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要克制审慎地自我表达
2015-07-13张志安刘虹岑
张志安 刘虹岑
个人简介
鞠靖,《南方周末》资深记者,曾任南京大学金陵学院传媒学院副院长,2009年入选Asia Journalism Fellowship,2014年华媒“卓越记者驻校计划”驻校记者。本科和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2005年进入《南方周末》担任记者、编辑至今,从事社会、法治、时政新闻报道。因报道南京拆迁户自焚事件获“南方周末2003年度传媒致敬奖”;2009年获首届环境报道奖;《福利院切智障少女子宫之人道伦理争议》《湖南前省纪委书记痛陈反腐之艰》《周克华密码》等报道获得“南方周末年度新闻奖”。
访谈实录
『记者在公共空间发声,不要影响到自己的本职工作』
张志安、刘虹岑(以下简称“张&刘”):记者的微博时常引发争议。《南方周末》对记者个人微博的使用有哪些规范?
鞠靖:南方报业集团对记者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行为都有要求,特别是对员工个人微博有专门的管理规定,这也是采编人员行为规范的内容之一。南方报业在这方面特别强调编辑记者的“严格自律”,既强调社交媒体行为是员工个人事务,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提醒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是不能截然分开的。
张&刘:你个人怎么看待报社对记者使用微博的规定?
鞠靖:报社对于认证微博、非认证微博、真实姓名微博、非真实姓名微博的注册和使用实际上都是有明确的规定或建议的。我认为关键是个人如何准确地把握尺度。我以前的微博是认证微博,在自我审查、自我把关上是比较注意的,这和职业习惯有关系,基本上不会说那种自己认为比较出格的话。我一直认为,一个认证了的微博,是无法阻止公众把你的身份跟你的报社联系在一起的。
后来,我取消了认证,不再使用实名,不再附带任何和报社有关的标签,但报社对这样的个人微博也是要登记的。认证微博最主要的风险就是经常会有人来骂我,所以我干脆把这个认证取消掉了,改了一个不显眼的网名。
张&刘:认证后的记者微博没有那么大的自由度?
鞠靖:个人在微博上有言论自由,但从整个大局的角度来说,这方面记者还是要谨慎。作为一个记者,尤其是调查记者,主要的作用不是做意见领袖,不是在微博上发声,而是要做调查、写报道。当记者过度使用微博发表观点,在夺眼球的同时,也会对他所从事的调查记者这份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比如说,有的记者在微博上很火,采访别人的时候,采访对象会觉得你在微博上说的那些话我不同意,我就不接受你采访。记者在微博上少说话,即使要说话,如果观点中立一些,麻烦会少很多,也能为自己的工作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
调查记者的任务是取得需要的信息,他要帮助公众实现知情权,而不是让自己成为主角。如果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无法克制,跟采访对象发生严重的冲突,甚至于自己被抓、被打,最后的结果是报道无法完成。从职业的角度来说,消耗了报社的经费却没有完成应完成的工作,这样的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再怎么逞英雄,也是一种失职。同样的道理,在公共空间发声,不要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这是职业记者最基本的底线。
张&刘:关键在于,如何厘清实名认证的社交媒体号对媒体人来讲,到底是属于“公”还是“私”的身份?你刚刚讲到,即便你声明是私人表达,但是你的身份亮出来,公众会对你从“公”的角度解读,所以这个公私的边界很难严格区分。
鞠靖:这可能跟每个人为人处事的方式方法有关,我个人的观点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记者把自己变成舆论的主角、变成微博空间的主角,反倒会影响对本职工作的履行。有事情发生,记者个人可以在微博上有自己的态度,但表达这种态度的前提是,你所依据的事实一定是客观真实的,没有被误导,没有重要的细节遗漏。如果没有经过调查就能说出完全正确的观点,我觉得这个很难做到,多数情况下是有缺陷的。这个反过来也会影响公众对你的评价。
已经有无数的案例证明了这一点,但很多人确实也没有从中汲取教训。不要说微博这样的社交媒体,即使是传统媒体上发表的那些评论,我们事后看,会发现不少长篇大论所针对的事实本身就是不真实的。很多时候,有些记者的认证微博纯粹为了迎合粉丝,为了自己的影响力,会有一些完全是出于自我立场的判断。这与新闻工作者应以事实为基础这个原则是相违背的.
