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欧盟的垄断与侵权
2015-07-13王钰
王钰
企业违反欧盟的《反垄断法》将承担行政法与民法两方面的法律后果。在行政法方面,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会面对高达10%的罚金,并且有可能被要求调整企业结构。在民法方面,企业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可能会违反与第三方签订的民事合同,从而造成民事合同的赔偿。
确定垄断地位
当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依赖于客户及其他外部因素,即企业处于主导地位、可以引导市场时,该企业就具备了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欧盟定义的市场支配地位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一个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即单独市场支配地位;另一种是多个企业共同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即联合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的量化表现是市场份额。在欧盟,企业实现市场支配地位并不一定需要50%的市场占有率。德国法对于单独市场支配地位市场占有率标准的定义是33%,而联合市场支配地位的实现则需要50%的市场占有率。
除市场支配地位外,相关市场也是判断垄断的重要指标。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就一定的商品或服务从事竞争的范围或区域,主要包含了商品和地域两个要素。界定相关市场是反垄断执法的关键步骤,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反垄断案件的处理结果。判定一个经营者是否居于垄断地位或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都必须以界定相关市场为前提。
处理侵权诉讼
在欧盟,确定相关市场时,商品市场是需要考虑的第一个要素。商品市场又包括相同产品市场和相似产品市场。其中,相似产品市场的相似性主要是指产品的可替代性,只要用来作替代的产品与原产品在性质、功能、价格和质量等方面相近似,并且一个理性的消费者会用其代替原产品,那么其与原产品之间就具有替代性,两者便同属于一个商品市场。评判相关商品市场可以使用评判相关市场的方法。在相关市场的评价中,个案审查是一个重要原则,即每个案子的情况各不相同。同时,在评判相关市场时要区分第一市场和第二市场,因为第一市场仅是由知识产权所形成的市场,第二市场才是由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组成的市场。
知识产权本身不会直接导致市场支配地位,而是当知识产权影响二级市场竞争的时候才会形成支配地位。知识产权授权的权利人可以将专利授权给任何人,但是标准专利存在授权义务。授权义务仅在一个特殊情况下才能产生,即如果专利人不进行授权就会进入不正当竞争的状态。
在专利侵权的情况下,企业在反垄断抗辩过程中要做些什么?首先,如果侵权人或疑似侵权人不同意权利人专利许可的相关条款,可以提交一份无条件授权申请。所谓无条件授权,是指侵权人或疑似侵权人可以在没有时间、物质等条件要求的情况下接受权利人授权。其次,未被授权的侵权人或疑似侵权人要严谨对待起诉,并把自己当作一个已经签署协议的授权人向权利人表示出自己的善意。在专利争端中,友善的态度会给最终判决带来积极的影响。再次,在进行标准专利授权的时候,企业可以缴纳一定托管或提存金额以获得专利授权。最后,侵权人或疑似侵权人在被起诉后应确定适当的谈判期限,因为拖延会被视为不友善的表现。此外,侵权人或疑似侵权人还应避免消极处理和索要不合理的证据,并且不能挑战侵权判决的正确性与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