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猪O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免疫程序应用效果调查
2015-07-12杨先富赵孝木莫兴虎黄功明汪忠荣袁晓娟吴通奎
杨先富, 赵孝木, 莫兴虎, 黄功明, 汪忠荣, 袁晓娟, 廖 飞, 姜 艳, 吴通奎
(黔东南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凯里556000)
黔东南州猪O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免疫程序应用效果调查
杨先富, 赵孝木, 莫兴虎, 黄功明, 汪忠荣, 袁晓娟, 廖 飞, 姜 艳, 吴通奎
(黔东南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凯里556000)
近年来,为提高生猪免疫效果,黔东南州推广了猪O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新免疫程序。新免疫程序为:(1)散养户免疫程序: 3种疫苗均在30~35日龄首次免疫;猪O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两两组合同时分点注射;适当增加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剂量(每头注射2 mL)、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的剂量(每头注射3 mL),猪瘟脾淋苗按正常剂量使用;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1次,对新补栏的猪定期补免。(2)规模猪场免疫程序: 3种疫苗均在30~35日龄首次免疫;猪O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两两组合同时分点注射;猪O型口蹄疫首次免疫后2个月再进行第2次免疫, 2个月后进行第3次免疫,之后每隔4个月免疫1次;猪瘟首次免疫后40天进行第2次免疫,之后每隔4个月免疫1次;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首次免疫后1个月加强免疫1次,之后每隔3.5~4个月免疫1次。
为掌握了解新免疫程序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效果, 2015年5月我们对黔东南州16个县(市)的16个规模养猪场和16个自然村散养生猪开展了血清学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采集猪O型口蹄疫免疫血清样品145 份;猪瘟免疫血清样品130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血清样品125份;样品分别来自16个县(市),每个县各采集1个规模养猪场和1个自然村的散养猪。
1.2 方法
1.2.1 检测方法:采用猪O型口蹄疫病毒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武汉科前生物生产,批号:150402)、猪瘟病毒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武汉科前生物生产,批号:15040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武汉科前生物生产,批号:150404),分别检测猪O型口蹄疫病毒免疫抗体、猪瘟病毒免疫抗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免疫抗体。
1.2.2 判断标准:O型口蹄疫病毒免疫抗体、猪瘟病毒免疫抗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免疫抗体结果按照检测试剂盒说明书规定的标准进行判断。根据国家农业部规定,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为免疫合格。
2 结果
2.1 猪O型口蹄疫检测结果 全州检测规模场猪O型口蹄疫免疫血清145份,抗体合格140份,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为96.55%;检测散养户猪O型口蹄疫免疫血清138份,抗体合格102份,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为73.91%。见表1。
表1 猪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水平检测情况
2.2 猪瘟检测结果 全州检测规模场猪瘟免疫血清130份,抗体合格111份,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为85.38%;检测散养猪瘟免疫血清135份,抗体合格104份,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为77.03%。见表2。
表2 猪瘟免疫抗体监测情况
2.3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检测结果 全州检测规模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血清125份,抗体合格117份,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为93.36%;检测散养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血清118份,抗体合格92份,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为77.97%。见表3。
表3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检测情况
3 分析与讨论
3.1 从猪O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抗体合格率来看,规模场免疫合格率都超过70%;散养户中除黎平县的猪瘟,岑巩县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外,其余县散养户的3种猪病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70%以上。说明黔东南州推广的猪O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免疫程序在规模猪场和农村散养猪群中达到较好的免疫效果,同时又减轻了基层动物防疫员的劳动强度,其推广应用可行。
3.2 从同一病种的免疫合格率来看,规模场普遍高于农村散养户,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相对于散养户而言,规模场饲养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猪群处在一个相对清洁卫生的环境中,有利于猪的健康成长,从而提高了猪群的免疫力;二是规模场猪群按照相对规范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免疫次数相对较多,所以免疫抗体水平和免疫合格率较高,而多数农村散养猪都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一次,此次采集的散养户猪血清多数是1次免疫,因而抗体水平相对较低。
3.3 调查发现,黎平县散养户的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相对较低,仅为63.33%,其原因为:散养户猪群于2015年3月中旬免疫猪瘟疫苗,采血时间为5月中旬,时间跨度较长,此时免疫抗体已下降至较低水平。岑巩县散养户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70%,该自然村散养户猪于免疫后50天采集血清,未按照规定的免疫后28天采集,因而免疫合格率偏低。
4 建议
4.1 为了进一步增强散养猪群的免疫效果,对有条件的地方,散养生猪应参照规模猪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4.2 为了客观反应疫苗的免疫抗体水平,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O型口蹄疫血清应在免疫后28天采集,猪瘟血清应在免疫后21天采集。
2015-08-17
S851.35
B
1007-1474(2015)06-00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