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初探
2015-07-13蒲世勇新华通讯社经济信息编辑部
蒲世勇 新华通讯社经济信息编辑部
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初探
蒲世勇 新华通讯社经济信息编辑部
互联网金融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各种业态模型,在开展业务或交易时产生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并由此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由于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使得其面临的风险也更加复杂。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既包含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金融行业固有风险,也包含互联网系统风险和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 风险 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推动我国普惠金融、金融脱媒及利率市场化等金融变革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在服务实体经济,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风险也开始暴漏出来,值得我们警惕。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也导致了其风险的复杂性。本文旨在对我国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和梳理,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概念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确切概念,学术界至今尚未形成广泛认可的权威答案。由于侧重于风险的研究,本文所研究的互联网金融实质上是指狭义的概念,特指互联网企业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或独立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信息技术实现支付、结算、投资、融资等功能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P2P网贷、股权众筹、网络理财等等。从此概念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本质上并没有改变金融投融资以及资源配置的功能,只是改变了金融服务的方式和渠道。因此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依旧是金融。
互联网金融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各种业态模型,在开展业务或交易时产生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并由此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由于具有互联网+金融的双重属性,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种类
(一)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金融行业的固有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指互联网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量来满足客户随时提现或消费需求的风险,主要包含以下两种:
一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和设计本身带有流动性风险。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基金产品为例,余额宝最大的特点用户随时支取的高流动性。正是其追求产品的用户体验,导致了在规模壮大的同时流动性风险的增加。余额宝背后的资金管理者天弘基金根据大数据计算出每天需要的流动性头寸,但如果遇到大型促销活动当日消费超出预期,基金计提的头寸不足以覆盖支付宝消费时便会产生流动性风险。二是由于企业不按照规章制度操作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以P2P网贷平台为典型。为了保证流动性,吸引投资者,目前一些P2P平台违规操作,设立资金池或搞期限错配,一旦借款者出现违约或者投资者大量提现就会造成平台资金链断裂,引发流动性风险。目前出现的很多问题平台都是由于出现流动性问题,导致用户体现困难。一旦平台出现流动性风险,大量用户集中提现的挤兑风潮便加速了企业倒闭的风险。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指交易主体未能按合约履行相关约定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互联网金融运营主体大都是互联网企业,在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上和传统金融机构不能比之外,资本实力上也不可同日而语。又因为互联网金融打破了地域限制,服务的对象本身又是传统金融机构“长尾”客户群,造成了信用风险更加严峻和复杂。目前信用风险爆发最集中的是P2P网贷领域,包括借款人信用风险和P2P平台的信用风险。
1.借款人信用风险。由于目前P2P网贷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是在银行无法取得贷款的用户,并没有优质资产作为抵押或者干脆是无抵押的纯信用贷款,因此面临借款人违约风险很大。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相关部门并没有像针对银行一样,制定不良贷款的统一标准,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息也不透明,因此想要获知目前P2P网贷平台真实的坏账和违约率十分困难。但我们从媒体曝光出的违约事件,可以窥见P2P行业坏账风险不容小觑。2014年8月份,P2P行业龙头企业红岭创投爆出1亿元借款给广州4家纸张贸易商,面临极大的坏账风险。在随后2015年2月份,红岭创投又曝出关于森海园林7000万不良贷款。
2.平台信用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有着严格的准入门槛和监管制度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由于行业标准的缺失良莠不齐,其本身存在的信用风险也不可小觑。平台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P2P网贷平台对投资人违约的风险。由于平台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投资者无法取得承诺收益,取现困难或者平台直接跑路,给投资者带来严重损失的案例大量存在。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对P2P网贷企业的准入门槛、经营资质以及行业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整个行业泥沙俱下,其中不乏一些企业趁机恶意诈骗,导致P2P网贷企业信用风险加大。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截至2015年6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问题平台达786家。
(三)法律合规风险
法律合规风险主要指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法律性文件的缺失与空白,从而导致相关企业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易触碰法律底线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可以分为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
1.立法滞后导致无法可依的风险。我国目前金融行业相关立法只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等,针对互联网金融各种创新业态和模式的立法大都还处于空白。虽然,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电子签名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等针对互联网金融具体业态的法律法规,也出台了顶层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指导,但相对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来说,还处于滞后状态。对于互联网金融很多领域,法律的边界很不明确。例如,第三方支付虽然实行牌照管理,但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的监管依然无法可依,平台沉淀的资金是否归属于存款,是否需要像银行一样缴纳存款准备金等存在争议的问题也无明确规定;针对P2P网贷和众筹融资等主要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空白,对其性质的界定也模糊不定。对于这些互联网平台企业来说,到底是认定为互联网企业还是认定为金融企业,如果认定为金融企业是否应该像其他金融企业一样实行审慎监管,这些都无法可依。
2.触碰法律红线风险。由于没有专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约束只能依靠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创新快,形态多变且边界不清,使得其很容易触发现行法律的风险点。例如,第三方支付虽然有明确的监管主体人民银行,且实行了支付牌照的准入制度,但由于对于支付行为没有线下核实,容易滋生信用卡恶意套现和非法洗钱等违法行为。此外,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了大量的用户资金,客观上起到了“类银行”吸收存款的功能,违反了《商业银行法》中规定的吸收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专属业务的规定。P2P网贷平台则容易触犯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股权众筹也容易触犯《公司法》和《证券法》
(四)网络安全风险
由于互联网金融依托于云计算、大数据等网络技术,因此网络安全就关系到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危。在快速发展和创新的同时,诸多围绕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发生的信息泄露、网络攻击、违法犯罪等网络安全事件和案例也经常出现。网络安全风险包含两个方面:技术和数据安全风险。
1.技术风险。对于互联网来说,黑客攻击和病毒传播一直是两大系统性难题,严重的会导致整个网络或计算机系统的瘫痪,给企业和投资者都带来巨大的损失。互联网金融的火爆更是吸引了黑客的注意,使得受攻击的可能性更大。由于传统的金融机构一般拥有安全等级更高的内部网络,能够有效的和互联网隔离,其系统的开发和维护也花费大量的资金,因此能够减少感染病毒或者是受到黑客攻击的几率。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完全在开放的互联网上进行,且目前互联网的应用发展又远远领先互联网安全防护,因此其面临的技术安全风险显而易见。此外,互联网金融网络在客户认证系统和传输加密技术方面的不足,也会导致身份出现伪造,带来诈骗的风险。
2.数据安全风险。数据安全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储存的客户重要信息泄露、丢失或被不法分子盗用从而造成损失的可能。大数据的运用是互联网金融最大的特点,未来将更加开放和资源共享。数据量的迅速膨胀,除了对数据存储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外,还对数据传输过程中防止其泄露的加密措施要求越来越高。目前许多互联网金融业务都需要消费者绑定实名的银行卡,以及身份证和手机信息,如果这些重要个人隐私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将会客户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网络安全风险爆发的原因有行业本身不可控的内在因素,也有缺乏标准、缺乏重视等外部因素。由于互联网的应用远远领先于互联网的防护,导致在互联网应用不断创新的同时暴漏出更多的漏洞,也会创造出更多的病毒,从而面临风险。但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风险更多与技术标准的缺失和企业本身技术能力有限有关。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技术建设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一些漏洞百出的系统也能上线,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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