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朴素”贪官的真实面目
2015-07-14魏斌
魏斌
他让纪委把廉政格言印发全县机关干部
他平时衣着朴素不嗜烟酒为人和蔼低调
他在家庭之外同时与几个异性保持关系
4月1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至此,这起自贺州市2002年12月撤地设市以来行政级别最高的官员腐败案审理尘埃落定。
消息传开,在贺州坊间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都感到惊讶:平时给人印象既廉洁又严肃的毛绍烈,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毛绍烈“廉洁奉公”的形象背后,受贿金额竟高达1711万元!
演技高超的“双面人”
在探寻毛绍烈的犯罪轨迹时,许多人发现,他的演技之高超,几乎无人能出其右。
在毛绍烈担任贺州市钟山县委副书记、书记的10年间,是他贪污与受贿最为严重的阶段。而在他担任钟山县委书记期间,却表现出“和善”与“低调”的两面人生。在领导、同事、朋友和亲属面前,毛绍烈从不“露富”。据办案人员介绍,毛绍烈往往把别人赠送或新买的高档西装放在衣柜里,专挑陈旧、便宜的衣服穿。一位跟毛绍烈在同一栋大楼上班的机关干部说:“夏天常见他穿着一双塑料凉鞋,很难看出领导‘范儿。特别是他的腰带也太旧了,皮面都裂了四五节。”
毛绍烈当年的一些下属都说,他为人低调,生活简朴。在公众场合,他极少抽烟喝酒,闲暇时喜欢与下属打打羽毛球、唠唠家常嗑。工作中,他处事严谨,看上去很讲原则——对不熟悉的人或社会关系复杂的本地老板提出的项目申请都按相关规定办,不讲一点儿私情。不过,一些知情人却深知他那是在“演戏”。对一些自己的熟人提出的项目申请,毛绍烈私下里态度明确:“能帮一定帮。”
毛绍烈在任县委书记期间,经常找县纪委主要领导一起研究治官之道,“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纪委印发廉政格言警句,并制作成台历发给全县各级领导干部。
一位当地的乡镇官员说起这事儿颇有感触:“当我看到手机上出现‘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共产党人的形象等提醒短信时,真的十分感动;特别是当得知这些短信是县委书记要求纪委给干部们发送的,更是感动……”正是这位乡镇官员,在2012年3月看到时任贺州市政协副主席的毛绍烈被立案调查的消息时,不由得感慨:“一个人怎么能隐藏得这么深呢?原来,我以前认识的毛书记是一个低调得不能再低调的千万富翁!”
礼尚往来的“讲究人”
据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毛绍烈犯罪的隐秘性极强,在受贿方面,对熟悉和不熟悉的人完全是两副面孔——对待熟悉的当地商人和下级干部,基本上来者不拒——从数千元“红包”到百万元巨额贿赂,他都坦然收入囊中。
有一年春节前,一个镇领导听说县里要动一批干部,便找到毛绍烈,跟他转来转去地攀亲戚关系:“毛书记,论起辈分来,我还要叫您一声叔呢。”
毛绍烈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而是直截了当地问对方:“你的想法是什么?”这名镇干部一听有戏,便向毛绍烈道出心声,临走时,留下一个装有6万元现金的信封。最终,这名镇干部如愿以偿。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表明,从1996年至2012年间,毛绍烈在任县委书记和贺州市主管建设的副市长期间,在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职务调整或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现金、银行卡等财物,价值人民币1077.33万元,另外还有600多万元涉嫌滥用职权所得。
在毛绍烈的案卷中,有一个片段让人十分震惊:2010年下半年起,毛绍烈在全权负责贺州市规划审批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重点帮助一家企业老板,为其在6个项目用地规划审批中指点迷津、出谋划策。作为回报,这个老板在一年的时间里,分13次向毛绍烈行贿190多万元。一次,这个老板在地下车库把一大包现金塞到毛绍烈的包里,毛绍烈坦然收下。这个情节让当时在场的一些官员回忆起来记忆犹新:“他收钱时旁若无人,也不见他脸红和避讳。”
