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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或是圣愚——论莫言《檀香刑》与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文本中白痴形象的异同

2015-07-12赵雪媛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210046

名作欣赏 2015年36期
关键词:檀香白痴福克纳

⊙赵雪媛[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南京 210046]

作 者:赵雪媛,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文学作品中,白痴的存在独有特殊的意味。在生活中,白痴往往因为智力低下、理解能力与表达能力弱而遭到社会的白眼。在文本中,白痴有机会“开口”,说出自己内心中所想、所见,却没有能力去倾诉或者不敢倾诉。没有人在意白痴的目光,人们不必在他们面前戴上面具,因此在白痴的眼里,世界反而是最真实的面目。

莫言《檀香刑》里的小甲和福克纳《喧哗与骚动》中的班吉都是这样白痴的形象。在文本中,他们都有机会开口说话,将眼前所看到的、心中所感悟到的东西,无论清晰还是模糊,直接投射在文本中。在文本中,我们发现头脑清醒、四肢健全的人心性卑劣、生活肮脏,而白痴却反而天真烂漫、真性真情。

一、被剥夺的和被赋予的 《檀香刑》里的小甲,是个普通人眼中的傻子。也许相对于《喧哗与骚动》中的班吉而言,小甲至少没有丧失最基本的说话能力,但在平常人眼里,这个卖肉的人无非就是一个傻瓜。何大叔一边喝着小甲请的酒,一边吃着小甲的狗肉,一边却说着小甲的妻子眉娘和县太爷勾搭、给小甲戴绿帽子的丑事:

他笑着说“:小甲啊小甲,你这个大膘子,你在这里卖肉,你老婆呢?“”俺老婆去给她干爹钱大老爷送狗肉去了。”何大叔说“:我看是送人肉去了。你老婆一身白肉,香着那!”①

班吉在《喧哗与骚动》中也有着类似的经历。班吉感受到了姐姐凯蒂的失贞,于是哭了起来,把姐姐推向浴室,希望能够洗干净她身上别人的味道。

我吸一口气,却发现自己没法呼出这一口气,我想哭喊但却发不出声音,我竭尽全力不让自己从山上滚落下去,结果真的滚落下山了,我掉进了明晃晃的、飞速旋转的让人头晕眼花的漩涡里去了。②

这一段,相对于何大叔戏弄小甲那一段要隐晦一些,因为班吉比小甲白痴得更加彻底——他完全没有语言和思维的能力,他的大脑中能够呈现的只有眼前的图像和最简单的想法。这一段是班吉吓到了放学的女生因此被打晕的过程,大部分读者都要通过注释才能理解。

傻子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们出身的非正常性就已给他们蒙上了阴影,社会对他们非正常的个体已经有了鄙夷的态度。③小甲和班吉同样作为“不具备男性能力的男人”而存在,细节上的不同之处是小甲是天生的缺陷,连他自己的爹都能看出来儿子那东西不管用;而班吉则是后天被剥夺了男性功能。

白痴被剥夺了男性的权利与尊严,却被赋予了更为广阔的视角。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如同隐形人,只要不惹出麻烦,没有人在意他们的存在。然而恰恰在他们的眼中,世界与常人所见的大为不同。小甲从母亲的故事里听说有一种宝物叫“虎须”,只要有了就可以看到所有人的动物面目,虽然小甲没有得到真正的“虎须”,但是他却有着和别人不同的视角,他的眼睛能够看到人的一种动物的本质。作者赋予小甲这样的能力,他的眼睛有一种“照妖镜”的功能。

福克纳笔下的班吉同样被赋予更广阔的视角和更灵敏的动物般的感觉。人们相信班吉“不会说话”等同于什么都不知道,没有感知能力也没有思维能力,莫里舅舅放心地让班吉一个人去送情书,因为傻子是不会告密的。正因如此,班吉才有了比别人更广阔的视角的可能。除此之外,班吉和小甲一样,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的第六感——仿佛上帝在夺走白痴的一部分能力的同时,赋予了另一部分超人的能力,这也是人们坚信“圣愚”能够得到最高智慧的原因。班吉在父亲去世的晚上“闻到了那股奇怪的气味”,就是死亡的味道“:它闻到了那个气味。”T.P.说“,你是不是也是这样闻出来的”。

班吉和小甲一样,他被上帝或者说被作者塑造成了一个白痴,却同时被赋予了常人所不能得到的视角和直觉,使得他们成为文本叙述查漏补缺、委婉阐述作者立场的重要叙述者。

二、白痴眼中的死亡 莫言的《檀香刑》和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都用白痴来见证、目睹、回忆甚至参与了死亡。在《檀香刑》中,小甲目睹并且参与了孙丙的死亡,《小甲放歌》中起头唱道“:爹爹说杀人要比杀猪好,乐得俺一蹦三尺高。”杀人本来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尤其是杀死一个受人爱戴的爱国主义者,但是小甲作为一个白痴,却可以肆无忌惮地表现出一种狂欢的态度。小甲作为刽子手赵甲的儿子,同时也是受刑者孙丙的女婿,他一面看着父亲对杀人无比变态的迷恋,一边看着妻子听说自己父亲要受檀香刑时惨叫一声“畜生啊”跑了出去,他夹在其中,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荒诞社会的消解者和揭示者”④。这种对于死亡的倒错和混乱的状态,只有通过小甲的眼睛去看,通过小甲的亲自参与,才显得那么真实,也有可能超出可笑、荒谬,而传达出一种超越现实的悲凉感。

