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流程监控 规范司法行为
2015-07-13陈旭
方圆 2015年13期
陈旭
今年以来,安徽省霍山县检察院充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案件流程监控,通过对办案期限、程序、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
该院案管办为落实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要求,设置了专门的流程监控岗,负责对本院各业务部门的网上业务办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流程监控员每天上网,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案卡填写、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业务办理活动,进行检查记录,并反馈办案人;收集网上办案中存在的各类常发、易发问题,列出明细,整理成办案小提示,下发各业务部门,提醒办案人对照检查,防范不规范问题发生。
同时,流程监控员采取不定时巡查方式,对使用业务应用系统业务办理活动进行巡查,特别是对辖区内敏感刑事案件从批准逮捕阶段进行重点监控,发现案件风险评估未及时填写,犯罪嫌疑人未在三日之内被告知权利义务等问题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监督各业务部门对相应的问题进行整改。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业务部门系统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采取口头提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进行纠正。情节严重的,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的同时,向检察长报告。
为确保案件流程监控真正发挥作用,该院案管部门还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除了流程监控员每日巡查外,还加强了统计导入审核和结案审核,即在统计数据导入交换时,由统计员进行一次检查,在送案操作时,送案管理人员再全面复核检查,通过三个关口的层层过滤把关,减少问题的遗漏,形成全覆盖、立体式的流程监控模式,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