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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在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的定位研究

2015-07-13李敏武文秀

消费导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村镇金融机构银行

李敏 武文秀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村镇银行在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的定位研究

李敏 武文秀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在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中,主要的金融机构均将业务重点放在县域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村镇银行面对激烈的竞争,应当更加贴近“三农”,清晰定位在金融需求较大且未得到很好的满足的农户需求、农业企业需求以及县域的小微企业,才能体现村镇银行的政策意图以及寻找未来的蓝海市场。

村镇银行 定位 农村金融

浙江省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和金融深化推进最快的省份之一。2014年浙江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844.59、位于全国第15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绝对水平居全国前列,连续29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为全国的1.8倍。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浙江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中,国有银行撤销了很多县级以下的营业网点,导致金融机构在农村网点的覆盖率大大降低,因此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扮演了主要的角色。2006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政策,鼓励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以激活农村金融。目前,浙江已经逐步形成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新型农村金融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后成立的村镇银行,面临已在农村市场生存多年的农村信用社,以及拥有全国网点和较好技术设备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在县级区域的网点,村镇银行在整个农村金融系统中如何定位是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

一、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况

在农村地区分布较广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述两家商业性金融机构虽然都以支持“三农”为战略定位,但侧重点和力度均有不同。2000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同另外三家国有银行一样,在逐渐撤销大批农村网点,集中办理城市和城区业务。截至2014年农业银行在浙江乡镇的网点数大约440个。邮政储蓄银行在浙江乡镇的网点数大约978个。这两家银行“三农”服务的重点均在经济环境较好的县域市场,以及城镇化进程中的二三线城市。同时总分行的管理模式,将信贷审批权限移至上一级分行,地方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受限,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功能弱化。

合作金融机构在目前农村地区分布更为广泛,浙江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信社。农信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其社员即各个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主要任务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14年,农信社在浙江农村乡镇分布的网点大约有近3000余家,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农信社原本应该遵循“合作、自愿”的原则,但是从设立之初,就带着浓厚的官办色彩,实质已经属于地方国有银行,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空间和降低业务风险,经营业务出现了转变,并且在我国政府致力于工业建设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扮演着将从农村聚拢资金用于城市工业建设的角色。另外农信社普遍进行了以县、市甚至省为统一法人的改革,虽然明晰了产权关系,扩大了资产规模,但缩小了基层信用社的权利,这个权利逐级上收的改革,会越来越脱离农村地区。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截至2014年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共有337家,数量居全国第三位。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政策的鼓励下,力争向村镇银行转变。截至2014年全国的村镇银行约有840家,加上其分支机构有千余家,浙江省有55家村镇银行,加上分支机构有76个,继山东、辽宁、河南之后,浙江居于第四位。村镇银行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创新之处“发起人制度”规定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此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后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银监会于2012年5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降至15%,进一步促进了村镇银行多元化的产权结构。然而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竞争和生存的压力,在市场定位上面临很多困境。

二、浙江省村镇银行市场定位存在的问题

(一)村镇银行并未真正定位在村镇

浙江村镇银行基本都将其总部设立在经济发达的县市一级地区,其经营重点也放在县城的优质企业和中小企业,真正在村镇的业务占比都比较少。我国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指出,村镇银行的信贷投向主要是为农村地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第三十九条规定,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因此多数村镇银行的客户群主要定位为相对优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中型企业,不涉及风险较大的农业生产领域。但是县域范围内,农信社已经拥有长时间的市场占有和客户认同,其客户定位也已经是县城的优质中小企业,因此村镇银行相当于是在与农信社抢夺市场,自然会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

从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看,2012年浙江省乡村从业人员为2380.24万人,农林牧渔从业人员为603.14万人,占乡村从业人员的25.3%,低于全国50.2%的水平。2014年浙江省乡村人口1935万人,占浙江总人口5508万人的35%,而全国的数据是45.2%。全国农林牧渔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16.1%,浙江省相关数值为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浙江省即使在村镇地区商业氛围仍然非常浓厚,农林牧渔产业在经济中的占比小,因此浙江的村镇银行在业务定位中更加会侧重优质中小企业。即使村镇银行对农户发放贷款,也大都选择“企业+农户”的模式,要求必须有企业为农户提供担保,真正贫困的农户很难获得贷款。农村的资金需求状况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

(二)风险控制任务艰巨

目前村镇银行由较为成熟的商业银行等机构发起设立,自然会复制传统银行的风险管理办法,因此会挑选风险较低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然而成立村镇银行的政策意图是主要支持相对弱势的农业和弱势群体农民。但是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同时能够作为抵押物的土地、房屋等产权不清晰,或是活体养殖物受环境影响较大难以作为抵押物。加之农村部门缺乏信用档案,银行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一方,所以以传统银行的风险控制方法,弱势的农业和农民很难获得贷款。特别是在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尚不健全,贷款会存在更大风险。因此为了降低自身风险,村镇银行自然也会选择向县域的优质中小企业靠拢。

