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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因素·制度因素与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

2015-07-13杨阳石鹏娟

安徽农业科学 2015年15期
关键词:方差分析市民化

杨阳 石鹏娟

摘要

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边缘村被纳入城市范畴,导致一个特殊群体——城郊失地农民的出现。我国城镇化虽发展快速,但总体质量不高,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之一是农民的市民化。该研究通过对民族地区——青海省的实地调查数据实证分析得出,在民族地区,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远远滞后于城镇化水平,城郊失地农民普遍存在被动市民化的感受。为探究其原因,运用方差分析法,从个体因素和制度因素2个层面对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进行分析。最后从提高城郊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就业机制3个方面提出促进市民化进程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市民化;个体因素;制度因素;方差分析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15-272-03

随着我国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研究也越来越多,主要集中在以下2个层面:一是有关农民市民化发生的历史背景、 现实意义、 政策取向、制度创新等宏观层面的研究;二是有关农民向城市转移的动因、农民的社会资本、农民和市民的心理融合、就业与社会保障等微观层面的研究。但这些研究多数侧重单方面研究,对于民族地区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研究较少。笔者根据青海省的调查数据,对城镇化进程中民族地区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进行研究,希望从中探究影响民族地区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因素,为城郊失地农民从被动市民化到主动市民化的转变提供依据。

1 青海省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评价

1.1 调查方法及样本情况介绍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

部,有汉、藏、回、蒙古、土、撤拉、哈萨克等全国所有56个民族

中的54个,是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据青海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数据,青海省常住人口为5 626 722人,其中城镇人口251.63万,城镇化率达到44.72%。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青海省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也在显著提高,城镇化率从2000年的34.76%提高到2012年的47.44%。世界各国城镇化发展的共同规律表明,城镇化率40%到70%时期是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这表明,青海省的城镇化水平正处在加速发展时期。

此次调查主要在青海省各地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和实地访谈两种方式进行展开,调查对象都是土地被征用的城郊农民的家庭成员,所以样本的选择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代表性。调查共发放问卷350份,收回问卷330份,其中有效问卷300份。被调查者基本情况统计见表 1。

1.2 城郊失地农民失地后收入变化情况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分析,青海城郊失地农民失地前后收入变化分布见图1。

图1 青海城郊失地农民失地前后收入变化分布

从调查中得知,由于就业不稳定,生活压力增加,如子女上学远、看病就医难等问题,只有10.8%的人在失地后收入有小幅度地增加,仅有0.8%的人在失地后收入有了大幅度提升,这部分农民月人均收入大多在3 000元以上,从访谈中得知这主要是由于这部分人在失地后通过不同方式实现了就业。他们表示以前靠种地生活,而种地的收益基本上与当年的气候条件有关,现在土地被征用后,他们除得到一大笔征地补偿金之外,还有充足的时间去打工,很容易就能赚到几千元钱,生活状况比以前好多了。但36.8%的失地农民认为收入变化不大,还有半数以上(52.1%)的城郊失地农民认为失地前后收入与之前相比减少,主要是由于失地前他们的生活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直接的货币支出很少,而失地后所有的生活开支都需要支出货币。所以总体上讲,青海城郊失地农民就业收入较低,且大多在失地后收入减少。

1.3 城郊失地农民失地后居住环境变化

通过调查问卷和访谈记录的分析,发现青海省城郊失地农民的居住环境主要有以下3点变化:一是“社区化”,失地农民大多搬进社区,管理由原来的村委会变为居委会。二是“休闲化”,对原本居住在城中村及城市附近的城郊失地农民来说,失地后的居住环境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娱乐场所和休闲活动。三是“便利化”,城郊失地农民失地后的居住环境在和城市慢慢融合,住所附近交通便利,还有各种超市、商场和学校,为他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

由上述3点变化可知,青海省城郊失地农民在居住环境上有了趋向于市民生活的改变。但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失地农民从思想上仍然认为自己受过去村委会的领导,很多社区休闲场所也没有发挥实际的功能,超市、商场的建设虽然可以给他们带来一定的便利,但受小农思想的支配,他们认为生活成本加大,超市里有大多东西都是他们生活所不需要的,因此实质上这些农民没有完全适应这些变化。

