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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雪垠《长夜》中土匪形象分析

2015-07-13吴静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名作欣赏 2015年15期
关键词:土匪人性生活

⊙吴静[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姚雪垠《长夜》中土匪形象分析

⊙吴静[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姚雪垠《长夜》中的土匪形象具有独特性。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基础塑造了“匪性”与“人性”交织的土匪形象,鲜活地写出了土匪的真实生活。除了亲身经历,作者采取的“少年”与“成人”的双重视角也是《长夜》土匪形象独特的重要原因。与20世纪其他土匪题材小说相比,《长夜》中的土匪形象的独特性则更为明显,不同的叙述视角和创作理念是造成二者差异的主要原因。因为人物形象塑造的成功,《长夜》也越来越为人们关注。

姚雪垠 《长夜》 人性

文学作品中的土匪形象大多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烧杀抢掠”的代名词,作者怀抱的情感多半是厌恶与畏惧的,往往将他们塑造成来自地狱的凶残恶魔;另一种则是在传统历史演义中所塑造的瓦岗寨式的英雄好汉,但在世人的心目中他们一直处于极端异类和边缘化的地位。尽管这些形象大多栩栩如生,但由于作者过多的主观情感的注入,塑造出的是“非好即坏”的土匪形象。这些形象缺乏真实人物的“立体感”,或者说是缺少“人气”,他们的内心世界未能表现出来,成为一种符号化人物。与这些土匪题材的小说比,姚雪垠的《长夜》就显出了其独特性,作品展示了一群充满“人气”的土匪,一个个血肉丰满、形神毕肖,给读者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他们不再是能以简单的善恶是非来进行道德判断的人物,我们不仅看到了他们身上应有的“匪性”,同时还看到了作为人的土匪身上的“人性”。“匪性”与“人性”相互交织,构成了《长夜》中土匪形象的独特之处。

一、“匪性”与“人性”:《长夜》中的土匪群像

作为土匪,《长夜》中的土匪与其他土匪形象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身上所具有的“匪性”:“以暴力抢劫或暴力威胁获取他人的财物”。“勒索钱财”与“烧杀奸淫”是土匪生活中的家常便饭:他们随意绑架无辜的人作为“肉票”,作为勒索钱财的筹码;一旦土匪缺钱花,便会向附近的村庄“送片子”,让村民进贡钱财和烟土,如若不照办,就杀人放火,甚是凶狠残暴。《长夜》中对于土匪的这种卑劣行径,予以了充分的描述,无论如何,“匪性”始终是土匪不可缺少的共性。

“匪性”虽是《长夜》中土匪与一般土匪的共性,但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他们身上的“人性”。在《长夜》所塑造的数十个土匪中,主要的几个人物身上均有“人性”的体现。当然,他们毕竟是土匪,因此,作者在挖掘他们的“人性”时,伴随着对他们“匪性”的暴露,这样一来,塑造出的土匪形象便呈现出了性格多样性和人性复杂性。如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是喜动好斗的赵狮子。书中通过写他的两次“报复”行动显示出了他复杂的个性特征:他冷酷却渴望温情,为了给母亲报仇,不顾邻里的阻拦,亲手且带着快意杀了两个年迈的舅舅,他似乎对家庭已不抱有任何感情与期待,但当他面对信赖的大哥薛正礼的母亲、妻子时,却在亲热和调皮中流露出对家庭温暖的渴求。他讲义气却又盲从,为了江湖义气,他替地主薛七少杀仇人一家,被薛七少当枪使,自己却乐在其中。作者从情节的对比中成功地刻画出赵狮子这个集强悍凶残、愚蠢鲁莽、重感情、讲义气这些复杂矛盾个性于一体的人物,同时也显示了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精确把握。