贺州市的一名干部说:“在毛绍烈担任县委书记的那些年,被他提拔起来的大多是平日里给他送钱或送物最多的‘自己人。安排他们走上重要领导岗位,就是为自己受贿提供方便,同时还可以随心所欲地在重大工程等利益领域进行暗箱操作。”
为了让权钱交易更具隐蔽性,毛绍烈在任县委书记时,县里的重要岗位大多由他强行安排“自己人”去干。2013年,毛绍烈在忏悔书中写道:“为了让我的同学当上县财政局局长,我强行逼迫领导班子同意我的提拔任用意见。现在想来,当时有多个同志是真心地向我提出反对意见,但我根本不听,一意孤行。现在悔恨已晚。”
案发后,一些官员与老板给毛绍烈送礼的不完全清单公布于众,其中包括:谭玉和,时任县长,2003年至2008年,每年春节、中秋节前均以“汇报工作”的名义给毛绍烈送钱,6年间共送给毛绍烈18万元;邱时暖,时任副县长,2001年至2006年,每年春节、中秋节前在给毛绍烈送水果、月饼的同时,还送上几千元或两三万元现金,6年间共送给毛绍烈15.3万元;李如胜,时任县国税局局长,2002年至2007年,每年春节都给毛绍烈送钱,6年间共送给毛绍烈14万元;还有当地房产公司的贺姓及陆姓老板等,分别在几年间给毛绍烈送去6万元至8万元的钱款……
机关算尽“太聪明”
那些见过毛绍烈收钱收物的官员和老板看到他总是脚穿塑料凉鞋、腰扎开裂四五节的旧皮带出现在人前时,常常觉得不可思议。
殊不知,这只是毛绍烈伪装“功夫”的一个侧面。除此之外,他的伪装还延伸到了他的家庭生活中。比如,他除了长达16年的受贿经历,还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一名胡姓女子说,她跟毛绍烈暗中来往有好多年了,从钟山县到贺州市。这期间,毛绍烈还与多个女人有染,但她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他太能伪装了。有时候他来找我,到了半夜却说政府有急事要马上去办。我当然要支持他、配合他。其实,他哪里是去政府办事啊,是有别的女人在20多公里外的山庄等他呢。他离开我这边,有人出车直接把他送过去,而我还蒙在鼓里,以为他真的是在为大事熬夜加班……”
案发后,毛绍烈在忏悔书里写道:“我是一名打字员出身的干部,在走上领导岗位的最初阶段,我试图干出一番事业来。后来,我去广东挂职,看到那边的许多商人和部分官员过着奢华的生活,我很羡慕,这些可能对我以后的违法乱纪在思想观念上带来了较大影响。我为了让自己残疾的儿子和没有工作的儿媳等家里人生活得更好,也为了让自己退休后过上好日子,‘乘机捞一把的心态逐渐占据上风……”
纪检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毛绍烈的腐败行为十分隐蔽。案发前,广西纪检、检察机关均未收到任何干部群众反映其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直到毛绍烈的继任——钟山县委原书记谭玉和等人被查处后,供述曾向毛绍烈送钱的事实,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历经近半年的调查,才让毛绍烈违法乱纪的事实水落石出。
在接受调查前,毛绍烈已采取措施藏匿大量不法财产。他受贿的钱财大部分以假身份证或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开设账户存进银行;部分房产用假身份证购买。此外,毛绍烈担心将受贿款存在银行不安全,转而用于购买黄龙玉,既掩人耳目又可增值。
在毛绍烈案件的侦办过程中,有个问题曾让办案人员感到很困惑——他们从几千份银行材料中发现,与毛绍烈相关的一笔笔可疑来往的账目,自2008年5月26日起,大多以一个叫“何明仁”的名字存入毛绍烈的妻子胡彩花的银行账户。
这笔钱数额巨大、精确到分的存款背后,暗藏怎样的蹊跷?办案人员通过几个月的深入调查,才发现“何明仁”其实是个没有户籍登记信息的“人”。而后,办案人员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何明仁”是一个假名字,为毛绍烈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办理存款时使用。然而,事实证明,即便毛绍烈有千般锦囊妙计,也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聪明反被聪明误。毛绍烈在《我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深刻剖析》一文中写道:“我的盲目自信和侥幸心理,主导着我拿自己的身家性命赌一把,虽然胜算不大,但我还是一次次给自己找理由。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