综上所述,在青海省城镇化水平加速发展时期,青海省城郊失地农民不仅在失地后感觉收入减少,而且不能完全适应城市居住环境和市民生活。这说明青海省城郊失地农民的市民化程度较低,且远滞后于青海省城郊失地农民的城镇化水平。

1.4 青海省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实证分析

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将市民化作为该研究的考察变量,探究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因素。为将市民化这一指标转化成可量化的指标,从经济生存和心理认同2个维度对市民化加以描述。反映经济生存的指标包括调查对象失地前后收入是否变化、政府所给征地补偿金是否满意、失地后家里生活条件是否改善3项指标,反映心理认同的指标包括调查对象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否满意、对自己居住环境是否满意、认为现在的生活与城市居民是否一样3项指标,分别通过所包含的 3 项指标的平均值和方差来代表。在分析过程中,根据获得的调查信息按满意或改善程度进行量化赋值,1表示满意,0表示一般,-1表示不满意[1]。青海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统计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城郊失地农民收入与失地前相比有所减少,他们对征地补偿不太满意,生活也没有得到改善,对目前生活也不是很满意,也并不是很认同自己是城市居民。从总体上来看,经济生存比心理认同低,经济生存的平均得分为负,说明城郊失地农民对市民化不满意,而心理认同也几乎为0,这表明城郊失地農民目前既不认为自己是农民也不认为自己是市民,他们成为一种边缘人[2]。表2中收入变化度、补偿满意度、生活满意度、市民认同度等的方差均小于05,说明市民化各指标的样本值比较集中,均值对于描述整体情况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其他指标的方差相对较大,说明样本数据围绕均值波动幅度比较大,这几个指标不同水平的市民化结果可能存在显著差异。

2 个体因素、制度因素对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影响的实证分析

2.1 个体因素对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分析

为了解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情况,对对市民化的影响因素分别进行了差异性比较,主要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法。首先,检验个体因素对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程度的差异性。结合资料及前人研究成果,可将个体因素分为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3个方面。统计结果见表3。

由表3可知,在被调查的人群中,性别仅在衡量市民化的6项指标中的“现在的生活与城市居民是否一样”这一指标上有显著性差异,而且女性的市民认同度显著高于男性,即男性更不认同自己的市民身份,这说明男性面临的生活压力相对于女性来说更大,他们在家庭中承担的责任也更重,则男性對市民化有更高的标准。

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在感觉失地前后“收入是否变化”和“现在的生活与城市居民是否一样”2个指标上有显著性差异。总体来说,各个年龄段的人群都认为自己在失地前后收入有所减少(收入变化度的均值都为负),且都不认为自己现在的生活与城市居民一样(市民认同度的均值都为负)。具体来说,年轻人(20~30岁)对自己收入变化感受不深,但对城市居民身份的认同感相对较高,这说明年轻人会主动学习和接纳城市生活和文化,并自觉地内化和外显地模仿趋同[3]。而中年人(41~60岁)对自己收入减少感受最明显,同时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更倾向于农民身份。

文化程度在对政府所给征地补偿金是否满意和感觉现在生活与城市居民是否一样两个指标上有显著性差异。大致上看,文化程度高的人群相对于文化程度低的人群对政府所给的征地补偿金更加不满,但他们的市民认同度更高。这说明文化程度高的人群对征地补偿金的要求标准更高,不过相对更容易从心理上认同自己的市民身份。

上述各个因素在感觉自身现在的生活与城市居民是否一样这个指标的均值都小于0,说明城郊失地农民普遍感觉自己现在的生活与城市居民不一样,这进一步验证了前面所提到的在民族地区,城郊失地农民处于被动市民化,且市民化程度远远滞后于城镇化水平的现实。

2.2 制度因素对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分析

结合资料及前人研究成果,可将制度因素分为民主程度和安置方式两方面。统计结果见表4、5。

由表4可知,此次调查通过城郊失地农民了解信息情况、是否强制征地、分配公平程度3个方面分析民主程度与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差异性。分析结果显示,民主程度对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各个指标都有显著性差异。大部分城郊失地农民都不了解征地信息或者一知半解,大多认为存在分配不公的现象,说明目前青海省的土地征用与补偿分配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信息不透明、不民主的特点。而且了解信息、认为分配公平的人群对市民化的心理认同感较高。这表明,民主程度对市民化进程和质量有很大影响。