(三)同质化经营的误区

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一要求,限制了民间资本的参与程度,使得村镇银行一开始就具备了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但这也必然导致村镇银行在经营模式上照搬发起银行已经成熟的商业模式,缺乏自主性,变相沦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自然会逐渐产生经营的同质化,而不能发挥小银行的优势。对发起银行而言,部分中小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是为了实现跨区域经营或是享受政策优惠、部分银行是出于提高自身社会形象等目的。考察几家村镇银行的产品,多为传统的银行存贷款及结算业务等。存贷款方式较为灵活的主要集中在对中小企业的产品上,并且经济状况较好的地区金融产品相对丰富。然而针对农村或农民的产品,除了个别村镇银行有相关产品的细分和设计外,大多数村镇银行仍然比较单一。

三、对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随着城镇化地推进,浙江农村经济的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和升级,经济环境较好,部分农村已经逐渐发展了精细农业和农业加工企业,他们不再是仅仅贷款购买农资的基本要求,资金的需求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农业生产。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住房建设和乡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医疗保健、技能培训和教育等事业项目也进入了大规模发展的阶段,需要越来越多的资金,从而出现了日益紧张的资金供需矛盾。资金短缺成了制约了“三农”发展的重要原因,同时也给金融机构提供了很大的机遇。村镇银行应当真正定位在村镇,细分客户群体,真正面对中低收入的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农村的经济发展中寻找未来的市场。

(一)促进村镇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向民间资本开放市场准入

浙江金融环境较为成熟,经济条件较好,村镇银行可以探索引进更加灵活的股权结构,特别是民营银行已经开始以更市场化的运营模式进入金融市场,部分民营银行还将农村市场作为了一个目标。村镇银行更加应该尝试新的运营模式,比如试行由一些发展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发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大股东,并规定持股比例限制的模式。或是仍然坚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绝对控股,同时尝试引入地方政府的投资公司入股,这样地方政府也有动力给予村镇银行更多的实质性扶持,并推动其切实为“三农”服务,同时有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度,部分解决吸收存款难的问题。

(二)风险管理方面探索新途径

监管部门已经明确了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要落实以风险为本和为政策服务的具体要求下,主发起行这一制度性设计无疑强化了发起行的责任,导致风险和收益的非均衡匹配,即发起行既要为村镇银行的风险买单,又要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同时主发起行股权占比过大,民间资本的空间就小了,这显然有违政策精神。因此可以进一步增加民间资本的持股比例,村镇银行在定位中小的前提下,坚持流动性、小额化、分散化和本土化,通过市场细分、客户细分,量身定做,化解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其次是创新担保模式。采取“村镇银行+农产品+农户”、“农户联保”、“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户社员”等模式,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新形势,有效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最后建立相应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那些经营情况不好的村镇银行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其能够平稳退出,使得农村金融市场展开适度有序的竞争。

(三)加强金融创新,差异化经营

村镇银行应当打破主发起行传统信贷思路的路径依赖,借鉴孟加拉和印尼等国小额信贷的实践经验,利用与“三农”距离较近有利于掌握相关信息的优势,错位竞争。侧重在贷款方面抓住客户,做到信贷审批简洁、高效、快速。二是拓展抵押品。针对农村缺乏有效担保物的现状,开展林(果)权、运输工具、大牲畜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品种。三是拓宽业务品种,获取范围经济。逐步推出适应农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设计一些单笔额度小、季节性强、分期还本付息等产品,或是针对不同的农户设计不同的产品。比如中国银行和新加坡淡马锡旗下的富登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建立的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在三农贷款方面分别针对蛋鸡养殖经营户、水稻种植农户、蔬菜/瓜果大棚种植户、生猪养殖户、水产养殖户、种植业农户设计了相应的欣农贷贷款,对不同的农户有区别地提供相应的贷款。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市和乡村应当共同繁荣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允许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镇银行将总行设立在地市级城市,但村镇银行总行只能吸收存款不能发放贷款;同时县域或乡镇设立一个或多个分支行,既可以吸收存款又发放贷款。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实现城市反哺乡村。对于村镇银行应当给予涉农贷款补贴,给予初设立的村镇银行免税期,特别是对小额涉农贷款的税收减免。在存款准备金方面给予更大的空间,目前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相同,与普通商业银行相差3.5%,可以进一步拉开差距,以增加对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另外,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村镇银行可以作为农村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更多放松利率管制。最后是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农村保险体系,尽快实现农业再保险机制。

[1]任常青. 市场定位决定村镇银行的可持续性[J]. 中国金融,2011年第 2期

[2]吴治成,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与发展研究[J].经济师,2010年第2期

[3]何景伟,浙江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对策[J],农业经济,2011年第3期

李敏(1978.11-),女,讲师,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武文秀(1979.2),男,中级经济师,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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