张&刘:那些认为应该鼓励更多的媒体人去写微博的观点,意在倡导言论自由。那些不鼓励的,通常理由说,你对组织利益的忠诚是第一的,你看这个边界怎么把握?
鞠靖:我觉得这个边界在于个人把握,标准就是所谓的公共利益。言论自由是四个字,但是言论自由也有大有小、有具体情境。在多数情况下,所谓的公共利益没有大到足以超过你对报社的职业承诺。
我会试探报社的容忍度有多大,我可以凭我的经验来判断。比如说报社正在做什么选题,我可以在微博上说,但是我只能说70%,让公众觉得这个很值得期待,同时让同行猜不出来是什么选题。比如说你批评报社,也是一样的,我不是说绝对不批评,但是我一定要看批评什么事,我这种批评对报社的伤害有多大,我会确保我的这种批评只会让公众知道我的态度,但不会对报社产生严重的后果。其实我是很灵活的一个人。
张&刘:你的灵活也反映了媒体内部关于实名认证的媒体使用规范本质上不是一种强制约束,它更多的是一种提醒或者是指引,记者到底应该怎么操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问题在于出现麻烦了怎么办?
鞠靖:我正想说这个话。就是你得判断这个事出来以后会有多大的后果,这个后果记者自己、报社本身能不能接受,接受程度如何。
张&刘:所以,这是一个谈判拔河、不断灵活把握边界的一个行为。
鞠靖:对,它跟做媒体是一样的,你得去试探边界。媒体人一直都在做这种工作,一直在试探边界,你不可能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微博是一个很好的表达工具,但是你如果自己被束缚住了,那么这个工具的价值也就不存在了。媒体人必须善用这些工具,但是善用工具不是嘴上说一说的,也不是凭想象的,你一定是通过各种试探去锻炼、尝试出来的。
『记者没必要陷入微博舆论纷争中去,因为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张&刘:当前,不同媒体组织对记者微博的管理风格和规范方式有所不同,比如财新传媒,相对比较明确,记者的微博表达比较低调;中央电视台(简称央视)最开始没有规定,后来在内部制定了严格规定,但主持人或名记者具体执行时又有所差异;南方报业集团形式上有规定,但几个不同媒体对规定的把握尺度不太一样。你怎么看?
鞠靖:财新传媒这方面执行得比较好。为什么能做到?我的理解是,第一个原因可能是他们有一个相对比较专业的管理机构,无论是个人还是管理制度都相对比较专业,个人感觉财新传媒的管理层说话是管用的。
还有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从人数来说,财新传媒还是一个相对比较简单的环境,而央视和南方报业是上万人。从比例来说,规模大、人数多的单位出现一些个别离奇的人物和现象是很正常的。
第三个原因可能是三家机构的记者接触面是不一样的,这就意味着他们的人受到的刺激是不一样的。财新传媒的人相对比较专业一些,他们主要关注财经、政经,而且可能跟专家、企业家接触比较多;但是南方报业的人不一样,与社会底层接触多一些。
假设南方报业和央视来对比,南方报业又要稍微宽松一些,这是受长期的文化基因影响而产生的。另外,这还跟记者对集体的依赖程度有关。在南方报业,个人对组织的依赖程度不是很高,而在央视,记者对单位的依附程度可能要高得多。
还有一个现象是在微博上比较放得开的央视记者,一般都是比较有名的人。但在微博上活跃的南方报业记者并不是都很有名,可能更有草根特质一点,他们更缺少对体制的依附和对制度的主观认同,因此在表达上会更加开放。
张&刘:有两个媒体人“错”用微博的案例比较令人关注。一是《南方都市报》一位部门主任,错用了部门微博账号,发了一条个人针对军队国家化的微博。二是《南方人物周刊》一名记者,在微博上调侃了航天员刘洋。你如何评价?