由表5可知,政府的安置方式在心理认同各指标中差异不大,而在经济生存各指标中都有显著性差异。大致上看,满意度最高的是以货币与住房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最不满意的是仅货币的安置方式。但是目前政府进行货币与住房相结合的还很少,这也表明民族地区的城郊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3 结果分析

一方面,个体因素对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有部分差异。在青海的城郊失地农民中,男性的市民认同感相对较低,中年人对自己收入减少感受较为明显,且对市民化满意程度较低。这可能是因为男性,特别是中年男性在家庭中责任重大,他们面对的生活、工作压力更大,市民化带给他们的冲击也更大。文化程度较高的人群接受较多的教育,因此他们更易接受新身份、适应新环境,同时更会因向往更好的生活而为自己谋求更多利益。但是在青海这一民族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生产力的低下、经济发展的落后、民族信仰等因素的制约,总体文化程度不高,生活压力大,也就表明虽然青海省的城镇化水平已处在加速发展时期,大多数城郊失地农民仍处于被动市民化,即使在失地后,他们也并没有从心理上认为自己是城镇居民。

另一方面,制度因素对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普遍存在显著性差异。由分析结果可知,青海省的土地征用与补偿分配过程的民主程度很低。政府在信息透明、征地手段、分配公平等方面都有待改善,提高征地的民主程度有利于推动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另外,通过分析政府安置方式对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影响可以发现,目前青海省的征地安置方式主要是仅货币、货币与社保相结合的安置方式,且仍处于初步阶段,青海省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按《青海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试行)》为基数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但在调查访谈过程中发现,很多城郊失地农民并不满意目前的社保制度,他们更关心就业问题,而大多数表示并没有得到就业安置,这是他们失地后面临的最大问题。城郊失地农民在失地后的失业率较大,这就导致他们的生活水平相比于失地前普遍下降,也就阻碍了市民化进程。因此,构建能够保证失地农民发展的长效就业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总而言之,大部分青海省城郊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经济生存情况相对恶化,生活和城镇居民有一定差距,他们仍认为自己是农民,没有彻底完成身份认同的转换。

3 对策与建议

为加快民族地区城郊失地农民从被动市民化转变为主动市民化,更好地推动新型城镇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 提高城郊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

失地农民融入城市是其市民化关键的一步,但是由于长期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不同,加上经济发展不均衡,教育文化的传播和影响落后,多数失地农民的思想观念需要转变[4]。前文分析显示,提高城郊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有利于他们从心理上认识和接受自身身份的转变。政府可以在农村全面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保证广大农村人口具备基本的文化素质,帮助农民更新原有观念,改变固定思维和陋习,这是解决城郊失地农民被动市民化的有效途径。

3.2 规范征地程序,提高民主程度

要使城郊失地农民对征地与补偿分配工作满意,根本上还是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征地程序、保障民主,即要求征地与补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群众广泛而有力的监督。当然,对违法征地、私自扣留补偿金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也就是建立健全有关城郊失地农民征地与补偿的法律法规,保障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3.3 建立长期的城郊失地农民就业机制

青海省城郊失地农民以中年人居多,受过培训或有劳动技能的人比较少,大部分人都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也不掌握任何就业技能。可见总体来说,青海城郊失地农民的技能水平较低,在失地之后,他们大多难以维持生计。为城郊失地农民寻找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也就成为解决市民化问题的重要环节。为此,政府可以加快建立和实行土地征用与经济补偿、就业安排、社会保障同步进行的征地安置制度,让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为城郊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各种必要的扶持。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有足够的能力适应城市竞争,为失地农民市民化提供必要的条件。

参考文献

[1]

李永友,徐楠.个体特征、制度性因素与失地农民市民化——基于浙江省富阳等地调查数据的实证考察[J].管理世界,2011(1):62-70.

[2] 张海波,童星.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J].社会学研究,2006(1):128-134.

[3] 周明宝.城市滞留型青年农民工的文化适应和身份认同[J].社会,2004(5):4-11.

[4] 郝冉冉,何强.失地农民市民化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2(6):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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