此外,土匪刘老义也是一个不能不说的人物。一方面他凶狠残暴杀人如杀鸡,但另一方面为了能娶上媳妇,让老母亲安享晚年,他对自己抢来的胡姑娘低三下四、温顺异常,显出了柔情。当他憧憬着美好的未来生活时,却得知胡姑娘原来是自己换帖大哥的表妹,尽管心里万般不舍,但为了兄弟情谊,他毅然忍痛割爱,放胡姑娘回家。这些情节的交织塑造了一个凶狠却有人情味的刘老义。作者笔下的这两个典型人物,都不仅具有“匪性”,更有“人性”的体现。

《长夜》中土匪的独特性表现出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作者善于深入到土匪的内心世界,挖掘他们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土匪王成山的内心世界就得到了充分的展现。他祖上是佃户,到他这代穷到“连一块打老鸹的坷垃都没有”的地步。原本他是一个善良的农民,迫于生活的无奈,下水后当了甩手子,也就是在土匪中最底层被人欺压的一种下层土匪。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想有一支自己的枪,有枪是土匪地位高的一个标志,不想被别人欺负就必须得有自己的枪。然而王成山并不是因此才梦想有一支枪,他是把枪当成生活的一种依托:“要是我有一支步枪,就是一支汉阳造也好,我要把捞来的钱积攒起来,离开家乡远远的,买几亩田地,让老母亲不再受饥寒,我的心愿就算完啦。”在这里,枪已不再是杀人抢劫的凶器,而是养家糊口的工具,这个天真孝顺的少年是多么想不当土匪而靠自己的双手去生活!他渴望平凡的生活,书中写到,一次陶菊生问他是否想做官,王成山坦然地说:“我只愿做一个有稀饭喝的小老百姓,把我的老母亲养老送终。俗话说:‘一将成名万骨枯。’做大官都是踏着别人的尸首混起来的,第一要心狠,第二要运气好……”这里进一步凸显了他的孝顺、朴实和善良。作者常常走入他的内心世界,让一个善良、可怜、单纯的土匪形象呈现在读者面前,丰富了这支土匪队伍的整体面貌。

性格行为的多样化、复杂化与内心世界的展现,使得《长夜》中的土匪形象具有了一定的真实性,这一点学术界也是广泛认同的,学者杨义评价他们为“真实的土匪”。“真实性”使《长夜》有别于其他匪类题材小说。

《长夜》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塑造出了这批鲜活的、真实的、独特的土匪群像,让我们看到了“匪性”与“人性”达到某种程度统一的“绿林好汉”。当然,作为土匪,他们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成了军阀相互争斗的牺牲品。作者通过讲述他们的命运为我们揭示了农民在还没有为无产阶级所领导的时候,就只能“走那条在两千年中被尸首堆满的,被鲜血浸红的,为大家熟悉的古旧道路,这条路只能够带向毁灭”。作者通过写土匪的生活表现了他对农民命运的深刻思考。

二、“少年”与“成人”:双重叙述视角下的土匪形象

这篇小说具有一定的自传色彩,作者以少年时被土匪捉去当“肉票”的一段真实经历为基础,通过主人公陶菊生的所见所闻,记录了一支土匪队伍的生活。《长夜》中土匪身上的“匪性”与“人性”的独特表现与叙述者所采取的叙述视角有关。作品看似是以第三人称叙述,但通过对作品的深入探究,不难发现实质上本书采取的是双重叙述视角:一方面是陶菊生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以少年的眼光看待他所置身于其中的土匪世界;而另一方面,还有一个在主人公以及所有人物身后,对这个土匪世界进行冷静审视的成人视角。如果说前者是以少年的不经世事对土匪世界有一种好奇、羡慕的认同,那么后者则是以正统文化对这个世界进行批判和谴责。这样的双重视角既造成了土匪形象的复杂性,又造成了文本意蕴的多重性。