鞠靖:第一个例子说明有一些东西是无法避免的,比如说两个账号弄错了,这种错误很难绝对避免。但在我个人看来,即使是用个人微博发那样的观点,也值得商榷,因为这显而易见会影响到他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个例子中,记者犯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作为一个媒体人来说,他应该对舆论环境有一个很清醒很明确的认识,就是知道什么可以调侃,什么不可以调侃。在记者这个群体里,绝大多数人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
我的观点是,没有必要陷入这种舆论的纷争之中,因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在微博广场上,你这样说,他那样说,最后大家得出的结论是“都是一群混蛋”。
张&刘:关于媒体人使用微博,你的基本观点是:媒体人实名认证使用微博还是应该审慎使用?
鞠靖:对。应该审慎地、有限度地使用,无论是认证微博还是未认证的微博。
张&刘:现在看起来,大家逐渐对记者微博的使用规范达成共识,只要记者实名,一定会带有组织身份,带有公共属性,所以审慎是必须的。但现在微信大家还没有共识,因为大部分可能认为微信还比较个人化,而且他的传播是相对封闭的。但也有案例是由记者所发的朋友圈内容快速地进入到公共空间里,引发巨大争议的。这也开始提醒大家去思考媒体人的微信朋友圈的表达的尺度。这方面你怎么看?
鞠靖:微信朋友圈,我也依然认为它是封闭的,没有理由去限制它,这是私人空间。每一个微信用户要清醒地意识到一句话发出来以后可能会有什么后果,他(她)会衡量这个后果,看自己是否可以承受这种后果,有这样一个过程就可以。
没有必要因为他是媒体人就进行特别的指引或规定,因为不同职业的人都是一样的言论自由。不过,任何一个领域都是这样的,言论自由都是有限度的,关键就是你能够清醒地感觉到这种限度,然后知道自己要怎样不去触犯这个底线。朋友圈发的东西未必是私密的,很容易被“朋友”未经授权地公开,比如手术室的照片,医生发在自己朋友圈,被人截图放在微博上,整个就变成轩然大波了。
其实不仅仅是微信、微博,在日常生活中,你随便说一句话、一个表情,也会被别人用来变成一种公共话语。无论怎么规定,无论什么场合,这是无差别的。所以我的意思是说,媒体对记者在朋友圈发表言论来进行规定是没有意义的。
我还是那句话:从做人角度来说,我们都应该审慎一些,以前不审慎多数情况下没有后果,现在社交媒体兴起后,不审慎就有了后果,这就是区别。
张&刘:关于社交媒体使用背后有一种价值观。有一种观点是把权力交给受众,相信草根、相信网民,甚至鼓励把新闻业内部的矛盾展现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让公众去关注新闻业,了解新闻业;另外一种是比较精英的,认为行业内部的东西,在相对精英的新闻圈内部讨论反倒更好,更容易凝聚共识。你更愿意相信公众还是远离公众?
鞠靖:与职业行为有关、行业内能够达成共识的部分,应该纯粹在行业内讨论直到达成共识。而关于行业本身的、属于教化、知识传播的部分,媒体和从业者也不需要努力去和公众达成共识,你只需要让公众知道,这个行业是怎么回事、应该是怎么回事。
张&刘:如何划定提高媒体公众素养的部分和达成行业共识的部分这二者的边界呢?