在《喧哗与骚动》里,班吉也经历了数次亲人的死亡。他时常回忆起1898年祖母去世的那一天,昆汀、凯蒂、杰生,他们离开家,在黑夜中走着。他想起昆汀自杀之后,迪尔希在厨房里独自哭泣的事情“:迪尔希在厨房唱歌。我张着嘴哭了。”他在父亲去世的夜里闻到了死亡的味道,他通过父亲的死想起凯蒂说的被秃鹫撕碎的狗。班吉对死亡没有概念,但他有着直观上的感受,这一点使他能够比任何正常人都更敏锐地感知死亡。班吉对死亡有着一种本能的严肃态度,尽管这种态度在正常人看来是可笑的:

“你是不是把他的‘墓地’怎么了。”迪尔希说。

“我连碰也没碰他的‘墓地’啊。”拉斯特说。

注释解释说,所谓“墓地”,就是班吉在后院树丛下摆了一只瓶子,插了两根草。他没有经济能力,甚至没有思维能力。但他有一种本能,对死亡采取了一种尊敬的态度,而他这种近乎过家家一样的尊敬态度更反衬出正常人对待死亡和葬礼的冷漠。

死亡和生命是人生中最为重要的两个部分。在小甲的眼中,白痴的身份可以让他肆无忌惮地融入这一场非人间的狂欢中,去参与这场残酷的盛宴。小甲是撕去了道貌岸然面具的袁世凯、克罗德、赵甲,他用白痴的身份合法合理地享受了这场死亡——就像一场戏剧。相反,在班吉的眼中,白痴的身份让他敏锐地感受到死亡的悲哀和痛苦,却无法理解正常人的冷漠。他用自己的方式感知和纪念死亡,他的身上有那些所谓的正常人所没有的东西——残存的人性。

三、两部文本中白痴叙事方法的差异 小甲和班吉虽然都是白痴,但是在不同的作者笔下和不同的文本之中,两者有着本质的差别——视角范围的不同。

在莫言的笔下,小甲的白痴最终的目的在于成为一个社会现象的传声筒。很多话、很多事情,小甲听不懂、看不懂,读者却一目了然,在这个时候,小甲起到了传声的作用:传声筒本身不能理解这些话语的内容,然而正因为他不能理解,所以这些内容才会不经修饰地传给读者。而在福克纳的笔下,班吉的视角不仅是受到限制的,而且比一般人物受到的限制还要更多,文本中的内容并没有按照时间顺序展开,而是随着班吉的思维混乱地波动着,理解的困难造成文本更加支离破碎。福克纳需要营造的正是这种梦境一般断断续续、模模糊糊的状态。

从文本的创作上来看,这一明显差异来源于作者与人物之间的关系。对于莫言来说,小甲的存在就是一幅漫画的载体,他的眼中应该用夸张、变调和讽刺的特征来倒映出整件事情、整个高密县乃至整个社会。《檀香刑》中的赵小甲的那根能够看清世人本来面目的“虎须”,这根“虎须”不是别人,也属于作者的叙述“话语”。作者借用了小甲的嘴,通过“乱世禽兽横行图”的漫画手段,将社会上各色人物的嘴脸真实地揭露了出来。在《檀香刑》中,人物是为作者服务的。在作者需要的时候,傻子具有一种特殊的慧眼和灵光,但因为这种灵光通过一种讽刺的方法展现出来,因此总带有几分傻气,脱不了傻子的本质。莫言正是借助傻子的不可知、不理解的特性来讲述故事。⑤

而对于福克纳而言,班吉的存在则是一扇模糊的玻璃门。他没有试图插手进去,除了注释以外,福克纳所做的就是尽可能真实地还原一个白痴的思想、生活状态。班吉的眼中混乱的世界、过去与现在随时随地不受控制的交织和串联,增加了阅读的难度,却也更加吸引人们去通过这个无法开口说话的人的眼睛去打量世界。最终,“傻子”话语与正常人话语在这种“对抗”之中完成对自我身份的确认和言说,来增强叙述话语的真实性和可信度。⑥

略有不同的是,在莫言的笔下,这种叙事方式更倾向于戏剧化、夸张化、魔幻化,用一种非现实的、漫画的、戏剧化的腔调结合作者的声音共同发出;而在福克纳的笔下,这种叙事的声音更加温和、低沉,班吉恪守着一个“白痴”的身份,发出含义不明的、模糊的声音,叙述呈片段状,零散而破碎,作者的声音随时以回忆或者注释的方法出现进行补充。但无论是莫言还是福克纳,都遵循了白痴叙事应有的陌生感和距离感,成功地营造出了一种不同寻常的叙事氛围。

① 莫言:《檀香刑》,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年4月第1版。(文中有关该作引文皆出自此版本,故不再另注)

② [美]威廉·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新星出版社2013年1月第1版。(文中有关该作引文皆出自此版本,故不再另注)

③ 肖治华:《新时期中期后小说中傻子形象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

④ 冯晓燕:《从〈檀香刑〉看莫言小说的荒诞叙事》,《青海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7月第35卷第4期。

⑤ 王宇:《论新时期以来小说中的“傻子”叙事》,《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4月。

⑥ 高海燕:《当代小说中的傻子形象》,《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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