语
林地资源对于经济的发展、环境的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有效避免林地保护中出现以上问题,各级政府应从各方面落实相关措施,切实保证合理地利用现有的林地资源。
[1]贡山县森林资源二类资源调查报告.
[2]唐才义.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绿色科技,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