鞠靖:这个边界是可以讨论的。公众对媒体的批评、媒体为自己的辩解,两者的冲突,很多时候就是尊重个人利益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我认为“公共利益至上”这种价值需要得到更多的传播。
比如《深圳晚报》报道姚贝娜、《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警方娃娃鱼这两个案例中,媒体在其中究竟做了什么、过程如何、真相究竟是什么?这是属于事实层面的内容,那么媒体是需要完整、清楚地向公众传达的。但是在这些采访中,媒体具体是怎么执行的,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合理,是否符合伦理规范,这就是由行业内部达成共识的部分。事实上,关于新闻采访伦理的共识,即使在新闻业内部也很难达成,这个问题就更没有必要对公众提出来,或者说公众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行业内对这个事怎么看、怎么规范。
张&刘:所以这个边界还是不太好把握。我是想深层次地讨论,你对于这个公众参与媒体行业的讨论是乐观还是悲观的?
鞠靖:悲观的。
『媒体还没有习惯做当事人,它以为自己只是个评述者』
张&刘:在你看来,当微博上出现论争,且对组织声誉产生影响的时候,媒体单位应该坐视不理,还是要有所约束?
鞠靖:应该要有所约束的。
你会发现在微博上,你想通过微博来纠正公众对你的看法是做不到的,本来对你反感的人会越来越反感,而且会让那些本来支持你的人觉得你怎么老在这种事情上纠缠,觉得你不应该这样做,而且同行在这件事上支持你的人非常少,这符合“沉默的螺旋”,其实你会发现最后的效果是负面的。
所以从一个组织的角度来判断,在这样的事件上,一开始问题要少犯,第二个犯了问题以后,早点把这个事搞清楚,这和政府机关的危机应对是差不多的。
比如《深圳晚报》报道姚贝娜、《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警方娃娃鱼事件,媒体还是在用传统的思维应对,最后就直接影响到公众对媒体整个行业的评价。媒体还没有习惯作为舆论事件的主角,因为过去话语权一直掌握在媒体自己手上,他们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一个评说者,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当事人,当成一个新闻主体,《深圳晚报》《南方都市报》都没有这样来看待这件事情,没有觉得自己需要处理舆情。
通过这两个例子,其实不难发现媒体的管理者依然把自己当成掌握话语权的人,也没发现后来自己也是那个报道对象。每个媒体应该成立一个中心,思考怎么来应对舆情,应对不同舆情的目的是什么、结果是什么、需要一个什么样的预期目标。有些事情上,媒体就是想要为自己争一口气来,但是有可能就是这口气是争回来了,但对媒体整个的声誉都可能会有负面影响。
张&刘:这其实是一个新问题,新现象,在公共事件中媒体自己卷入进去成为主角了,而且这样的一个公共事件又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争议,而且被广泛讨论,所以媒体自己变成被报道和被关注对象了,但是媒体好像还没有适应以及如何去应对。
鞠靖:对,这个问题就是媒体怎么应对公共关系。从正常组织机构来说,媒体也应该有公共关系,但是你会发现媒体没有过,媒体觉得自己有话语权。
很多情况下媒体确实不好表态,不好吭声.但是这个不是你不表态、不吭声的理由。你可以用很艺术的方式,符合传播规律的方式来表达、回应公众的期待。包括《南方周末》提价一事,一开始是直接发一个声明,发一个公告告诉读者涨价了,其实处理得并不好。但在这之后,报社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有意无意地用接受自媒体采访等方式,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向读者解释提价的原因、可能的变化,征得读者的理解。
再比如近期一期报纸上有一版发生了低级错误,报社的方式不是不吭声,而是通过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读者公开致歉、接受退报,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影响。
张&刘:媒体自己成为主角,对有些市场化媒体来讲,有的时候被认为是好事,因为可以提高他的影响力和市场关注度。但当媒体认为话语权在自己手里的时候,通过自己的平台进行发声,有时可能失之偏颇,而且过于情绪化。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当事人自己发声,可信度可能不高,在你看来,现在的媒体该用什么办法、什么样的操作机制来解决媒体公共关系的需要?