陶菊生是个拥有浪漫气质和英雄情结的少年,这使他对土匪的生活有着天生的亲近感。他被善良的土匪小头目薛正礼收为义子,周围的土匪也因他机灵大都喜欢他,菊生整天与土匪们混在一起,慢慢发现他们并非全是坏人,甚至,他渐渐喜欢上了土匪的生活。作品第十五章记录下了菊生的心理变化:“陶菊生虽然还常常怀念父母,也常常担心二哥的前途,但他和薛正礼们一群人却发生了更深的感情,对土匪生活也因习惯而发生了若干兴趣。他本是一个带有浪漫气质的孩子,在小学读书时代,他常在下课后站在说评书的前面,聚精会神地听绿林英雄故事,连饭也不愿去吃,如今的绿林生活更发展了他的浪漫性格和英雄主义。他非常喜欢刘老义和赵狮子,因为他们豪爽、勇敢,枪法熟练。假使不是他的二哥过着凄惨的肉票生活而且时时有被杀害的危险,让他永远留在土匪中他也不会感到什么痛苦。”菊生在作品的结尾部分说出了自己对土匪的看法:“从前我以为当将的都是坏人,现在我才知道当将的差不多都是好人……你们都是被逼下水的,并不是天生的坏人……”少年视角下的土匪,许多人物的善恶面都是经由菊生的眼睛反映出来的,菊生发现了他们若干被埋藏的善良本性。

作者以成人的眼光叙述土匪时,则从客观角度暴露了他们的凶残“匪性”:例如土匪们攻打刘胡庄时,肆意滥杀无辜,像土匪中的一个“甩手子”连小孩都不放过,甚至还以自己一口气杀了十几人个为荣;土匪瓤子九在光天化日之下强奸妇女,其余人在一旁围观起哄。作者针对诸如此类的事件做了详细的叙述,虽以旁观者的角度,没有在作品中直接谴责他们的残暴,但读者在阅读时自然会做出相应的价值判断,认识到土匪们凶残的“匪性”。“成人视角”不仅只暴露土匪的“匪性”,当作者讲述薛正礼一群人在薛庄过年休养生息时,对其间温馨愉快的过年场景的描绘,定会使读者为他们具有的“人性”动容。因为“成人视角”客观审视的态度,为了还原土匪的真实面貌,作者交代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在天灾踵至、官绅盘剥、军阀混战的河南西部,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或者逃荒或者饿死,年轻男人为寻生路便去“吃粮”当兵或者“下水”当土匪,并且那时的兵与匪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当兵的一旦打了败仗就可以变为土匪,而土匪一旦受到招安就成了兵,所以他们也就没有正义与邪恶之分,无非是走投无路的老百姓被迫求生的道路而已。这实际上可以作为解释《长夜》中土匪既有“匪性”又有“人性”的一个原因。总之,成人视角下的土匪,是作者在多年后回忆起那段土匪生活经历,以客观、冷静的叙述,表达了成年的自我对土匪的重新审视。

姚雪垠为什么会选择双重叙述视角呢?作者在《为重印〈长夜〉致读者的一封信》说过这样一段话:“在写作的时候,为忠实于现实主义,我决定不将主人公陶菊生的觉悟水平故意拔高,也不将贫雇农出身的‘绿林豪杰’们的觉悟水平和行为准则拔高。我写了几个本质上不坏的人,但他们有各自的弱点,而且有时杀人放火,奸淫妇女。他们有可爱的和值得同情的地方,但他们毕竟是土匪。我是从他们杀人放火、奸淫掳掠的生活中看出来他们若干被埋藏的或被扭曲的善良本性。倘若我在写作时故意将菊生和几个主要人物的觉悟水平拔高,这部小说就变成另一种面貌。如果那样写,纵然能获得某种成功,但是它将丢掉艺术的真实,也背离了历史生活的真实。忠实地反映二十年代河南农村生活的重要侧面和生活在那样历史条件下的人物的精神面貌,是我要写这部小说的中心目的。”

从这段叙述我们可以看出作者的现实主义态度以及对艺术真实的追求,“力求写出我少年时代一段生活的本来面貌”,对广大的读者而言,由“我”直接讲述“我”的故事和“我”眼中的土匪们会更加具有可信度和真实感。但是,作者为什么并不直接采取第一人称来叙述呢?