鞠靖: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要解决掉,就是媒体成为这种新闻主角的目的是什么,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我的目标可能是为了扩大影响力,进而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也可能是保持我媒体的独立、中立,跟市场没有关系;还可能为了一个长远的考虑,这个可能跟市场也没有关系,跟我的公信力也没有关系,但是可能跟我未来更好地做好某篇报道,在某个地方更好地立足、生存有关。
张&刘:媒体如何根据自己的定位去找到自己要解决的问题?
鞠靖:那这个就是要看各个媒体的定位了。比如《南方周末》可能说我是一个独立的、公正的媒体,至于说市场怎么样我不管,我的广告客户怎么看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从新闻专业角度来说我应该怎么样的。
张&刘:确立目标之后如何进一步解决问题呢?
鞠靖:目标确立之后,再决定有什么样的部门来处理,假如你是以市场为准的,你就要以经营、品牌部门为主导。如果说是一个客观中立的媒体属性,那可能就是有新闻采编部门来主导,假如说我为了以后的发展,那可能是要有总编办这样的机构来主导,它是不一样的。
从媒体来说,还是应该有一个最高的机构来处理,类似于战略发展部这样的一些部门,或者说危机处理的部门,根据不同的事情来判断目标和协调部门工作。
张&刘:所以还是根据具体事情来具体判断,但总体来讲,你是否同意基本原则是应该及时地说出真话来,不管是企业还是政府的危机公关都是需要这个原则,对媒体来讲也一样适用吧?
鞠靖:对,媒体无论如何,在这个时候你不是媒体,你就是一个社会组织,一个机构,跟你自己什么性质没有关系,你首先要解决的是知情权的问题,真相是什么的问题。
『新闻伦理到最后没有确定的边界,只能换位思考、感同身受』
张&刘:媒体自身从报道者变成公众谈论的新闻当事人,kk2015年来已经发生了好几件。例如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人物》报道庞麦郎事件以及最近的姚贝娜事件,你如何评价部分公众对媒体报道方式和伦理争议的批评?
鞠靖:关于此类争论,我们常见的表述方式,一是掉书袋,各种引用;二是心灵鸡汤,各种情怀。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其间引起争议最大的是《南方周末》和《新京报》的报道,前者报道了复旦大学遇难学生的一些生前事,信息来源主要是这位学生的朋友、同学及其微博、微信;后者则不仅报道了这位学生的生平,还刊登了她的照片。
有批评者说媒体应客观报道现场,而不应去纠缠个人。从新闻专业的角度来说,现场不是一幅展现在面前的枯燥的图画,即便是,文字报道也无法展现这种图画。现场是由一个个人物、一个个片段、一个个故事构成的。我们常说好的报道要见人、见事、切口小就是这个意思。一些主流媒体的典型报道中通篇都是赞美之词,却看不到一个真实的人或者真实的故事,正是其报道缺乏感染力、影响力的原因。
那么,报道一个复旦大学的遇难者就能够起到这样作用吗?是的。如果反省我们自己,往往会发现,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即便是一个死亡上百人的矿难,在我们心目中留下的印象也很快会被下一个新闻事件所覆盖。只有那些铭刻人心的人物或者故事能够让我们冥思良久。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值得人们长久追问其真相、追究其间的责任,让那些本不应离开这个世界的花季少年萦绕在人们心间,恐怕是最好的办法。一个没有媒体持续关注、追踪的事件是很难持久保持热点并最终获得真相的。据我所知,一部分遇难者家属在其后的善后处理中受到了他们自认为不公正的对待,遗憾的是,他们已经找不到媒体来报道了。
当然,我认为此类报道应该是有限度的。复旦大学校方第一时间公布了遇难者详细身份,使之成为公开信息,而遇难者本人的社交媒体信息同样是公开信息,使用这些信息并未违反伦理。但是,公布遇难者照片的做法值得商榷。
有一件事不知道各位有没有注意到,财新传媒对上海踩踏事件的最新报道中提及,出事当晚,部分黄浦区参加活动的领导在外滩源附近一家高档餐厅“空蝉”用餐。这个细节实际上成为当天最热门的新闻,热门程度甚至超过了踩踏事件本身。这些领导在高档餐厅用餐和发生踩踏事故有必然联系吗?我相信即使他们当晚在单位食堂用餐,事故恐怕也无法避免。没有人质疑报道这个细节的必要性,公众反而对此津津乐道,这就很值得人们深思。