作者曾说自己试图写一组小说——《黄昏》《长夜》《黎明》,来表现河南农村近代以来的历史变化,显然,作者构思的是一部宏伟的史诗级著作。但“由于《长夜》带有自传性质,最容易写,所以我先从《长夜》动笔。但是缺点也在自传性质上,局限了我,不曾写出那个时代的较广阔的社会生活”。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作者怀着写“史诗”的雄心,逼迫自己选择了第三人称叙述。同时又为了不失掉艺术的真实,也不背离历史生活的真实,作者则避免采用传统第三人称“全知全能”的叙述方式,而是选用了“第三人称限知视角”。这样,当叙述广阔的社会生活时,叙述人可以详尽地展开描绘;而当叙述到土匪活动的具体的故事层面时,叙述人则会自觉转入主人公陶菊生的个人视角,对土匪生活获得有限的感知。双重叙述视角的设置试图最大限度上完成既是自传又是史诗的愿望。

三、“视角”与“理念”:比较视域中《长夜》的土匪形象

《长夜》中的土匪形象与20世纪其他土匪题材小说中的土匪形象多有不同,与其他小说中单一负面性格的土匪形象相比,《长夜》中的土匪更为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更为真实。

《林海雪原》中写出了许多为非作歹、凶残狡诈的土匪形象,表现出十足的“匪性”:以匪首为例,《林海雪原》中的匪首座山雕,不仅凶狠残暴,更是狡猾异常。当杨子荣打入威虎山时,他和自己手下的八大金刚对杨子荣进行轮番拷问,尽管杨子荣都沉着应付,但还是没有消除座山雕的戒心。此后,他又三番五次有意无意地试探杨子荣,并且还精心设计了一场假战斗,暗中对杨子荣再次考察,显示了他极深的城府,而作品中对其“人性”的展示却无处寻觅。同样是匪首,《长夜》中的李水沫就复杂得多,他十六岁下水做了土匪,二十五岁时受招安做了团长。这样的角色转换,使他既讲义气、对下宽容,又勇敢机智、临危不惧。书中写在他当团长期间,部下崔二蛋曾打算偷偷把自己的一连人拉出去重做土匪,面对部下的背叛,李水沫不仅没有动怒,反而以自己的宽容感动了崔二蛋;还有一次,他带领手下参加一场战争,夜间,他孤身前往前线视察敌情,不巧被敌人的一个哨兵发现,他临危不惧,巧妙地化险为夷。这向我们展示了李水沫作为土匪首领所具备的一些优良素质,不禁让人佩服。但这些只是他性格中的一面,作者还用大篇笔墨讲述了他想对几十个妇女痛下杀手的残暴,充分暴露了他暴戾冷酷的匪性,让人厌恶至深。小说通过几个小故事的对比叙述,使李水沫这个匪首形象丰满起来。除了两书中的匪首形象不同外,其余土匪形象的差异也很明显。《林海雪原》里座山雕手下的“八大金刚”,虽是得力猛将,但书中对其却是轻描淡写,每次出场总是八个人一起,个人单独站出来说话的机会很少,所以人物个性并不鲜明,有类型化的倾向;《长夜》中的土匪则各有各的特点,如鲁莽好斗但又不乏调皮的赵狮子、杀人如杀鸡但也有柔情一面的刘老义、自私保守却顾念家庭的陈老五等。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不同叙述视角的差异造成的;二是作品创作理念的不同所致。

以曲波的《林海雪原》和莫言的《红高粱》为例,先分析他们的叙述视角。这两部作品都采取单一叙述视角。《林海雪原》虽然采取的也是像《长夜》中的第三人称叙述,但《长夜》是第三人称限知视角,叙事时少年视角与成人视角构成了双重叙事模式;而《林海雪原》则将叙事任务统统交给了“我方”即解放军一方,来叙述“敌方”,即土匪一方的所有行动。在这种叙述方式的制约下,必然是在“我方”的利益考虑之下,对“敌方”的行为做出一系列的价值判断,带有浓重的主观色彩,不够客观。在“我方”与“敌方”的活动中,皆以“我方”为主,叙述时也只叙述“我方”的内心活动,土匪一方则一直沉默,没有任何心理活动的描写;“我方”的任何活动都是正义的,而土匪一方的任何活动都是邪恶的。作者以“我方”这个单一叙述视角塑造出的土匪形象是凶残、邪恶、冷酷的,缺少“人性”,只有“匪性”的并不真实的土匪,这是单以“我方”作为叙述视角所导致的对土匪形象的遮蔽。

另一部小说《红高粱》以第一人称进行叙事,讲述的是“土匪抗日”的传奇故事。在讲述“我爷爷”余占鳌等土匪们的故事时,叙述者虽然一再强调他们的土匪身份以及杀人抢掠的行径,但是不像《长夜》中那样,经常不惜大笔墨写土匪们烧杀抢掳的洗劫村庄的过程,而是很少透漏他们犯罪的“细节”,即使详细叙述“我爷爷”杀死单扁郎父子夺其家产的过程,也是因为对方有错在先,我爷爷的行为恰是惩恶扬善的英雄之举。作者以“我”的叙述,力图在读者心中将“我爷爷”塑造成一个“英雄土匪”,对他的“匪性”则淡化处理,相比《长夜》,土匪的真实性就大大减弱了,因此也造成了对土匪原貌的遮蔽。

无论是《林海雪原》中邪恶的土匪,还是《红高粱》中具有民族正义感的土匪,都不能反映出土匪的真实面貌,作者在写作时对叙述视角的选择无疑会直接影响到作品中人物的具体形象。因此,造成《长夜》中土匪形象独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双重叙述视角的选择。在“少年的我”眼中,土匪们既有凶残、暴戾的一面,也有勇敢、仗义、善良的一面,这是少年时的“我”对他们的真切感;“成年的我”站在“少年的我”身后,客观讲述了因“少年的我”的视角的局限所不可能知道的土匪生活全貌,弥补了“少年的我”叙事的局限。两个“我”交替协作,使作者最终能“忠实于现实主义”“反映生活原貌”,展示了一群血肉丰满的真实的土匪。

第二点原因是作者创作理念的差异。《林海雪原》创作于“十七年”革命文学洪流中,作者为响应时代号召,迎合党的政策,宣传英雄事迹,教育大众人民,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所创作的英雄剿匪小说,自然也只能写土匪的邪恶一面;《红高粱》则是站在文化的角度,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莫言为了颠覆传统文化中对土匪的固有认识,以非理性的叙述,超越现实主义,塑造了“我爷爷”这个土匪“英雄”;相比上述两部作品,《长夜》与他们的创作理念均不相同,姚雪垠是站在“人性”的层面上创作土匪的。因为他在写作中忠实于现实主义,他想要反映出土匪的原貌,由于土匪作为人不会只有单纯的“匪性”,所以在塑造土匪时,他注重挖掘他们的复杂的“人性”特征,最终,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土匪形象的确与上述两部作品中的土匪不同,这些土匪身上聚集了“匪性”与“人性”的双重特征,是具有特殊价值的艺术典型。

[1]宋明彪,任建.浅论土匪的定义及界定[J].黑龙江史志, 2008(5):49.

[2]姚雪垠.长夜[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文中有关该作引文皆出自此版本,故不再另注)

[3]杨义.中国现代小说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93.

[4]姚雪垠.《长夜》后记[M].上海:怀正文化社,1947:236.

[5]姚雪垠.为重印《长夜》致读者的一封信[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4-8.

[6]王为生.论现当代文学的一个奇异主题叙事[J].小说评论, 2010(2):11.

作者:吴静,河南大学文学院2013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辑:水涓E-mail:shuijuan3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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