关于姚贝娜事件,引起对媒体最大批评的是其间《深圳晚报》的“所作所为”,引起媒体最大反弹的是一篇《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她的死亡》。
关于《深圳晚报》的“所作所为”,如果网络所言属实,则确实必须批评。但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我认为要有基本的职业素养。首先,需要全面掌握事实之后,才能下判断、做结论,尚未知道事实全貌就开始评论,这是十分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有很多评论员就在日复一日的重复这种错误。
其次,即使对网络传言,也要有基本的逻辑梳理能力。在一个空间很小的手术室里,记者穿上白大褂就可以成功伪装成医务工作者吗?记者拍到了姚贝娜的遗体就可以登上报纸吗?既然是偷拍,为什么要带目标那么大的单反呢?如果考虑到这些问题,我们就要扩大这件事中的怀疑对象的范围,而不仅仅把眼光放在媒体记者身上。《深圳晚报》发出的致歉声明已经解答了其中部分疑问。
至于《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她的死亡》一文,已经有太多的批评和反驳文章,我只希望提醒大家的是公众的知情权是不可侵犯的,而媒体在一定程度上是公众知情权的代理人。不能因为某些媒体有违新闻伦理的采访行为,就否定媒体的报道权、侮辱记者的采访权。
关于《人物》杂志的庞麦郎报道,我对这篇文章并不喜欢,因为报道内容本身让我不快,我见惯了诸如此类的新闻现场,依然觉得文中的描述让我汗毛直竖。
张&刘:喜欢这篇报道的读者认为,非常真实,你怎么看?
鞠靖:在那个报道里面,我们会看到很多的描述存在争议,引发批评,这个其实是我们报道当中应该尽量避免的,特别是特稿当中要避免的。后来《人物》的编辑在解释这件事情的时候,说他要反映出庞麦郎身上体现出来的那种阶层错位。但是,我觉得这个稍微有一点牵强,就是说这种阶层错位有时候是自己意识到的,有时候是自己意识不到的,有时候根本就是不存在的,而纯粹是个人精神上的问题,这跟阶层错位没有关系。所谓阶层错位是当事人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真实的社会身份、社会环境、收入各方面、交往群体,然后才有阶层错位的感觉。我不认为庞麦郎会有这样的感觉,甚至是极端一点说,就是他精神不是特别正常。
张&刘:在你看来,这篇报道涉不涉及所谓的“知情同意”或“最小伤害”的伦理原则?记者不仅要告诉采访对象自己的身份、报道目的,也会让采访对象知道我这个报道可能会给你带来的影响,或者是伤害,甚至还会跟你提醒。在这个报道当中,第二个层面上,记者是没有完成这种告知的。
鞠靖:我觉得这个是需要反省的。从我自己的这种日常采访来说,我是会告诉对方的。像我们最近写的《方丈的官员朋友圈》,在发稿之前,我们向方丈确认了他是否能够接受这样一种压力。
伦理这个东西到最后也没有一个确定的边界,但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换位思考,感同身受。记者可以想一想我愿不愿意那样被报道,如果你是庞麦郎,你突然间一夜成名了,你也不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一夜成名和自己的演唱实力,你愿不愿意被一个杂志的记者,以这种特稿的方式来展现你的那种不正常、认知错位,你愿意吗?其实你也不愿意,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其实你写作的时候就会要求自己如何更加收敛和冷静、克制一些。
这个判断很多时候其实也有标准,就是和公共利益有没有关系。假如和公共利益有关,比如那句“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老百姓说话”,我不会提醒说话的人,我一定会用。因为它涉及公共利益,这个话你说了就说了,我是不会提醒你的,因为这个就是我要的。如果不涉及到公共利益,纯粹很个人的事情,那就要谨慎。
『网络放大了对《南方周末》的负面评价,但《南方周末》记者的素质确实不敌当年』
张&刘:过去十几年,你觉得《南方周末》的社会评价和报道影响有哪些变化?
鞠靖:《南方周末》的公众形象确实发生了变化。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公众形象的变化是一种相对的变化,今天的信息传播跟以前是不一样的。现在对《南方周末》有一些负面的评价,但其实这样的负面评价以前就是有的,只是我们以前看不到。现在有了微博之后,有了表达的平台,这种负面评价被放大了。一直以来,对《南方周末》的评价都是有好有坏,只是过去听不到,现在听得到罢了。
张&刘:你如何看待这些负面评价?
鞠靖:这些负面评价无非有三种。第一种是,《南方周末》现在不如以前;第二种是,《南方周末》从本质上不好,是“汉奸报系”,这样的评价显然不客观、不实事求是;第三个就是《南方周末》这份报纸一直都不好。
我从一个采编人员的角度来说,首先,《南方周末》现在的新闻报道出来之后,得到评价很多元,有褒有贬,业务评判的标准会比较模糊,我们自己也会很纠结。
第二,尽管网络放大了对《南方周末》的负面评价,但《南方周末》采编队伍的质量确实有下降的趋势。这背后还是因为互联网的发展、新媒体的发展,好记者不是不愿意到《南方周末》来,而是不愿意到传统媒体来,所以才会招人不容易,采编队伍的质量在下降。
这就导致做一些大的选题的时候,一是人手不够,二是一些记者缺少“霸气”,没有我们过去说的那种“猛人”。过去《南方周末》的一些“猛人”,你把一个很烂的题目扔给他,他也可以做得很好,很困难的题目交给他,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完成。现在我们对记者的要求可能会相对要低一些,总会觉得记者欠缺某些东西
张&刘:缺什么呢?
鞠靖: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缺一样东西。有的人缺突破能力,有的人缺写作能力,有的人缺采访沟通能力,有的人缺逻辑思维能力。在以前,同时具备这些能力中的大部分是一个《南方周末》的记者必须具备的,这是没什么可商量的。但是现在的记者可能会相对来说欠缺的方面多一些。
但即使这样,《南方周末》记者的平均业务能力依然是同行中居于前列的。记者平均素质的下降并不是《南方周末》特有的,整个调查记者的群体本身就在缩小。所以,这里面有《南方周末》的问题,也有传统媒体行业的问题,也有整个大的形势的问题。
就拿我们这一拨的记者来说,跟我差不多时间进《南方周末》,现在还在做记者的,已经所剩无几。老一拨的记者没几个了,新的记者又接不上,感觉到这个行业很凋零。
张&刘:回到上一个问题,除了记者水平的下降和网络表达的便捷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原因?
鞠靖:也有人会把《南方周末》的负面评价归结于舆论环境的收紧。但你用现在这种比较紧的舆论空间去和以前那种相对比较宽松的空间比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所有的媒体都是在当时特有的环境之下来做报道的。应该比的是,在现有的空间下,你做到了多少。
另外,过去的读者群和现在的读者群也不一样了。现在《南方周末》的读者他有一定的知识水平,那么相应的也有一定的收入。这些人可能不太愿意看过去那些很苦情底层的东西,他愿意看一些上档次的东西,就好比想在《南方周末》上看到《GQ》那种文章。这在我看来是一种错位。把《南方周末》的调查报道去和特稿比,这个也没有意义。因为题材不一样,对记者的要求不一样,读者的观感也不一样。调查记者写出来的东西往往苦大仇深,特稿则会带给读者阅读的快感。读者群体在变化,想完全迎合也是很困难的。
『调查记者的职业荣誉感是靠手中的笔来体现的』
张&刘:你个人怎么看转型到其他岗位上的记者的生活状态?
鞠靖:这是很个人的事情,看个人的追求、目标和生活态度。到互联网去工作,要坐班,还要加班,工作规律和节奏跟报社也完全不一样。如果转型做公关、企业管理,那是一种需要“求人”的工作,很多事情需要看别人的脸色,评价标准也是很主观的。不像新闻这个行当,你的工作怎么样是靠你的稿子出来以后的舆论反响、同行评价、影响力来决定的,很清楚地可以评价出你这个人的能力水平。这样的转变我个人很难接受。
我在《南方周末》,可能一年就写20篇稿,多的时候写30篇稿,我其他的时间是可以自由支配的,不需要坐班,也不需要加班,人际关系也非常简单,所以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少拿一些钱,我也愿意。这样的性价比高一些。而且,《南方周末》对它的员工还是比较有包容度的,这是其他企业很难做到的。
为什么会呆在这个地方,最根本的考虑是性价比这个问题。《南方周末》的收入,在国内的纸媒里面,应该是属于前10%;这也是一个比较高的平台,我的作品也能够比在其他的媒体获得更高的评价,工作时间也比较自由,那我觉得就可以了。
张&刘:从事调查记者这一行十多年来,你如何克服职业倦怠感和疲惫感?
鞠靖:这方面我还好。大概在2007年的时候,我有过这种厌倦感,长期从事这一项工作之后。会发现对什么都没有兴趣,都见惯了,都不好玩了。好在我所在的《南方周末》容忍了我有这样的倦怠期,给了我时间去适应。
第二,记者自己也得调整。我不是不可以跳槽,不是不可以转行,但是我能跳的槽和我想要的东西不是一回事,我想要的是比较自由一点的工作,又要有一定的生活保障。最后盘算了半天,发现只能做记者。这样一来我就必须要强迫自己去转变。
第三,在一个领域呆久了,要拓宽关注面,给自己新的刺激。比如说我本身是做社会新闻的,但是经济新闻我也做,文化报道、环境报道我都做。当我对一个领域没兴趣之后,我会换一个领域去关注,然后我就会发现一些新的东西,能够把我的兴趣重新提起来,把我自己的状态重新找回来。
最后,我有一个相对比较固定的新闻地域。所以我虽然很倦怠,但很多时候它会强迫我去做。我经常说一个词就是“裹胁”,其实我就是被裹胁着把这个倦怠期给混过去了。
所以,一个记者要想度过职业倦怠期,或者说一个记者要想长久地在调查记者这个行当里干下去,需要的是学习能力、相对比较广的关注领域和特定的资源,这些资源可能是地理上的、人脉关系上的。
张&刘:总的来说,调查记者的职业生涯要长久,最重要的是什么?
鞠靖:调查记者还是要能经得起各种挫折和诱惑。这个行当在工作中常会碰到各种足以导致进程中断的困难,会让记者本人有严重的挫败感。相对来说,调查记者确实要求综合素质比较强,但收入往往和其他行业同样能力、阅历的人不可同日而语,这就是诱惑。在国内,调查记者要能给自己确立一个立足长远的职业规划。但很多时候,这种规划往往会影响生活质量,媒体也无法为这种规划提供体制机制上的保障,这就使得多数调查记者刚刚进入职业黄金期,就选择离开。所以个人的坚持与机制的保障是最重要的两个因素。
另外,我认为调查记者必须得有好的人际环境,包括之前我们谈到的个人社交媒体行为,都是其中的组成部分。调查记者就是以拿信息、拿料为目的,不是以把采访对象干倒为目的。很多调查记者以干倒对方为目的,就导致采访进行不下去,关系搞得很僵,最后记者自己也被关进去了。
这在我看来是职业荣誉感的错位,职业荣誉不是通过记者自己被抓、被打、成为报道的主角来获得的。文字记者的职业荣誉感是通过他手中的笔来体现的,而不是通过嘴和手来体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